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廉政风险防控存在问题【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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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廉政风险防控存在问题【第一篇】

青阳县被省委确定为全省“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县。该县以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同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突出以“四重一大”为重点,紧紧抓住“权力集中的关键领域、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关键岗位”,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追究”的制度建设,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两年多来,随着反腐倡廉形势的进一步发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和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

一、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领导认为廉政风险防控只是阶段性工作,工作缺乏持久性,甚至在思想上有厌烦抵触情绪;有的单位领导抓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内行,抓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外行,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视,也仅停留在口头上,在“四重一大”上仍按惯性思维决策,工作习惯穿旧鞋、走老路;有的单位领导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缺乏主体意识,思想上存在不愿管、不想管的现象,被动应付,消极防控,流于形式。

二是廉政风险点查找不结合实际、不及时更新。少数单位对廉政风险查找不够深入,有的对廉政风险查找存在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等现象;有的重客观风险的查找,轻主观风险的查找;还有的单位重一般干部的廉政风险的查找,轻主要领导廉政风险的查找。此外,廉政风险查找防控也是动态的过程,随着一些行政审批权的取消和规范,单位工作职责的调整,工作内容的变化,少数单位没有随着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新的风险点,制定新的防控措施。

三是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具体、不管用。少数单位虽制定不少防控措施,但有的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过多于依赖宣传教育,风险防控寄希望于权力主体的自觉、自愿和自律;有的防控措施缺乏系统性,没有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没有分析廉政风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导致风险防控就事论事,没能在源头预防腐败、堵塞漏洞。有的防控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廉政风险防控只是片面的自己查找、自己防控,没有引导、发动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参与监督,导致防控措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实到工作上去,没能真正取得防控实效。

四是监督考核、责任追究机制难到位。由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难以用量化的手段进行评估,检查考核也仅停留在“做了没有”的浅层,难以触及到“做的怎样”的深层,导致难以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考核,同时也难以厘清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对策

(一)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

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工作作风状况对党风政风和整个社会风气具有导向作用,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具有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抓好干部作风建设是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前提和保证。今年,从中央到地方都相继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各级要以贯彻落实各项规定为契机,抓好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以优良的作风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抓好作风建设上,必须坚持做到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党员领导干部要时时处处用规定对照自己、检查自己、修正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中。真正把各项规定当做转变作风的标杆,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各项规定的有效贯彻,凝聚强大的“正能量”。今年,该县严格执行各级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密集开展作风建设暗访,推动了全县各级干部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其抓廉政风险防控的主动性。

(二)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的针对性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保持党员干部思想不腐败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廉政风险防控一项基础性工作。要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因材施教”。抓好宣传教育不是简简单单的说教,要结合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岗位因材施教,突出教育的针对性。例如,对高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抓好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让他们时时处处紧绷拒腐防变的弦;对党员领导干部主要是抓好党性教育和党纪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对年轻的干部职工主要抓好职业道德教育、示范教育和廉政教育,让他们懂得把握,懂得珍惜,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既走的远,更走的稳。二要丰富形式内容。要针对新时期党员干部廉政心理、廉政思维和相关价值取向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和实践丰富多样的教育形式和途径。在制定和实施廉政学习教育培训规划过程中,要进行分解,设立阶段性的目标,确保形式上的严谨性。同时,在内容上要注重上下结合、内外结合,不断创新教育载体,让教育更加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在加强教育的同时,还要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通过环境和舆论的压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秉公守法。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积极向上的廉政文化活动,对于倡导清风正气,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作用。古代一些诸如包拯、海瑞等清官,能做到“清正、廉洁、奉公”,主要是能将廉政意识和品质,内化为他们的道德信念,从而自觉地以内心的道德力量抵制外在的廉政风险。现如今,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一方面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修养,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行使好手中的权力,规避权力制约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可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性

