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企业的调研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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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调研报告【第一篇】

协会于xxxx年xx月xx-xx日前往宁夏地区对当地碳化硅生产问题进行了调研活动,本次调研主要目标是摸清宁夏地区碳化硅企业生产现状和环保上新改造进度,了解当地环保政策,协商制定关于碳化硅冶炼环保团体标准的相关事宜。

宁夏当地受环保影响,仅有7家企业开产,调研了其中五家企业,此外宁夏天净隆鼎碳化硅有限公司准备做国有资产处理,仅开一条线,便于卖出,宁夏金海兴晟碳化硅有限公司未进行改造。其余五家具体情况如下:

中宁地区:

1、宁夏兴尔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该企业属于宁夏地区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具有自备电厂,由中卫市批复产能50万吨,实际建造产能15万吨,一期二期规划四条30000kva变压器的生产线,目前已经开工两条线(每条线投资5000万),采用一台变压器带六个炉体的方式(一拖六),不用水淋降温自然冷却,产品质量较好,一级品率到60%,没有深加工线。因为属于新上企业,产品缺乏销售渠道,目前积压有1万多吨块。环保方面采用无烟煤冶炼,在现场看到没有很大的气味和烟尘,但分拣环节外包,是露天作业,现场粉尘大。环保技术上采用加盖厂房+移动炉罩的方式,300吨重的圆弧形炉罩通过电机移动,下端用水封槽密闭冶炼炉,通过抽风机将废气抽至发电厂发电,循环利用降低成本。目前该技术尚在测试阶段,没有投入使用。

2、宁夏裕隆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该企业规模较小,有一条25000kva变压器的生产线(一拖四),去年因为环保重压,曾经用铁板罩将冶炼炉密闭,通过两台8万的风机抽尘,现场看效果不好。去年9月二次改造,加盖了厂房,在密封冶炼的顶部加盖山型挡板便于气体储存,尾气通过铁板罩收集抽走除尘、脱硫处理变成二氧化碳排放,副产品硫酸钙(石膏)有利用价值。因为使用石油焦冶炼,现场依然有气味,通过当地环保局安置的检测设备看,没有达标。

吴忠地区:

3、宁夏和兴碳基材料有限公司

该企业有两台35000kva变压器,配备了完善的巴马克、雷蒙机、气流磨、气流分级机等的加工生产线,同时,公司检测设备齐全,属于具有深加工能力的碳化硅企业,企业生产的原块全部用于深加工出售。环保方面斥资7000万停工三个月进行改建,全厂加工及冶炼车间均加盖厂房,冶炼炉在相对密闭车间作业,在上方有厂房顶部的二十多个抽风口进行负压抽气,将废气进行除尘、脱硫处理形成二氧化碳和硫酸钙排出,现场看效果良好,从检测指标来看,因为使用无烟煤和环保设备,指标基本符合要求,环保用电消耗大,每吨增加400元成本。

平罗地区:

4、平罗县荣昌碳化硅有限公司

企业去年因为石油焦冶炼、无序排放问题被央视焦点访谈曝光,冶炼方面一直处于关停状态,现在通过进兴尔泰和其他冶炼企业原块维持加工线开产。在此期间,多次寻求环保设计单位的方案,聘请当地环保局任职的官员参与企业整改,目前已经确定项目规划,项目参考和兴的方式,预计投资3000万元,工期三个月,利用加盖厂房、封闭抽尘、脱硫净化(镁法脱硫副产品硫酸镁)等方式解决尾气无组织排放的问题,目前项目整体处于推进中,部分环节正在等待政府批复。

5、平罗县滨河碳化硅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大,在平罗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有三台功率为30000kva,36000kva,50000kva冶炼炉,年产能13万吨。环保方面,正在30000kva冶炼炉进行试验,将冶炼炉下沉2米,两侧加盖固定密封炉墙,一次填料不在冶炼过程中补料,弧形顶部铺防火布密闭,在两侧炉墙抽风形成真空状态,冶炼和分级全程湿法作业,抽取的废气中含有大量的氢气和一氧化碳,运输到化肥厂做燃料生产用,解决了提炉过程中的粉尘问题。目前仅采用密闭,抽气点燃,没有利用。

