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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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第一篇】
《关于转变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六条措施》下发以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掀起转变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高潮,最大限度为群众及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赴区学习标准厂房运营管理、建设和招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四是到邹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对标学习,主要学习交流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业务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登记业务的相关情况。通过对比先进单位的工作,找到了差距,明确了目标,找准了方向,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奠定了基础。
(二)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为提升工作效能,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省厅每月的“自然资源大讲堂”,及时学习新政策、新要求,并组织开展了“政策标兵讲政策,业务能手大比武”活动,由领导干部带抓业务学习,充分发挥了领头雁效应。期间,不动产登记窗口作为一线服务窗口,通过开展例会查摆问题,通过业务知识测试、服务礼仪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今年以来,不动产登记中心每月开展一次不动产登记业务技能测试,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日常登记工作中经常用到的业务理论知识和相关政策的学习情况。9月21日不动产登记窗口全体工作工作人员参加政务服务标准化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为企业、群众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二)创先争优,扎实开展“星级服务窗口”和“最美服务标兵”评选。为推进工作开展,在全局开展“星级服务窗口”和“最美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在全局营造创新争优氛围。期间,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政务大厅入驻窗口,每月被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评为“红旗窗口”,今年以来12人次被评为“红旗标兵”,服务对象自发送来3面锦旗和8封感谢信。不动产登记中心立足群众,打造便民利民窗口。对有需要的企业和群众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和特殊需求的企业和群众,应约上门服务,对外地服务对象开展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工作调研,开展问题意见大征集活动。继续推进班子成员联系六大招商专班工作制度,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通过定期走访企业、开展交流座谈会等,让相关企业和机构进一步了解土地政策及营商环境各项便民利企举措,同时将企业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制定解决措施,促进工作开展。期间,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将征求意见进行反馈,集思广益共同推进“登记财产”改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较好效果。
(四)转作风,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围绕转变思想观念、提升能力素质、改进工作方式、开展专项治理、优化工作流程,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一是召开“加快作风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的学习会议,对标学习了《市政协委员袁慧鹰关于深圳市营商环境的发言》材料,并围绕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全面梳理优化业务流程。二是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重点项目和企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即来即办、从速办理。三是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惠企政策,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二条政策的公告》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共同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五条政策的公告》要求,免收中小企业的不动产登记费。截至2020年9月底,不动产登记中心共计免收24家企业105笔不动产登记费,费用共计55240元。四是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通过重塑办理流程,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等业务环节,迁移至互联网运行。办事群众登录省政务服务网或爱app,申请不动产登记、上传申请登记材料、完成网上缴纳税费,即可实现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审批”。五是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与相关业务联办。不动产登记窗口通过县政务服务大厅平台系统将不动产登记结果推送至水电气热窗口,实现业务协同办理。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和公积金、公证处等开展业务联办,不动产登记服务向信用评价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等单位延伸。
二、下一步计划措施。
下一步,将围绕“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目标,通过精简环节、再造流程、改进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提速增效,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让办事企业和群众群众少跑腿。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学习,积极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二是继续做好“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融合,随时随地网上申办的“一网通办”新模式,更好地服务办事群众和企业。
法律顾问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第二篇】
该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汇报,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法律顾问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通用5篇”,我局积极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涉林企业营商环境,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大局。现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报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的函》要求,就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市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全力优化林业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按照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取消的一个不留、能合并的全部合并的原则,将审批过程中涉及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设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为企业减轻负担,为我市重点项目审批开启绿色快速通道。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并在市行政中心办事大厅和局网站上及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对象、审批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承办时限等,全面实现林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效率化。三是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作了运行流程图,完成“两单一图”更新工作。全市林业系统完善行政权力清单166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88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9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
(二)打造“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抚州样板,扶持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启动市级龙头企业评选是我市发展林业产业的一个“创新样板”,通过连续开展三届评选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我市林业企业争创市级林业龙头企业积极性越来越高,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已从2013年首次评定的3家发展到如今的40家。截至目前,抚州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共86家,包括2家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44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积极申创林业龙头企业,有效带动了产业扶贫,林农增收。特别是近几年在全市开展“四进四联四帮”精准扶贫活动中,我市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及订单农户等形式与农户结成利益联结,在产业扶贫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积极帮助涉林企业争创“龙头企业”等荣誉同时,企业也将享受银行贴息贷款等林业政策支持。
(三)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助推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以林业优势产业和特色林产品为依托,围绕“扶持”下功夫,积极引导林农走联合经营的道路,组建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顺利实现了林农“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加快了林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进程。截止2018年11月,全市林业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11个,其中国家级林业合作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3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4家(其中金溪县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家,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农户数万户,初步显现了“不砍树也能致富”的良好态势。在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方面,林业部门主动为合作社找路子、寻机遇、上项目,逐步实现合作社与市场、项目、金融等方面的有机融合。
(四)科技创新带动非公企业转型,助推民间投资政策落地生根。
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林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可迅速做大或者带动产业发展的产品或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涉林企业打造了一批知名品牌。支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支持申报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食用林产品等资格认证。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四家企业被评为“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分别为:江西省舒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抚州苍源中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崇仁县味味黄花菜专业合作社。获得“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证书的单位,可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可食林产品的包装、标签、产品说明书以及产品宣传上使用认定证书,大大提高了企业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而品牌的提升同样激活了民间投资的热情。
(一)涉林企业比较优势不强。主要表现在资源型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少,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结构单一,多数企业位于产业链的前端和价值链的低端,产品附加值低,自我创新能力不强,知名企业和品牌还比较少。
(二)民间融资能力不足。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自主创新,产品同质性多,导致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等“瓶颈”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去年下半年,我们走访调研了几家园林景观企业,他们在争创行业龙头企业上积极性高,如江西仕琪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是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江西艺景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是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但在获评龙头企业头衔后,在实际享受贴息贷款、争取项目资金等政策方面力度不大。另外,作为我市口碑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综合性园林企业,在享受当地花卉苗木采购方面支持力度不大。目前全市也没有功能齐全的大型花卉苗木交易专业市场。
(一)健全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运行、工作考勤、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和完善审批与事后监管的协调运行机制,做到有效衔接和反馈。
(二)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三)正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充分释放民间资本潜能。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向民间投资者提供项目、信息、市场等服务,指导投资者发展新兴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办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更多投资绿色生态产业。
按照省政协统一要求,市政协抓早动快、精心安排,成立了机构,制定了方案,启动了优化营商环境市县两级联动监督性调研。调研人员深入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走访调研x多户企业,收集x份调查问卷,召开x次部门、企业代表座谈会、社情民意信息座谈会,与x多户企业进行座谈交流,现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市委市政府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第四大攻坚战高度重视强力推进,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扭转我市在全省的落后局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市场主体增幅明显加快,同比增长x%,项目投资额同比增长x%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其中民间投资增长达x%,开创了新高,累计减免企业税额x亿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精心安排部署。市县两级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并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十大行动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各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序展开。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提升优化措施。制定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省市营商环境工作简报发布信息,在各类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新闻报道,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电话问询调查,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等,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按照“十大行动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专项行动,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纳税服务、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改革成效明显,办理时限、流程、成本和资料大幅度精减压缩,“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办结”的“三个一”模式有效推广。
