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遵守的学校规章**【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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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娥冤的故事【第一篇】
[关键词] 《窦娥冤》 封建文化 悲剧
《窦娥冤》是关汉卿杂剧中最出色的代表作。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中认为它“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①”。关于这篇作品的主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写的《中国文学史》说它“有力地抨击了封建社会的黑暗、窳败的政治,异常强烈地表现了长期遭受压迫的人民群众的反抗情绪②”。郭预衡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学史》则认定它是表现“对传统的封建制度以及维护这个制度的思想、道德、习俗表示抗争③”这个主题。总之,学术界大都认为这部作品的主题是反封建。对这个学术界比较笼统的看法,我不敢苟同。本文拟从作品的人物形象和关汉卿对原型的创造两方面剖析作品主题,从而揭示《窦娥冤》的悲剧实质。
一
文学作品是通过其描写的生活和塑造的艺术形象来表现主题的。分析《窦娥冤》的主题就应由此入手。这部作品反映的内容是窦娥与张驴儿、桃杌的冲突。张驴儿这样的恶棍流氓和桃杌这种贪官污吏的产生,固然与封建社会有关,但他们毕竟不是封建社会的化身,何况封建制度对他们也是严惩不贷的。只有在封建社会秩序遭到破坏时,这些人渣才可能肆意横行而逍遥法外。因此,惩治流氓和贪官,从根本上说也是一种恢复封建秩序的努力,当然也体现了人民的某些愿望。我们不可简单地把这种行为看成是反封建的表现。窦娥反抗张驴儿和桃杌的行动,是一种善与恶的斗争,而不是反封建的表现。
如果再结合窦娥的形象作一些分析,这个看法就会显得更清楚明了。窦娥的抗争举动依据的思想武器是封建礼教对它灌输的“三从四德”。她身上带有浓厚的封建意识,她的悲剧性格是封建文化道德塑造而成的,这主要表现在对命运的逆来顺受、贞节和孝的思想行为上。
七岁的窦娥被生父窦天章以四十两银子为代价,卖到高利贷者蔡婆婆家做童养媳。可是还不到二十岁,她就与婆婆一道守寡了。经历了幼年失母、少年离父、青春丧偶的窦娥,在遭受深重苦难时询问道:“满腹闲愁,数年禁受,天知否?天若是知我情由,怕不待和天瘦④”显然,她独守空房,对“长则是急煎煎按不住意中焦,闷沉沉展不彻眉尘皱”死水般的生活是哀怨的。但她把这种悲惨遭遇归结为“莫不是八字儿该载着一世忧?”“莫不是前世里烧香不到头,今也波生招祸尤?”认为今生苦难是前世注定的。这是典型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思想。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在《论语·季氏》里告诫人们要敬畏天命:“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后世儒家紧步其后尘,把知命、畏命、安生立命当作共有的人性要求。这样,命定观念在中国也就影响深远,它让人消极处世,顺时而处,随遇而安,消蚀了人掌握自身命运的愿望,把人变成了天命的奴隶,导致人性萎缩。窦娥在悲剧命运面前,没有想到改变现状,她为了脱离苦海,情愿逆来顺受,尽孝守节:“劝今人早将来世修,我将这婆侍养,我将这服孝守,我言词须应口。”一副活脱脱对天命小心敬畏的神态。