只要公权力存在,腐败就将长期存在,同样,廉政风险也将伴随其长期存在。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可从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科学配置权力。一种权力结构,如果本身的配置不合理、不科学,想在权力行使过程中依靠道德的力量加以规范,是很困难的。因此,首先要在建立科学的权力结构上下功夫,通过适当分解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使决策职能、执行职能、监督职能由不同部门相对独立行使,努力形成不同性质的权力既相互制约、相互把关,又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才能使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从而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比如,为防止权力滥用和“一把手”腐败,可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推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工作机制,在领导班子分工上,分管审批的领导,不同时分管业务;分管执行的,同时不分管监督业务。此外,为防止执纪执法机关权力滥用,可以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对自由裁量权进行分档和监管,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完善权力运行机制。首先在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设置规范、严密的权力运行程序。目前权力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缺乏清晰、严密的程序性规定;有的虽然规定了权力运行程序,却不遵守程序,或者随意减免程序、改变程序,甚至权力运行不透明,制造腐败机会。要消除这种现象,就要使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在时间和功能上相互衔接、环环相扣。还要制定相关的工作细则。细化到进入权力运行过程的每一位公务人员均能按照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规则,顺利地进入工作角色和工作状态,并有所依从、有所畏惧。2011年,青阳县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中,为规范“一把手”权力,防止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我们推行“四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定县里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坚持按规定程序集体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求县委主要领导必须末位表态,防止决策“一言堂”现象的发生。从一个地方上来讲,只能以制度的形式对一些权力的运行加以规范、监督和制约。但如果从全国、全省范围来讲,要保证权力的公正、稳定、有效行使,必须以法律、规章的形式对权力运行加以规范,使权力运行程序变成法定程序,权力的赋予、行使与交接等,均由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凡是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式加以明文确定的权力运行程序,任何人都要遵行,不得违背。如此,才能使权力运行真正成为规范有序的过程。

(四)进一步加大公开透明力度,扩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广泛性

“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要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公开透明,扩大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因此,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必须与党务公开、权力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机结合,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由政府“唱独角戏”,变为政府和群众的“大合唱”。 一是尊重群众需求。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听取群众的所急、所需、需想,公开群众最关心,与切身利益最紧密的内容,同时,建立权力公开互动和质询机制。防止“重形式轻内容”的应付式公开,“想知道的不公开,不重要的才公开”的选择性公开,“只公布不回应、只告诉不说明”的单向度公开,创造一个健康的公开环境。二是突出公开重点。在加大公开透明上,要突出重点,要将群众关心的干部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招投标、重大项目安排、民生工程政策落实等内容,作为重点公开内容,随时对外公开。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公”经费支出、责任追究、干部奖惩等,作为重点监控内容,只要不涉及保密,一律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定期对外公开,确保隐形权力公开化、透明化。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权力公开、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有政府门户网站,电子监察,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公开栏,公示、听证、旁听等等。各级各单位要针对不同的群体,选择不同的公开形式,以最直接、最通俗易懂的形式让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四是开门接受评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的怎样,群众最有发言权。各级各单位在重大问题决策上,不仅要做到结果公开,更要做到程序公开,把监督权、话语权、评判权交给群众和服务对象,让决策的全过程接受全社会参与和评议,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把群众的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保证了评议的有效性。

(五)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问责力度,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性

廉政风险防控抓好了,就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从而也就成为硬道理。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是保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首先要建立责任落实机制。要落实领导责任制,督促其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具体的业务环节和工作岗位。其次建立制度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廉政风险的防范管理体系,以制度的形式强制提高防范管理的针对性,以制度的规范性来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增强风险管理的实效,使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最后是建立修正完善机制。要针对平时执法监察、执纪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倒查廉政风险防控中的漏洞,认真剖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而不断修正完善防控措施。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要通过开展各种监督检查和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实现案件防范关口前移。重视风险隐患的成因、防范措施的制订、问题的整改及责任追究等情况。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要经常分析和注意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思想行为,不仅了解其在岗的表现,同时对八小时以外的情况进行关注,发现有违规违纪的,及时查处。三是实行责任追究。一方面对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造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另一方面根据履职过错的性质和程度,采取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行政告诫、调离岗位、免职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通过实施责任追究,破除“以习惯替代制度,以情感替代原则”的陋习,不断增强规范履职的自觉性和有效性。

民主生活会廉政风险防控存在问题【第二篇】

为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各部门都利用集中学习、召开座谈会和内查外调等形式,殚尽竭虑地做好各项工作。近日笔者就当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

