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纪检监察调研方案精彩8篇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实用纪检监察调研方案精彩8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最新纪检监察调研方案【第一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计生领导干部作风,构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根据*人口计生委监察处统一要求,***人口计生委通过召开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座谈会、走访群众、作风效能建设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人口计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研,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施“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人口素质”目标任务要求,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人口计生委和*委、*政府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加强教育、采取措施、运用载体、深化监督等手段,使广大人口计生领导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关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也有了较大起色。从调研的几个乡镇、单位来看,他们都能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围绕如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作文章。这其中有三点共识:一是作风建设要以学习为抓手,学要真学,要务实不走过场;二是作风建设要从领导开始,领导要做好带头表率作用,要用过硬的作风,打造一个团结有力的人口计生队伍;三是作风建设要以制度为保障,1要狠抓制度的落实。具体的来说近些年作风建设的成效有如下几点:
一是夯实了基础。坚持把学习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好、抓实。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联系机关作风现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发展观等教育,提高了领导干部对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广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为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政治氛围。
二是健全了制度。各级机关单位都立足于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共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信访事项办理制度、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信访事项督办制度、信访工作定期排查制度、行风监督员制度、实名举报奖励制度、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制度等13项。通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请**、**评计生”等做法,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人口计生委和16个**、**全部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明确了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举止、仪表仪态、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方便群众办理事务,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转变了作风。各级领导干部都能认真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作风,改进服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使原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得到进一步克服,依法行政、务实高效、热情服务的人口计生干部形象正在逐步形成。
2四是加强了民生建设。把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作为作风建设的核心,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口计生干部深入基层,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动员党员干部带案下访、主动约访,妥善处理好社会抚养费征收、二孩审批、生殖健康服务、生活保障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信访总量由2008年同期的711件下降到407件,减少了34%。
一是思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思想作风是干部作风的首要问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求稳怕乱,固步自封,墨守成规,不敢创新,有的干部甚至盲目乐观,小成即满,不思进取,这些风气出现在领导干部身上,严重制约了部门解放思想、跨越式推进工作,致使工作成绩平平淡淡、干部队伍死气沉沉,缺乏创造活力和干事激情;另一方面是主观冒进,脱离实际,违背规律,好高骛远。从科学发展的角度看,这些问题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学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科学发展观对领导干部**难题、应对挑战、化解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也有一些领导干部视学习为负担,或奉行实用主义,没有自觉将学习作为一项基本功去修炼。更有甚者,以学习装点门面,粉饰、标3榜自己,浅尝辄止,机械照搬照抄一些时髦的词汇,套用别人的模式,故作高深之态,而不是认真思考工作。还有些干部陷于事务性工作或忙于应酬,无暇静心学习,结果是“胀了肚子,空了脑袋”,导致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匮乏、本领恐慌。
三是执行力方面的突出问题。一些干部甘于平庸,懒于思考,浑浑噩噩,工作没思路、没章法。有的干部责任心淡漠、业务素质不高,抓工作虎头蛇尾,有目标、没结果,有安排、没检查,有措施、没责任,要么“不作为”,要么“乱作为”,看似整天忙忙碌碌,事实上该管的没有管到位,不该管的管的过多过死,导致制定政策的初衷与执行政策的结果相背离,部门效能低。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鲜活实践的不断深入,为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确立了新的标准。要不断教育和引导我*人口计生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自觉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和做法。要以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行阳光计生行动,将干部作风臵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一)把着眼点聚焦在作风养成上,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作风是人的内在思想、品性、气质的自然流露和外化,是最鲜明而集中地反映人的基本精神状态乃至心理特点的外部表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必须筑牢思想基础。
4一是要强化学习教育。要建立人口计生干部理论学习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要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利用各种载体抓好干部作风教育;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的理论素质、知识水平和领导能力,把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内化为干部的人格品质。二是要开展主题教育,针对不同阶段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不同问题,经常性地开展一些党性党风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着力培养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干不好活就寝不安席,干不成事就食不甘味”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三是要注重典型引路,结合反腐倡廉活动,总结宣传一批在人口计生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教育、鼓舞、鞭策、激励广大干部,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以教育的成效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把根本点放在制度建设上,建立长效机制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能一劳永逸,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项长期性任务,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形成稳定、长效的作风建设监督、评价运行机制。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通过机制、制度的创新和完善,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
一是坚持制度创新。本着行得通、做得到、靠得住、用得上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应切实做到“三定”:定制度,对人口计生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系统彻底梳理,行之有效5的要继续坚持,不够健全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要重点规范;定标准,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时限、责任、质量等标准和要求;定措施,制定一套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保障措施,形成科学落实机制,保障各项制度、程序、标准的全面落实。
三是健全问责制度。建立问责问廉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明示问责问廉具体内容、责任划分和处理方式,严格执行问责问廉结果落实,同时深化履责情况报告反馈机制、建立部门履责监督问效机制、强化部门履责的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实施问责问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干部履行职责、重大项目推进、重大决策实施的督查力度,提高人口计生部门行政效能、效率和效果。
(三)把着力点放在强化监督上,保证作风建设质量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办事流程,计生干部及岗位职责、办事内容、程序、时限等必须公开;公开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凡是关系到计生家庭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事项都要公开;6要尽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行审批、登记、收费等“一站式”管理,提高行政效益,纠正干部工作拖沓风气。
二是拓宽监督渠道。一要把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二要要广辟渠道,广开言路,完善社情民意反馈网络,了解和掌握更多、更真实的信息。凡是涉及干部作风的问题,不怕丑、不护短,予以曝光。三要延伸监督触角,不仅要管“八小时以内”,还要管“八个小时以外”,使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台上和台下一个样,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一要健全行风评议工作体系。完善评议考核制度,组建干部作风督查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定期进行干部作风评议。二要召开征求意见会,开展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卡,完善群众来信访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三要继续执行好计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以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个人行为,打造一支过硬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最新纪检监察调研方案【第二篇】
党的**届*中全会召开后,**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行动迅速,在纪委常委会、机关干部例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届*中全会《公报》、《决定》及中、省就委四次全会精神,在撰写心得、学习交流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及早谋划明年工作,并要求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各级精神,全系统营造了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的浓厚氛围。近期,按照县委调研通知要求,由县纪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采取查看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先后深入部分乡镇(社区)、县直部门单位就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12345”即围绕一条主线(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强化两大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三个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自身建设),落实四项措施(查办案件、监督检查、制度防控、廉政教育),争创五个一流(一流的班子、队伍、素质、形象和业绩)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主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能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分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夯实了责任。并对履职不到位的*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二是作风明显转变,“八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结合工作实际,各部门各单位细化制定了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通过新闻煤体、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形式,对“八项规定”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了知晓率。县纪委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多次抽查检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起**人违反规定行为做出了严肃处理,通过执行八项规定,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廉政意识明显增强,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
三是突出监督主业,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围绕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四大战略”,“五化目标”和“6篇文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进行了多次督查,并向**个重大项目派驻了*个“三问”工作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进行了整改,有力的促进了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
四是严肃查办案件,惩治反腐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办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案件。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件次,初核*件,立案*件,结案*件,党政纪处分*人,双重处分*人,收缴违纪资金*万元。实施“三问”*人,警示训诫*人。
五是深化制度创新,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在落实好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推行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及窗口单位制度、完善“三述”和“三级谈话”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制定出台了《**县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条禁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等*项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监督制约机制初步形成。