有的学者列举窦娥在第三折里唱的曲词,即(正官·端正好)“怎不将天地也生埋怨!”(滚绣球)中“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以此断定窦娥不信天命,“是她对封建秩序所表示的怀疑⑤”,这种说法值得推敲。其实,窦娥在这里怨天恨地只是一种愤怒感情的抒发,窦娥这样一个安分守己的善良女子,竟遭冤刑,不能不产生一种“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屈原式怨愤。还有窦娥指责天地昏庸糊涂,并不意味着她不信天命,说明她还是承认有天地这样一个神在,她临刑前发下的三桩誓愿就是明证,并坚信“若没些儿灵圣与世人传,也不见得湛湛青天。”她的天命观并没有动摇。在这里,不管老天是糊涂得善恶颠倒、贤愚不分,还是清醒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都统一于窦娥主体意识丧失的精神状态,既然一切皆由命定,皆天数,那么希求脱离人世苦海,只能借助于超现实力量的实现,当然是一种虚幻的实现。这种宿命论式的心理也是我们民族文化心理特质。
封建文化塑造窦娥另一个性格是贞烈观念。面对流氓张驴儿父子的逼婚,蔡婆婆无奈只好顺从,而窦娥则坚决不从,这是她倔强个性的闪光,是对自己人格和尊严的维护。在张驴儿诬陷窦娥毒死其父并以此来要挟时,窦娥仍大义凛然地严辞拒绝。不过,我们也应看到,促使她反抗张驴儿的道德力量来自封建礼教的贞烈观。豆蔻年华的她想的是:“我一马难将两鞍,想男儿在日曾两年匹配,却教我改嫁他人,其实做不得。”极力克制人的自然本能的要求。虽然她曾有过空房难守的感叹,却始终恪守“一女不嫁二夫”的戒律,从未想到也不敢想寡妇再嫁的事。她不但是贞节观的自觉遵守者,还是这种思想的维护者。她对婆婆“妇道”的动摇进行指责:“婆婆也,怕没的贞心儿自守,到今日招着这村老子,领着个半死囚。”并用“黄金浮世宝,白发故人稀”非议她婆婆的行为,极力用“妇无二适之文”的妇道坚定其婆婆的封建礼教立场。我们不妨这样假设,假如窦娥不是面对张驴儿,而是碰上怜香惜玉如贾宝玉那样的英俊少年,同样也会被拒之门外。因为再嫁对窦娥来说,是奇耻大辱。
这是一种扭曲的人性。自宋代二程和朱熹对贞烈态度加严后,夫死守节,差不多成为每个妇女应尽的义务。但即使是提倡“饿死事小,失节是大”的程颐在家族面前也会恢复一点人性。程颐的甥女丧夫后,程怕胞姐过于伤心,遂即迎甥女归家,后再嫁他人。他不恪守自己倡言的信条,说明他也知道节烈观违背人性。窦娥自觉抵制正常欲望。从某种程度看,这种悲剧烈似法场屠戮。
关汉卿着力描绘的窦娥性格是孝。在《窦娥冤》第一折里,我们看到,窦娥虽遭年幼失母、少年离父、青春丧偶等一连串的人生打击,但她想的是“我将这婆待养,我将这服孝守,我言词须应口。”她活着仿佛就是为了尽孝。她劝阻婆婆再嫁,既是出于封建礼教的立场,也是出于对婆婆的关心:“我替你到细细愁:愁则愁兴阑珊咽不下交欢酒”。在大堂下被打得皮开肉绽,她没有屈服,当昏官要打她婆婆时,她却忙说,“住住住,休打我婆婆,情愿我招了罢。”宁可冒被杀的危险,也要尽力保护婆婆,表现她性格的善良。在她被押往刑场的路上,她请求绕道走后街,不要走前街,以免被她婆婆看见,这样好减轻她的痛苦,写出悲剧主人公的心地高洁。冤案平反以后,她想的不是自己,不是官居要职的父亲,而是那个曾和自己相依为命,眼下年老衰迈、无依无靠的婆婆。她嘱咐父亲收养她婆婆。她这种温顺、善良、孝顺的品格,千载之下尤令人动容。这样一个温顺的人,却无端地被社会黑暗势力蹂躏而死,悲剧也具有了撼动人心的力量。
孝是美德,然而过分的孝也是一种人性的悲哀, 窦娥所体现的牺牲精神便是如此。封建社会,孝与不孝,既是伦理问题,又是法律问题。在古代,一方面通过行政表彰孝,对孝子孝女摇着甜蜜的橄榄枝,另一方面又用刀剑惩处不孝之人,不孝是“十恶不赦”之罪。在教化和屠刀的强制下,孝终于积淀为中国人普遍的伦理精神。子女在这种文化气候中,被训练成循规蹈矩小心敬畏的义务型人格,没有个体意识。这种礼教对女性要求尤严。《仪礼·丧服》中最早规定“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三从”,限定了女子终身处于卑贱的地位。