当前廉政风险的现状

思想道德缺失。一些领导干部和个别工作人员由于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改造,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导致思想道德缺失严重。

岗位职责缺位。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岗位职责缺位、错位。

业务流程错乱。业务流程极不规范,存在前后矛盾,程序重复,程序缺乏,前后错位,本末倒置。

机制制度不完善。一些权力岗位运行过程中自以为是,随意性大,有的凭个人好恶和心情好坏开展工作。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不重视,没有认真的去研究它的作用和效果,在工作中注重个人的得失,注重政绩,对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有的存在反感情绪,助长了腐败现象的滋生。

工作开展不到位。由于没有实质性的工作方案,没有认真开展此项活动,仅凭发文件,不抓落实。难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导致反腐的力度不强。

科学履职不到位。多年来,工作沿用老办法,只要完成任务,不讲完成质量。特别在当今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有的运用高科技、投资、信息等隐蔽手段进行腐败。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几点对策

找准廉政风险点。一般是采用自己查找、互相查摆、群众评议、领导点评、组织审核等方法进行。一是查找领导岗位。重点查找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及监督权、审批权使用等。二是查找中层岗位。查找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等。三是查找其他岗位。各类岗位人员要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内部管理权等。

加强廉政风险教育。一是要做到过程和结果并重。“排雷”和“扫雷”是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目标,但活动中的教育、警示作用不能忽视。二是要树立“找不到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的理念。收集同类岗位曾经发生的案例,因岗施教、因人施教。三是要不断创新风险教育方式。探索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模式,使党员干部了然于心。

加强廉政风险监督。加大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根据廉政风险点的数量和严重程度,对不同岗位实行风险定级,分类管理。同时要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全面建立重要部门、岗位向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层面,尤其是利益人的作用,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

建立防控长效机制。一是完善考核机制。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二是强化纠偏机制。通过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及早发现不良倾向和苗头,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努力营造有利于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社会环境。

民主生活会廉政风险防控存在问题【第三篇】

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几个问题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2-07-06  浏览次数:825

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几个问题

(2012年4月22日根据录音整理)

省纪委常委 秘书长 张正耀

今天,很高兴同大家一起来学习交流。去年,我有幸参加全省廉政风险防控试点指导工作,与11个省级试点单位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同时,与市、县的试点单位也有一些联系,他们虽然不是省级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单位,但工作中也有不少创新。现在,我结合去年全省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的实际,就以下9个问题与大家作一个交流。

一、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密切结合

我为什么一上来说这个问题呢?因为在试点工作中,有些同志不知道廉政风险防控是一个什么样的工作。有的说,我们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经多年,现在怎么又来搞廉政风险防控?有的说,我们建立健全惩防体系,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纲要和五年规划,怎么又来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所以,很有必要说说这个问题。我们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联系起来看,他们之间是有机结合、密切相关的。

先说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系。大家知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被称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工程。十多年来,我们注意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经验,并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水平。我们现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举一个例子,我们曾到河北省卫生厅去参观,他们从厅长到副厅长对所主管、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清清楚楚,讲的头头是道:我分管哪几个处, 这几个处容易在哪些环节出现问题;针对这些环节,采取了哪些防控措施,哪些防控措施已经到位、哪些防控措施成效还不大;下一步,我还有什么打算等等。厅党组每一位成员都是如此。这就给我们一个启示。我们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负起“一岗双责”。但是,不客气地说,现在有一些单位“一岗双责”远远没有落实。有的单位甚至领导班子成员出了问题,作为班长他也觉得你是你、我是我,好像自己没有责任。有些领导班子成员所分管的下属单位出了问题,有的人都“进去”了,他还感到与他关系不大。我们现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落实“一岗双责”。在开展试点的时候,我们有的部门纪检组长说,廉政风险防控好是好,但是这项工作搞起来以后,工作量太大,象个绳索把我们自己套住了,我们纪检组怎么能搞得了?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是各级党委(党组)、单位的领导班子。就是说,廉政风险防控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而不是说这项工作只是你纪检组、监察室在那里做,我们要在这方面履行组织协调,抓督查、抓落实这方面的职能。你不能大包大揽地说廉政风险防控都是你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我们走在前面的有些单位,把廉政风险防控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占多少分值,这样就把廉政风险防控具体化、硬化。这就使廉政风险防控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