六是注重宣传教育,廉洁从政氛围浓厚。向全县**余名党政部门一把手下发《致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封廉政提醒信》、发送廉政手机短信*万条、累计播放廉政公益广告***余次,各类报刊、杂志、网站登载文章*篇,*月份组织*名科级干部,*名村干部举办了培训班,形成了浓厚的廉政氛围。
七是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按照中省市“三转”工作要求,对县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三转”中突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主业职能。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先后选派**人次参加了各级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制定出台了《委局工作规则》、《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了各纪工委(监察室)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规范了机关管理,严明了纪律作风,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酷合新形势,对照新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还存在责任意识不清、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发挥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有偏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尤其是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主体不清,责任不明。
二是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督职责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对本辖区、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职能发挥不够,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老好人思想,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是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不力。部分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流于形式,制度规定执行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人才少,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反腐的主业要求。
五是查办案件查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党委、纪委对案件查办工作不重视,办案数量少,质量不高,案件线索报告、处置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加大对反腐现象的惩治力度,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查办案件,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祛除“四风”顽疾,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领导班子特别是“人权、财权、事权”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性党纪、理想信念、群众路线、廉洁从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党政“一把手”廉政宣誓》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学习党的**届*中全会、中省就委四次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领会内涵实质,把握工作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牢记“红线”、识别“禁区”、坚守“底线”,不断增强“自律”意识,真正将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强化两个职责。按照县委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善纪委副书记分片、纪委常委包抓乡镇、纪工委抓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落实考核报告“签字背书”制,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持续抓好“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良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不敢担当、廉而不勤、吃拿卡要、弄虛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完善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确保一条一条兑现,一项一项落实。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员单位作用,组织协调财政、税务、审计、公安、组织、人事及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党的政治、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对重要节点执行规定的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者,坚决点名道姓曝光,形成威慑。有效发挥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加大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力度。
四是强化制度执行,让权力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特别是加大对**大以来出台的各项制度的执行,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婚丧嫁娶事宜操办、农村基层干部监管等方面,完善督查考评机制,有效发挥““三述”的自律作用,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努力推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五是强化案件查办,保持惩治反腐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件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一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组织、人事、财经纪律案件;二要严肃查处司法人员缺失职业操守,滥用自由裁量权以及“关系案”“人情案”等司法案件;三要开展好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对巡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启用约谈制度,责令限期整改,对巡查发现的严重问题立案查处,一事一台账的解决群众诉求;四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以及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五要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坚决查处**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六要充分发挥县委反腐的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反腐的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舆情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纪律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六是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按照中央“三转”要求,结合**实际,加强纪检干部政治和业务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件,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使队伍更具专业化,能够胜任反腐要求,加强乡镇纪委队伍建设,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要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进行,纪委专职干部每个乡镇原则上不少于3名,完善乡镇纪委考核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加强派出机构人员交流轮训力度,让每一名派出机构工作人员轮流到委局各科室实行以干代训,提高派出机构工作能力;加强硬件设施配备,建立高标准的办案工作区,配备办案所需的录音录像取证设备,针对纪委办案车辆陈旧,建议更换办案车辆;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民代表到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互动沟通、共促廉洁”为主题的“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最新纪检监察调研方案【第三篇】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
(二)干部专职不专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缺乏,在对六安市各区县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县区的人社局都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职能科室,部分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派出单位驻纪检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
(四)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依然存在。
违反办案纪律或规定的现象主要有: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1人参与问话或3人同时参与对2名被调查人员问话;有些案件由于条件限制,在取证不到位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也给案件定性;从事案件审理的人员参与了案件调查取证工作,从事案件调查的人员也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出现了查审不分的状况;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办案程序,如将案件调查阶段采取的手段运用到案件初查阶段,对没有立案调查的案件先行进行了调查取证,有些案件未经审理批复、未经会议讨论就给予了纪律处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无视纪律规定,私自泄露案件秘密。如在接到信访举报时,私自将举报的问题或举报人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或单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参与调查的纪检人员将掌握的情况、细节透露给被调查人或其家属;一些非办案人员在办案中私自打听、窃取案件查办信息,泄露办案秘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如对一些群众有反映,本身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而是听之任之;对一些违反相同错误性质的人员在进行处理时,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存在偏轻偏重,要轻要重的情况。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时,偏重于收缴违纪款,而把惩治分子、教育干部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样必然达不到治本的目的。
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办案意识不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放松了学习,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移,在灯红酒绿中逐渐迷失了方向,以致于成为分子的“帮凶”、“爪牙”,或与其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从而发生泄露办案秘密,为违纪人员说情开脱、通风报信等违纪行为。二是业务素质不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案的纪律规定、程序要求知之甚少,又不加强对办案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办案过程中违法取证,违反办案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外部干扰极大。一些地方党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认为反腐力度过大,查处案件过多,有损地方经济形象,对一些严重违纪违规而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保护措施。另外,纪检监察干部得罪的人多,有的长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致使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顾虑重重,存在畏难情绪,严重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经费难以保障。由于地方财政不足,难以全额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开支,实行了由纪委办案收缴违纪款返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将收缴违纪款列为了办案中的重点,而偏离了纪检机关办案的宗旨,导致了对一些违纪单位人员只收违纪款,对违纪人员不立案查处现象的发生。
三、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从严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由此可知,在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配置、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加强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有效开展的必然要求。
(一)、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需要体现先进性。
能否有效地消除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肩负反重任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反斗争成效的大小,所以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应体现先进性。先进性主要表现在设置准入条件,严格把好入口关,科学合理选配纪检监察干部。在选录干部时,坚持凡进必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考优秀人才。在继续落实民主推荐、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等改革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方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时,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培养一支“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观察分析能力是指分析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属性和彼此之间的关系的能力。判断能力是指肯定或否定某种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种属性的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只有具备较强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才能对大量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和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科学处理,在复杂的情况中找出主要问题,把握主动权。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有更高的道德修养,以自己的道德人格力量来推进社会整体道德的发展。
(2)组织协调和沟通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根据不同的情况,协调处理各种关系,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原则性与灵活性、协商性与权威性相结合地完成某项工作。沟通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必不可少。一是角色的定位与转移能力。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角色应随着时间、地点、场合、对象、工作目标、工作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从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灵活机动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二是语言表达技能。对纪检监察工作来说,语言表达技能分为书面语言表达技能和非书面语言表达技能。书面语言表达要求准确,而非书面语言表达则要求得体。
