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3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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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归纳1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归纳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法》是国家的一部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的专门法律,旨在保障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2.该法律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督、行政处罚等进行了规范,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3.该法律明确规定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并要求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负责。

4.该法律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定期检验等。

5.该法律还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进行了规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安全监督检查等。

6.该法律对特种设备的检验机构及其职责进行了规定,包括检验程序、检验结果、检验人员管理等。

7.该法律还对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了规定,包括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应急救援队伍等。

8.该法律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标识进行了规定,包括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等。

9.该法律还对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规定,包括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等。

10.该法律对特种设备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山草香为大家分享的4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3就到这里了,希望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写作方面给予您相应的帮助。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大全2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大全:

1.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突出重点、分类监管。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五)依靠科技、创新监管。

(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制度体系。

2.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行管行业、管业务、管人员、管安全的体制,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发布指南,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和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部门的监督指导。

5.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6.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等能力建设,提高全链条全过程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有哪些3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有:

1.特种设备安全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

3.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4.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5.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预控的原则,实行风险分级管控、源头治理、属地管理。

6.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7.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并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汇总4

特种设备安全法知识汇总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法》是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

2.《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行中国统一管理和地方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家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实行“三统一”和“一监控”,即统一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监管。

3.《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山草香●(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接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5.《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特种设备。国家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实行“一禁止三严格”和“三严格”,即禁止将报废特种设备或者其零部件用于生产、经营、使用;严格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严格检验检测,严格监督检查。

6.《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完善统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强化覆盖全过程的风险防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高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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