三是强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级x个部门单位,x项行政许可事项和x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并严格执行效能监察;县级x、x等x个县市区“三集中三到位”进展顺利,全市进驻政务中心事项x多项。市级政务网已改版上线并与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正加快全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整合优化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县区平台部署正在进行,政务服务环境、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全面清理废止失效文件x件,承接中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x项,取消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x项,下放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x项;再造流程,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
四是加强政府监管营造公平环境。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主体中,试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执法专题培训;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工作监管对象、检查人员数据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诚信失信“红黑名单”披露曝光制度、试点推行“灰名单”管理,加强联合奖惩。
五是夯实工作责任深入督查督办。出台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和《2021年目标工作要点》,将各县市区、x个市级部门及单位纳入考核范围,并细化分解各项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组织专项督察组明察暗访,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时限。
根据调研,我市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制定缺乏针对性。政策制定有些照搬上级文件,一级套一级,征求各利益相关方意见不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的较少,且有的政策前置条件苛刻,审批程序繁琐,精准度不高,操作困难。比如:县城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涉及评价指标多,而南部县区企业数量较少,规模较小,部分评价指标无法监测;产业扶持政策对企业的注册资金、产值、利税设置的门槛较高,政策难以落地,企业获得感不强。所以在调研过程中,有些企业反映“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二是信息不对称。政策发布渠道比较分散,公开形式单一,企业知晓度不高。由于存在信息壁垒,上下层级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与部门之间,数据难共享、难统一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只停留在口头上,一般你不问,他不说,导致企业与个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多次提供资料,反复跑腿。
三是涉企违规收费仍没有彻底清除。各类涉企检查收费和罚款禁而难止。各种认证、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程序不规范、标准不公开、透明度不高“红顶中介”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违规收取的“扩容费”“开口费”等群众有怨言。
四是顶层设计不够精准完善。县级层面的行政审批、监管、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缺乏明确可遵循的顶层设计。主要表现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监管或办理环节,所需资料没有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要求,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相关推进或配套政策,指导性意见出台的少,影响工作高效展开。比如,快递业在市级由邮政局监管,在县级则没有监管部门,处于失控状态。
(二)“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一是简政放权“含金量”不高。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权责与边界还不清晰,一些相对重要的,本该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审批事项,仍在政府体系内部循环打转;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不配套、不同步,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国企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观念守旧,引入外部资本等方面力度更小。
二是县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度、标准参差不齐,市级直接服务面积,硬件设施处于全省前列;x、x等x个县区也能基本满足需要;x、x等x个县区政务中心面积均小于x平方米,无法满足“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导致出现厅外审批现象。
三是审批权限下放不够科学合理。有些没有充分考虑基层的承接能力,致使下放的审批事项要么大量积压,要么反委托上级部门代审,时间拖的更长;有些职能虽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但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仍不同程度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服务窗口变为“收发室”“中转站”;商事制度改革还不彻底,企业注销等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
四是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现象依然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范围、频次、方式不够规范合理,与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留痕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多头监管、重复监管仍未根除,让企业疲于应付。有些部门习惯于运动式监管或以罚代管、以停代管。比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遇环保督查等,往往就会多部门出动对同类企业进行运动式、反复巡回检查,或者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强制关停。
(三)政务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政府部门创新服务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上下层级之间协作不畅,对业务流程、时限要求等省市县三级相关规定不完全相符;同级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管一方,项目审批互相前置,相互掣肘,影响办事效率。
二是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有待提高。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许多部门面临机构合并、业务整合、流程再造等问题,一些管理方式、业务流程、人员岗位还没有完全调整到位,窗口服务人员政策不清、业务不精;有的服务意识不强、怕担责任,怕冒风险,凡是只讲“不能办”,不讲“怎么办”,有些事大事小要请示,等待上会研究。特别是税务部门,大家意见比较集中,也比较尖锐,对企业的影响也比较大。
三是“政务服务+互联网”覆盖率不高。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平台建设技术力量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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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融资难融资贵严重制约企业发展。
一是“贷款难、难贷款”现象并存。受前几年经济下行和我市部分民间借贷崩盘的影响,银行业出于强化风险管控的需求,将我市列为信贷高风险区域,贷款审批权限收回省级银行,严重压缩贷款指标,并对化解不良贷款只压任务,不想办法,造成市县金融机构只还不贷,强行抽贷、断贷,事先承诺事后变卦,出现了“银行贷款难,企业难贷款”的恶性循环。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不能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能形成推动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企业有时不得不高息从民间借贷,提高了融资成本。
二是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不高。金融主体创新能力不足,一些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具有创新性质的现代金融主体以及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权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业链金融等金融创新产品在我市还处于空白阶段,无法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三是再担保机构发展不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还没有全面铺开,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x亿元贷款担保基金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既无担保资金,又无过桥资金,无法获得贷款;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一些企业信用意识差,处于观望状态,还款意愿不强,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被纳入征信“黑名单”,既使自己贷款受限,也让银行产生了不愿与企业打交道的想法;质押贷款的质押物评估价值低,抵押率逐次降低,质押门槛高,贷款数额逐次减少,企业质押有顾虑,慎贷、惜贷、拒贷心理较为普遍,加重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是金融市场融合不充分。市内各类金融机构各自分口管理经营,横向之间联系沟通不紧密,有时还处于恶性竞争、相互挖墙脚的境地,商品流、现金流、信息流还没有做到有效整合,严重影响金融资源向企业配置效率,没有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上述问题对民营企业而言尤为突出。
(五)用地难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用地指标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用地需求量逐年增多,土地价格也在不断攀升,国家对土地使用的调控政策日益严格,土地资源变得日益稀缺,省上每年初下达我市工业用地计划不足x万亩,年终可追加x万多亩,实际每年需求x万亩,用地指标受限,供需矛盾突出。“用地难”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是征用地手续繁杂。办理征用地手续需要涉及省市县多个层级,多个部门,手续环节繁多,协调难度较大,流程推进缓慢,一般需要x年时间,甚至更长。有些等办下来,项目实施的最佳时机已经错过,有些长期办不下来,企业一方面面临巨额罚款,一方面要承担违法用地的风险。
三是企业用地效益不高。一些企业打着办项目的名义圈占土地,等待观望,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谋求改变用地性质,进行营利性商业活动,造成部分土地资源长期闲置。也有一些企业用地规划不科学,集约化程度较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六)企业运行成本居高难下。
一是电力体制改革滞后。由于市域内存在国电、地电两家电网企业,且电源规模与用电负荷严重不对等,弃大用小,国网有电负荷小,地网无电负荷大,造成局地“窝电”与“缺电”并存,地电只能从周边省区低价购电予以缓减。随着省政府断开外省电源政策的加快推进,低电价电能来源大幅减少,地电不得不从国电高价趸售电量再转嫁给企业,导致我市企业用电价格高于周边省区x元-x元/度,弱化了各类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是水资源严重短缺。区域内多干旱少雨,可利用水资源十分有限,黄河引水工程推进迟缓,导致域内工业用水十分紧张,预计到2021年总需水量将达到x亿立方米,其中“两区多园”需水量x亿立方米,而现状供水能力仅有x亿立方米,不到需求量的x%,水资源的短缺极大地推高了水价,给企业增加了沉重负担。
三是物价居高不下。经济高速运行十年推高了我市的消费价格,现在虽然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但物价并未回落,高物价、高地价、高房价、高人工工资、高运输费用等都增加了企业运行成本。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建设开拓创新的思想环境。
一是继续解放思想、转变作风。要牢固树立“抓发展就必须抓环境,抓环境就必须抓作风”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禁锢思想创新解放的思维定式,机制体制,着力解决“官本位”“等靠要”“管卡压”和为市场主体服务意识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坚决克服“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等不良思想,以思想观念的深刻解放,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干部作风的深刻转变,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好转。
二是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列为市县两级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强考核监督。成立由不同类型企业、社会团体、各阶层代表共同参与的督导机构,对优化营商环境阶段性工作目标、效能、服务水平进行评议、评价、监督,并逐步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有效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要开展对职能部门、窗口单位、关键岗位、重点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不断适应机构改革合并,办事流程整合调整对服务工作带来的挑战,防止出现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业务不会办了,或办了些错误业务的现象,真正做到“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切实解决“明放暗不放”的问题。
四是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要形成制度机制,对领导干部、职能部门深入企业、蹲驻企业的时间任务等作出硬性规定,督促他们经常深入企业“解刨麻雀”、帮助制定发展规划,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像关爱贫困户一样扶持企业发展,理直气壮地与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营造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
(二)建设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县两级网上政务服务审批系统,撤销独立设置的服务大厅,切实清除各层级、各部门、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调办理;对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户籍户政、产权交易等服务事项,积极推动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力促“企业、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
二是继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简政减税减费为重点,认真审视研判基层承接能力,重新梳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将政府行政权力等“四张清单”及时在政务网站公开发布,明晰权力边界,增加透明度;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动态评估管理和协调机制,对拟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防止出现审批事项边减边增、先减后增,对确需审批的事项,最大限度地做到前置条件少,手续简化,时间缩短。
三是加快“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和“绿色通道”建设。推进社区、街道和乡镇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逐渐将群众生活服务分散到基层,使行政服务中心专门办理项目、企业和机构的审批服务事项;应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龙头项目纳入市县重点项目计划,为其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提供特殊服务。