再讲廉政风险防控与惩防体系建设的关系。廉政风险防控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与惩防体系建设不是两回事。惩防体系是惩防并举。大家知道,我们的《实施纲要》是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而且现在把惩防体系上升到整个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就是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我们的廉政风险防控,就是落实“更加注重预防”,实际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也体现其中。因此,我们不要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惩防体系建设人为地割裂开来。对这个关系,认识比较清醒的部门、单位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中,就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而且有些工作具有自己的特色。今年是实施2008至2012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的最后一年,同时还要谋划未来五年的工作规划。在这个节骨眼,我们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就更有特殊的意义。

以上,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这么两点,就是要求我们理直气壮地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有的不敢抓,因为思想上没有正确认识。思想认识不坚决,工作态度就不坚定。现在,省委、省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省委10号文件),并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动员。我们是具体操作这项工作的,要应声而起,立马行动。如果我们对这个问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没有坚定的态度,回去以后就很难组织好、指导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突出实施主体,注重发挥领导的带头作用

这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是密切联系的。刚才说过,我们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是各级党委(党组)、单位领导班子。大家注意看,这次发给大家的资料,有《安徽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资料选编》,封面落款不是省纪委、省监察厅,而是“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什么这样?就是要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前不久我们召开的廉政风险防控新闻发布会,是以什么机关发布的?就是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发布的。我们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动员会,为什么要放在省政府的廉政工作会议上?虽然是减少会议,但更重要的体现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在去年试点工作中,有的单位不注意这个问题,虽然召开动员大会,由市委书记或厅党组书记或厅党组书记、厅长作动员报告,但动员会开过以后,好象就没有党委、党组什么事情了,都是纪委、纪检组在抓,结果工作到了一定程度,就难以深入。我在马鞍山的时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的动员会、调度会、推进会、现场会,都是让书记、局长来参加的,纪检组长虽然也参加,在汇报情况时候,我们都要求一把手来汇报。就是要突出实施主体的作用。今年全省普遍推开展政风险防控,将来我们开展检查督查,一定要注意发挥实施主体的作用,要让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人汇报。我不是说要提高接待规格,不是这回事,就是增强他们实施主体的意识,主要是为了推动工作。

既然党委、党组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我们一定要注意发挥领导的带头作用。这一点很重要。去年刚开始试点的时候,有些单位工作推不动,我们到一些厅局去调研,要求他们组织突破。怎么突破?主要领导要带头查找风险。省住建厅厅长李明同志把个人的廉政风险防控方案拟出来后,首先挂在机关内网上公示。作为厅长、党组书记,他的防控方案出来了,领导班子成员纷纷行动起来,指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就方便多了;既然领导班子带头了,抓处室的、抓二级单位的,就好办了;处长副处长带头了,工作人员也就好办了。这就发挥了领导的带头作用。试点工作是这样,现在全省全面推开还是这样。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带头参与。大家在单位里都有这样的感觉,一项活动只要领导参加,你就不好不去。如果领导都有这样那样的事情不去参加,处室也会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不想参加。这里,一定要把领导的带头作用发挥好。

二要有效协调。有些工作光靠纪检组是有难度的。要把困难向领导及时汇报,请领导出面协调解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从表面上看只是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实质上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规范。这势必会涉及到某些权力事项的整合、部门利益的调整,在一个单位内部有可能会涉及领导分工、人员调配等。对这些敏感问题,必须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协调、主动过问、及时解决。对涉及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重大问题,各级指导协调小组要及时加强研究,妥善协调解决。

三要敢抓敢管。少数单位有这么一种情况,历任领导对个别人不敢碰,叫“刺头”,平常不敢去碰。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对这样的问题,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用制度和机制来加强管理,一次不行两次,时间一长就会逐步解决这个问题。从试点的实践来看,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全面排查风险点、公开了过去藏在下面的一些问题,让苗头性问题自然浮出水面,为我们严格管理、有效处置、履职尽责提供了一个很好平台。对已经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化解,才能避免“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现象的发生。实践也证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敢抓敢管,正气才能压倒邪气,才能受到群众的欢迎,赢得干部职工的支持。

