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喜欢狼 我为什么喜欢狼王梦这本书实用(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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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喜欢狼 我为什么喜欢狼王梦这本书【第一篇】
母狼黄杏带着五只刚会蹒跚走路的小狼崽来到了一个以养羊著名的小村庄。
这里真是一块风水宝地,每天都有自由散漫的小羊跑出羊群,黄杏自然就会来捕捉小羊们了。它在一座山坡上挖了一个很深很长的洞作为狼窝。每天捕猎的时候只要埋伏在山坡下的高草丛里,总会有羊羔上钩的。每天捕一两只羊羔就够它和五只小狼饱餐一顿了。
可是,好景不长。一天,黄杏决定冒险去村里捕捉羊羔,因为它今天在高草丛里等了大半天了,也没有发现一只小羊羔出现,连一声羊叫都没听见。于是,黄杏就蹿出草丛,在附近转一下,除了草,它什么也看不见。它向村子跑去,发现村子里除了绵羊,什么都没有。它没有像缺乏经验的年轻狼一样欢喜地跑进村子,而是多疑地停在村庄前,怀疑人类在搞什么鬼把戏。
突然,它的身后响起小狼崽呕呕地惨叫声,它急忙向狼窝跑去,可是已经晚了,人类和几只猎狗把早已把四只小狼崽杀死,留下的唯一一只幸存小狼崽,而且小狼崽的后腿也已被折断。人类和猎狗已经离去。
黄杏十分后悔,它不该下去寻找小羊羔的。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它必须从这里搬走,能搬的地方只有附近的黑森林。于是,它叼着残疾的小狼崽来到了黑森林。
到了黑森林,已是第二天的早晨,黄杏和残疾小狼崽已经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了。它黄杏可以挨饿一段时间,但小狼崽就撑不住了。必须在今天之内找到食物。可是现在是迁徙的时间猎物都迁徙走了。它叼着小狼崽在黑森林的一条小河边寻找还没有向迁徙的目的地进发的猎物。
它唯一找到的猎物只有一头年轻力壮的公野牛。这只公野牛最让黄杏害怕的“武器”就是它那对闪着寒光的角,如果那对角捅到了黄杏,那它轻则残疾,重则死亡。尽管如此,黄杏为了生存必须对付这只公野牛,它叫残疾小狼靠边,然后它小心地靠近公野牛,如果想吃掉它就不能出一点儿差错。待它与公牛有一段距离后,它奋力一跃,跃到了野牛的背上,野牛发疯似的奔跑起来,它用两只前爪搭在牛角上,用嘴咬牛脖子,没想到这牛脖子很硬,咬了半天只咬出一丁点儿血腥,于是它就像撕扯捕获的猎物一样咬牛的脖子,牛皮才被咬烂。它张开嘴对准牛脖子,“咔嚓”一声,牛就像泥一样摊倒下来了。
残疾小狼和黄杏终于有的吃了,不过它们吃完这只野牛后,再吃什么,那就要看它们的运气好不好了。
你为什么喜欢狼 我为什么喜欢狼王梦这本书【第二篇】
自从《喜羊羊与灰太狼》上市之后,同学们喜欢的动漫人物也就成了喜羊羊、美羊羊之类的正派人物,可我却喜欢那只聪明绝顶却总走狗屎运的倒霉反派角色——灰太狼。
灰太狼和普通的卡通狼没啥区别。全身灰毛,大脑袋,蓬尾巴,脖子上围了一条黄色三角巾,嘴角一道刀疤,三角耳边缘有一个半圆形的洞,胡子拉碴。上帝虽然给予它极其平凡的外貌,但却赋予了它不平凡的性格:坚持不懈,富有责任感。它努力捉羊,总把老婆和孩子放在第一位,愿意为了让家人迟到一顿羊荤而付出一切,是个十足的好男人形象。
灰太狼是坚持不懈的,正如每次喜羊羊将它抛向天空时它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一定会回来的!”在《功夫外套》中的它为捉到羊一次又一次地动用它聪明绝顶的脑袋改良“功夫外套”。虽然它每一次都会被机智的小羊们打败,但它却一直坚持了下去,直到喜羊羊用火箭将它送上太空为止。我心中的灰太狼被我戴上了“坚持不懈”的荣誉桂冠。据统计,灰太狼被老婆用平底锅打过9648次,被喜羊羊捉弄过4633次,被打上天空7431次,掉进河中被鱼咬过6372次,可它还是坚持捉羊。当我遇到挫折时,想想灰太狼受到了那么多困难,可它还是坚持捉羊,我受到的那点儿挫折又算什么呢?!我就会重新振作起来面对一切,战胜困难。因此,灰太狼成为了我人生中前进的动力。
“做人要做懒羊羊,嫁人要嫁灰太狼。”灰太狼还是一位把家庭放在第一位,勇于负责的好男人。正如《喜羊羊与灰太狼之兔年顶呱呱》中,灰太狼为了救自己的老婆和儿子,自己投降做了苦瓜大王的俘虏。都说好汉男儿有泪不轻弹,可在老婆和儿子被捉的时候,灰太狼就流下了痛苦的眼泪。它也曾为了儿子不惜放弃自己的尊严,给苦瓜大王下跪。在平时,灰太狼捉到了羊,第一个想到的不是独吞,而是和家人一起分享。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喊:“老婆!我捉到羊啦!”有什么好东西首先想到的就是给家人,被老婆用平底锅打多少下也不会反击。这种对家庭充满责任感的可贵精神是我们任何人都应该拥有的。
正是因为灰太狼拥有这些可贵的精神,我才会喜欢上它。
听了这么多,我相信你也会有些喜欢上这个坚持不懈、拥有责任感的倒霉灰太狼了吧!