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要充分考虑市县实际,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完善,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类别的评价考核办法。
五是建立企业投诉协调解决机制。充分行使“八办四组”和联席会议制度职责,畅通12345政府热线电话和投资环境x的作用,切实解决企业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诉求,防止出现企业有苦无处诉,有诉无处调的窘况。
(三)建设安商富商的政策环境。
一是完善政策制定落地机制。组织专班,定期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开展督查督导,及时发现纠正问题;要认真跟踪研究中省关于简政放权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以及我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出台指导性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相关制度,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形成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要打通政策落地渠道,凡是可以公开的政策信息,原则上发布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光、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在新闻媒体以访谈问答或请权威专家解读的形式进行充分宣传,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红利,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群众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知晓率。
三是加强信贷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重新审慎评估我市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用风险等级,正确对待整体经济下行对我市的冲击和经济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下放收回省级银行的贷款审批权限,严格遵守风险管理纪律,改革和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尽职免责机制,引导和激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企业发展挂钩,解决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要用好用活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贷款担保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要防止和纠正先承诺后变卦,不问青红皂白对企业抽贷断贷,对于能按时清息,正常经营,但暂时无法偿还本金的企业由贷款担保基金担保,给予展期、续贷,“放水养鱼”,更好地帮助企业发展;要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激活本地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好企业债券、股权、再贷款、再贴现、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各种办法,扩大企业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是着力破解企业“用地难”瓶颈。要创新用地模式,改革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在招拍挂基础上支持弹性出让土地、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供给土地;要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从严配置土地指标,严把项目审批关,严防圈地占地现象。要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及时清理依法收回闲置土地,调拔给急需用地的企业,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要积极借鉴浙江等地经验,在各类园区、工业集中区,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即:把土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环保标准、用地效益及产出标准、利税、达产规模、时限予以明确,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和产业定位情况做出承诺,受让土地,发改部门“一窗受理”,企业按标准要求直接开工建设,职能部门加强监管。项目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承诺标准与法定条件进行验收,严格奖惩,切实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破解企业“用地难”瓶颈。
五是加快电力体制改革。要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平衡区域电网建设现状,搞好地方局域电网试建试点,积极争取扩大直供电范围,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企业低成本优势;建议省上抓紧研究出台支持x电力发展的相关政策,降低门槛,推进电力直接交易、跨网交易,解决现有交易规模小、范围窄的问题;要进一步理清我市输配电价结构,下调火电上网价格,统一价格标准,实现同区同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四)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正确认识各类市场主体在我市改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招投标等各个方面,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从根本上清除各种隐性壁垒。
二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审核;对负面清单中限制准入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法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三是规范中介市场。借鉴云南等地“中介超市”经验做法,深入整治“红顶中介”,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制,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
四是大力推动垄断行业服务改革。要突出整治铁路、电力、通信、消防、供水、供热、供气等利用行业垄断独占地位强制交易、强制认证、随意定价、滥收费用、强揽工程等。严厉打击垄断行业违法犯罪和行业腐败,最大限度地遏制涉垄断行业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
(五)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设法治政府。要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和责任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工作流程,并全程对外公布;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入企执法检查备案登记,轻微违规首违不罚、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一系列制度,遏制权力任性;强化依法行政监督问责,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领域加强重点监管;建立完善市县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清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三是树立审慎、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妥善办理涉企民商事纠纷和执行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集资诈骗等界限;审慎使用查扣、冻结企业资产、拘押企业负责人等司法手段,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人身权益;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周边环境整治,持续打击强买强卖、垄断市场、寻衅滋事、无理阻工、收“保护费”等不法行为;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坚决惩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恶意欠薪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促进企业守法合法经营。
四是加大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各类窗口单位、旅游景点、运输行业、餐饮服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和普法力度;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各类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企业管理层及员工法治观念,提升营商主体守法意识;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六)建设重诺守信的信用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诚信x”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设立x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制定发布《机关单位政务诚信征信名录》《企业诚信征信名录》《公务人员诚信征信名录》,使政府部门、企业、个人信用记录直接可查,培育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要增强重诺守信意识,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政府和企业都要重诺守信,不能作出有违现行法律法规或者超出自身职权职能范围的承诺,一切承诺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体现执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避免埋下政策和发展的隐患;要强化契约精神,政府带头重诺守诺践诺,新官理好旧事,打造诚信政府,带动全社会信用环境根本好转。
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红黑名单认定、退出、修复和记录留存更新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惩戒和信息公开披露曝光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失信公务人员的曝光惩戒力度,在转岗、调动、提拔、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必要限制,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健全政府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信息共享制度,促进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互动融合,一平台发布。
三是深入开展诚信文化宣传。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组织“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群众性评选活动;发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微信等多种媒体,褒扬诚实守信先进事迹,鞭策失信失诺负面典型,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努力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失诺失信为耻”,全民重诺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建设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
一是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优化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加快推进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新型城镇化进程。要结合城市创建、城乡环境整治、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项目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提升城乡生态建设水平,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环境。
二是打造宜业环境。借力呼包鄂榆城市群协同发展,积极开展与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之间的产业对接,加快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设方便快捷的宜业环境。
三是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好人才发展规划和人岗匹配工作,积极为高层次人才落地搭建平台,最大限度的实现专其能,致其力,尽其用。在做好刚性人才引进的同时,注重本地人才的发现挖掘和培养使用,注重本土企业家的培育联系合作;要完善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激励政策,加大对重大专利和发明创造奖励力度,提高知识和脑力等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比例;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和税收减免支撑,既注重调动科研院所、高校成果转化积极性,又注重突出企业成果转化主体地位,让市场主体“动”起来,科技人员“富”起来,科研成果“活”起来,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
四是培育全民文明意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深入挖掘x文化,着力培养全民文明风尚、文明习惯、公德意识,引导全民诚实、守信、文明、友善、大气、包容,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八)建设担当干事的政治环境。
一是重塑x政治生态。深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结合胡志强、辛耀峰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重塑x政治生态;建立健全治庸治懒治散治无为长效机制,充分运用法律、纪律、行政等手段,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着力净化优化x的投资环境,项目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强化督查问责。重点查处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要部门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懒政怠政、新官不理旧事、不想干事、不愿担责、不敢担当的问题,制定专门的督查考核问责办法,用督查“利器”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对担当作为创新竟进的干部在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经济上奖励,实现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同时要区别对待工作失误和主观不作为、乱作为等,对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只要符合改革大方向,都应予以宽容,对破坏影响营商环境的要坚决调整,对阻碍改革的及时予以免职,切实做到干部“能者上庸者下,懒者受处分”,使“三项机制”真正落地落实。
为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助推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今年9至10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3个调查组对全县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采取上门访谈、会议座谈、问卷调查、事实核查等方式,对8个乡镇20多个村60多家经济实体200多名基层干部和人大代表,进行了调查,发放和收集了200多份问卷,全面了解了我县营商环境现状,查找存在问题的症结和原因,征求社会各界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改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全县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一)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普遍共识.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敢为人先的精神状态,破除陈旧观念、束缚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生产经营环境,打造有利于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气候和土壤,高目标自我要求、自我约束,力求把竹溪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理时间最短、投资环境最优、综合成本最低、市场主体获得感最强县;对标对表优化营商环境18项评价指标,一项一项找差距、一项一项抓落实,努力提升整体营商环境的质量;勇于自割“肿瘤”,自我革新,大胆突破,合并、减少、取消了一批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行政收费;领导力量下沉,主动服务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使了一批新项目投产,受到了企业好评.如竹溪外国语学校、百草堂、桃花岛等项目.