(3)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能力即专业技能。专业技能不是专业技术知识的简单对应,而是将专业技术知识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后的更为综合的一种应用能力。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技能包括岗位技能,即在相关工作中需要操作应用的技能,如谈话、取证、调查等;认知能力,即能全面、准确地对各种事态和情况做出识别、判断与评价,并形成决策与应对措施。
(4)快速应变能力。即在各种复杂情况下处变不惊,快速准确地审时度势、分析判断,及时地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从而保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或少受损失的应用能力。
(5)办案能力。即公平公正办理案件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时要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公正公平,增强执纪执法的刚性;要坚持一身正气,刚正不阿,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既要讲胆略,又要讲策略。
(二)、纪检监察干部的配置需要体现合理性。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发挥好整体功效,切实增强合力,配置的合理性是前提条件。要注意选调政治素质高,熟悉财经、金融、法律等方面业务的专门人才,不断改善队伍结构。
(1)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切实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年龄结构。通过实行公开招聘,建立竞争上岗制度,以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2)加强对干部的综合评估,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包括基本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不仅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也提倡单位内部进行交流。比如,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职满五年的,应给予交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般情况下(业务骨干除外),工作满三年的,应给予交流。同时应明确承办部门与程序,使之落到实处。在保持纪检监察骨干力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集团与各单位之间、各单位内部的交流。对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较大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将其调整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促进纪检监察队伍的清正廉政。二是健全轮岗制度。一方面实行内部轮岗。岗位的轮换,对于干部全面了解纪检监察业务,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与能力,将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实行转岗交流,全面培养人才。比如,坚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和从基层单位选调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相结合的办法。三是建立激励机制。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建立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具体来说,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位置。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行业差别,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
(3)注重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逐步优化干部的个性气质结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神圣性、机构的权威性、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比一般党员更严格的素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这些特点,就必须特别讲政治、认真讲学习、严格讲纪律。必须具备公正不阿的气质,吃苦耐劳的精神,舍已为人的心胸。坚持原则,服务大局;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工作兢业,忠于职守;严谨细致,雷厉风行。所以在配置纪检监察干部时,应认真研讨纪检监察干部的性格气质与岗位工作特点是否相配,逐步优化个性气质结构。
三、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需要体现针对性。
加强教育培训,达到入脑入心。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应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学习方向。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很广,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学习必须有所选择。从当前形势来看,要努力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新知识。二是确定学习方法。向本书学习,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这些都是基本的学习方法。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注重在实践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实践说明,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现象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规律。我们只有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和总结,才能正确地把握这些特点和规律,做到监督到位,有的放矢。三是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培训一次以上,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用。四是坚持学以致用。创造是学习的核心,没有创造的学习只能是简单的模仿。做学习型纪检干部,不能仅仅满足于多学习一些知识,而是要通过学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将要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我们只有通过学习,找到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五是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当前,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工作多。要正确定位、发挥作用,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对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集团公司近年来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纪律教育学习月主题教育,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理论研讨班和业务培训班,鼓励晋升高一级学历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培训,培训内容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写作、审计基本知识等。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及时举办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专题学习班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四、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需要体现科学性。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也是培养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人才队伍的必然要求,所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是建立资格准入制度。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二是建立挂职锻炼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三是建立交流轮岗制度。除纪委书记外,其他纪检监察干部要逐步实行跨单位交流。四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奖优罚劣。要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评为优秀者优先获得晋升机会,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五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监督,重点要在监督的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群众听证质询制,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实施监督。严肃内部监督的原则性,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努力营造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良好氛围。
最新纪检监察调研方案【第四篇】
按照《省公路局纪委2018年专题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局纪委围绕所属基层单位当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情况,坚持重在找准问题、提出措施的原则,采取实地走访、座谈讨论、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纪检监察工作专题调研。总的来说,各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是紧跟形势和要求来开展的,考核量化需要完成的工作能较好的落实完成,对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补充与监督。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客观存在的情况与问题,并有针对性的研提了工作对策。
通过广泛座谈交流和情况收集,深切感到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引起重视、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少,任务重,职能定位不明确,人员配置不合理。
根据对管理局派驻纪检监察员人员构成的数据分析,年龄构成为35岁以下1人,占%,35岁至45岁7人,占%,45岁以上7人,占%;学历构成为本科学历7人,占%,大专学历8人,占%;除个别段是专职纪检监察员外,其它单位都是兼职,占%。此外,除两家单位是工会**(副科级)兼任外,另外13家单位的都是普通干部(工人)职工身份兼任(担任),占%。
作为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特别是管理局是省直属事业单位,其基层管理单位的工作量与各所在县(市)的县(市)直部门是等同的,不但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组(室)),其纪检监察人员大多都是由业务骨干兼职的。甚至主要工作还是其行政业务工作,而兼职的纪检监察工作反而是“副业”,致使“种了他人的自留地,荒着自己的责任田”,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没有很好地履行到位。例如由于缺乏编制、人手不够等原因,丹寨公路管理段的纪检监察员是路政副大队长兼任,平时繁重的超限治超工作已经让他疲于应付,有限的精力再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就捉襟见肘了,只能履行一些形式上的基础工作了,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很难发挥实际作用。
(二)派驻纪检监察员与驻在单位关系没有理顺。
在现行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下,派驻纪检监察员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单位党支部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驻在单位对派驻纪检监察员享有绝对支配权,上级纪检监察室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从而使派驻纪检监察员形同驻在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和普通办事员,使其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派驻纪检监察员“有名无实”。本来派驻纪检监察员应该有其很大的独立性与自主性,能够与驻在单位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监督关系。但实际工作中并非如此,现有的派驻纪检监察员,都是由所在单位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本单位职工内提名,向上级党委、纪委建议任用的,其人选在驻在单位内产生,而且派驻纪检监察员在办公经费、福利待遇和考核奖惩上也都由驻在单位发放。正如北京大学庄德水教授指出的一样,“利益决定立场”,这种制度安排使派驻纪检监察员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的现象。
(三)派驻纪检监察员监督执纪能力不足。
管理局自2016年以来才开始实行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原来各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党支部为主,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很少接触,导致现如今派驻纪检监察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相对滞后,缺少实际具体的工作经验,致使在实际工作中监督执纪能力存在薄弱环节,使其对驻在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防控不足。加之,由于派驻纪检监察员实际工作性质和身份原因,使其主动学习的意愿不是太强,从而监督执纪的能力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有效提高。
1.从制度入手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统一管理,增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从根本上消除“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的土壤,使其真正成为名实相符的“派驻纪检监察员”。在组织领导上增强其垂直管理的分量,派驻纪检监察员主要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垂直领导管理,定编定员,不再参与驻在单位行政业务工作,切实增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独立性,确立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主体地位,努力实现工作责任主体与监督主体的有效分离,完成从同体监督到独立监督的转变。
2.完善后勤保障机制。在不能提高行政级别的条件下,将派驻纪检监察员编制调整到管理局机关一级,同时核减驻在单位编制,在保持编制总体不变的情况下,使之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后勤保障等各方面都直接由管理局负责,与局机关工作人员一视同仁。这一举措将打破原来的内对内派驻所形成的利益共谋机制,切断派驻纪检监察员与驻在单位横向的利益关联,使他们能够站在利益超脱、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有效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或者鉴于实际工作情况,参考地方纪检监察派驻改革方向,由原先的“一对一”派驻改由“一对多”派驻,派驻纪检监察员编制统一转移到局纪检监察室一级,由监察室内部分工,分成若干个小组,将原先的监察对象单位按地域或属性对应到这些小组当中,由一名纪检监察员负责一个小组,定向监督几家单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因此,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增强派驻人员的主体性与独立性既是现实需要,也是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大势所趋。
1.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不仅需要高度的工作热情,还需要符合职业特点的专业化本领。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选拨优秀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补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薄弱环节,才能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起到有效监督与防治作用。
