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违打击表态发言【汇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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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违打击表态发言【第一篇】
卫溪街道对“两违”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始终保持对“两违”现象的高压态势,从健全机制、广泛宣传、深入调查、强化责任、分类处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卫溪地处县城和城郊,地理位置较为特殊,尤其是随着古城保护建设和城市建设的深入,征地、拆迁较多,有群众对此抱有侥幸心理,导致“两违”现象屡禁不止,仍然时有发生。
鉴于这种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坚决遏制“两违”现象的发生。
一是加强认识。少数干部对“两违”工作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不足,因此要对这项工作进行再认识,加强“两违”整治,是贯彻依法治县的需要,是保护国有资产、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也是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通过树立宣传牌、悬挂条幅、张贴公告,出动宣传车在城区和重点村进行巡回宣传,分发《致农户的一封信》,各村按时播放宣传录音,召开专题群众代表会等形式,营造氛围,层层宣传、层层发动。
三是加强巡查。成立专门巡查队伍,配备专用车辆,对辖区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并配合土地、城建、公安部门,对发现的“两违”现象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把“两违”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降低相关损失,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是加强处置。疏堵结合、分类处理,对于符合建房政策的无房危房、拆房重建户,本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从严把关、逐户审核,依据相关程序允许其依法依规建房;对于不合政策顶风建房且屡教不改的,配合相关部门予以坚决拆除,并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总之,对“两违”整治工作,我们将继续时刻关注,采取重拳出击、疏堵结合的措施,消化存量、杜绝增量,为卫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双违打击表态发言【第二篇】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县安监局的指导下,西卅店镇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镇全面动员,认真组织,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严打强治”的思路,强化举措、落实责任、严厉打击。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打非治违”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实现了总体稳定的形势。截止目前,全镇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一、成立组织
1、广泛宣传发动。我镇及时召开“打非治违”专项会议,大力宣传安全法规和政策。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各企业单位。镇成立了“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安监站站长任副组长,派出所、安监站、国土所、供电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并在镇安监站下设“打非治违”办公室。
2、深入排查摸底。对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仔细摸底,作好记录登记。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
依法严厉打击。每周我镇安监站和国土所对我镇辖区各山场进行巡查和打击。在检查中磁山、立山采石场在关闭的情况下私自非法开采山石,我镇第一时间向县安监局汇报并会同县国土局监察大队,派出所、安监站工作人员对立山、磁山非法开采山石进行查处。供电所现场对用电非法开采企业进行断电,使其无法加工生产。对挖掘机进行查扣并对挖掘机驾驶员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笔录进行处罚教育。使挖掘机驾驶员认识到非法开采的危害和严重后果。我镇盗采方解石现象比较严重,今年以来对非法盗采方解石人员臧兵、臧龙、臧四化、李跃华、吕永高、杨新永等人进行了谈话和传讯。在打非治违期间共打击盗采方解石行为7次,扣留挖掘机三台次。昨天上午,巡查组查实到郧在平在雨淋山用三台挖掘机盗采山石,现已被制止开采,并带到国土所进行谈话教育,有效地遏制了我镇非法盗采山石行为。
三 存在问题
我镇山石资源丰富,尤其是方解石储存量较大。近年来盗采方解石现象较为严重,作为地方政府打击盗采山石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虽采取巡查、制止、批评教育等措施,由于镇政府只有检查权、制止权、上报权,执法手段有限,打击力度不强,存在“今天被制止,明天接着干”现象,盗采方解石现象不能得到根本遏制。
今后我镇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盗采山石行为,镇政府“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在辖区内继续开展日巡查、日报告制度,巩固集中行动效果,镇安监、国土、派出所具体负责日常巡查,镇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盗采现象予以严厉打击。认真
总结
经验,查找工作的不足,真正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构建“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效机制。3 / 3
双违打击表态发言【第三篇】
为进一步健全我镇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和县安监局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打击烟花爆竹行业非法生产工作是确保我镇安全生产态势平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要全面推行打非网格化和专业化。一是高位推进,镇党政班子成员为网格打非工作负责人,牵头督导和具体抓好打非工作。二是属地管理,以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为小网格,镇村两级干部为打非巡查的中坚力量,公安派出所为核心,进行“进门入户”地毯式巡查。三是落实责任,成立专门打非队伍,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建立打非网格信息台账,实现管理制度化,对因排查发现整治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格问责追究。
二、工作重点
5.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