(二)落实惠商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若干措施,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在优化政策环境上下功夫,深入落实上级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护企援企,松绑放活,一大批中小微企业负担明显减轻,困难得到解决,助推了企业轻装上阵,落实各项扶企政策,完善信用体系,让企业放心经营;在优化法治环境上下功夫,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规范执法,强化行政监督,在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上做了大量工作;在优化政务环境上下功夫,持续改进行政作风,制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让市场主体看到了党和政府的决心和魄力,让企业感到了舒心和满意,提振了市场主体创业发展的信心,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改进政务服务,打造高效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当好“店小二”,落实“五个一”联企扶企服企工作机制,推行“最多跑一次”,实行“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落实“六张清单”制度,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开设政务服务窗口,优化用电、用气、用水限时办结服务,推进网上办理、不见面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简化流程,压缩时间,整治“推皮球”,打破“旋转门”;持续推进“四减”,精简前置条件、简化审批材料、压减审批时间、减少报建材料,提升项目投资审批效率;推进“五合一”,实行“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联合踏勘”改革,整合办理流程,加快了行政审批进度;继续实行领导包联企业“五个一”服务制度,真心实意为业主着想、为企业服务、为发展解难,得到了众多的企业家好评;一些部门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当好企业的“娘家人”“贴心人”;项目乡镇、责任单位少讲不能办,多讲怎么办,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限期办,办理有困难的与企业一起想办法、找路子,等等一系列举措得到了企业真心点赞,受到了群众一致拥护.
(四)紧盯短板弱项,释放发展动能.县委、县政府奔着问题去、瞄着短板改、着力补弱项,把营商环境中的问题汇总成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展开靶向性治疗,着力解决审批环节多、耗时长、成本贵、关卡严、服务差、检查乱、处罚重、“新官不理旧账”等10个方面的问题,补齐了营商环境中的短板和弱项,促使市场主体释放了发展能量.同时,大力发展回归经济、专家经济、商会经济,加强招商力量,建立4支招商队伍,采取四种招商模式,招商引资与上争项目并举,为全县经济发展增添了动能、富集了能量、奠定了基础.
尽管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短板、问题,与新形势下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思想解放不够,发展意识不强.面对县域发展已由“政策驱动”转向“环境驱动”,区域竞争由拼资源、拼区位、拼政策逐步转向拼服务、拼环境、拼创新的新形势,没有真正强化“发展是硬道理”的理念,没有真正树立“企业家老大”的观念,没有真正做到设身处地的为企业解决问题,缺乏开拓创新意识,缺乏创造比外地更宽松更优质创业环境的大手笔真胆量;部分单位部门利益至上,没有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凡事首先考虑自身利益、部门利益,把民众利益、整体利益搁置一边,唯我独尊,我行我素,耍权威、斗狠气;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帽子”至上,唯书唯上,凡事找依据、等上面、看外边,文件没说的不敢说,外地没干的不敢干;存在惯性思维和定势,习惯于“新瓶装老酒”,用时髦时尚装点门面,沿用老办法老套路.小事不愿干,大事不敢干,好事慢慢干,凡事讲规矩、等批示、怕担责,导致审批过长、环节太多、结论太慢,贻误了大好的发展时机;市场动力运用不够,能用市场解决的问题,行政伸手太长.调查中反映“工程建设结算难、行业监督规矩多、项目报建耗时长、答复事项不落实、企业发展被人为折腾”情况较多.
(二)工作作风不实,服务质量不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依然存在.推进工作图形式、走过场,不重视解决具体问题,只求工作过程,不求工作实效,有责向下推,有事向下指,为官一身轻;有的干部缺乏责任担当,决策问题,不弄清事实真相,不注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信口开河,盲目决策,甚至出尔反尔、朝令夕改;在指导具体工作时,不认真调研,不弄清事实因果关系,不科学分析利弊得失,凭经验判断问题,想当然解决问题,高谈阔论,简单应付,敷衍群众;在服务联系企业中,存在不到位、不及时、不用心的问题;在行政服务中,仍然存在“肠梗阻”问题,领导说办,下面不办;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程序繁杂,文来文往,费力耗时,有的审批事项,互为前置,互相推诿,互相钳制,导致企业左右为难.重视招商引资前期签约,全程代办服务、“两个隔离”不到位,解决项目落地具体问题、扶持生产经营不热心;县级许可事项“全域通办”没有真正做到“只进一个门”,“五进大厅”运行和目标设计存在差距;有的工程项目,由县直部门招标,资金拨付乡镇,由村干部组织施工、协调服务,造成责任和权利两张皮、管理和服务相脱节;有的基层干部反映,经常忙于接待,应付领导走访,准备汇报材料,没有多少时间忙于群众工作;有的业主反映,整天忙于接待,疲于应付检查,没有时间和精力操心自己的经营;动态管理过滥过细,凡事搞记录、求留痕,形式性的学习太多,会议太多,汇报材料太多,应付性注册app、打卡太多,学习测试太多,档案资料太多,大量的行政时间浪费在了没有效益、毫无意义的过程之中;在为市场主体服务上,强调行业规矩,本来由服务行业负担的费用,强行让用户承担,加重企业负担.
(三)行政执法过度,规范执法不够.有的部门执法理念缺失人民性,是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的具体表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服务不够,普法不够,善意提醒不够,不是设身处地为民众着想,而是为了处罚而执法,为了多收罚款而改善基础设施.有的部门违法执法,不按规定行事,有的甚至故意挑毛病、找问题,想方设法寻找罚款的理由;有的单位见了违法事实就罚款,不讲理由、一罚了事,甚至投诉不理,缺失人性化执法;有的过度执法,上限处罚,丝毫不考虑对方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甚至不考虑服务对象的生存发展;执法过程中行为不文明、不理性、不规范,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有的单位以罚款为目的,把罚款当作单位生存的手段,为了罚款而执法,定数字,下任务,搞考核;有的只考虑执法,不考虑整体环境和经济发展,基层反映强烈、怨声载道;有的单位为了多收罚款,故意放纵服务对象违法,甚至协商收取罚款;城区停车难,分时段管控停车不够,民众办事极为不便;行车罚款多、扣分多,处罚不预告、不提醒;有的部门搞选择性执法,执法讲人情、看交情.