2.完善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机制,解决“灯下黑”问题。纪检监察干部也是有血有肉有欲望的人,并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特别是现行的派驻纪检监察员模式还面临着“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影响,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工作会构成干扰,难免因各种因素影响使监督缺位,从而导致一些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因此,须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考核管理,强化制度的监督和制约。“监督”不仅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只有权责对等,才能最大程度激发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潜力。
(三)营造监督执纪环境与氛围,增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1.重视和科学对待纪检监察工作。驻在单位要重视和科学对待纪检监察工作,将纪检监察工作看作是日常工作的一项补充与完善手段,避免对立想法产生。
2.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严肃且原则性较强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倘若缺乏驻在单位支持是很难开展的,或者说开展难度会很大,并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因此,驻在单位要为派驻纪检监察员日常工作提供支持与便利,驻在单位与派驻纪检监察员一道将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方向推动。
3.加强考核管理,建立健全职务晋升考评制度,激发其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的挖掘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
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而名正则言顺,言顺则事成,要想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积极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基层单位向纵深发展,应该切实在制度以及各方面上予以保障,使监督执纪在基层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最新纪检监察调研方案【第五篇】
来,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投入我区中小型水利工程(总投资3000万以下的水利工程)总投资万元,有个项目,占我区水利总投资%,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主要涉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人饮解困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其他面上农水项目。
二、违纪案件情况。
纵违法犯罪。三是不注重道德修养。涉案人员的道德修养低,他们不注重道德观的培养。从他们贪污受贿的所作所为来看,什么职业道德、公仆意识、党性意识、服务意识等等,在他们的思想观念里都已荡然无存。他们原本也是一些业务骨干,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那一刻也是有过思想斗争的,他们的道德天平并非一开始就倾向犯罪的一边。四是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涉嫌职务犯罪的这些犯罪嫌疑人都不是法盲,都知道什么是犯罪,也知道犯罪的后果,但他们之所以明知故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心存侥幸。还有一种心理,认为行贿和受贿双方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你给我钱,我给你办事,互利互惠,为了双方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行贿方不会出卖我。他们没有深思,行、受贿双方的心理基础是不一样的,双方之间的关系完全受利益支配,毫无情义可言。
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
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采购部门、政府监督部门,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的监督。杜绝出现虚假评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招标代理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
2、工程建设实施情况。
一是经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监理中标单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其签定施工、监理合同。
二是按规定组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具体落实项目责任人。对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每一个项目水利局都安排一个技术人员跟踪负责,严格把好项目建设关,保障项目有序顺利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我们不定期地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是否履行合同约定,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监理程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等,对于施工、监理单位的违反合同约定,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3、资金监管情况。
工程资金的现象,确保建设过程中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水利局是报帐单位,经费支出由财政局直接支出。
四、廉政防控措施。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从根源上杜绝职务犯罪。
对于部加强思想教育,强化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以正确的思想观念和心态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政治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自觉性,用纪律和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从思想根源上杜绝职务犯罪。
(二)加强行风建设,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党组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改进作风的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对领导干部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诫勉、廉政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党课教育等方式督促改进;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可能造成损失的,及时提醒、教育和进行批评帮助。对因失职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和处分。同时,注意发现作风优良、工作突出、廉洁勤政的优秀干部和先进典型并予以表扬表彰,以先进典型推动干部队伍作风的进一步提高。
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结合水利实际,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环节和部位,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第一,要明确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职责分工要体现相互制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水利行政许可、基本建设顼目立项审批、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包括招标投标)人员录用以及干部的选拔任用是监督的重点环节和部位,要落实相应的监管措施。第二,要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水利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相互利用检查成果,减少重复检查,降低监管成本,形成监管合力。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行业的监管力度,适时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要服务水利中心工作,围绕重点项目,有计划地开展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改进工作。第三,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拓宽监督渠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与公民、职工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能公开的,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或向内部公开,确保职工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最新纪检监察调研方案【第六篇】
信访,是指公民个人或团体与国家政党、政府、协会、人大、司法机关、政协、社区、负责信访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信函、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短信等参与形式进行的联系,为了反映情况,表达意见,寻求解决方案,相关投诉机构或人员以某种方式处理的系统。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实用纪检监察调研方案精彩8篇”,我就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形势,开展了调研,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总的来看,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举报工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有利条件。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信访举报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形势还比较严峻。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进一步加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制约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因素还比较多,发展中面临的矛盾更加复杂,使信访举报问题易发多发,信访举报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更加繁重。当前,全市信访举报总量稳中有降,但流向呈现上行态势,“倒金字塔”结构特征更加明显,表现出鲜明的“唯上”性;信访举报渠道不断拓宽,但“中梗阻”现象仍时有发生,信访举报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秩序逐步好转,但信访行为组织化、专业化倾向不容忽视,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要求更加迫切;重信重访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不少不确定因素和潜在突出问题难以预见,妥善应对某些突发信访事件的准备还不充分;信访群众利益得到维护,但政策层面诱发的信访突出问题解决难度依然很大;司法、行政信访刚性措施相继出台,但纪检监察机关停诉息访、定纷止争的手段有限,如何实现案结事了仍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普遍性难题。
从今年一季度的情况看,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721件(次),其中来信621件,来访65次,来电28次,网上举报7件。市纪委本级接受314件(次)。总体上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信访总量有所上升。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的信访量比去年同期的593件(次)增加128件(次),上升%。二是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大幅上升。第一季度共受理反映县处级以上干部问题的信访57件(次),比去年同期18件(次)增加39件(次),上升216%。三是检举控告领导干部经济上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占较大比重。一季度,共受理反映领导干部经济类问题的信访举报332件(次),占检举控告类的%。四是到中、省纪委越级上访量仍居高不下。一季度,我市到省纪委上访11批次24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1批7人次。二月份,我市到中纪委上访9批9人次。五是异常访时有发生。有少数人多次来访。有的还扬言自杀、制造暴力事件,有的直接冲到领导办公场所,对信访举报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坚持走群众路线,践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等三个文件。要求,市级领导一般每季度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级领导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市县两级的部门领导干部都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适当增加接访次数。各县(市、区)纪委领导干部可参照上述三个文件,建立定期下访接待群众制度。领导定期主动接访,一是为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领导干部接访可以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地交流,直接、真实地感受到百姓所思、所想、所盼,这样有利于接访领导准确地找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源所在。二是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降低群众信访成本。作为领导干部,他能直接处理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不需要经过繁琐的环节,就可以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就地、及时、妥善解决,从而降低了群众的信访成本,减少越级、重复、集体访。三是拉近了领导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百姓的感情,赢得群众的信任,有利于把全社会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经济发展上来,切实凝聚社会发展合力。今年,我们将继续实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周二信访接待日制度,重点抓好县(市、区)纪委书记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带案下访、随机暗访和信访室跟踪回访制度,不断前移信访受理窗口,拓宽信访信息来源渠道,为服务“三保”吸纳民意资源。
2.健全体制,夯实基础,努力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
当前社会新老矛盾叠加,政治因素和利益诉示相互交织使信访举报形势更加复杂,做好信访工作难度增大,为此,要进一步要加大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健全市、县、乡(镇)、村四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对容易引发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进行反复摸排,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解决时限和具体措施,逐人见面,逐案落实,逐一化解,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同时,与当地政府部门协调,通过落实政策、扶持救助、教育疏导等措施,集中更多的财才物力帮助上访群众克服困难,着力化解多年积累的信访难题。对重信重访案件,要逐一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包案领导,逐一核查分析,逐一化解结案,完善信访听证会,必要时实行信访听证制度。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督查信访稳定工作的职能,加大联席会办“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问题力度,对其中相关地区单位相互推诿、群众久诉无门、久拖不决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与相关地区部门联系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定期会商研究,形成工作合力,防止“三跨”信访发展成为串联群体性事件。