在《礼记·昏义篇》有所谓“妇顺者,顺于姑舅,和于室人”的说法,并要在出嫁之前三个月“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亦即“四德”。班昭的《女诫》是“女四书”之首(其他三部是唐宋若莘《女论语》、明成祖的徐皇后《内训》、明刘氏的《女范捷录》,这几部都是女人写的,由此可见封建礼教毒害之深),对“三从四德”进行详尽阐述。其中有所谓“曲从”,就是公婆的意愿,不管对否都要俯首贴耳,不可失其欢心,否则就可能被丈夫遗弃。窦娥为了“孝”,竟献出宝贵的生命,这更是一种悲哀。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窦娥的形象是按封建文化的形象设计而成的,她的宿命论、贞烈观和只知尽义务的孝便是明证。这当然与那个时代的封建礼教的熏陶分不开。透过窦娥温驯、倔强的个性,我们可以感到她人性扭曲的一面,她严格按照封建礼教要求,压抑个人的正常欲求,只知守着清白宁静的生活,没有肉体的感情冲动;只知尽孝义务,从没想到自己。这是一种人性的悲剧,当然,这也许并非关汉卿原作的本意,他不可能用现在的眼光来理解人生,可幸的是他按生活本来的样子记下来了,窦娥的形象也就显得血肉丰满,给后人留下了分析思考的空间。但窦娥决不是反封建的形象,这是可以肯定的。
二、仅仅从人物形象理解悲剧主旨是不够的。按照西方新批评派人物罗兰﹒巴特的理论,读者分析作品的主题不一定是作家的本意。为了进一步探索《窦娥冤》的作品主题,我们有必要分析作家对原型的改造。
众所周知,关汉卿是借助“东海孝妇”这个原型创作了震耳发聩之作——《感天动地窦娥冤》。这样,《窦娥冤》也可看成是历史剧。“东海孝妇”的故事最早见于刘向《说苑﹒贵德》,叙述东海有孝妇“无子、少寡,养其姑甚谨。其姑欲嫁之,终不肯。”他婆婆怕耽误她的青春,上吊自杀。她姑子却以孝妇杀母告官,竟被锻炼成词。于公(于定国之父)虽对此有疑议,但“数争不能得”,“太守竟杀孝妇。郡枯旱三年。”后来于公在新太守前为孝妇陈述冤情,天降大雨,此后的干宝《搜神》里除上述内容外,又有新情节,孝妇周青行刑时,车载十丈竹竿,上悬五幡,对众人立誓道:“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⑥”。此外《淮南子》有段话对关汉卿也有启发:“邹衍事燕惠王尽忠,左右谗之王,王系之狱;仰天哭,夏五月天为之霜。”此事也被关汉卿移用到窦娥身上,也可看成是《窦娥冤》的原型之一。
原型是集体无意识的载体。集体无意识是凝聚着几乎人类有史以来的情感经验而又是很难被个体意识证明的心理层次。而作为文化的集体无意识也是一种传统,人类不仅在血缘上继承着祖先的传统和历史,而且在文化上也继承着祖先的传统和历史。不过,这传统同我们的主体意识中的传统不是一回事,因为原型所包含的传统存在于人类无意识的范畴中。精神分析理论者认为:“艺术家从无意识中激活原始意象,并对它加工造型精心制作,乃有一部分完整的作品的诞生。⑦”这里的原始意象即原型。荣格认为,太阳下没有新的东西,一切新说皆有其历史的原型,关汉卿创作只是让原型复活,赋予传统美德的讴歌,那么,《窦娥冤》中也就不会有反封建的主题。
仅从理论上讲还显得空泛,我们不妨看看关汉卿是如何进行艺术构思,重新诠释这个古老的故事的。
“东海孝妇”旨在表明于公断案公平。关汉卿同时的杰出作家王实甫、康进之都是根据这个故事写就一个同名剧本——《于公高门》。从剧目中就可看出他们太过依赖原型,这也许是他们的这部剧作没有流传下来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关汉卿的高明之处在于:他着眼点并不仅止于故事的传奇性,而是让孝妇作为悲剧主角,并赋予悲剧深刻的社会内涵,使窦娥的悲剧产生了惊天地、泣鬼神的戏剧效果。