(四)契约精神不强,诚信建设缺失.不重诚信、失信于人、失信于民,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障碍.招商引资、兴办实业,承诺的事项不能及时兑现,签订的协议不能认真履行;项目申报限制条件多,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服务态度差,提醒服务少,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少,前置审批手续繁琐,少数环节存在故意拖延问题;投标成本高,贷款难,融资难,找人办事难;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仍然没有根本解决,人性化服务、贴心化行政严重缺失;在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方面,不及时、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企业普遍反映存在招工难、用电报装难问题,相关单位有动作、无效果,当面承诺的好,事后不认账,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够.调查显示,部分招商引资企业,殡葬改革、农村土坯房拆旧复垦、三廊建设等工程政府承诺的事项、应该拨付的资金、事前定的规矩,都没能如期完全得到落实.在投资评审过程中,存在刻意降低项目投资额度现象,机械把握标准,导致必须做的项目不能做,投资评审后又二次签约、二次施工,人为给工程建设增加难度、拖延时间.如密云小学在外墙粉刷施工中,县住建局要求使用保温材料,但在投资评审时被核减了,导致整体工程结束后再重新粉刷,浪费了材料,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环节多、耗时长、拨付难.
针对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必须以认真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改问题,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思想引领力,于变局中开新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决所有问题的前提,只能依靠解放思想这把“金钥匙”.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一切不利于发展的条条框框,都要破除;一切不利于激发发展活力政策和制度,都应调整;一切不利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规矩,都应修改.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要求,从传统思维定势中、陈旧的条条框框中、过去的习惯动作中,跳出来、走出去,勇于直面问题,敢于自我疗伤,善于创新突破,建立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鼓励和促使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断解决新问题、破解老难题、实现新跨越;要敢于改革、善于创新,做到改革接“天线”,创新接地气,决策问民心;要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思维,从全局视野、发展角度思考问题,学会算大账、算全局账,全面、科学、系统思考单方面的工作,作出正确的判断和科学的决策.要始终咬住发展不放松,把发展真正放到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把是否有利于发展作为检验所有工作的标准,一切工作都要用发展来定位,一切事业都要围绕发展定规矩、找出路.
(二)强化举措感召力,促进市场主体成长壮大.一个地方的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工业化、信息化时代,企业是带动一个地方发展的“核动力”.“春江水暖鸭先知”,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业主是“温度计”;种下梧桐树,才能引来金凤凰.人才、资金、项目等经济要素择良木而栖,哪个地方适合生存,哪个地方能够带来利益最大化,这些要素就会自然而然地流向哪里;营商环境一流,人才、资金、项目才会更容易汇集,产业才会更容易集群,经济发展才会更有韧性.就我县而言,要想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有比外地更好的环境、更优惠的条件.要把企业家当上帝,尊重企业家的自主地位,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激发企业家的创业热情,解决企业家的合理诉求,真情真心与企业家交朋友;要不怕企业发大财、不怕企业家赚大钱,企业发大财,地方才能大发展,民众才能得实惠;要支持企业家做大做强实业,畅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坚持完善政策措施,强化亲商惠商的政策支撑.要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积极主动服务、公开透明办事、自觉接受监督,真正把国家对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要坚持多点发力,在行政效能方面再提速,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要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压减一切可有可无的行政审批,落实一切有利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措施,减少一切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行政行为;要排除企业生产经营干扰,建立企业生产经营“隔离墙”,除执法行为外,取消一切不利于经济实体健康发展的检查,除依法纳税外,取消一切加重经济实体负担的收费;要想方设法盘活可能盘活的经济实体,整合所有经济要素,让所有经济潜能展现活力、发挥作用.
(三)提高政府公信力,着力建设诚信政府.人民政府,必须是诚信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在一个地方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和示范性,也是一个地方的金字招牌.要把诚信政府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首要工作,政府作出的承诺和签订的合同必须100%兑现;要强化干部责任担当,做到说话算数,坚决克服和制止信口开河、朝令夕改的习气;完善信用体系,凡是协议约定的事项、凡是集体讨论决策的事项、凡是县政府承诺的事项,坚决兑现到位;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在授信融资、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等方面实施联合奖惩,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依靠法治保障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律是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可靠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防线,是规范行政行为、公民行为的一面镜子.法律不仅是用来规范老百姓行为的戒尺,而且更是用来规范公务人员行政行为的标尺.依法行政首先要用法律规范和约束执法者的执法行为.从营商环境角度讲,依法行政,一方面要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要做到有情操作,严格制止滥用职权、从重处罚甚至极限处罚的现象.要严格执法,用法律法规约束所有的行政行为,用法律法规禁止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行为,做到“法无许可不可为”;加强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加大权力运行监督力度,为企业发展多设路标、多开绿灯、雪中送炭、保驾护航.要正确执法,把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持社会秩序的“一把刀”,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出手,坚决克服从重处罚就是严格执法的错误倾向,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严格履行执法人的普法、教育、预防、服务责任;要科学执法,用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正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服务对象的经济损失,坚决禁止用法律伤害守法人;要公正执法,在处理违法事实的时候,在公民和法人间出现权益纠纷需要诉诸法律的时候,要严格依法公正处理,做到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一碗水端平”,让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要柔性执法,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把法律法规当作行政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一个“杀手锏”,完善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把准违法处罚尺度,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理,能轻则轻,能免则免,慎用上限处罚、极限处罚.在市场监管执法方面,要尽快制定优化执法程序、纠错容错、从轻或减轻违法处罚情形的制度;在道路交通执法方面,要依据法律规定建立轻微首违提醒、教育、免罚制度;其他执法部门也要以教育指导为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行政执法“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倾向.