3.以“和谐信访温情行动”为抓手,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深入推进“和谐信访温情行动”活动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持之以恒地把信访举报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一要改善信访举报环境。规范接待来访言行,做到文明接访、依纪依法接访,畅通渠道。积极创建热情周到、文明向上的接待环境,保持接待场所卫生整洁,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的《关于办理12388举报电话的暂行办法》,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并有专人负责。二要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到集体访、越级访较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的地方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干部挂钩帮扶困难群众制度,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每年都要结对帮扶3-5个困难户,每年都要办不少于3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三要全面开展创建“和谐信访进村(居),问题解决在基层”活动。围绕“无越级访、无重复访、无集体访、无异常访”的总体目标,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信访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和谐信访进村(居),问题解决在基层”这一活动载体,建立完善适合农村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问题解决的信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市纪委将针对各地实施的和谐信访温情行动的内容,从不同角度选择好的做法,总结推广经验,从而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
4.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把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在初始萌芽状态。
一要通过加大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把信访举报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从根本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对凡是署名的初信初访、多人联名反映及群众集体访反映的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反馈。对因调查不及时或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越级集体上访或异常访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证据充分、情节简单的信访件,由信访举报部门采取直接调查取证的方式直查快办,迅速解决信访反映的有关问题,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二要加大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和管理力度。对性质严重、可查性强的典型信访案件,及时交办,跟踪督办,直至查清事实、息诉息访。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立即登记,统一管理,优先办理,跟踪督查,定期通报,提高信访案件的查实率和按期办结率。同时,建立交办信访件办理质量过堂复核制度,提高交办件的查处质量。每季度对省、市交办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信访举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各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的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信访举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健全工作机制。要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信访举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经常分析信访举报形势。主要领导要带头接访、带头包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到信访举报工作上,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任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执行中央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带头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要建立考核制度,定期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考核,促进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要加大创新力度。当前,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复杂,工作难度不断加大。要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弘扬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努力营造不懈探索、大胆实践的工作氛围。要学习借鉴其他系统信访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丰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要加强理论思考,认真探索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在更高层次上推进信访举报工作。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夯实思想政治基础。要切实加强培训工作,努力使广大信访干部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掌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规章制度,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部署。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广大信访干部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建立和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同时,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更多地关爱信访干部,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信访干部的交流使用,既要把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信访举报部门来,也要把优秀的信访干部交流到其他重要岗位上去,不断增强信访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近年来,黄集镇纪委无论是接收上级信访交办件还是收到群众信访举报都居高不下,为从信访举报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我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
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款当私人钱袋,集体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随意挥霍浪费,大肆贪污挪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已严重触犯刑律,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
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如,一些村居主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账外账、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有的制度没有坚持执行,上级要考核检查的时候就抓一阵子,不检查时就不执行了,成为应对检查考核的临时措施。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权力产生怀疑,对干部失去信任。
(三)基层干部工作强度与待遇不匹配。
现在既是发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且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两方面都较差,晋升空间有限,这种工作强度和工作待遇上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和发展预期,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基层监督执法问责力度不够。
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一)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
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加强对镇、村级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是对征地补偿、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事项进行验收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区对镇街、镇街对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共同缔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三)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我镇将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委一把手高度重视,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亲自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信访举报亲自过问,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问题亲自协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案件和信访件亲自督办。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化应用率有待提高。有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仍习惯于传统的办公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认识信息化给传统工作方式带来的革命性转变,究其原因是由于思想上“三转”特别是转方式上不到位。互联网+的信访平台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性探索的载体,在推广应用上还需要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
二是安全保密性有待加强。信息化的出现,使保密的载体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过去的“锁好柜”“关好门”的保密措施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在使用过程中,虽然电脑从技术上加强了保密管理,从程序上规范了操作流程,但使用人员的保密意识还须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网络也会被黑客攻击,也有可能存在信息失密、被盗等风险。
(二)具体的建议。
强调“自动化”,提高信访件办理效能。巧妙设计excel电子台账,利用excel自动筛选、搜索功能,实现信访件查询、督办、预警等工作的自动化。将受理的信访件的主要问题、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等信息收集后,再次录入,使得信访件从受理到办结的轨迹清晰可见,避免了转送件办理无法追踪的问题。
今年来,办事处纪工委根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不断加强街道、社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了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促进纪工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通过调查,也发现了纪检工作在机制运行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值得研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办事处事处地处老城区东北部,面积**平方公里,居民**户,**余人。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省、市、区出台了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种文件和工作措施,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和不断深入。街道纪工委紧紧依据上级精神,在落实制度建设,监督机制、方式等方面大胆实践,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的问题,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每年都查处了一些违纪的党员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一是强化了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通过实行监督途径,整合群众资源,调动了群众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纪工委监督力量不足和查办案件难的问题,确保了每年处理党员违纪任务的完成。
事日程,纪工委科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4次,对股级以下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3人次,落实监督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对街道和社区领导班子及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
三是加快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工委紧紧抓住群众关心的低保、廉租房、独生子女费、环境卫生、小区管理、综合治理等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帮助解决信访问题,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纪工委参与解决信访问题8起,消除影响稳定的隐患问题7起。
一是办案力量不强。一是人员不足,虽然街道纪工委都配备了1名纪工委书记和2名纪工委委员,但这些纪检监察干部都兼任了其他事务,从事多项工作,疲于各项工作任务,主动监督的精力很有限;二是业务素质偏低,主要是人员调整频繁,即使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够熟悉,缺少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更谈不上监督经验,主观上造成监督工作的低效率;三是专业知识缺乏。当前,违纪违法行为带有相当的隐蔽性,手段不断翻新、五花八门,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普遍缺乏,有的显得无从下手。
的追究。其次是街道纪工委是在同级党工委的领导下,对主要领导存在监督不力的现状,同时在同事之间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导致这种对身边的党员干部监督不力,对远的又监督不到的窘境,完全是靠举报得到案件线索。
三是监督手段有限。根据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手段无非是问询、调查、查看资料等,在办理案件时,特别是对一些社区党员和干部的查处,显然是比较虚的,既不牵涉提职,也不影响工资,如果涉案人员不配合组织的调查,就更缺乏硬的措施。四是违纪手段隐蔽。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违纪的手段逐步向隐蔽化、边缘化、“合理化”方向转变,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有的社区以办理低保之际,强行搭车收卫生费,以社区办公经费缺乏为名,强行收取居民盖章服务费,对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低保户就收取其公益劳动金等;有的以办理低保为借口收受居民贿赂;有些党员干部、社区干部千方百计钻法律、纪律、政策的空子,打“擦边球”,谋取所谓“合理、合法”利益的行为。
一、拓宽监督渠道。一是把那些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信息作为重点,经过调查核实,及时立案上报和总结;二是在街道和各社区设立信访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各社区还聘请了党风廉政监督员,从而拓宽案源渠道;三是从源头上发现违纪线索,重点是加强对财务、民政、城建部门和管钱的干部的监督,主动从中查找线索。
二、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对党员干部和社区干部的教育与管。
理,以廉政文化进社区为载体,着力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宣传面和覆盖面,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整合各种社会力量,积极调动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结合基层实际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加强制度建设。街道纪工委通过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信访网络,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来信来访日,主动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把解决信访问题与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强化民主监督。为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街道纪工委建立了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同时与社区干部签订廉洁自律责任状,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在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素质好的党员和居民作为党风廉政监督员,负责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监督干部贯彻执行各项政策,经常收集基层干部廉情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苗头性问题。
