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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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调查报告【第一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315前夕,北京等40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与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共同发布的《全国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四成多消费者不细看食品标签及说明;%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六成多消费者遇到过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易辨识的情况;六成多消费者认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最易出问题;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后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消费者占比最高,同时仍有 %的消费者“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六成多消费者对新的《食品安全法》知之甚少;很多消费者对新《食品安全法》能否落到实处持怀疑态度;七成多消费者认为只有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才能提高消费信心。
四成多消费者看标签不仔细
调查发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场所的选择上,%的消费者通常会在超市等大型购物场所购买食品,占比最高;五成多的消费者会选择便利店和农贸批发市场,还有三成多的消费者会选择网店和食品零售店。同时,%的消费者认为路边早、夜市或小摊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占比最高;其次是网店,有%的消费者认为网店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相比较而言,超市等大型购物场所的食品还是比较让人放心的,只有%的消费者认为这里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占比最低。调查显示,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路边早夜市、小摊贩及新兴网店的食品安全检查,使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
在被调查者的消费习惯上,调查显示,%的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之前会查看包装标签及说明,但看得并不仔细;同时有%的消费者根本不看。在“消费者关注食品包装上的哪些信息”中,%的消费者表示会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有四成多的消费者却不关注食品的生产厂家、厂址及产品成分等信息;还有六成左右的消费者不关注食品添加剂、贮存条件、规格、净含量及食品安全标识等信息。这说明很多消费者还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自身消费安全。
调查发现,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受品牌、价格的影响最大,分别有%和%的被调查者会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影响。这要求企业在给消费者更多实惠的同时,要像爱护自己的羽毛一样呵护品牌形象。另外,因为食品的特殊属性,%的被调查者表示食品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也是影响他们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近半消费者对食品的色泽、外观等感官方面并不敏感,六成多消费者没受到产品成份、生产厂家的影响。这也提醒部分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还应多关注食品的色泽、外观及产品成分、生产厂家等因素。
近八成消费者:偶尔遇到食品安全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另有%的消费者则表示经常遇到,仅有 % 的消费者表示还未遇到过此类问题。
在消费者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中,“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没有显著标注,不易辨识”占比超过60%;“宣传虚假或夸大”、“餐饮企业生产环境脏、乱、差,卫生不达标”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过了保质期还在销售”三种情况的占比均超五成;另有四成消费者遇到过食品掺假掺杂、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情况;还有两成多的消费者表示遇到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或致病性微生物超标”、“转基因食品没有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及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没有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违法情况。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食品经营者的高度关注。
从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环节来看, %的消费者认为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最容易出现安全隐患,% 的消费者则将原因归咎于种植养殖环节;另外,分别有%和%的消费者认为餐饮消费环节和批发零售环节最容易出现问题。这说明多数消费者对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是否安全、卫生非常担忧,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这一环节的监管以及处罚力度。
那么,在遇到这些食品安全问题之后,消费者会如何处理呢?调查显示,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占比最高,为% ,向行政部门或消协投诉的,排在第二位,占比%;直接联系生产厂家的则较少,仅为%。这就要求食品销售者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不要推诿责任,力争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这一环节;调查还发现,仍有 %的消费者在遇到问题食品后,会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这就要求消费者要强化维权意识,勇于维权,不让不法商家逍遥法外。
在对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总体看法方面,%的消费者持悲观态度,认为问题很多,并表示担忧;%的消费者则持相对乐观的态度,表示“有些问题,但可以解决”;还有%的消费者更为积极乐观,认为形势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从消费者的态度看出,我国食品安全确实存在诸多问题,令部分消费者非常担忧,但相关部门改善现状的努力,已使不少数消费者感受到了政府的决心。
从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来看,七成多的消费者认为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利欲熏心,而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力度不够,以及对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度不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主因;还有% 的消费者将原因归咎于自身,认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欠缺以及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也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这就要求食品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建设,监管部门也要严格执法,加大不法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和惩处力度。
六成多消费者对新的《食品安全法》知之甚少
20xx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那么,广大消费者对这一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武器了解程度如何呢?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最关心的又是什么呢?调查结果让人大跌眼镜,竟有%的被调查者表示对新的《食品安全法》了解很少,甚至有%的消费者完全不了解。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强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扩大这一法律的社会认知度,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而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的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是消费者的投诉能否得到及时处理,% 的消费者关心从源头到餐桌如何实现食品的全程监管,%的消费者关心各部门能否狠抓落实,严格执法,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
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不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这一举措,消费者又是怎么看呢?调查显示,%的消费者表示效果很难说,关键要看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的消费者表示非常好,可形成有效震慑;仅有%的消费者持否定态度,表示这一举措未必能起到预定效果。这显示了消费者对新的《食品安全法》能否真正落实似乎信心不足,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对此,执法监管部门还应严格执法,避免法条形同虚设情况的出现。