在调研中邀请了平罗县县长和工信局局长和当地企业座谈,县长表示希望协会能够帮助碳化硅企业争取政策支持,表示政府会对碳化硅企业设计长远规划,分段完成,保证企业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

1、宁夏地区碳化硅冶炼企业受环保政策影响较大,十余家企业关停一多半,剩余企业结合企业自身规模、资金能力、技术水平等因素采用各自的方式进行了环保改造,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总体上距离达到国家标准尚有差距。考虑到碳化硅冶炼的环保问题是世界性难题,国际上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从本次调研来看,企业在环保改造的方向上首先通过加盖厂房或者密闭炉收集尾气,解决无组织排放,然后通过收集尾气进行处理排出。考虑到经济因素,当地政府均给予了企业一定生存空间,允许企业在边改边干。

2、宁夏碳化硅协会和调研企业均表示应该制定出属于碳化硅行业自己的标准,让碳化硅冶炼的环保有标准可以依据,协会下一步将着重进行碳化硅冶炼环保团体标准的建设工作。

企业的调研报告【第二篇】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着日益激烈的挑战。为了更好地了解市场情况和消费者需求,企业调研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工作。近期,我参与了一次企业调研活动,并撰写了一份报告。在此,我将分享我对这次调研报告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深刻体会到企业调研的重要性。在这次调研活动中,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这些数据和信息不仅帮助我们了解了目标市场的规模和竞争格局,还揭示了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偏好。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和研究,企业可以找到市场机会,并制定出更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调研报告不仅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还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其次,我认识到企业调研需要全面而深入。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不仅仅是收集数据和信息,还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只有了解市场表面现象的背后原因,才能更好地预测市场发展趋势和消费者需求变化。因此,调研报告必须具备全面的数据支持和深入的分析。只有如此,才能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和行动指南。

此外,我也注意到调研报告的表达方式和呈现形式非常重要。一份好的调研报告应当是简洁明了、有条理、逻辑清晰的。在撰写报告时,我们需要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整理成易于理解和吸引人的内容。此外,应当注意使用图表、表格等可视化工具,以更直观的方式呈现数据和分析结果,使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精心设计的调研报告可以更好地传递信息,提高读者的阅读体验。

最后,我还了解到调研报告的价值不仅仅在于提供决策依据,还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机会。一份好的调研报告不仅可以指导企业的市场决策,还可以为企业带来品牌形象的提升和业务的拓展。通过对市场的深入了解,企业可以根据调研报告中的建议,及时调整产品策略和市场战略,提高市场竞争力,并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因此,一次成功的调研活动和一份优秀的调研报告,都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通过这次企业调研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企业调研的重要性,重视全面而深入的调研工作,关注报告的表达方式和呈现形式,以及调研报告所带来的价值。这次调研报告的撰写经历让我更加了解了市场和消费者需求,锻炼了分析和表达能力。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能更好地运用这些经验和技巧,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企业的调研报告【第三篇】

为了进一步摸清xx县外贸企业的现状,宣传当前外经贸促进政策,切实有效的为外贸企业服务,近日,由经贸局分管领导组织外贸科相关人员,对全县有自营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进行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1-6月份,全县外贸出口额1185万美元,同比增长%(全市平均同比下降%),增幅居全市第一。其中农产品出口449万美元,同比增长%;轻工工艺品出口489万美元,同比增长%;机械产品出口221万美元,同比增长%;化工产品出口27万美元,同比下降%。上半年,全县新增自营进出口主体3家,有进出口实绩企业26家。

(一)食品行业

食品行业有自营进出口权企业12家。由于食用菌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整个行业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出口额增长迅猛,1-6月份农产品出口额449万美元,同比增加%。如百兴食品公司1-6月累计出口额99万美元,同比增长%。大山菇业公司6月份出口达到260多万美元,是去年同期的50倍,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今年出口将比去年翻三番,达到500万美元。

但该行业在运行中遇到较多问题,主要有:

(1)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加强了对食品的检测力度,在原先农药残留检测的基础上,增加了微生物检测等项目,限制了我县食用菌出口。在食用菌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多菌灵”和“保水膜”等,在出口检测中都会超标,而微生物超标问题,更是让企业难以找到妥善解决的方法。像江源菇品公司,在春季广交会上接了一些订单,产品出口检测时由于微生物检测不合格被退回,只好改做内销,秋季广交会也不准备参加了。