五、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加强对现有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到外地学习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与自学党纪党规条例,熟悉纪检监察工作,掌握查办案件的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自身的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设,重点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完善社区监督组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抓好落实。
七、发挥监督作用。一是制定编制和人员配备标准。联合组织、人事等部门,制定纪工委或纪检委员的人员设置标准。保证街道配备专职纪委工书记和两名专职干部。二是积极探索基层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新思路、新途径。
八、加强监督水平。一要优化干部结构。明确专职纪检干部任职条件,严把入口关,注重选调35岁左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政治素养高、原则性强、有专业知识的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二要加强干部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全覆盖。新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干部必须进行培训。三要规范干部管理,确保人员稳定。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和多岗位锻炼等制度,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任用。适当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激励,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享受的办案补贴。
九、健全监督网络。一要健全社区监督组织。社区在监委会的基础上都要配备纪检委员。二要明确社区监督职责。社区监督组织的职责是协助纪工委和社区“两委”做好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要完善社区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社区干部行为的制度、监督组织整合力量开展监督的制度、对干部进行评议和考核的有关制度等。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近年来,黄集镇纪委无论是接收上级信访交办件还是收到群众信访举报都居高不下,为从信访举报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我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
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款当私人钱袋,集体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随意挥霍浪费,大肆贪污挪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已严重触犯刑律,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
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如,一些村居主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账外账、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有的制度没有坚持执行,上级要考核检查的时候就抓一阵子,不检查时就不执行了,成为应对检查考核的临时措施。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权力产生怀疑,对干部失去信任。
(三)基层干部工作强度与待遇不匹配。
现在既是发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且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两方面都较差,晋升空间有限,这种工作强度和工作待遇上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和发展预期,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基层监督执法问责力度不够。
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一)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
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加强对镇、村级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是对征地补偿、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事项进行验收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区对镇街、镇街对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共同缔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三)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我镇将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委一把手高度重视,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亲自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信访举报亲自过问,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问题亲自协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案件和信访件亲自督办。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化应用率有待提高。有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仍习惯于传统的办公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认识信息化给传统工作方式带来的革命性转变,究其原因是由于思想上“三转”特别是转方式上不到位。互联网+的信访平台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性探索的载体,在推广应用上还需要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
二是安全保密性有待加强。信息化的出现,使保密的载体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过去的“锁好柜”“关好门”的保密措施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在使用过程中,虽然电脑从技术上加强了保密管理,从程序上规范了操作流程,但使用人员的保密意识还须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网络也会被黑客攻击,也有可能存在信息失密、被盗等风险。
(二)具体的建议。
强调“自动化”,提高信访件办理效能。巧妙设计excel电子台账,利用excel自动筛选、搜索功能,实现信访件查询、督办、预警等工作的自动化。将受理的信访件的主要问题、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等信息收集后,再次录入,使得信访件从受理到办结的轨迹清晰可见,避免了转送件办理无法追踪的问题。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11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以来,我们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以“出思路,出干劲,出成绩,出人才”为目标,严把“三个关口”,完善“三个制度”,做到“三个留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执政能力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严把“政治素质”关,不断增强自身免疫能力。一是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坚持每周一政治学习制度,通过书记、常委亲自讲课、邀请专家、教授讲课和观看电教片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两个《条例》、《实施纲要》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两个务必”、“为民、务实、清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克己奉公,淡泊明志,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生活上不出任何问题。二是抓好“谈心活动”。委局领导定期与纪检监察干部谈心,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大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三是抓好内部评议。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采取“上级点、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的方法,动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找准各自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对症下药,限期整改,进一步纯洁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二)严把“业务能力”关,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一是创新方式抓培训。我们在抓好每年的常规培训之外,还针对干部自身特点和素质状况,不断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形式,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二是拓宽领域抓能力。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市场经济第一线,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工作的规律,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同时,还系统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现代科学知识的培训,重点培训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科技、管理等知识,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领域,多方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能力与素质。三是强化责任抓指导。实行纪委常委指导责任制,要求每位纪委常委对分管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对业务学习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严把“内部监督”关,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一是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是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制度、公务汇报制度、公务回访制度、公务回避制度。制定了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责、办文制度、财务、财物管理、车辆管理、考勤请假、学习、档案资料、保密、印章管理等1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委局机关干部的办事、办文、办会行为。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对委局各室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通过区电视台进行全方位公开,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了举报电话和意见箱,专门受理和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违法违纪违规的纪检监察干部,一经查实,视其情节作出谈话诫免和调离纪检队伍的处理,维护了纪检监察的纯洁性。三是集体决定制度。我们在实践中做到“三不”:重大事项不经过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的不做决定;不经过审理审议的案件不提交讨论;不经过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的案件不做定案,有效地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自我防范的自觉性,防止了监督权力的滥用。四是强化考评考核。我们制定了干部考评细则,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责任目标、违规违纪等方面全程监督,实行半年一考核,年终一总结,严格兑现奖惩。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案件检查、信访举报等工作程序,规定了详细的流程图,对信访处理、案件线索、执法纠风处置等建立台帐,实行一月一考评、一月一评查制度,切实把监督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完善述职评议制度,。从去年开始,我们实行了述职评议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及带头廉洁自律、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述职,接受区纪委、监察局和特邀监督员的评议。委局机关干部的工作一月一汇报,一季一评议,乡镇(街道)纪委书记每半年述评一次,区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每年评议一次,极大地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紧迫感。
(二)完善执纪办案跟踪监督制度。查办案人员外出查办案件一律携带跟踪监督卡和回执,回执由被查单位和个人签字后,交区纪委干部室存档备查,监督卡则由被查单位或个人在调查结束后,邮寄区纪委,对执纪办案实行全程跟踪监督,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行为。
(三)完善工作目标管理制度。为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树立求真务实的作风,实现“有为有位”的目标,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的整体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确立全年总体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并逐一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委局机关各室和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明确规定每位干部的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实行目标量化管理,既重结果,更重过程,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主动性。
(一)用事业留人。紧密联系干部的思想实际,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事业为本,大局为重,不计名利,兢兢业业地工作,默默无闻地奉献,用实际行动去赢得社会的广泛赞誉。建立健全政绩评价机制、选拔任用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大胆提拔重用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群众公认的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施展才华提供事业平台。近三年来,共调进区纪委、监察局人,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
(二)用感情留人。“用感情留人”关键在领导。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使大家心情舒畅地工作。各级领导要紧紧依靠和充分信任纪检监察干部,全力支持他们大担工作;要以情感人,平等待人,做纪检监察干部的知心朋友,遇事多商量,切忌居高临下,盛气凌人;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发现缺点和不足,及时提醒,善意批评,促其改正,这对干部来说是最好的关心和爱护。要坚持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干部,不能厚此薄彼,搞远近亲疏。这样,就会带动形成团结友爱、和谐融洽、健康向上的人际关系和良好氛围,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感受到在纪检监察部门这个大家庭中的温暖,从而保持舒畅的心情,激发工作的热忱。