在剧中,孝妇作为主人公,并名之为窦娥,关汉卿在她身上加上多重社会悲剧成份,作家把自己的时代复活到古代去。关汉卿在此创作过程中对原型孝妇作了较大的“变形”,笔者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窦娥因高利贷而成为童养媳。蒙古人打到欧洲,也带回了西方民族善于放羊羔利(高利贷)的那一套方法。朱东润先生对此在《元杂剧及其时代》有详尽的考证和论述,这里就不赘言⑧。高利贷在当时对朋友也不例外,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蔡婆婆被关汉卿作为高利贷者而存在,当然蔡婆婆不同于那些茹毛吮血的恶棍,她听天由命,是一个敦厚、善良的老人。窦娥因父亲借蔡婆婆二十两银子而成为蔡家童养媳,开始了她人生的悲剧旅程,这是她的第一层悲剧。
其次,窦娥吃官司不是因为婆婆自杀被姑子告发,而是由于流氓的无理取闹。在剧中,蔡婆的放贷对象蔡卢医因无法还钱,便将蔡婆婆骗至荒郊野岭企图杀她灭口赖帐,正巧张驴儿父子路过,救下蔡婆婆。这对无赖的爷俩儿遂以救人之恩要挟蔡婆婆和窦娥招之入赘。这样蔡婆婆引狼入室也就顺理成章,显出关汉卿的艺术手段的巧妙。窦娥也为此吃官司。与“东海孝妇”中的婆婆自杀而死相比,这样更突出窦娥的“孝”感天动地,强化了戏剧效果。写张驴儿的横行无忌,也写出那个时代的秩序扰乱。关于流氓横行,《元史》中也有记载,据陆德阳著的《流氓史》载⑨,流氓集团在元代达到鼎盛时期,元代有著名的扁担社集团。我们不妨看看元代对流氓众多的专称。无徒,《救风尘》第四折“淫乱心情歹,凶顽胆色粗,无徒,到处里胡为做。”以光棍和棍徒在元以后的书籍中广为使用,并加上修饰词,均专指流氓,如大棍、滩棍、青皮光棍、讼棍、恶棍、奸棍、流棍、赌棍、讼棍等等,由此可见元代流氓的猖狂。身受流氓的欺凌,是窦娥身上的第二层悲剧。
再看窦娥的第三层悲剧。张驴儿嫁祸于窦娥,企图用“官体”和“私体”来逼窦娥顺他,窦娥天真地相信官府“如明镜、清似水”,情愿与张驴儿见官。残酷的现实教育了她。楚州太守桃杌是个“告状来的要金银”的贪官。张驴儿向他跪下,他也跪下,祗候道:“相公,他是告状的,怎生跪着他?”太守道“你不知道,但来告状的,就是我的衣食父母。”几句插科打诨勾勒出元代贪官污吏的丑恶嘴脸,虽夸张,却真实。我们知道,元代郡邑正官完全是蒙古人或色目人。他们不了解中国文化,也不接受中国文化,如此郡邑正官,其治绩也可想见。元初军官与州县官都没有俸给,其必然的结果是掳掠、贪污。还有,元代科举制中断,由士人进身的官员很少,而由胥吏进身的却司空见惯,即使恢复科举后,“由进士入官者百之一,由吏致显要者十之八九。重要胥吏的情形仍十分严重。这些成年累月“手挚哭丧棒,囊揣滴泪钱”胥吏,上台以后,只会大行其搜刮之能事。这一切造成元代吏治的黑暗。你看,当窦娥辩诬时,桃杌的审判方式为“人是贱虫,不打不招”,在太守眼里,老百姓只是一条虫而已!这也是漫长封建社会人民地位的真实写照,尤其是妇女,还有“三从四德”的法律折磨着精神和肉体,如窦天章在剧中首先对女儿施以一连串的呵诉,怕女儿有违礼教,然后才代为伸冤。这里,窦娥在这位青天大老爷兼做父亲眼里,仍然是一条“虫”,一条循规蹈矩的“虫”。太守的“人是贱虫,不打不招”的这句直白暴露了 封建官僚严刑逼供的反动实质。窦娥捱尽严刑拷打,昏了又醒,醒了又昏,太守就是想屈打成招。只凭口供定案,而且不再复勘,法律野蛮、粗疏于此可见一斑。所以窦娥的一曲“衙门从古向南开,就中无个不冤哉!”这喷射血泪的呼号是对草菅人命的封建吏治的强烈抗议,也是元代吏治黑暗的真实写照,据元史载,大德七年,一次就查勘出贪官污吏一万八千四百七十三人,而当时元代官吏总数不外两万六千人⑩。
这样,关汉卿通过这对原型的加工,着重表现善良弱小百姓与强大黑暗势力之间的冲突,揭示窦娥悲剧的社会根源。窦娥遭受社会黑暗势力的层层压迫,她因高利贷的剥削而卖身为童养媳,因地痞流氓的横行霸道而吃官司,因贪官污吏的残民以逞而被冤杀。而官场的黑暗是悲剧的根源。联系第一部分的论述,我们可以认为,《窦娥冤》的悲剧主旨是人性的悲剧和社会的悲剧相交织。这样,人性的悲剧也就有了具体的社会内涵和历史背景。
对《窦娥冤》悲剧主旨分析,我们不能不发出这样的感慨:如果对扭曲、异化人性的封建文化不进行清理,而单单依靠好皇帝和清官来为民作主,那么,类似窦娥这样的悲剧,还会在中国大地上以生动丰富的形式一次次上演,经久不衰。