(2)商检部门对食品的检测程序复杂、时间跨度大,影响食品出口。如我县唯一做鲜菇出口的企业斯大公司,由于鲜菇出口时每批都要检测,而且要等企业收购齐产品后,由龙泉商检部门派人来取样,送到杭州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产品出口,整个过程要5个工作日以上,复杂的检测程序增加了企业对产品的保鲜难度,对该企业外贸业务量影响较大。

(3)食用菌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在促进食用菌出口的同时,也增加了部分外贸企业的负担。今年年初,针对食用菌出口退税存在地区差异问题,我局分别向省外经贸厅和商务部领导作专题报告,反映食用菌出口退税地区差异对我县食用菌出口企业影响的问题。通过努力,食用菌深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从征13%退5%提高到征17%退15%,这一政策极大促进了我县食用菌的出口。但增值税税率从13%提高到17%,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有内销外贸企业的负担。如我县绿尔佳公司,对外由于受微生物检测影响出口受阻,多数转为内销,但由于原来是13%的税率,现在内销外销都统一调整为17%,产品的价格没有变,企业增加了4%的税负,使该企业处于处于两难境况。

(二)竹木行业

1、制笔行业。该行业有自营进出口企业8家,1-6月份全县制笔行业产品出口额335万美元,占全县产品出口额的%,同比增长%。制笔行业外贸依存度较高,我县生产产品98%以上出口欧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尽管全球的金融危机还没有走出底谷,但对铅笔产品而言,只是大单、长单变小单、短单,需求量影响不大。该行业主要有以下特点:

(1)、久灵公司出口一支独秀。1-6月,久灵进出口公司出口额289万美元,占全县制笔产品出口的%,同比增长%。我县的亿丰文具、攀首文具、先锋制笔等企业都是通过接久灵公司的订单生产。

(2)、企业自营出口意识不强,为求方便,将产品由外地外贸公司代理。如鸿元文教公司,每年境外客户直接向该企业下订单有200多万美元,但由于企业缺少外贸业务人员,将产品通过北京的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给自己客户,就此一项,该公司每年被北京外贸公司赚取40多万元。

2、木门行业。该行业有自营出口企业3家,1-6月木门出口额4万美元。木业公司由于知名度高、国内市场销售网络健全,生产比较火爆,员工经常加班,但该集团出口业务主要在嘉善华韵公司,上半年公司出口额还没有,据公司负责人介绍,今后几个月将陆续有产品在庆元出口,预计今年出口额将略高于去年。木业公司出口与去年基本持平,内销受到一定影响,目前企业已着手参展工作,力图通过参加各种国内专业展会,开拓国内市场。

3、竹制品行业。该行业有自营出口企业11家,1-6月份出口额107万美元,同比增长%。该行业有出口权企业较多,部分企业由于出口额不大,外贸管理成本高,就委托外地外贸公司代理出口。但从走访情况看,该行业今年外贸出口将有新突破。

(三)、汽摩配行业

未来拉动工业增长的重要因素,也是外贸出口增长的主动力。从公司反映的情况看,该企业生产、销售比较正常,今年1-6月份出口额145万美元,占全县出口额的%,比去年同期增长%。据企业负责人介绍,企业今年出口额预计能达到300万美元,比去年翻一番。欧派、麦高目前还没有出口业绩。由于该行业很多企业刚投入生产,拥有外贸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不多,发展潜力较大。

1、人才问题。由于我县外向型经济刚处于起步阶段,外贸业务人员缺乏是我县外贸企业比较普遍的现象,成为制约我县外贸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

2、融资问题。我县外贸企业基本是县内企业中的佼佼者,在融资问题方面,企业界普遍认为当前是处于融资最好时期,资金宽裕。只有极个别企业由于房产证未办理,没有抵押物等原因,资金周转较紧。

3、外资问题。通过系列税费改革后,外资企业在税费等问题上已不存在优势,反而在年检等问题上加大企业负担,我县已有部分中外合资企业转为内资。如博爱诺工贸有限公司、达琳工贸有限公司等中外合资企业已于去年转为内资,鸿元文教公司也在咨询相关手续,准备近期转为内资。这些情况都直接让我县利用外资的现状举步维艰。