(三)用适当的待遇留人。就是要在政策允许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尽力为纪检监察干部办实事,为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创造条件。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十分辛苦,收入和待遇不高,许多同志在各方面都存在困难,这些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会使他们的精力受到干扰,工作积极性受到挫伤,并影响队伍的稳定。因此,我们既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名利和待遇,又要满腔热情地给予关心和帮助。要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为他们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施展才华创造必要的条件,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又要千方百计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个人家庭生活上存在的困难,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努力改善纪检监察干部的办公和住房条件,解决家属子女就业问题,关心和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从而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今年,在我区干部调整中,委局机关新提拔纪委常委人、监察局副局长人、正科级检查员人,副科级干部人,新调入人。有名乡镇(街道)纪委书记被提拔为正科,有名区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在区直部门交流重用。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党的十八大提出“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群众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近年来,黄集镇纪委无论是接收上级信访交办件还是收到群众信访举报都居高不下,为从信访举报看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我镇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
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款当私人钱袋,集体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随意挥霍浪费,大肆贪污挪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已严重触犯刑律,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
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如,一些村居主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账外账、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有的制度没有坚持执行,上级要考核检查的时候就抓一阵子,不检查时就不执行了,成为应对检查考核的临时措施。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权力产生怀疑,对干部失去信任。
(三)基层干部工作强度与待遇不匹配。
现在既是发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且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两方面都较差,晋升空间有限,这种工作强度和工作待遇上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和发展预期,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基层监督执法问责力度不够。
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一)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
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加强对镇、村级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是对征地补偿、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事项进行验收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区对镇街、镇街对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共同缔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三)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我镇将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委一把手高度重视,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亲自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信访举报亲自过问,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问题亲自协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案件和信访件亲自督办。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化应用率有待提高。有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仍习惯于传统的办公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认识信息化给传统工作方式带来的革命性转变,究其原因是由于思想上“三转”特别是转方式上不到位。互联网+的信访平台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性探索的载体,在推广应用上还需要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
二是安全保密性有待加强。信息化的出现,使保密的载体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过去的“锁好柜”“关好门”的保密措施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在使用过程中,虽然电脑从技术上加强了保密管理,从程序上规范了操作流程,但使用人员的保密意识还须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网络也会被黑客攻击,也有可能存在信息失密、被盗等风险。
(二)具体的建议。
强调“自动化”,提高信访件办理效能。巧妙设计excel电子台账,利用excel自动筛选、搜索功能,实现信访件查询、督办、预警等工作的自动化。将受理的信访件的主要问题、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等信息收集后,再次录入,使得信访件从受理到办结的轨迹清晰可见,避免了转送件办理无法追踪的问题。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驻在单位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对于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至于全局工作的影响,其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如何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必须看到,自1993年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以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纪委、监察部门和驻在单位党组双重领导体制,但实际上纪委、监察局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业务指导方面,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如人员编制、负责人的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等等,几乎是空白。所以,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管理工作是摆在我们各级纪委、监察部门面前的新课题。为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笔者只能就近几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有关思考。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我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的工作看,客观地说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起了一定积极作用的,主要是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开展的纠风,源头治腐,查办案件,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工作。
案工作薄弱。1998年以来我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占全市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总数的一半以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总数为546。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办案总数不到10%而1998年至1993年中纪委二次全会期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办案数更是屈指可数。此处,从所办案件的性质看大多数是送上门户的“死老鼠”一般为违反计生政策、司法机关处理移送,市纪委责成立案的案件。二是监督检查工作薄弱。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有一项及真重要的职责,那就是监督检查驻在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党和政府决策情况,在党章和监察法规一定的范转围内,对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和其它党员干部实行监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监督检查的职责发挥的作用甚微,我市纪委近几年查处的公车违规,手机费用违规、公款吃喝、私设小金库等现象有42%发生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驻在单位,这就很能说明其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三是纠风工作薄弱。市直单位的部门和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实际上最快最有效的治理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况,因为他们应该对驻本单位的纠风问题最了解,处在最前沿,最能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订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95年我市卫生部门纪委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整顿取了了成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是这种例子不多,相反的例子却有一些。四是党纪政纪教育工作薄弱。每年只有少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了一次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五是源头治理措施和建议薄弱。大多是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去做,创造性的与驻在单位党组研究,部署制订源头防腐机制制度不多,向市纪委提出有关建议意见更是很少。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驻在单位大多是重要的职能单位,他们的在源头防腐工作中作用应该是举足轻重。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成因。
2、领导关系“顺”字不够。由于种种原因,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不。
最新纪检监察调研方案【第七篇】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是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并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十八大后党风廉政、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纪检机关,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结合本村大实践活动下面我就任职以来在工作中了解的情况做一些浅显的思考。
一、乡镇纪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就我县而言,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应付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多少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
1、乡镇纪检监察基本无专职可言,均为兼职,我作为纪委书记要管市政和人居环境,纪委委员也都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基本未履行纪检工作职责。
2、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大多为去年新任的,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较差。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起色不大,多为应付了事。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无办案经费,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思想认识有差距。
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也认为纪检工作是“得罪人”的,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有用的,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我乡纪委由5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4人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上级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存在,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三、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收归县管。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不包村)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想干事、能干事、干的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文明、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司法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篇2。
乡镇纪检是我们党和政府在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廉洁履职上还不尽如人意。甘谷驿镇纪委根据所掌握的一些情况,与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面对的情况极为繁杂,但在镇党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我镇纪检监察干部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实际需要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需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问题。
1、办公条件差。乡镇纪检监察的没有独立的信访室,基本上都是干部的休息室及办公室,而且还是两人公用一个办公室,难免影响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
2、没有专职人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基本上兼职较多。就我镇而言,镇纪委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的同时,还要管理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工作繁忙,难免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进度。
3、岗位不稳变动大。乡镇工作很难保证人员稳定性,工作人员刚熟悉纪检工作,就因为调动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导致新配备人员对业务不熟悉,耽误了正常工作开展。就我镇纪检工作人员,今年专职委员就换了3个。
4、软面薄情现象严重。乡镇纪委干部当地亲朋好友熟人多,办案上怕伤感情不敢主动找当事人谈话,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怕遭报复畏畏缩缩,遇事往往都是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推脱居多。
二、解决的方案和措施。
1、改善办公条件。镇党委应该为镇纪委配备单独的信访室,购置新电脑、相机、录音笔等办公用品,切实改善纪委办公条件,大力支持镇纪委监督执纪、执法办案。
2、优化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一名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纪委专职委员,协助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工作,彻底改变过去纪检监察干部占位不谋事现象,同时要加大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