你为什么喜欢狼 我为什么喜欢狼王梦这本书【第三篇】
从古至今,狼总是贪婪、凶恶的象征。我从小是听着《狼和小羊》《小红帽》《三只小猪》的故事长大的。故事中的狼都十分狡猾、凶狠,好像在人们的心中,“狼”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上学了以后,我在学校也学习了不少形容狼的成语。如果你想说一个人吃饭吃的快,那就是“狼吐虎咽”;如果你想形容两个人一起干坏事,那就是“狼狈为奸”;如果你要形容一个人没有良心,那就是“狼心狗肺”;如果你让坏人进到家里,那就是“引狼入室”了。这些词可全部都是贬义词,说的狼似乎没有一点儿好的地方。
四年级暑期的时候,我读到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主人公格林是一只聪明又智慧的小狼,它不但懂得人类的语言,还会开锁。它很温顺,和李微漪一起过着互相帮助的生活。格林帮她干了不少的事情,在她生病的时候,格林每天趴在窗口,向她投去深情的目光;当她被三只大狗追咬时,冲出去奋勇和大狗斗争;当她去破坏盗猎者的陷阱时,钻入洞里叼出旱獭格林像是李微漪的贴心朋友一样,默默的陪伴在她身边。格林将狼在我心中凶恶的形象改变了!
格林是一只聪明的狼,很了解狼的丛林法则。现在的草原上,鲜少看见狼的踪影。人们为了自己的私欲,大量的扑杀狼。用狼皮做皮衣、皮包;吃狼肉当野味;用狼牙做项链,饰品。再加上人们不了解狼在草原中的作用,总是一看见就杀狼,草原上的狼在急剧的变少。
如果有一天,狼这个物种在草原上灭绝了,草原上的动物没有了天敌,会无限繁殖,破坏草原的生态系统,最后就会危害到人类自己。所以,我在这里呼吁大家,保护草原,保护狼,也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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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喜欢狼 我为什么喜欢狼王梦这本书【第四篇】
“为了生存,我们不择手段。”
这是我们的自述。
在我刚刚断奶的第二天的时候,我就开始尝试着练习扑杀一些弱小的动物,比如那机敏的兔子,但我尝试了一百次,就会失败一百次。
但如果我不去扑杀那个速度极快的兔子,我就会饿着一整天,我打起精神,猛地扑了上去,用我那稚嫩的利齿试着咬断它的喉咙,但我的牙齿不够锋利,这时,一个比我大的多的同伴走了过来——那是我的母亲。
她很娴熟的咬住了那个兔子,接着,她慢慢的撕开那个兔子,品味着里面新鲜的肉。
我已经饿了半天了,看见食物忍不住冲了上去,却被她一脚踹到了一边,第二遍,第三遍,我已经没了力气,但兄弟姐妹们仍在抢夺那个兔子残余的肉,我连忙爬了起来,又一次扑了上去。
尽管只有残渣可以果腹,但我还是坚持下来继续吃着,我的目光渐渐的锐利起来,带有强烈的杀气。
我开始磨炼自己的扑杀技术,渐渐的,我学会了强而有力且精准的扑杀技能,接着,我又开始锻炼起我的耐力,要知道如果我没有足够强大的耐力追上动物,我就没法获取食物。
时间已经渐渐步入秋天,我的肢体渐渐强硬起来,我也发现自己比其他兄弟姐妹们强壮的多,于是不可避免的分离来到了我身上——我离开了它们,以此来寻找自己的洞穴。
我盯上了一个猎豹的洞穴,但那个豹子显然非常凶悍,并且意识到了我这个不速之客,亮出了自己的利爪和钢牙,我不甘示弱,猛地扑了上去,经过了好长一段时间的搏斗,我终于杀了那个猎豹,然后津津有味的品尝着我的战利品。
时间进入冬天,天空突然响起一生凄厉的狼嚎,躲在洞穴里的我被惊醒:我知道这个嚎叫意味着什么,冬天来临,狼必须集结起来共同猎杀食物。
我回应召唤并冲天重复刚刚的狼嚎,然后向狼嚎声音的中心处跑去。
我们当中的狼王浑身雪白,是狼群的领袖,所有狼皆听从它的号令,我也不例外,但每个狼都对狼王之位虎视眈眈,我一边吃着群体猎杀得来的食物一边盘算着杀死狼王取而代之的计划。
终于有一天,在集群猎杀一头棕熊的时候,狼王被熊一掌拍中,嘴角还流着血,我心想这是一个好机会,于是带着其他几个狼猎杀了那个棕熊,其他狼还在吃着棕熊的身体,狼王也打算上前理所当然的去吃熊心熊肝这类最嫩的食物。
但我没打算让狼王这样舒舒服服的吃上它,挤入狼群后,一马当先把熊心脏所在的地方划开,然后一口将熊心吞入腹中,狼王果然怒了,咆哮着冲向我,但狼王之前的猎杀技巧本就不如我,再加上身体受伤,我轻松躲开了狼王的扑杀然后一口咬在狼王的肩胛处,狼王一生惨叫,狼群闻到了血腥味,蜂拥而上将狼王的肉啃噬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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