8.合法企业非法向村居民发下手加工的。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充分利用电视新闻媒体,运用公告、标语、宣传单、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教育群众增强安全意识,积极维护自身安全权益,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树立“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就是违法犯罪的观念。二是发动全镇人民群众从个人做起,积极配合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工作。告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应承担的责任,使广大人民群众认清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危害性。三是印发公告,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严格兑现奖励,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经济奖励,做到群防群治,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始终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公安派出所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购买、运输许可,合理规划烟花爆竹运输路线,加强运输车辆监控,逐村逐户深入调查摸底,及时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镇安全办强化生产、批发企业安全监管,严防“三违”、“三超一改”行为,严格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出货渠道,严格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管理。工商所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质监所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检查,从严查封不合格产品,严防伪劣烟花爆竹产品进入市场。
4.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问责。按照部署,层层落实,对辖区内出现的非法生产现象,村(管理处)、社区(居委会)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由镇安全办建档立案,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对因整治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启动责任倒逼机制,严格问责追究。对于本镇有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旦发现下发下手工到居民家中或组织人员在废旧场所组织生产现象,一经查实,立即作出停产整顿一年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直至吊销相关证照。
双违打击表态发言【第四篇】
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部署,根据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全南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项部署,通过严厉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成果,全面落实市、县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要求,在全镇营造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的浓厚氛围,有效惩治和遏制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好势头,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自查为主。按照县政府要求,此次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以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
行为;解决在查处案件中以罚代法、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不到位等问题。
(三)重在整改。针对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
总结
经验,吸取教训,制定措施。对尚未建立管理机制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来自方方面面干扰的,要通过法制宣传、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机制和集体决策制度,提高抵御干扰的能力。三、
工作方法和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至8月25日)。根据县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集中行动方案要求,成立集中行动领导小组,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制定详细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盗采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将排查情况造册登记,并由检查人员及带队领导签字备案。
(二)验收总结阶段(8月25日至9月10日)。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开展严厉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应查处的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予以查处、应关闭矿山无正当理由未予关闭、假借整合名义保留应予关闭的矿山等情形,不能通过检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集中行动领导
小组。
组长:黄贵敏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 林海镇人武部部长
成员:钟良洪国土所所长
陈井生规划所所长
罗成熠安监员
曹小京安监员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
联系电话:2632329 室主任由安监员罗成熠兼任。
双违打击表态发言【第五篇】
近年以来,我市的电信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和电信、银行、邮政等单位工作人员,在境内外设立窝点,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进行诈骗活动,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
就在昨日,犯罪分子通过各种途径,调走了我公司的通讯录,从而进行了诈骗行为,幸好在各当事人电话实时联系和沟通下,才避免了本次诈骗事件的发生。目前,犯罪分子还掌握着我公司部分人员的通讯录,请大家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罪分子常用的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点,作为小常识,供大家参考。
1、冒充电信、公检法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电话拨打事主电话,谎称事主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帐户”。
2、冒充通信部门或警方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其话机欠费。
3、冒充公司领导,直接安排财务人员汇钱到某某账户。
4、你的银行卡被他人恶意刷卡消费、透支或从事贩毒等其他犯罪。
5、邮寄给你的包裹中有毒品,法院有传票要邮寄给你。
6、冒用亲友的qq视频叫你借钱汇款。
7、发短信“款汇了吗”,叫你将款汇到某某银行卡上。
8、你购买了汽车、摩托车退税的,你中奖了,要交公证费、个人所得税(非常6+1等)。
9、虚构你的亲友被绑架、出车祸、突发疾病住院或因违法要被罚款。
10、其他可疑情形。
如果你遇到上述可疑电话及信息请:
1、保持镇定,挂断电话,及时核实情况。
2、不要将金钱转移到所谓的安全帐户或其他银行帐户上。
3、不要将个人和家庭身份信息告诉对方。
4、不要按对方的提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进行操作。
5、遇有可疑电话、短信,请拨打110报警寻求帮助。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