三、把宣传发动作为基础性工作贯穿风险防控工作始终

在试点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单位工作方案中有宣传发动阶段,动员会也开了,但宣传发动不深入不细致,结果后面的工作就比较难干。你要他查找风险点,他不想查、也不会查;你要他定风险级别,他避高就低、避实就虚;你要他制定防控措施,他随便给你搞一两条,有的人甚至于一条防控措施都没有。我到基层单位去看,有的表格上“风险级别”、“防控措施”栏目都是空白,单位分管领导竟然签“同意”。所以,一开始的时候,宣传发动相当重要。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启动阶段重点要排除“无关论”、“无用论”和“形式论”等消极观念。要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有权力必有责任,用权力必有风险”,确立“从政有风险,防范除隐患”、“早防早受益”这样的积极防控廉政风险意识。

宣传发动的重要作用,还不仅仅在启动阶段。廉政风险防控是要人人参与,而不是人人过关,是自我受教育、人人学会自我防范风险、保护用权履职安全。在风险排查阶段,重点要排除“抵触论”、“旁观论”等消极思想,要克服这样的一些认识,破除“排查我的风险就是和我过不去”、“风险点多就意味着问题多,风险等级高就意味着问题大”等错误思想。有些单位在试点中推不开、推不动,就是因为干部职工有这样的认识:“我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评我先进,还要我查找风险点,而且还把我的风险点等级定这么高。”他认为查找风险点就是跟他过不去,把风险和问题划上了等号。“你把我这个岗位搞了4、5个风险点,其中还有高等级风险点。这说明我工作没做好、我的问题大,对我不信任。”这些认识是错误的。那我们要告诉他,所谓风险是发生问题的可能性。我们之所以要搞廉政风险防控,就是使这种发生问题的可能成为不可能,使“风险点”变为“安全点”,不是跟你过不去,不是说你有几个风险点就有几个问题,不是说你有几个高等级风险就说你的问题大,必须要消除这样的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找准找全风险点,才能防控住风险”、“进行点对点防控住风险,才能远离风险”,变“要我防”为“我要防”。在风险监控过程中,重点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树立“不自满、不懈怠、不惜力”,让防控廉政风险自觉意识转化为廉政风险防控的行为习惯,把意识变为行动。实际上,排查风险的过程、参与防控的过程,就是我们增强风险意识的过程。排查风险的过程,也是发现问题、化解处置的过程。只有深入彻底,全员支持,才能防止出现“少数人忙得团团转,多数人站在一边看”现象。

要把宣传发动贯穿全过程,一要分段发动,二要不断发动,三要有效发动。要注重宣传典型。既要运用正面典型来推动工作,也要运用反面典型,特别要利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来警示、提醒大家不要犯类似的错误。既要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也要批评曝光一些不规范、不正确的做法,以引导和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整体工作的深入。除此之外,我们要注意宣传一些创新方法。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和运用网络手段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四、将清权确权、规范流程作为排查风险的前提和基础

廉政风险防控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之前,还有一些准备工作要做。这些准备工作做得好不好,是我们能不能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和前提。这里,有两个方面要重点说出来——清权确权、规范流程。有的地方未搞清权确权,一上来就直接查找风险,后来证明准备工作不足,需要补课。去年8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北京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贺国强同志把清权确权、规范流程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性工作来强调,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就是说,清权确权、规范流程不是我们要不要搞的问题,而是必须做好的问题。比如说,我们有一些处室未清权确权就开始查找廉政风险,还说:我这个处室过去就是这样干的,我的前任就是这样干的,是按照惯例进行的。这根本不是不进行清权确权的理由。我们提出依法不依例、职权法定,现在的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有没有授予你这个职权,你过去是这样干的,但是现在还能不能这样干?这次培训,还专门安排法制办、政务公开办给大家说一说,之所以这样安排,就是要让清权确权、规范流程这项工作引起大家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做好。

我们现实生活中有这样的一些笑话:不该办的事办了,不该上马的项目有人批了,还美其名曰“提高效能”、“为基层服务”。结果有关部门一查,他没有这个权力,他批的是无效的。从这个角度上说,还未清权确权就去排查风险点,这样的排查不缺乏基础吗?既然缺乏基础还硬要去做,还“提高效能”,这不是问题更大吗?有的人最后被查处时为自己叫屈,“不知道是越权了!”“不知道这个事情不该办!”在清权确权中,要对照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清理和确定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权力事项,切实摸清各类权力底数。在此基础上,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和法律依据。