3、配优专职队伍。综合考评干部素质,选调政治素质高,熟悉财经、金融、法律等方面业务的专门人才,配备到乡镇纪委并确保专人专用,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并且要把专职干部留得住,制定相关政策,限制干部随意抽调或调动,从而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和效率。
4、加强思想教育。继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教育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坚持党性,提高自身预防腐败能力和依法执纪、依法办案能力,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存私心,不谋私利,切实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树立良好的纪检队伍形象。
篇3。
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严防“灯下黑”,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来,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调研要求,就我县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情况、存在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情况城步县纪委、监察局共有工作人员34人,其中纪检监察干部29人,司机、打字等工勤人员3人。纪委常委8人(有一名副书记调出当局长),借调人员3人。共有基层纪检监察机构81个,其中:乡镇纪委***个,县直机关纪委7个,县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60个,共有纪检监察干部***人。35岁以下人员35人,35-45岁人员***人,46-55岁人员41人,55岁以上人员4人。学历结构为中专以下1人,大专文化75人,大学文化***人,研究生以上4人。调研结果表明,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年龄结构偏高,学历主要是大专为主,专业人员较少,专业结构不合理,特别是法律、审计、财务专业人员欠缺。
二、我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针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县纪委、监察局以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为切入点,坚持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就“纪委监督别人的同时,谁来监督纪委”这一课题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
1、严把干部准入关。制订了《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按照逢进必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新进入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进行严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县纪委干部室对具备纪检监察资格准入基本条件的后备人选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资格考察。考察除对被考察对象的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外,还重点考察其“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社交情况。考察组在汇总分析考察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考察意见,形成考察报告后专题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县纪委常委会听取考察组的资格考察意见,集体研究确定获得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人选。取得纪检监察干部任职资格的,通过干部任用程序,择优录取。在干部任免和交流方面,各乡镇纪委书记、副科级以上职务人选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按程序报县委任免。
2、加强干部监督监管。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清退会员卡、明查暗访等专项活动,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坚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同时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期间,严格遵守办案工作纪律,不准与涉案人员及其亲友建立私人联系和交往。不准收受涉案人员、单位的物品、现金;不得接受涉案单位、涉案人员的宴请和娱乐邀请。不准利用办案之机,通过涉案单位、人员为本人、亲友办理私人事项。并聘请了廉政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办案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向纪委反映,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纪委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的同时,自身也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3、创新干部管理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工作纪律规定》、《财务管理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达到了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工作创新的目的。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每年年终对全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对照年初目标责任书下达的任务,逐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
4、提升能力抓学习。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抓好学习教育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因此,我们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在强化教育氛围、端正学风、学以致用上狠下功夫。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坚持每月学习一次,组织纪检干部系统学习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有针对性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文章和论述。从书记、副书记轮流带班领学,切实做到每组织一次学习,都明确一个主题,联系一次实际,在思想作风上受到一次启迪。
二是狠抓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质量。按照学习计划,主要领导上台讲廉政课,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围绕一个专题重点学习辅导,理论与实践结合,讲体会、谈经验。
三是狠抓学习先进典型,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抓队伍建设中,我们深刻认识到,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用先进典型的事迹鼓舞人、感染人、激励人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为此,我们对新时期、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尤其是纪检监察战线的先进典型,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及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讨论学习,并撰写。
心得体会。
1、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
2、干部专职不专用。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缺乏,在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基层单位,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还有相当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能专心的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难以承担起纪检办案的重任。
3、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人、财、物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不同程度地削弱了纪检监察的职能,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导致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
4、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且现有的培训模式没有采取全国一盘棋,一般都是收费和高收费方式,加重了基层纪检监察负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依然存在。
对一些违反相同错误性质的人员在进行处理时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存在随意性较大的情况;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时偏重于收缴违纪款,而把惩治腐败分子、教育干部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样必然达不到治本的目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
四是经费难以保障。由于地方财政不足,难以全额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开支,实行了由纪委办案收缴违纪款返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将收缴违纪款列为了办案中的重点,而偏离了纪检机关办案的宗旨,导致了对一些违纪单位人员只收违纪款,对违纪人员不立案查处现象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纪捡监察干部监督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素质。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免费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
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特别是对法律知识、经济知识、管理知识方面的学习教育,促使他们熟练掌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提高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
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二)加强组织建设。对乡镇、基层单位、街道办、社区要明确要求,要把纪委监察人员的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到纪检监察工作上来,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作用。在选择纪委委员时,要注重选择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愿意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并对财务、审计、工程等业务熟悉的同志担任。在日常的工作中,注重发挥其作用。同时,要尽可能的落实纪检监察专干和兼职监察室主任的纪检津贴,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快干部交流。要严格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法”标准,把能力强,业务精,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把素质低下,社会影响不好,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的纪检监察干部调出纪检监察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同时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对工作时间长,做出一定成绩的干部应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委以重任,从而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最新纪检监察调研方案【第八篇】
今年市直纪检监察调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强化精品意识,注重社会效果,坚持搞好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提高调研成果的质量,积极主动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
一、调研课题。
(一)上级纪委安排的调研课题。
今年,市纪委组织开展的课题研究包括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情况以及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2、研究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协调统一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3、加强源头治理工作,深化“四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推进“三公开”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4、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
5、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和纠风工作的调研。
6、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
7、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
8、关于法规工作如何更好地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和如何构建和完善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法制体系的.调研。
9、关于公办初中、高中乱收费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请各单位按照市纪委安排,按时上报选定的调研题目和研究成果。
(二)市直机关纪工委组织开展的课题研究。
1、在新时期、新形式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如何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
2、如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
3、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4、如何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
5、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做法和经验。
6、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7、如何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域。
8、强化党内监督,贯彻两个《条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
9、纪检监察组织如何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
10、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11、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促进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
12、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在工作实践中推进“四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深化“三公开”。
13、贯彻胡锦涛的讲话精神,以求真务实之风,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落实好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任务。
14、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职责,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15、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及如何提高自身素质。
二、调研信息。
今年,市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探索纪检监察调研信息工作的经验和规律,以敏锐的目光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及时发现并上报政治性、思想性、前瞻性强的信息,不断提高调研信息的质量和水平;要建立健全调研信息网络,提高调研信息的传输效率,努力使调研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立足实际,狠抓落实,认真总结反腐倡廉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工作实践,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