那么,如何才能提高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呢?调查发现,选择“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的最多,占被调查者的%;排在第二位的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占比为%。这也说明,消费者信心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执法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和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生产经营。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第二篇】
一、调查原因
如果你从中小学门前经过,你会发现一种奇怪的现象,中午休息或者放学后,大部分同学不是向家的方向走去,而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如饿虎扑食般地朝学校对面的小卖部或者周边的小摊点冲去。他们掏出家长给的零花钱,买了一些色彩鲜艳、包装简易,还赠小玩具的食品或者买了一些“吸足”了灰尘的“串”食品,它们到底是什么?你们吃过它吗?你们喜欢它们吗?于是,我们就此问题进行了一系列地调查。
二、调查对象
这次有关食品安全的社会调查以全校以及周边小学生为调查对象。
三、调查时间
20xx年7月 ——20xx年8月
四、调查方法
第一种是网络调查(在家长的帮助下,制作成网络版调查问卷,通过qq群发动调查)
第二种是利用双休日到公园、社区、文化宫、图书馆等地方进行随机调查。
第三种是利用学校召集日对校内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五、调查的结果
我们就对于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的喜欢程度,调查了60名同学。情况如下:40名同学经常吃,18名同学曾经吃过,2名从没吃过或很少吃。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经常到学校周边小卖部买这类食品吃的同学比较多。在问到原因时,同学们有的说“好吃”,有的说“因为好玩”,还有的说“便宜”。这些便宜的食品,真的那么好吃吗?它们卫生吗?经常吃这些食品对我们的健康有什么影响吗?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调查。
我们暗访了学校的周边的小店以及街摊,而且特意购买了一些食品进行分析。来回的路上,我们看到很多小朋友把这些街摊围得水泄不通,都抢着购买。我们亲眼看见了营业者用刚抓了钱的黑乎乎的手剥香肠,因为反复利用,锅里的油已经变了颜色,就连马路边上交通安全也成了隐患……我们将买回的食品,经过仔细观察、分析,发现这些食品的安全不合格,如糖果的色彩过于鲜艳,明显是色素超标;薯片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既没有生产厂家,也没有生产日期和任何的安全合格标志;那些油炸食品制作相当粗糙,根本谈不上卫生……
带着调查的结果,回来后我们上网查找了相关资料。据网上资料表明,这些小店里出售的食品主要存在色素超标、重金属含量超标、防腐剂超标、卫生指标不合格等多项问题。一些生产厂家为了追求食品的颜色、口感、新奇等,在生产小食品过程中不按国家食品标准使用添加剂,或滥用不合格、不允许使用的添加剂,致使大量不合格甚至有害的食品损害我们的健康。因此我们为了自身的安全着想,不要再去购买那些会给我们的健康带来危害的小食品。
六、调查分析
1、因为同学们中午挑食或者不好好吃饭,直接导致同学们下午放学时,饥饿难忍。
2、这些食品中添加了一些添加剂,使得食品颜色鲜艳、“口感较好”,因此会吸引很多的学生们。
3、很多食品中附带一些小玩具,有的同学为了攒这些玩具,于是就来购买。
4、同学们互相攀比,也有学生请客的情况。
七、调查建议
从上面的结果与分析可以看出,多数同学还是注重食品安全的,极少数同学有时会忘记一些食品安全的问题。为了我们的健康,为了我们能够健康茁壮地成长,在这里我要提几个建议:
1、 请各位家长叮嘱自己的孩子注意食品安全问题;
2、 请同学们时刻告诉自己要注意食品安全问题,坚决不要购买学校周边质量不过关的小食品,吃好正餐,多吃水果。
3、 各班同学和老师将食品注意事项写于纸上,贴于教室醒目的地方;
4、 学校可让一位老师站在小店前,告诉学生不要购买零食;
5、 学校应当加强伙食管理,让同学们中午能够真正吃饱、吃好。
6、 食品安全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商店的检查,使同学们免受这些垃圾食品的危害。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xx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市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集中时间对全市各类学校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局领导亲自抓,以对广大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突出工作重点,以点带面,坚持明确工作目标,科学部署各项工作。同时,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取得联系,联合下发了《韶关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采取食堂自查与集中检查等措施,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监管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食品安全知识问答片等方式方法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问答卡3500多份。同时,在局政务网站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新出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饮食安全常识,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等内容,并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全方位营造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二是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深入到学校中去开展食品安全指导和监督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师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是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主动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对学校食品安全状况监督的结果,联合教育行政部门从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入手,不断强化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有关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突出重点,严格整治
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坚持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利用9月中旬两周的时间,抽调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联合组成多路检查组,集中对市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了集中整治检查,同时按照全市各类学校分布情况,结合日常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不断加强对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把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作为学校食堂日常监管重点,要求学校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管理重要内容,学校要与从业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凡是对外承包食堂的学校,必须把保证食堂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严格要求承包方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2、进一步细化监督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严查从业人员健康查体档案。核查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二是严查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三是严查清洗消毒落实情况。严格核查学校食堂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均出具了监督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
四是严查执行加工管理制度和留样制度。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对未达到要求的学校,检查人员均要求学校立即予以整改
五是严查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计量工具、专用台账的要求。
六是严查环境卫生整洁情况。核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三防”设施是否完善,措施是否得力,防护效果是否达到要求。对还未达到要求的学校,执法人员均要求其马上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从整体情况看,全市各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良好,学校对食品安全管理均十分重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了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制度,从业人员责任明确管理到位。部分对外承包食堂的学校均能严格制定准入要求。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1.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工作,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得到有效规范,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