这是讲清权确权,在此基础上还要规范流程。他有这些权力,怎么行使这个权力?要在流程上做文章。我们讲的规范流程,实际上是明确流程、优化流程和再造流程的过程。首先把流程固化下来,绘制出流程图。这些流程还要分外部流程、内部流程,外权内权相对应。按照明晰职权边界、规范工作权限的原则,对每个部门、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法定职权制定相应规范。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权力运行程序和分权示权控权的权力制衡机制加强监督和制约。这样,使权力行使有固定的“路径”,给权力套上一定监督措施,不能让权力随意扩张和越界行使。让每一个权力行使人都要明白“我有哪些权力、我的权限在哪?行使权力的流程有哪些?”通俗地说,就是要明白“哪些事我能做,哪些事我不能做,能做事应该怎么做”。这样理清职权、明晰职责、规范流程,才能为下一步风险排查和防控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内部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上,我觉得要注意这几个方面,一是依法,二是高效,三是便民,四是实用。

五、在“点”上防控下功夫,因点定级,逐点施措

廉政风险防控,实际上应该是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既然是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我们就一定要在“点”上作文章。大家都知道打靶要对准靶心,这靶心就是那个点。打靶乱打一气,子弹倒是打出去不少,有作用吗?廉政风险防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不找到廉政风险这个点,你说廉政风险防控能有什么作用?

前面我们讲了,通过清权确权把职权明确了,通过规范流程把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出来了,在这个基础上,再去查找风险点,查找这个“点”是在哪一个权力当中、在哪个流程当中出现问题、出现什么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去防控?所以,廉政风险防控一定要在“点”上作文章,因点定级,逐点施措。在试点中,我们到一些单位去看,有的就忽略这个重要的方面。他们没有找到这个“点”,更谈不上在“点”上作文章。

有的单位是因人定级,不是因点定级。这里,我先说人与风险点的问题。某局在风险排查登记表姓名之后有一栏“风险等级”,局长在“风险等级”一栏直接写上高等级风险。这是不妥的。风险点不是风险人,我们是给风险点定级,而不是给人定级。这个局长有10个风险点,其中有2个高级风险点;另外一个局长有15个风险点,可能有8个高级风险点。你给一个人定高等级风险,怎么制定防控措施呢?怎么进行监控呢?下面,再说岗位与风险点的问题。我这个岗位可能有4个风险点,那就要把每个风险点逐一找出来,名称、发生问题的原因、等级、防控措施,可能一个风险点对应有4、5条防控措施,就在表格栏目里一一标明。有的单位设计表格是一揽子,防控措施7、8条对应前面所有风险点,这怎么能行呢?表格设计一定要科学。关于风险排查,我具体说这么几点:

第一,廉政风险排查,应做到“实、全、准”。“实”就是廉政风险点排查要扎实,根据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按照权力运行流程,一步一步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找,查深、查透、查清具有岗位特征的廉政风险点,使找出的风险可预见、能防控。“全”就是廉政风险点排查要全面,不漏、不缺、不少。不能只上报公开不重要的、而把重要的隐藏下来。不少干部都知道哪些权力、哪些环节容易出问题,但是他就是不愿晾出去,晾出来以后接受监督就不自由了,就捞不到好处了。于是,他就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随随便便找几条来应付过去。所以,要认真做好指导和审查工作,不能报什么就是什么,也不能你报你的、我定我的。表格填了报上来,你讲是低等级,我看到不合适就直接在表格上改。这样不行,还是要通过他自己来改。每个人必须清楚自己有几个风险点、是什么级别、如何去防范。如果他自己都不清楚,这不是走过场、搞形式是什么呢?安徽师范大学某部门一开始排查报告没有风险,经审查退回去重查,发现几个无关轻重的,再仔细核查后不仅发现了不少风险点,还发现了以前不为人知的管理漏洞。其中之一就是排查出来200多套700多间学校周转房问题,涉及到广大青年教师切身利益。以前有多少房子大家谁也不清楚,什么样的人在使用谁也说不清,很混乱。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全部对外公布,按程序解决了新来教师住房问题,受到学校上下一致好评。廉政风险防控不是单纯的一项工作,是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安徽师范大学就是和学校管理有机结合的。我们到一个县,县里汇报说,要求高等级风险点只能报5个,中等级风险点只能报10个,各单位整齐划一。县里作这样的要求,不是实事求是。应该是有多少风险点就查找多少风险点,该定什么级别就定什么级别。

