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的周记【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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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周记【第一篇】
艳阳高照,我们一群人兴冲冲地驱车去往城东来洋,为的是那片据说美到极致的樱花林。
一下车,我们所有的人不由得惊呼,只见满树的花,淡淡的粉搭着浅浅的绿,缀在错落有致的枝头上,宛若一幅清丽的水墨丹青。那花枝细而欣长,纷纷冉冉,饱涨似一泓春水。眼前的樱花林,朴素中带着一种高雅,妖艳中泛着一抹清新。花光潋滟,满是漾漾春意,开出阵阵涟漪。铺天盖地的粉,飘飘扬扬的樱花雨,绽出盛大而绮丽的美好。——真的是名不虚传,美到让人窒息。而且不时的蜂鸣,不时的蝶舞,不时传来的淡雅清香——这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恰到好处,无不慑人魂魄,让人陶醉。
樱花那轰轰烈烈而生,从从容容而去的生死循环,无不让人感到一种凄凉,可这凄凉,却透着丝丝回味,透着一种荡气回肠的凄美。
高一的周记【第二篇】
枫叶似乎是很美好的事物,它代表着爱。可是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枫叶其实很凄惨,它的一生经历了萌芽、翠绿,到红的蜕变而后为了给予其生命的根基走过严寒的冬日,之后飘然落下,结束一生。刚开始我也觉得如此,可后来我发现自己错了,错在我将这个美好事物一生的意义曲解了。
正如他所说,枫叶经历了萌芽、翠绿,到红的蜕变,走过寒冬,再飘然落下,可这就是它的一生,就是它的命运,经历过了这些以后,对它来说这一生已经足够了。因为它明白这就是它获得一次生命所必须经历的,不应该有任何怨言;因为它懂得这是它的命运,不应该有任何不满;更因为它知道生命只有一次,只要好好将握,不愧对自己,那么不管自己的命运如何就都是值得的,而这仅一次的生命就是美丽的。
我想我的这位朋友只看到了枫叶悲惨的一面,或许应该说,他从悲观的角度看待生命,没有看到生命的美丽。其实,很早以前,我并不将生命看得很贵重,总是会问:生命到底有什么珍贵的?为什么有些人那么看重它,甚至愿意为它出卖一切,放弃一切?那时的我真的不明白,总认为生命像是每个人的玩具,当不想玩时,就会将它丢到一边,不再去理会,不再去过问。可现在看来并不是那样,它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它是世上最美丽的东西。
奶奶曾经告诉过我,在浩瀚的天际,每一颗星星都代表着一个人。星星每时每刻都在发光,代表着这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当星星停止发亮的那一刻,代表着这个人将离开这个世界。我想每个人听后都会觉得害怕,都会默默祈祷自己的星星永远亮下去,无论要付出什么代价,但这可能吗?不可能的,犹如盛开的花总会凋谢一样,不管多明亮的星星总会有消失的一天,所有的一切,甚至在宇宙中存活了这么长时间的地球,也最终会迎来死亡的那一刻。人的一生与地球的存活时间相比,实在是太渺小、太短暂了,而这一生是拥有生命的时期,像星星在坠落之前拥有光亮一样,它使人在这世上的几十年拥有灿烂,它让人在这个世上的几十年像星星一样发光、发热。尽管短暂,尽管是唯一一次拥有生命的机会,但已足够了。因为生命虽然只有短暂的几十年,只有唯一的一次,但是经历了好多——喜爱、憎恨、欢乐、忧愁、挫折、成功、失败,正如枫叶的一生一样,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
有句话说:失去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看你是否曾经拥有过。的确,不管我们将什么时候离开这个世界,那时候我们都已曾经拥有过生命,即使失去了,也不会恋恋不舍。因为我们已拥有过它,它曾经使我们变得美丽,变得耀眼,至于拥有时间的长短根本无需计较。