(2)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3)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4)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经济信息部门、质监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检验检疫部门)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1.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再通过一年的努力,降低禁用农兽药残留检出占不合格产品比例,提高农药、肥料、兽药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
(2)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
(3)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窝点”。
(4)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
(5)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
(7)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制(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兽药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标准。
(8)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主要责任单位:农业部门、质监部门、商业部门)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区域性、突出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2)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3)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4)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5)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监管的长效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
(四)加强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督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进口食品检验监管;开展出口食品风险分析,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我市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
2.主要任务。
(1)严格办理进出口食品海关相关手续,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特别是疫区产品非法进出口行为。
(2)对已经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场进行全面清查。
(3)加强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重点加强对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检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将逃避检验检疫的企业一律列为不良记录企业。
(4)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完善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主要责任单位:检验检疫部门)
(五)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20xx年整顿工作成果,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市场监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秩序。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2)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
(3)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工商部门)
(六)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继续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度,强化许可与日常监管,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强化对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监督,严格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
2.主要任务。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清理、制(修)订餐饮消费环节相关食品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
(3)制订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4)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七)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1.工作目标。
推进完善监管体系,健全强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遏制各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2.主要任务。
(1)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
(3)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
(4)加强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商业部门、农业部门)
(八)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1.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保健食品品种,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或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严厉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
2.主要任务。
(1)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2)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3)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4)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九)加强对“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安全监管。
1.工作目标。
强化对“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原料收购、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确保学生饮用奶食品安全。
2.主要任务。
(1)做好“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工作,积极发展奶牛养殖,扩大牛奶产量,确保“学生营养促进工程”牛奶需求,强化对生鲜乳收购的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
(2)由质监部门加强牛奶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工商部门加强牛奶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消费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3)由教育部门督促和指导学校建立内部牛奶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学校内牛奶安全管理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教育部门、农业部门、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十)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
加强对食用油脂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严厉查处回收加工、销售、采购使用“潲水油”、“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主要任务。
(1)加强食用油生产环节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餐厨垃圾等非油料或过期霉变油料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建立食用油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食用油产品出厂检验及销售流向记录,规范食用油包装桶使用(市内食用油生产加工统一使用白色食品用包装桶)。
(2)加强食用油流通环节监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篡改包装及标识的食用油经营行为,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制度和销售流向记录。
(3)加强食用油餐饮业服务环节监管,以食品摊点、建筑工地食堂和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来源不明、资质不齐和包装标识不全的食用油使用,建立食用油进货索证和使用记录,规范餐厨垃圾流向记录。