第二,廉政风险排查,应把握四个环节,即“找、亮、问、审”。“找”,就是岗位、处室和单位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逐一制定具体防控措施。“亮”,就是把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大家评议。“问”,即把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审”,就是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将岗位和处室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提交给专家评审组或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审核确定,要防止避高就低现象。

第三,廉政风险排查,应注意处理四个关系,即主管风险与客观风险、廉政风险与业务风险、个人风险与单位风险、一般风险与高等级风险的关系。这次省委《意见》里没有写主观风险,不是说主观风险没有,只是主观风险在实际操作上难以把握。风险防控是一个大概念,虽然说各种风险都要抓,但这里是指廉政风险防控。如办公室文件泄密、驾驶员开车发生交通事故都只能属于业务风险,而不是廉政风险,不能把业务风险等同于廉政风险,不能把所有的业务风险都纳入进来。我们在试点中发现有的单位没有个人风险,以领导班子风险取代领导成员个人风险,以处室风险取代处长、副处长等个人的风险。这也不行。单位风险不能代替个人风险。从主要责人到分管负责人,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风险防控方案,而且都不可能是一样的,因分管领域、工作职权不一样。如市里的一个副局长可能分管的不太重要,风险点较少、风险等级可能较低;而同样在这个局里,有一个副调研员分管的工作很重要,他风险点可能就较多、风险等级就高一些。所以,人为的规定副局长、副调研员有几个风险点、是什么风险等级,那是不妥的。同样如此,作为副局长,张三可能有3个风险点,李四可能有10个风险点。领导班子中的某一个风险点,不只在一个副局长个人风险点体现出来,可能会有3个副局长都涉及这个风险点,因此这3个副局长的个人风险防控方案里面都应该标明。领导班子每个风险点要在班子成员的风险防控方案中体现,领导班子风险必须与班子成员个人风险点有所呼应。厅长、局长的廉政风险点,不是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廉政风险点的叠加,因为有的高等级风险点主要由副职承担。这说明,风险查找是比较复杂的,关键是怎么把握好,不能简单从事。一般风险和高等级风险点管理问题,要重点加强对高等级风险点管理,有的单位还对高等级风险的管理专门制定办法,如马鞍山、铜陵专门对此做出具体规定。

第四,廉政风险排查,应坚持四个结合,即点线面相结合、上下结合、内外结合、条块结合。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就是要以工作岗位为点,围绕职权目录对应的工作岗位进行查找,深刻分析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以工作程序为线,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图,紧紧抓住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以制度为面,查找因制度缺失或制度漏洞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坚持上下结合,就是要采取从上到下、从下到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法,做到自己给自己找,上级为下级找,下级为上级找,班子成员之间、处室之间互相找,反复讨论研究,认真筛选提炼。坚持内外结合,就

是要怎么样借助外力,吸收服务对象、专家学者、基层干部群以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这项工作,把工作开展得扎实一些。坚持条块结合,就是要加强“条条”与“块块”之间的沟通交流。去年试点期间有的省直部门在厅机关开展的同时推动系统全面开展,条块互动,如国土厅、住建厅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于“逐点施措”,就是要求防控措施一定要具体。试点期间,我们发现有的防控措施太原则、太笼统,如“加强学习”、“遵守法规”、“接受监督”。这是不行的。防控措施要具体,要针对风险点采取个性化措施,这个点有哪些措施,那个点有哪些措施。这里面要下大功夫。