(五)发挥政策导向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执政的根基和施政的主要力量.营商环境不优的根源在于干部不作为,不作为的根源,除了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之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不敢为,不敢为的根源在于怕违规、怕追责、怕风险.因此,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明确要求,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容错纠错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政策机制.对于干部在改革创新、优化环境中出现的工作失误和轻微错误,只要是“为公、无意”,只要没“违纪、违法”,又能够“有错即改、有过即纠”,就给予包容、宽容,充分发挥容错机制的导向作用;要善于运用正向激励,通过必要、适度褒奖,树立弘扬正气、表扬先进的鲜明导向,改变干多干少、干和不干一个样的问题,激励广大干部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有为、担当善为、积极作为.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3个支撑、16项专项行动”,细化了25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xx〕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
(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xx年以来,共分10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618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0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xx年12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47人,划转24个单位的176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66%,业务最高提速达95%,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27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xx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40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289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270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73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24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xx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33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27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
(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9项审批事项通过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8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117条。
法律顾问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第三篇】
根据xx区政府印发的《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0年)》(桂政办发〔2020〕128号),明确我厅的承担主要任务有2项,即“四、营造更加简便减负的税费服务环境中,第128款:对企业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第129款:在《xx壮族xx区财政厅关于降低xx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降低25%的基础上,将xx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再降低25%”,并列入2020年绩效考评工作内容。
我厅按照xx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若干措施》的精神,积极会同xx区财政厅做好企业减负的税费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将xx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原来降低25%的基础上,再降低25%[见《关于落实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桂财税〔2020〕9号)];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停征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见《关于暂停征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桂财税〔2020〕19号)]。
法律顾问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第四篇】
(一)全力以赴,抓好恢复生产工作。自x市新冠疫情反弹以来,主动打好疫情防控主动战。迅速成立了x县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制定下发了《关于企业复产和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企业疫情防控流程图》,使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抓手、有指引。专班下设x个检查组,分片区对企业进行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制定防控措施方案,落实好“五个到位八个必须”。同时实行派驻驻厂监督员和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一企一策”落实落细各项防护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做到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推进”,力促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二)多方协调,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所需水、电、煤、气、通信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可延期缴纳各项费用,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争取配套和协调市商务局,帮助x户规上企业购买防护口罩x个,基本解决了企业防疫物资难题;同时,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动,累计为x、x、x化工等x户企业办理通行函x余份,给予企业充分的物流保障,确保企业原材料、配套件和产品运输渠道畅通。
(三)强化项目申报,支持企业技改扩能。组织申报省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x批次x个x余万元;申报x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x个,专项债券项目x个,陕南专项资金项目x个,灾后重建项目x个;全年新建(续建)商贸流通服务业重点项目x个,占年任务x万元的x%;积极组织企业申报x年省级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目前,xx等企业的项目资料正在汇总整理中,待审核过进行上报。
(四)紧抓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一方面将省、市、县出台的促投资、稳增长政策和技改项目申报通知广泛宣传至各企业,按照支持范围和要求,组织上报杨家坝矿业等x户企业技改项目;另一方面将x年为x实业、x水泥、x化工等x个企业(单位)争取的省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合计x万元,及时组织验收和资金兑付,极大地鼓舞了企业的稳岗稳产积极性。
(五)倾心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组织x户重点企业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议,集中听取参会企业运行发展中的实际困难,提出下一步解决措施和方法;协调解决x水泥和x矿业堆料场和爆炸物品短缺、x钢电力增容项目跨路施工过程中村民阻工和x铁矿村民堵路等问题,为企业发展外围环境提供优良保障。
(六)扎实做好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已按省上要求将x万元以下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全部偿还,消除所有单位的“零清偿”问题,共计x万元,着力解决政府承诺不兑现、政府欠款、“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为共开展培训x期,培训x人次;疫情防控期间出台了《电商扶贫奖励实施细则》,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电商企业、镇村电商网点等带贫主体,帮销代销贫困户农特产品销售额达x元以上,给予x元一次性补助。入驻食品医药园区x户企减免上半年房租x万元。
(七)强化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走访企业x家,召开座谈会x次,发放调查表x份,归类梳理问题x条,协调解决x件项目施工建设遗留问题;协调“x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受阻问题;协调解决x矿点矛盾纠纷;协调x公司涉及农户林地、耕地补偿问题;认真做好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全年共调解各种信访问题x件,参加开展了“平安x建设”“安全环保”“法治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x次,实现安全稳定、环境保护形势持续好转;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月报,共计x次。市级新闻媒体发布营商环境有关稿件x篇,县级发表x篇。
一是我县外贸进出口基础薄弱,多为农产品初加工企业,产品单一,难以开拓国际市场;针对外贸进出口支持政策较少,外贸企业完成外贸出口后出口退税周期长。二是创新型亮点工作不足。我县外资依存度低,在土地开发、招商引资、公共服务、投融资等方面制约因素较多,招引外商投资、承接外贸外资企业进驻的机制创新力度有差距。三是工业产业结构单一。我县冶金矿产产业与电力能源两个行业x户企业占规上企业比重x%,总产值占全部规上工业总产值x%。x钢公司产值占全县总产值的x%,与其配套的矿山企业占县区总体量比例较大,经济结构单一,抗风险能力差。
(一)稳定骨干企业生产。进一步协调各个方面,加快推进x钢矿山技改,理顺x电管理体制、争取发电基数,全力帮助企业解决资金、争取政策支持,力促骨干企业尽快恢复正产生产经营。落实好国家和省市稳投资、稳工业各项优惠政策,增强x等重点企业发展信心,尽力弥补欠账。加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薄弱环节排查整改,积极化解企地矛盾纠纷,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继续做好重点企业监测工作,落实好“支帮促”责任,管好企业“墙外事”,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联合相关部门在做好企业外围环境保障的同时,推进部分企业信息化建设,选定x户“企业上云”示范点,推进实施。继续开展好规上企业“三年护航行动”,力争纳规入统一批质量高,发展前景好的规上企业。
(二)推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加强产业发展引导,围绕我县特色资源、支柱和优势产业拓展产业链,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力争实现省级“专精特新”企业x户;突出抓好龙头企业扶持、产品质量体系建设、技术服务和市场开拓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乌鸡、中药材、食用菌全产业链发展,力争在规模化、规范化建设和对外合作开发上取得实际成效;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着力破解企业融资瓶颈;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三)推进招商引资步伐。坚持产业招商、园区招商、生态招商、精准招商,招大引强,延链补链,以助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县域经济新增长点为目标,力争实现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x亿元的目标任务。一是提升项目策划包装水平。二是加大招商活动开展。强化重点产业项目招引紧紧围绕国家鼓励和扶持发展的重点产业项目,研究谋划现有产业未来发展方向,从延链和补链入手,围绕特色农业、中药材、文化旅游、非金属矿和尾矿综合利用重点产业,招引世界或国内x强、行业或民企百强企业,龙头型、总部型项目。筑牢招商引资平台。强化精准招商,围绕产业链进行招商,促使产业链更加闭合,形成稳固的产业集群。
(四)深化园区机制创新。抓住“十四五”规划启动年的契机,按照市、县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大胆探索制定自主创新政策和制度体系,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向创新性、生态性、智慧性园区的过渡,提高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面启动乌鸡产业园、新材料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为入园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外部环境抓紧各类招商引资推介活动。改变常规“打法”,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招引一批高质量企业入驻园区。
法律顾问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第五篇】
按照省政协统一要求,市政协抓早动快、精心安排,成立了机构,制定了方案,启动了优化营商环境市县两级联动监督性调研。调研人员深入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走访调研x多户企业,收集x份调查问卷,召开x次部门、企业代表座谈会、社情民意信息座谈会,与x多户企业进行座谈交流,现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市委市政府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第四大攻坚战高度重视强力推进,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扭转我市在全省的落后局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市场主体增幅明显加快,同比增长x%,项目投资额同比增长x%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其中民间投资增长达x%,开创了新高,累计减免企业税额x亿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精心安排部署。市县两级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并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十大行动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各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序展开。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提升优化措施。制定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省市营商环境工作简报发布信息,在各类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新闻报道,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电话问询调查,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等,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按照“十大行动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专项行动,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纳税服务、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改革成效明显,办理时限、流程、成本和资料大幅度精减压缩,“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办结”的“三个一”模式有效推广。
