2024年幼儿园教师考核方案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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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考核方案【第一篇】
考评科目:一、二年级考评语文、数学两科;三、四、五、六年级考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
在镇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按同年级同学科班数的7:2设奖。
(一)教师奖惩:
一至五年级、六年级科学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及以下150元。
六年级语数英三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班级平均分不及格的,全镇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单科教学成绩: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内,中心校在全镇通报批评;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每低一分扣绩效工资50元,任课教师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平均分超过80分,不予处罚;二、三年级进步五名,四、五、六年级进步三名不予处罚。)。
教干质量检测成绩位于全镇后三名的,免去其所任职务。
(二)学校奖惩。
1、学校成绩与学校领导的职务任免、奖惩相挂钩。
(1)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中心小学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四次(两学年)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免去学校校长职务。(按学校平均分排名,定点校和教学点分别考核,从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算起)
(2)定点校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1000元,第二名奖校长800元,第三名奖校长600元。
教学点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500元,第二名奖校长400元,第三、四名奖校长300元。
(3)班级平均分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的学科超过三分之一罚校长600元,超过二分之一罚校长800元,。
2、学校不得隐瞒学生人数,隐瞒一名学生罚学校100元,全校隐瞒学生超过10人,除经济处罚外,对校长通报批评,取消学校考试成绩。
3、考试时,如发现教师有作弊行为,任课教师成绩按0分处理,扣绩效工资1000元。学校质量检测成绩按该科最后一名成绩降10分计算,每作弊一科扣学校综合考评分2分。
本办法经全体校长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幼儿园教师考核方案【第二篇】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和奖金等提供依据,特制订本细则。
1、班主任考核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工作成绩考核》两部分。
2、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分采用得分制和倒扣分制相结合的方法;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采用加分制。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队工作计划,并按时上交者得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少一次倒扣1分,承办校内观摩活动的中队另加2分。(以班队工作手册或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
3、每天上好晨会课,并及时做好记录。满分20分,少上一次扣1分。(以学校抽查和晨会记录为依据)
4、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50%的学生作一次家访或与家长联系一次。满分30分,缺一次倒扣1分。(以班队工作手册中家访记载为依据)
5、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能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纪律严明、秩序井然。满分10分,缺一分倒扣1分。
6、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经常了解班风、学风情况。每月至少能组织1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要求有会议记录。满分5分,少开一次倒扣1分。(以班干部会议记录或班队工作手册记载为依据)
7、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和比赛活动。满分10分,缺一次倒扣2分。
8、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每参加一次得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以学校常规检查和会议记录为依据)
9、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加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10、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重大违法违纪、安全事故现象发生,得5分,如果发生重大违纪违法现象或安全事故,扣10分。学生好人好事受到社会相关组织表彰,得5分。
1、卫生:教室内外、地面、墙壁、走廊及卫生包干区等处卫生情况。(以学校卫生大检查和少先队卫生检查结果为依据)
2、两操: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学生出勤率以及活动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3、纪律和路队:早读、课间、路队、午间的纪律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以上三项每周考核一次,每月评一次流动红旗,获一面流动红旗得5分)
4、爱护设施:爱护学校花草树木、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课桌椅、门窗壁画等公共财产情况,节约水电等资源情况。期末评比,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以总务处检查结果为依据)
5、教室布置:要求做到教室布置个性化,条幅激励用语规范化,文具摆放条理化,洁具放置隐蔽化,有古诗文园地,有图书角和荣誉角,"三表"悬挂合理化,教室周围清洁化。教室布置评比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6、黑板报:每月按规定出好一期黑板报。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7、参赛: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学生在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得30分,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得25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得20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得15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得10分,县级三等奖得8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参加各种校内竞赛活动,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班级获团体奖为学生同级别获奖得分的双倍。(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
1、常规工作考核分与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相加为学期考核总分。
2、学期考核根据考核得分划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比例占班级数的20%,二等奖比例占班级数的40%,其余的为三等奖。
3、班主任学期考核津贴为一等奖35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60元。
1、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班主任的评比,班主任考核总分名列前10名者,有资格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学校将另外给予奖金奖励。
2、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不发放学期考核津贴。
(1)对班级和学生情况不了解,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和家长意见较大者。
(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教育处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者。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5)利用班主任职权诱使本班学生接受有偿家教
幼儿园教师考核方案【第三篇】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在学习和研究的状态下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在整体上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对照沙区示范初中的办学标准,特制定我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实施细则。
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
1、个人申请,评选领导组对照条件,量化打分。
2、评选拟订名额为10名以内。以后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暂定为下一年的10月份
3、提供的有关证件或材料须是原始有效的。
组长:张克运
副组长:何宗泮王启林邓向东
成员:张敏杨东省皇英罗达英钱颐孙大安
1、不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乱纪现象。
2、经过学校行政领导组集体研究,认为不支持学校工作或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者。