注释:
①王国维《宋元戏曲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P99
②⑤中科院文研所编《中国文学史》第三册[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P727、P729-730
③郭预衡主编《中国古代文学史》第三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P347
④吴因钦编选《中华古典观止》《窦娥冤》引文皆出此书。[M]上海:学林出版社
⑥滕云编《汉魏六朝小说选释》上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P195
⑦陆扬《精神分析文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1998 P110
⑧吕微编《名家解读元曲》[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 P32、33
学生遵守的学校规章**【第二篇】
请假
1、事假:
事假提前一天和导员请假并填写请假表,交给学委,请周末的假要在周五之前请假(周末导员不在办公室)
2、病假:
请病假需要医院证明。
3、急病请假:
男生找门洋,女生找佟佳颖,他们只接受电话请假。请完假要告诉学委刘洁凝,学委请假告诉李亦彭或者许迎曦。
生活
1、周末夜晚不在,要写清理由,并记在班级考勤表上,不作学分扣除。
2、晚上十一点不在寝室,也要写在考勤表上。
3、每晚宿舍长要将本宿舍学生在寝情况报给生活委员赵嘉欣。
活动考勤**
1、每次活动由**委员席新科(考察女生出勤)和生活委员赵嘉欣(考察男生出勤)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考勤,每个宿舍每次活动满分6分。扣分情况如下:
男生406:一人扣2分
407:一人扣分
501:一人扣1分
502:一人扣6分
女生508:一人扣分
511:一人扣分
513:一人扣2分
2、到学期末进行累加计算,分数最高的宿舍可以拿班费在学校看一场电影或是每人奖励15元,分数最低的宿舍请全班同学吃一次零食。
学生遵守的学校规章**【第三篇】
1、各班**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小学生纪律规则》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2、班**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师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并按学校“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条例,进行扣分处理。
4、学前班学生,**在教学班下课前10分钟,由该节课任课教师**上厕所,然后由该教师把学生带到指定地点活动,并负责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直至下节课上课铃声响。
窦娥冤的故事【第四篇】
关键词:关汉卿;强弩之末;戏剧结构
中图分类号:I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12-0007-01
戏剧结构,指剧本题材的处理、组织和设置安排。一般包括对事件的处理,如分幕分场;戏剧冲突的组织设置,如戏的开端、进展、高潮、结局;人物关系及人物行动发展的合理安排等。
关汉卿身为我国古代戏曲创作的代表人物,他的剧作深刻地再现了社会现实,充满着浓郁的时代气息。他的作品反映生活面十分广阔,慷慨悲歌,乐观奋争,构成其剧作的基调。但就我看来,他的部分作品结构中有着“强弩之末”的弊病,往往在高潮结束之后,主题思想的力量就有所衰微。以《窦娥冤》中的窦天章和《救风尘》中的安秀实为例,他们在人物关系和行动发展合理性方面的缺失是结尾黯然失色的因素之一。