三是强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级x个部门单位,x项行政许可事项和x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并严格执行效能监察;县级x、x等x个县市区“三集中三到位”进展顺利,全市进驻政务中心事项x多项。市级政务网已改版上线并与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正加快全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整合优化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县区平台部署正在进行,政务服务环境、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全面清理废止失效文件x件,承接中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x项,取消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x项,下放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x项;再造流程,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
四是加强政府监管营造公平环境。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主体中,试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执法专题培训;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工作监管对象、检查人员数据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诚信失信“红黑名单”披露曝光制度、试点推行“灰名单”管理,加强联合奖惩。
五是夯实工作责任深入督查督办。出台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和《2021年目标工作要点》,将各县市区、x个市级部门及单位纳入考核范围,并细化分解各项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组织专项督察组明察暗访,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时限。
根据调研,我市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制定缺乏针对性。政策制定有些照搬上级文件,一级套一级,征求各利益相关方意见不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的较少,且有的政策前置条件苛刻,审批程序繁琐,精准度不高,操作困难。比如:县城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涉及评价指标多,而南部县区企业数量较少,规模较小,部分评价指标无法监测;产业扶持政策对企业的注册资金、产值、利税设置的门槛较高,政策难以落地,企业获得感不强。所以在调研过程中,有些企业反映“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二是信息不对称。政策发布渠道比较分散,公开形式单一,企业知晓度不高。由于存在信息壁垒,上下层级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与部门之间,数据难共享、难统一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只停留在口头上,一般你不问,他不说,导致企业与个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多次提供资料,反复跑腿。
三是涉企违规收费仍没有彻底清除。各类涉企检查收费和罚款禁而难止。各种认证、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程序不规范、标准不公开、透明度不高“红顶中介”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违规收取的“扩容费”“开口费”等群众有怨言。
四是顶层设计不够精准完善。县级层面的行政审批、监管、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缺乏明确可遵循的顶层设计。主要表现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监管或办理环节,所需资料没有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要求,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相关推进或配套政策,指导性意见出台的少,影响工作高效展开。比如,快递业在市级由邮政局监管,在县级则没有监管部门,处于失控状态。
(二)“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一是简政放权“含金量”不高。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权责与边界还不清晰,一些相对重要的,本该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审批事项,仍在政府体系内部循环打转;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不配套、不同步,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国企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观念守旧,引入外部资本等方面力度更小。
二是县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度、标准参差不齐,市级直接服务面积,硬件设施处于全省前列;x、x等x个县区也能基本满足需要;x、x等x个县区政务中心面积均小于x平方米,无法满足“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导致出现厅外审批现象。
三是审批权限下放不够科学合理。有些没有充分考虑基层的承接能力,致使下放的审批事项要么大量积压,要么反委托上级部门代审,时间拖的更长;有些职能虽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但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仍不同程度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服务窗口变为“收发室”“中转站”;商事制度改革还不彻底,企业注销等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
四是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现象依然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范围、频次、方式不够规范合理,与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留痕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多头监管、重复监管仍未根除,让企业疲于应付。有些部门习惯于运动式监管或以罚代管、以停代管。比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遇环保督查等,往往就会多部门出动对同类企业进行运动式、反复巡回检查,或者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强制关停。
(三)政务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政府部门创新服务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上下层级之间协作不畅,对业务流程、时限要求等省市县三级相关规定不完全相符;同级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管一方,项目审批互相前置,相互掣肘,影响办事效率。
二是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有待提高。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许多部门面临机构合并、业务整合、流程再造等问题,一些管理方式、业务流程、人员岗位还没有完全调整到位,窗口服务人员政策不清、业务不精;有的服务意识不强、怕担责任,怕冒风险,凡是只讲“不能办”,不讲“怎么办”,有些事大事小要请示,等待上会研究。特别是税务部门,大家意见比较集中,也比较尖锐,对企业的影响也比较大。
三是“政务服务+互联网”覆盖率不高。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平台建设技术力量薄弱。
来自
(四)融资难融资贵严重制约企业发展。
一是“贷款难、难贷款”现象并存。受前几年经济下行和我市部分民间借贷崩盘的影响,银行业出于强化风险管控的需求,将我市列为信贷高风险区域,贷款审批权限收回省级银行,严重压缩贷款指标,并对化解不良贷款只压任务,不想办法,造成市县金融机构只还不贷,强行抽贷、断贷,事先承诺事后变卦,出现了“银行贷款难,企业难贷款”的恶性循环。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不能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能形成推动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企业有时不得不高息从民间借贷,提高了融资成本。
二是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不高。金融主体创新能力不足,一些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具有创新性质的现代金融主体以及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权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业链金融等金融创新产品在我市还处于空白阶段,无法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三是再担保机构发展不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还没有全面铺开,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x亿元贷款担保基金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既无担保资金,又无过桥资金,无法获得贷款;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一些企业信用意识差,处于观望状态,还款意愿不强,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被纳入征信“黑名单”,既使自己贷款受限,也让银行产生了不愿与企业打交道的想法;质押贷款的质押物评估价值低,抵押率逐次降低,质押门槛高,贷款数额逐次减少,企业质押有顾虑,慎贷、惜贷、拒贷心理较为普遍,加重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是金融市场融合不充分。市内各类金融机构各自分口管理经营,横向之间联系沟通不紧密,有时还处于恶性竞争、相互挖墙脚的境地,商品流、现金流、信息流还没有做到有效整合,严重影响金融资源向企业配置效率,没有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上述问题对民营企业而言尤为突出。
(五)用地难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用地指标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用地需求量逐年增多,土地价格也在不断攀升,国家对土地使用的调控政策日益严格,土地资源变得日益稀缺,省上每年初下达我市工业用地计划不足x万亩,年终可追加x万多亩,实际每年需求x万亩,用地指标受限,供需矛盾突出。“用地难”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是征用地手续繁杂。办理征用地手续需要涉及省市县多个层级,多个部门,手续环节繁多,协调难度较大,流程推进缓慢,一般需要x年时间,甚至更长。有些等办下来,项目实施的最佳时机已经错过,有些长期办不下来,企业一方面面临巨额罚款,一方面要承担违法用地的风险。
三是企业用地效益不高。一些企业打着办项目的名义圈占土地,等待观望,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谋求改变用地性质,进行营利性商业活动,造成部分土地资源长期闲置。也有一些企业用地规划不科学,集约化程度较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六)企业运行成本居高难下。
一是电力体制改革滞后。由于市域内存在国电、地电两家电网企业,且电源规模与用电负荷严重不对等,弃大用小,国网有电负荷小,地网无电负荷大,造成局地“窝电”与“缺电”并存,地电只能从周边省区低价购电予以缓减。随着省政府断开外省电源政策的加快推进,低电价电能来源大幅减少,地电不得不从国电高价趸售电量再转嫁给企业,导致我市企业用电价格高于周边省区x元-x元/度,弱化了各类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是水资源严重短缺。区域内多干旱少雨,可利用水资源十分有限,黄河引水工程推进迟缓,导致域内工业用水十分紧张,预计到2021年总需水量将达到x亿立方米,其中“两区多园”需水量x亿立方米,而现状供水能力仅有x亿立方米,不到需求量的x%,水资源的短缺极大地推高了水价,给企业增加了沉重负担。
三是物价居高不下。经济高速运行十年推高了我市的消费价格,现在虽然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但物价并未回落,高物价、高地价、高房价、高人工工资、高运输费用等都增加了企业运行成本。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建设开拓创新的思想环境。
一是继续解放思想、转变作风。要牢固树立“抓发展就必须抓环境,抓环境就必须抓作风”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禁锢思想创新解放的思维定式,机制体制,着力解决“官本位”“等靠要”“管卡压”和为市场主体服务意识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坚决克服“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等不良思想,以思想观念的深刻解放,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干部作风的深刻转变,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好转。
二是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列为市县两级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强考核监督。成立由不同类型企业、社会团体、各阶层代表共同参与的督导机构,对优化营商环境阶段性工作目标、效能、服务水平进行评议、评价、监督,并逐步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有效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要开展对职能部门、窗口单位、关键岗位、重点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不断适应机构改革合并,办事流程整合调整对服务工作带来的挑战,防止出现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业务不会办了,或办了些错误业务的现象,真正做到“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切实解决“明放暗不放”的问题。
四是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要形成制度机制,对领导干部、职能部门深入企业、蹲驻企业的时间任务等作出硬性规定,督促他们经常深入企业“解刨麻雀”、帮助制定发展规划,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像关爱贫困户一样扶持企业发展,理直气壮地与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营造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
(二)建设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县两级网上政务服务审批系统,撤销独立设置的服务大厅,切实清除各层级、各部门、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调办理;对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户籍户政、产权交易等服务事项,积极推动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力促“企业、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
二是继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简政减税减费为重点,认真审视研判基层承接能力,重新梳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将政府行政权力等“四张清单”及时在政务网站公开发布,明晰权力边界,增加透明度;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动态评估管理和协调机制,对拟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防止出现审批事项边减边增、先减后增,对确需审批的事项,最大限度地做到前置条件少,手续简化,时间缩短。