3、不满工作量(有特殊原因而不满工作量,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4、近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在教学期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6、未经学校允许外出兼课者或开展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者等。
7、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一)、师德师风(8分):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敬业乐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
合格4分,良好6分,优秀8分
(二)理论学习(6分):
读一本书,写心得体会4分;参加理论学习,有笔记2分
(三)教学实践:(60分)
1、教学成绩:(17分)
(1)在学校的学生评价中,每学期得分在年级排名前五名的为2分,在5—10名得1分(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学效果进步很大15分;教学效果进步较小10分;无进步8分。
2、教案:教案完整规范为2分;
3、优质课:(6分)
校、区、市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别为2分、4分、6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4、常规课(10分)
(1)组织教学2分(2)课堂引导2分(3)课堂效益2分
(4)作业批改2分(5)课后辅导2分
5、教育活动(6分)
(1)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3分
(2)完成一份教育案例分析3分
6、教学常规(4分)
(1)不迟到2分(2)佩带校卡1分(3)使用普通话1分
7、帮带工作:(15分)
(1)培养的青年教师成效显著。2分
(2)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1分
(3)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2分
(4)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10分
(四)教改科研(26分)
1、课题研究:参与课题研究。按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及以上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论文: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按区级2、市级及以上4分。(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2)教学论文、案例等评比获奖。按区级2分、市级及以上4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集体教研:
(1)积极参加校、区教研活动(3分)
(2)组织校本教研专题讲座,校内1次2分、市区级1次3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3)教研活动中专题发言,校内1次1分、市区级1次2分,累计不超过5分
(计最高级别,不累计)
(五)特殊贡献奖(实行加分)
1、送课:为区内学校或对口支援学校送教(带教)。5分
2、发挥特长,做出突出贡献或荣获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特别奖励。(10分)
3、督查所在的备课组的教育教学活动,成效显著。10分
幼儿园教师考核方案【第四篇】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范围及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弄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教师。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第五条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1)对教师“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2)对教师“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学生思想工作和结合所教学科内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能力;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能力;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能力;教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
(3)对教师“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学校兼职等方面的情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情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情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的情况;学校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学校其它工作履行职责的情况。
(4)对教师“绩”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素质、创新能力发展,学科班级合格率、巩固率,以及帮助学困生等方面的情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情况;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学历提升等继续教育方面的情况。
第六条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
第七条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考核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以及科学决策、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沟通协调和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勤”主要考核校长的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引领学校师生发展等方面的实绩。“廉”主要考核校长校务公开、经费使用、人事管理等方面廉洁自律的情况。
第九条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
第十条教师平时考核由义务教育学校职能科室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自然年度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二条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2)组织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
(4)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6)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需要书面向觉校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如果教师对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和再次确认的考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再次复核的书面申请,学校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最后确认。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学校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小组。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党支部、学校行政、工会、教师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由绩效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本校绩效考核工作,确定教师绩效考核等次,对有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和确认。考核小组在绩效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绩效考核的等次建议意见。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小组,必须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对绩效考核过程中拘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建立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审核备案制度。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学校必须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第六章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第二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坚持向骨干教师和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对学年度或自然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教师专业技术年度考核可以与教师绩效考核合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义务教育学校其它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试行办法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三)
一、指导思想:
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短信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5分。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通过后,自-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提供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