我们拥有了一次生命,所以在这一生的某个时段我们是最美丽、最耀眼的,正如枫叶在它一生的某个时段是最迷人的一样,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枫叶,经历我们所要经历的,默默告诉自己:生命一次,美丽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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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周记【第三篇】
在20xx年,动物园园长做出了一个善良的决定:他要将那些失去自由的动物放回大自然,开始他们的新生活。可是问题来了,由于它们习惯了管吃管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以后该怎么办呢?它们没有食物,也没有住处,自己的幼崽受到伤害怎么办?不行,它们一定要找一份工作。
大象走出动物园,心里想:我身强力壮,鼻子长,能吸水也能*,去当消防员吧!这个工作一定适合我。
于是它回到了动物园,精心打扮了一番后,和园长告别,独自踏上了求职之路。
大象怀着忐忑不安地心来到了消防员应聘部的门口,鼓起了勇气敲了敲门,然后低着头,慢慢地走了进去。它走到消防队队长的面前,红着脸,万分紧张地说:“您好,我是来应聘消防队员的。”队长听了之后温和地说:“那你有什么特长吗?”大象抬起头,小声地说:“我力气大,鼻子能吸水,容易灭火。”“嗯,不错,那如果当大火包围了整座楼时,里面还有人被困怎么办?”大象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要先救人呀!确定人员的安全也是消防员的职责。”“那你有什么酬劳标准码?”“每月三千,表现好要奖励。”队长爽快地答应了。“谢谢!”大象开心地道谢。
于是,大象找到了工作,过上了安宁的生活。
高一的周记【第四篇】
现在正是换季时间,这可是病菌安家的最佳时期,许多人不是感冒就是发烧,这不,我也赶上了这股"潮流:。这感冒的滋味可是一言难尽啊!
一天早晨,当我醒来的时候,感觉喉咙干巴巴的,还有一股隐隐作痛的感觉,这使有多次感冒经验的我意识到“我感冒了”。
“告诉爸爸妈妈吧!”我心想,“一点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一直隐瞒着这个秘密。第二天早上,我的感冒更重了,不仅喉咙难受,而且每当我一呼吸的时候,嗓子里就会发出一种难听的“哼呼”声,说话时就像鸭子叫。
每天早晨,毛老师都会带领我们全班同学晨跑,今天也照例进行了。平时短短的五、六圈,今天像似永远也跑不完似的,但我还是坚持了下去。晨跑完后,我气喘如牛,走路都软塌塌的,仿佛马上就要崩溃了似的,我尽力走到座位上,一下子就趴下去,豆大的汗珠从我的两鬓、手臂滴下来,我还能清晰地听到心跳加速的声音。
放晚学时,我鼻腔里感觉热乎乎的难受啊!我乘公交车回家,当我要叫站时,从我嘴里冒出来的竟是一连串鸭叫似的声音,周围的人都纷纷注视着我,我尴尬极了,恨不得地下有个缝让我钻进去。
8:30分了,我上床睡觉。渐渐地,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9点、10点,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感觉喉咙里有无数粒沙在流动似的,痒痒的,我只好用猛吸一口气,然后一仰脖子的方法暂时制止住。不一会儿,我的鼻子又堵住了,喘不过气来,我只好靠嘴巴呼吸。这一夜,对于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
第三天,我感冒的事还瞒不过爸爸妈妈,接下来的当然是汤药伺候。什么“感冒清热颗粒”啊,“银黄冲剂”啊,成了比吃饭还重要的事,苦得我直皱眉头。现在,我还在这片苦海中。
高一的周记【第五篇】
炎热的`夏天来了,炙热的太阳像个大火球烤着大地。人们热得满头大汗;花儿也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妈妈说要带我去游泳避暑,我高兴得跳起来,马上带上了我的游泳圈,乖乖地跟着妈向市区小河走去。
来到了小河边,我看到许多男孩女孩正在游泳,就迫不及待地跳了进去。一会儿工夫,我和女孩们就玩熟了。我们穿着游泳衣套着游泳圈像一艘艘小船在水面上漂来荡去,不知不觉飘到了小河中央。男孩子像几条泥鳅,他们在水里钻来钻去、吵吵闹闹。害得我们都不能游泳了,水面荡起了一圈圈波纹,吓得小鱼四处乱游。欢笑声布满了整个水面。
我喜欢游泳,喜欢这快乐的夏天!