4、“走出去”问题。我县外贸企业规模相对较小,“走出去”意识不强,再加上国际市场疲软的影响,企业“走出去”难度较大。

总之,我县今年的外贸出口将呈现增长态势,完成年初市里下达xx万美元的任务可能性较大,但利用外资和“走出去”工作任务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服务力度,力求在外经、外资上都有新的突破。

企业的调研报告【第四篇】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推进,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变得愈发激烈。为了赢得市场份额,企业需要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的优劣势。因此,进行企业调研成为了企业决策的重要环节。本文将以企业调研的目的、方法以及心得体会为线索,简要分析企业调研的重要性和方法,并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企业调研的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市场需求,掌握竞争对手的优劣势。通过调研,企业可以了解到市场的发展趋势,消费者的需求以及竞争对手的产品情况。这有助于企业制定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策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同时,通过了解竞争对手的优劣势,企业可以借鉴其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从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其次,企业调研的方法多种多样。一般来说,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调查问卷、访谈、观察等方式进行调研。其中,市场调查问卷是最常见的方法之一。通过问卷调查,企业可以收集到大量客观的数据,进而对市场需求进行分析。另外,访谈是一种较为深入的调研方法。通过与消费者、合作伙伴或业界专家的访谈,企业可以从他们的角度了解到市场上的问题和机遇。观察则是通过直接观察市场和竞争对手来获取信息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更加真实地反映市场的情况,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主观主义。

在进行企业调研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首先,调研目标要明确。企业调研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是为了了解市场需求还是竞争对手的情况?目标明确之后,调研的范围和方法才能确定下来。其次,调研的数据要真实可靠。在进行调研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数据的来源和真实性,避免被虚假或不准确的数据误导决策。最后,调研报告要具备可操作性。调研的结果应该能够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因此,在撰写调研报告的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针对上述问题,我提出一些建议。首先,在进行企业调研前要明确调研目标和方法。只有明确了调研目标,企业才能更好地确定调研的范围和方法,从而保证调研的效果。其次,在进行调研时要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选择权威的调研机构或者专业人士进行调研,确保数据的可靠性。最后,在撰写调研报告时要注意可操作性。调研报告应该具备实质性的帮助,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可行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企业调研在现代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调研,企业可以了解市场需求,掌握竞争对手的情况,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通过市场调查问卷、访谈和观察等方法,可以收集到客观的数据,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在进行企业调研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明确调研目标、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提高调研报告的可操作性。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有效地进行调研,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

企业的调研报告【第五篇】

20xx年2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部分法院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调研及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了下一步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近年来,普通民事商事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人民法院整体上面临案多人少困境。很多法院都将有限的审判力量全部投入到普通案件审判中,未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所以在破产工作中就形成了由于没有专门的审判组织,所以法院不愿或不会处理破产案件;由于不处理破产案件,就更不需要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的不良循环。这种局面十分不利于开展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只有广东深圳中院、浙江温州中院等少数地方法院成立了专门的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实践证明,设立专门审判庭的法院,处理企业清算和破产事务的积极性高、效果好。专门审判庭是企业清算和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也有助于破产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根据中央要求加紧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并将与中央编办协调推动这项工作。这次会议结束后,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尽快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启动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和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要率先将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作为重点专项工作,立即协调地方编办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在地方编办未审批之前,要调剂使用现有编制,先把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起来,立即开展工作,不能因审批而耽误工作。

从目前开展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应承担以下11项职能:1.企业破产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2.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3.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善后事宜;4.负责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调研;5.对下级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法院之间的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7.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8.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下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9.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与贯彻实施;10.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企业破产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11.破产档案的管理。上述11项职能是否科学全面,可以做进一步研究探讨。

在建立专业化审判机构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同步推进破产审判法官队伍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已有专门破产审判法官的法院,要加强对在任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将纪律意识强、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同志配备到破产审判岗位,实现破产审判新生力量补充常态化;要结合破产审判工作特点,做好传帮带工作,组建成熟的破产审判团队,切实避免一人离岗、工作皆停的情形。目前尚无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法院,要加紧发掘、培养专门人才,确保专门审判人员及时到位。同时,在当前司法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过程中,各地人民法院必须将专门审判庭作为一项内容特别考虑,要在各方面为下一步工作预留空间。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将当地专门审判庭、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专业队伍建设情况,在今年8月1日前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立后,企业清算、破产案件的管辖会相应发生变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着手研究,并将适时予以明确。