一、窦天章:突然离去又突如其来的父亲
在作品《窦娥冤》中,关汉卿利用东海孝妇的传说故事与元代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事实相结合,塑造了一个从哀愁到隐忍到含冤爆发最终成功复仇的“冤窦娥”的悲剧性形象。
全曲共四折一楔。第一折曲中,窦娥既唱出了年少独守空房的忧愁,又透露出了对蔡婆引狼入室、欲成好事的规劝和嘲弄。第二折中窦娥既表白张父被药死与自家婆媳并无干系,又哭诉了酷刑的暴虐,表明了以死救蔡婆的意志。第三折曲是指天骂地的檄文,是透视人间的悲歌。第四折曲则是对复堪冤狱获得胜利的戏剧行动的直接促成。
其父窦天章的行为发展路线则是:在楔子中,窦天章还不起蔡婆婆的银子不得不把女儿送给她做童养媳;第一折、第二折交代了冤事的进展,第三折是全文的高潮,窦天章均未露面;第四折时窦天章听女儿的鬼魂讲述了冤案的始末,理所当然地以一个清官兼慈父的形象为窦娥洗刷了冤屈报了仇。
在戏剧结构上,前三折剧情一步紧逼一步,趋向高潮。窦娥冤死这一部分引起人们对封建社会的现实秩序与传统观念的怀疑,把窦娥悲剧的意义升华到一个新的高度。结尾却将她并未看出付出多少父爱的父亲拉出来凑个“大团圆”,虽然表达了当时人们对社会的美好愿望,表达了对清官廉政的渴望,但这个人物形象却是有些虚伪的。窦天章将她卖与他人,使得她经历了含冤而死的悲惨境遇,最终又让其沉冤得雪。可以说窦天章是她悲剧的开始,也是她悲剧的终结者。
他的正义是掺杂着懦弱的,如若不是窦娥的冤魂出现,他不会再去翻阅那个案子;他为窦娥翻案的出发点并不单纯是为了为民除害,而是不想让窦娥“辱没祖宗世德,又连累我的清名”;他在办案的过程中也流露出些许无能,“我那屈死的儿啊,你不自来折辩,怎得一个明白,你如今冤魂却在那里?”,窦娥也奇迹般地被他顺手召唤出来了;最终他也没有根除当时当地的一些不良现象,种种恶行是造成窦娥悲剧的爆发剂,但窦天章只是杀鸡儆猴严惩了一些恶人,治标不治本。
结尾把窦娥的精神罩了层影子:其亲生父亲能否做最公正的评判者?作为窦娥的嫡亲亲人,谁能说他为窦娥说的好话是最能说服人的?他替窦娥,倒象是有替女儿复仇的嫌疑了。
在我看来,这个人物的行为发展不但没有升华主题,反而减弱了《窦娥冤》的主要悲剧意识,削减了中心思想的对比力量。
二、安:莫名被弃又甘当备胎的未婚夫
《救风尘》讲述了商人、士子、的故事,歌颂了女主角赵盼儿的正直、善良、聪明、机智的性格,同时又赞美了她强烈的反抗意志,歌颂了她敢于向黑暗势力展开搏斗的英勇行为。
不过男二号安秀实被戴了绿帽子之后还要一脸幸福状接受面无表情的宋引章,实在是有些委屈。
第一折交代了故事的开端,宋引章移情周舍、安秀实托赵盼儿劝说,第二折是宋自食苦果遭到暴力对待、赵经人告知想计解救,第三折里就是赵用“风月”的手段营救宋使其获得自由的高潮部分。而第四折里,安不计前嫌娶宋为妻,的确可谓佳话。不过,宋、安两人之间的,真的是爱情吗?
安在宋的心里有几多分量?赵在替安劝说宋时,宋的回答是:“我嫁了安秀才呵,一对儿好打莲花落!”“打莲花落”就是做乞丐,可见宋对安的前程缺乏信心。在宋能最难熬的日子里,她托人捎信央赵设法解救自己,但却没有一丝儿想起安,没有对放弃安产生过一些悔意。而当安出场证明占他人妻子的罪名时,直到李公弼判宋归安为妻,她也没说一句话。这让人觉得这段姻缘到了最后竟有些“强扭的瓜”的意味了。
我们看到《救风尘》结尾处对于道德的用心是明显的。周用情不专,得到了惩罚;赵侠肝义胆,备受了赞美。只是“道德”在戏里又是尴尬的,寻求道德的途径中需要借助看起来不那么“道德”的力量。然而作者又试图给出信心,令观众和读者看到,宋得到解救,并不是靠着赵的“风月”:休书并没有成为李公弼断案的依据。那种“风月”的手段不过是具有喜剧色彩的一厢情愿,真正制服周的还是官府与法令。
所以在我看来,安的行为发展路线也较诡异,可以说《救风尘》的戏剧结构到了结尾处也显得有些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