高一的周记【第六篇】
经过一天很累的上学后,放学铃响了,欢乐的气氛充满了教室,因为大家上完课很累,我们老师就说:“放学了!”大家飞快的跑去外面排队,排队排好了,我们就走出校门口,在回家的路中,有人三五成群的在一起聊天,有的一起讨论要不要去学校玩,还有的一边走一边玩,但我觉得好无聊,因为没有人在我旁边,忽然有个人从我身旁走过,原来是我的朋友,我又高兴起来了。
回到家,我心想:“我应该会比哥哥还要快回家吧!”我走到沙发,原来哥哥早就回家睡大头觉,忽然有声音传来,原来是我们家的小狗—小黑,我想要写回家功课,但是小黑就在旁边玩,我被他们吵到不能写我的回家功课,我想:“大家都在睡觉要不然我也睡一下好了。”我也就跟着大家一起睡,我起来的时候,小黑就在我的身体上面大小便,我飞快的跑去洗澡,我心想:“我今天是不是有做错事,要不然我今天怎么那么看起来笨笨的样子?”我想了很久,妈妈就说:“女儿,你洗很久也。”
晚上了,是我最喜欢的时候,因为我可看电视了!听到了妈妈的声音就可开电视了,我都在看书,哥哥在看电视、爷爷和奶奶在练气功、爸妈在楼上看电视,就是因为家里很吵我们家才会买大房子,我看完书就到书房写功课,今天的功课好多,而且明天晚上还要上我的爸爸的`朋友开的英语班,每次英文功课很多,考试也考很多,所以手快脚乱的写完一样又写一样,写到我的手很酸,爸爸就说:“你慢慢写,爸爸陪你写到完。”我听到这句话我感动的眼眶充满泪水,我和爸爸抱在一起了。
放学后是一件美好的事,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的珍惜这个美好又很宝贵的时间,千万不能弄丢了这个宝贵时间哦!
高一的周记【第七篇】
觥筹交错,车来人往,我穿行在繁华闹市中,行走在灯火阑珊下。我四处观望周围的商店,豪华的台灯摆在商店的中央,将宽广的店面找的灯火通明。一件件镶着珍珠嵌着宝石的衣服妖娆的挂在架子上,或是华丽的披在模特的身上。在台灯的照耀下变得无比璀璨。我想进去,我想进去享受至高无上的尊贵与华丽,可当我看到店主的强颜欢笑,服务员的虚情假意。我毅然止住了脚步。我想这些衣服对于我——无关痛痒。
人,只是一副臭皮囊,披上盛装,还是臭皮囊。原本人心隔肚皮,穿上盛装,便更加模糊迷离,蛊惑人心。耳听为虚,眼见也不一定为实。穿上盛装的人,接受着店主放纵的赞美。他们从来就没有美丽过。我想冲上前去,揭露他们的丑恶行为,我说——自欺欺人。他们说——自圆其说。我转身便走,灯火通明中,只剩下他们的得意,还有因我的愤怒而摇曳许久的旋转门。旋转门呀旋转门,你能将我的愤怒与无奈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么?你只是门,你没有意识,但你也成为他们的工具。
我走出门,望着那个硕大的台灯,望见上面有一只飞蛾绕着台灯飞转,在飞蛾眼中,她太诱惑了。正在飞蛾沉入其中时,一阵刺鼻的水雾朝飞蛾喷来。滚开!飞蛾落在光滑的,照应着台灯光芒的地砖上,被踩得粉碎。台灯像一个诱捕器,专门吸引飞蛾与虫子。我轻蔑的笑了。我笑那只飞蛾的无知。