二、做好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工作。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13条至515条规定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原则,解决了法院内部执行转破产的程序启动问题,拓宽了破产案件受理渠道。对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庆、深圳、温州等地部分中级法院已开始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具体规定。当前,在适用上述规则时需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执行信息平台和信息资源,及时发现、整合分散在不同法院的针对同一僵尸企业的多起执行案件信息。执行法院及其上级法院要依法尽力创造集中管辖、集中执行等有利条件,促进僵尸企业及时、顺畅转入破产程序。

二是判断当事人同意移送破产的时间点,既可以是执行不能时,也可以是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同时,不仅要考虑债权人的同意,也要关注债务人的申请,尤其要充分考虑债务人对企业重整的申请。在同意的形式上,应采取书面形式。

三是要注意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执行法院对依法应当移送破产的执行案件要及时移送,不得故意拖延。破产法院要克服对破产案件的畏难情绪,应当依法受理的破产案件要及时受理,切实避免在受理破产案件上踢皮球。

四是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破产时,应当中止执行程序。企业破产法第19条已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也作了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还有相当一些地方法院未严格遵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在破产程序启动后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和保全。这种情况要坚决予以禁止,严格依法办事。

三、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着企业破产工作的质效。人民法院要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既要严格依法也要解放思想,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适应企业重整需要的破产管理人才的吸收,把破产重整的需要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充分发挥企业家、经营者、管理者,乃至科技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破产管理人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当前,应当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人才的积聚。人民法院要引导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传统中介机构吸收擅长企业管理、熟悉科学技术的专门人才,确保对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能作出准确有效评估。同时,对破产管理人如何管理,各地法院可以以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原则积极进行探索。

二是要试行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破产案件个案之间差异较大。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破产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务繁重,而有的小微企业破产则相对简单。从近年破产审判实践情况看,对管理人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破产案件从不同级别、资质的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既有利于确保破产案件质量的提高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又有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管理人的分级管理应是当前人民法院在破产管理人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三是要试行管理人的淘汰、增补和升降级制度。从多数地区情况看,管理人名册自20xx年建立后就一直未发生变化,既未增加一些符合条件并具有一定破产管理水平的中介机构入册,也未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予以除名。这种状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改变。尤其是在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之后,要根据业绩和水平采取管理人的增补、除名、升降级措施。

四、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很多僵尸企业停工停产多年,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费用中的诉讼费部分虽可减免,但律师等破产管理人的报酬部分应当支付。目前,务必要克服僵尸企业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的问题。建议财政部门拨出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人民法院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补充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破产费用缺口,要保证管理人能够按劳取酬,激发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已经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人民法院,要依法依规妥善利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在使用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开源节流,适时推动建立政府的财政援助的常规机制,同时逐步探索企业正常经营中自行提取破产费用资金等措施。

五、慎重适用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权。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相当一批企业会采取破产重整方式实现提质增效。在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重整中的市场参与者协商和谈判,最终重整计划力求由当事人表决通过。僵尸企业重整一般应包括债务重组和营业整合两方面内容。如果僵尸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只规定债务重组的有关内容,而不涉及营业整合和资产重组,人民法院在批准这类重整计划时应当谨慎。因为这类重整计划草案可能并未解决导致企业破产的深层次矛盾,企业经营前景和市场空间并不明朗,重整的目的和作用可能只是削减债务,不能真正实现重整让企业提档升级、更加适应市场的目的。因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当坚持重整计划由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按照企业破产法第87条第2款的规定,通过自由表决决定。如果重整计划未经利害关系人表决通过,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强制批准权。

六、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快审快结程序。破产案件尤其是破产清算案件,要注意快审快结。快审快结包括两个方面要求:第一,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进行重整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既不能一味图快,也不能久拖不决;第二,对于没有挽救希望,不需要进入重整的企业,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尽快结案。浙江法院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如简化审理程序,当事人之间对财产评估已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再鉴定等,其他法院可以学习借鉴。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涉及的问题面宽、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上级法院要针对企业清算破产工作特点,依法依规采取审级监督、审判管理、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等综合手段,加强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保障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目前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各地法院要克服畏难情绪,抓住工作机遇,把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抓实抓好,开创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力争相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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