(4)加大执法力度,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取缔无资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者,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资质者名录,及时公布或向有关部门提供餐厨垃圾收集资质者名录。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政部门、环保部门、卫生部门)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1.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我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修订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工作。
2.主要任务。
(1)制订清理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清理、修订。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并组织实施,全面完成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情况。
(主要责任单位:卫生部门)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1.工作目标。
完善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2.主要任务。
(1)加强地区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
(2)发布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
(3)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
(4)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
(5)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主要责任单位:卫生部门、质监部门、农业部门、工商部门)
(十三)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
逐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鼓励企业强化自身管理,加大对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
2.主要任务。
(1)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2)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3)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
(4)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主要责任单位: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商业部门)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抓紧制订20xx年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整顿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每月底前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发布工作,对影响仅限于本行政区域的信息,由本级政府授权有关职能部门发布;对涉及两个以上区县(自治县)的信息,由市政府授权的食品安全整顿综合协调部门统一发布。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适时制订督查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查漏补缺,对整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市政府将于定期组织开展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并在今年年底前进行全面考核评估验收。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所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局的领导下,以“百县万村放心示范商店”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食品市场交易秩序。
二、工作内容
本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主要履行下行职责:
㈠根据派出机关的委托依法办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
㈡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要求进行食品经营者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上报;
㈢指导、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
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派出机关的授权,依法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销售不合格食品等食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违法食品广告、商标侵权行为,清查辖区内禁止入市经营的食品;
㈤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咨询、申诉和举报;
㈥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的规定及时公示食品安全信息;
㈦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
㈧办理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㈠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运用计算机手段进行网络化管理,推行信用分类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监管。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x。
㈡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明确食品安全预警和处置的联系方法、信息传递、启动方式、处理程序、保障措施。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x。
㈢在办公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将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转载公示,并按规定公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有关重大信息。指导、监督辖区内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x。
㈣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质量意识,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食品质量自检、食品退市等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积极开展“百县万村放心店”创建活动,普遍推行农村小商店商品准入,引导农村小商品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规范经营行为,有效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时间:长期,责任人:××××。
㈤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x。
㈥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工作制度,对辖区范围的食品经营者,划分责任区,分片划段,落实巡查人员、监管责任和监管任务,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辖区食品经营者进行巡查和日常监管。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x。
㈦开展辖区食品市场专项检查,配合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完成时间:长期,责任人:××x。
四、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的××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x,副组长:××x,成员:××x××x。下设办公室,××x任办公室主任,××x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所办公室(注册厅)、监管一队、监管二队为责任单位,共同抓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列入所月度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各监管大队负责片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㈡加强监管,稳步推进。建立市场巡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和消费申诉举报受理机制,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有效引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行业自律和部门监管相结合,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㈢加强联系,形成合力。
一是通过已逐步建立完善的基层维权监督网和消费维权监督员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二是继续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在原有的“百县万村放心示范商店”创建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食品经营者以及群众的质量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监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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