已是深夜了,商店也都纷纷关门休息了,此时的路边灯光变得无比柔与。时长时短的影子印在地面上,随着人形移动。我想,那象我人生道路上留下来的某种轨迹。它们时而狭长窘迫,时而短小圆满。青春的痕迹,永不会被抹杀。
此时这里没有了商店大台灯的耀眼,不至于掩盖街灯微弱但柔与的光芒。夜那么的寂静,偶尔有路上流浪狗的叫声,但这微不足道。渐渐的,几只飞蛾慢慢飞到街灯旁边飞转,它们被柔与的光芒真切的感动了,没过多久时间,它们奋不顾身的扑向街灯,顿时被灯面得温度灼烧,升华。纷纷落入地面。
我蹲下来,望着他们烧焦的身体,原来粉白的翅膀被烧得焦黑。
比起商店里的.那只飞蛾,后果都是死。但我坚信,被踩死的飞蛾会沉往地狱,而触碰灯而死的飞蛾则会飞往天堂。被虚伪华丽缠绕的台灯终究是陷阱。只有飞蛾兴高采烈的破蛹后,奋不顾身的扑向正义的光与热。尽管被烧得焦黑,失去生命,但为了理想不顾一切甚至付出生命。那才是真正的美丽。
再过几个小时,就是黎明了,街灯的光芒就又要被太阳的升起所取代了。到了夜晚的时侯,街灯会再次亮起,会有更多的飞蛾奋不顾身的扑向它。可一直飞蛾只有一次生命,所以,在他们实现理想,被附之美丽之时,生命流逝了。他们,只能美丽一次。
高一的周记【第八篇】
在我的记忆中,总有一个动作,令我那么熟悉,居然被我遗忘了,也许是没有太多的机会值得我去回味,我努力回想回想,当脑子里只剩下一片空白时,我放弃了。直到昨天的一件事,我突然回忆起来了。
清晨,跑步又进行着,无数次地绕过那长长的跑道已让我失去了第一次见它时的喜悦。我跟着大部队进行着,嘴角扬起一丝微笑,只有我知道,那是苦味的笑,我在回想并嘲笑自己的双脚这么慢,总是落伍,我停下双脚,也停止了跑步的念头,慢慢的走着,忽然之间想到了什么,便不加思索的为自己竖起大拇指,刹那间有股奇特的力量卷入心头,当时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跑!我以惊人的速度赶上了我的队伍,朋友们惊奇的望着我:“你怎么赶上来的!”我耸耸肩,摆摆手微笑着说:“其实我也不清楚。”朋友说:“依你这样的速度可以去跑马拉松了。”我笑着。回到教室,我怀疑自己怎么跑的哪么快。于是,我又一次来到了操场,便让朋友计时,我便绕着操场跑起来,寒冷的风已让我冻得发抖,先前的激情早已没了踪影。我垂下头来坐在操场的另一边,摇摇头苦笑着自己,那只不过是一时的激情罢了。朋友迎风跑来,问道:“你怎么不跑了?”“我不行,”我说道。朋友摇头,说:“别那么灰心,要相信,你是最棒的。”抬头的蓦然间看见了阳光下为我竖起的大拇指,我高兴地笑了,当我竖起大拇指的`时候,她大喊道:“相信,你是最棒的。”“是的,我是最棒的。”回声淹没了整个校园。“开始,”我带着手势一直跑到了终点,我高兴地欢呼着:“无论是成功或失败,对我来说都不重要,我要的是一个手势,一直以来所寻找的,今天,我找到了。”不需要祝福与鲜花,我已很幸福。我听得见天空的浮云在为我喝彩,路边的野花在为我歌颂。
为自己竖起大拇指,大声喊出:“我是最棒的。”因为自信是成功的起源,相信自己,为自己呐喊:“加油!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