三是加快“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和“绿色通道”建设。推进社区、街道和乡镇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逐渐将群众生活服务分散到基层,使行政服务中心专门办理项目、企业和机构的审批服务事项;应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龙头项目纳入市县重点项目计划,为其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提供特殊服务。
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要充分考虑市县实际,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完善,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类别的评价考核办法。
五是建立企业投诉协调解决机制。充分行使“八办四组”和联席会议制度职责,畅通12345政府热线电话和投资环境x的作用,切实解决企业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诉求,防止出现企业有苦无处诉,有诉无处调的窘况。
(三)建设安商富商的政策环境。
一是完善政策制定落地机制。组织专班,定期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开展督查督导,及时发现纠正问题;要认真跟踪研究中省关于简政放权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以及我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出台指导性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相关制度,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形成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要打通政策落地渠道,凡是可以公开的政策信息,原则上发布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光、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在新闻媒体以访谈问答或请权威专家解读的形式进行充分宣传,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红利,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群众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知晓率。
三是加强信贷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重新审慎评估我市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用风险等级,正确对待整体经济下行对我市的冲击和经济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下放收回省级银行的贷款审批权限,严格遵守风险管理纪律,改革和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尽职免责机制,引导和激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企业发展挂钩,解决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要用好用活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贷款担保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要防止和纠正先承诺后变卦,不问青红皂白对企业抽贷断贷,对于能按时清息,正常经营,但暂时无法偿还本金的企业由贷款担保基金担保,给予展期、续贷,“放水养鱼”,更好地帮助企业发展;要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激活本地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好企业债券、股权、再贷款、再贴现、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各种办法,扩大企业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是着力破解企业“用地难”瓶颈。要创新用地模式,改革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在招拍挂基础上支持弹性出让土地、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供给土地;要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从严配置土地指标,严把项目审批关,严防圈地占地现象。要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及时清理依法收回闲置土地,调拔给急需用地的企业,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要积极借鉴浙江等地经验,在各类园区、工业集中区,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即:把土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环保标准、用地效益及产出标准、利税、达产规模、时限予以明确,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和产业定位情况做出承诺,受让土地,发改部门“一窗受理”,企业按标准要求直接开工建设,职能部门加强监管。项目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承诺标准与法定条件进行验收,严格奖惩,切实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破解企业“用地难”瓶颈。
五是加快电力体制改革。要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平衡区域电网建设现状,搞好地方局域电网试建试点,积极争取扩大直供电范围,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企业低成本优势;建议省上抓紧研究出台支持x电力发展的相关政策,降低门槛,推进电力直接交易、跨网交易,解决现有交易规模小、范围窄的问题;要进一步理清我市输配电价结构,下调火电上网价格,统一价格标准,实现同区同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四)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正确认识各类市场主体在我市改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招投标等各个方面,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从根本上清除各种隐性壁垒。
二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审核;对负面清单中限制准入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法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三是规范中介市场。借鉴云南等地“中介超市”经验做法,深入整治“红顶中介”,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制,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
四是大力推动垄断行业服务改革。要突出整治铁路、电力、通信、消防、供水、供热、供气等利用行业垄断独占地位强制交易、强制认证、随意定价、滥收费用、强揽工程等。严厉打击垄断行业违法犯罪和行业腐败,最大限度地遏制涉垄断行业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
(五)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设法治政府。要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和责任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工作流程,并全程对外公布;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入企执法检查备案登记,轻微违规首违不罚、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一系列制度,遏制权力任性;强化依法行政监督问责,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领域加强重点监管;建立完善市县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清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三是树立审慎、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妥善办理涉企民商事纠纷和执行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集资诈骗等界限;审慎使用查扣、冻结企业资产、拘押企业负责人等司法手段,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人身权益;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周边环境整治,持续打击强买强卖、垄断市场、寻衅滋事、无理阻工、收“保护费”等不法行为;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坚决惩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恶意欠薪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促进企业守法合法经营。
四是加大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各类窗口单位、旅游景点、运输行业、餐饮服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和普法力度;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各类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企业管理层及员工法治观念,提升营商主体守法意识;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六)建设重诺守信的信用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诚信x”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设立x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制定发布《机关单位政务诚信征信名录》《企业诚信征信名录》《公务人员诚信征信名录》,使政府部门、企业、个人信用记录直接可查,培育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要增强重诺守信意识,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政府和企业都要重诺守信,不能作出有违现行法律法规或者超出自身职权职能范围的承诺,一切承诺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体现执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避免埋下政策和发展的隐患;要强化契约精神,政府带头重诺守诺践诺,新官理好旧事,打造诚信政府,带动全社会信用环境根本好转。
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红黑名单认定、退出、修复和记录留存更新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惩戒和信息公开披露曝光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失信公务人员的曝光惩戒力度,在转岗、调动、提拔、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必要限制,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健全政府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信息共享制度,促进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互动融合,一平台发布。
三是深入开展诚信文化宣传。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组织“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群众性评选活动;发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微信等多种媒体,褒扬诚实守信先进事迹,鞭策失信失诺负面典型,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努力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失诺失信为耻”,全民重诺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建设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
一是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优化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加快推进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新型城镇化进程。要结合城市创建、城乡环境整治、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项目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提升城乡生态建设水平,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环境。
二是打造宜业环境。借力呼包鄂榆城市群协同发展,积极开展与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之间的产业对接,加快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设方便快捷的宜业环境。
三是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好人才发展规划和人岗匹配工作,积极为高层次人才落地搭建平台,最大限度的实现专其能,致其力,尽其用。在做好刚性人才引进的同时,注重本地人才的发现挖掘和培养使用,注重本土企业家的培育联系合作;要完善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激励政策,加大对重大专利和发明创造奖励力度,提高知识和脑力等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比例;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和税收减免支撑,既注重调动科研院所、高校成果转化积极性,又注重突出企业成果转化主体地位,让市场主体“动”起来,科技人员“富”起来,科研成果“活”起来,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
四是培育全民文明意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深入挖掘x文化,着力培养全民文明风尚、文明习惯、公德意识,引导全民诚实、守信、文明、友善、大气、包容,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八)建设担当干事的政治环境。
一是重塑x政治生态。深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结合胡志强、辛耀峰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重塑x政治生态;建立健全治庸治懒治散治无为长效机制,充分运用法律、纪律、行政等手段,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着力净化优化x的投资环境,项目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强化督查问责。重点查处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要部门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懒政怠政、新官不理旧事、不想干事、不愿担责、不敢担当的问题,制定专门的督查考核问责办法,用督查“利器”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对担当作为创新竟进的干部在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经济上奖励,实现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同时要区别对待工作失误和主观不作为、乱作为等,对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只要符合改革大方向,都应予以宽容,对破坏影响营商环境的要坚决调整,对阻碍改革的及时予以免职,切实做到干部“能者上庸者下,懒者受处分”,使“三项机制”真正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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