还有一个要说的,有的地方填报风险防控表格里的廉政承诺语言,不是个性的而是格式化,所有语言一看就不是自己的语言。这个不行,廉政承诺一定说自己的话,写出自己的决心。

六、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科技防控

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是贺国强同志去年8月30日在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上提出来的。我们现在的廉政风险防控,一个单位排查出那么多风险点,怎么去加强防控?科技反腐的最大应用,就是建设电子监控系流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电子监察确实能发挥一定的作用,在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推进科技监控方面,外省市有不少成功经验。河北省石家庄市利用互联网构建了实用管用的外网、专网、内网“三网监控”体系。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科等防控下一步怎么搞,目前是一个难点。江苏省昆山市建立综合行政电子信息监察平台,对全市行政审批、政令督办、信访办理、土地出让、环保执法等重点领域行政行为和关键权力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前不久,我们到蚌埠市交通局参观“现场执法电子监控”,有这个监控和没这个监控,效果就是不一样。现在我们讲“制度+科技”,这不是口号,这是必然趋势。

七、打造示范点,将点上经验转化为面上成效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全省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地在全面推开的过程中,可重点抓一些联系点,并将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不能因为我们去年在全省搞试点了,今年就不要搞示范点了,不搞联系点了。在你那个地方还要搞,这就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打造示范点,一定要注意具有典型性。不同的方面、不同的类型,要选择不同的示范点,这样才能以点带面来分类指导。只有分类指导,才能整体推进。打造示范点,一定要从重点、难点入手,越是重点、越是难点,你在他那里建立联系点,打造示范点,他取得经验才具有突破性的意义。

这里,有必要对去年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的单位说几句。正因为你走在前面,先试先行,那么现在全省推开?又给你提供了新的契机,你要利用这个契机做好两件事:其一补缺补差。应该说,我们任何试点单位都不是完美无缺自的你可能在这个方面有特色、有成效,在其他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怎么去进行补缺补差?要根据省委10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形势的发展,去补课、完善。其二,巩固深化。就是继续努力,进一步探索,使你的做法更具特色、更有成效。

八、加强督查指导,防止和克服上紧下松、内紧外松、点紧面松、前紧后松的倾向

我们有些试点单位,上面抓的比较紧,他的二级单位却比­较松;委局机关抓得比较紧,系统比较松;联系点比较紧,面上工作比较松;开始阶段抓得比较紧,后面的防控乃至于监控、处置比较松。这些都是我们要注意的问题。要防止和克服 “四紧四松”的问题,必须加强督查指导。今天大家来的,都是纪检监察战线的,监督检查本身就是我们的强项。我们怎么把监督检查的经验运用到廉政防控当中去,怎样来有效地指导我们廉政防控,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我觉得要处理好力度与进度的关系问题,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来加快我们的工作进度,另一方面,就是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进展适度调整,确保工作质量。现在,有些实物工程是“豆腐渣工程”,有些软性工作也是“豆腐渣工程”不切实际地提出要求,非要在多少天之内赶成什么样,结果无质量可言。所以,我们既要加大力度,又要确保质量,处理好力度与进度的关系问题。宣城市在推进会、调度会上把一些单位存在的问题,点名道姓地提出来,对工作的推动作用相当大。省水利厅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和工作实际的,就推倒重来。这些做法,值得借鉴。

九、建立风险防范、监控、处置三个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

省委10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廉政风险的三个机制,即风险防范、风险监控、风险处置机制。这三个机制,与贺国强同志去年8月30日在北京现场会上强调,“建立廉政风险的前期防范、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结合的一个机制”,正好吻合。这“三个机制”,侧重点不同,作用方式不同,却又彼此关联、逐层递进。我们觉得,这个机制是一个完善的机制,这个机制是一个特色的机制,这个机制也是一个长效的机制。

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要做到三个结合。第一,廉政风险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应该是在促进科学发展上,这就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我们的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第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相结合。防控廉政风险,既要严格自律,又要加强他律;既要有效防险,又要及时控险。防控廉政风险,要加强阳光监控、重点监控、制度监控、科技监控。防控廉政风险,要及时做好问效、问责和预警处置工作。这方面,还要我们在长期的实践中深入探讨。第三,动态调整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关于动态调整,有的可以随时调整,比如说领导人变动了,廉政风险防控方案也需要及时调整。这个调整不仅仅把领导人名字换掉就行了。不是这样简单的。可以结合过去的方案,研究一下有没有什么个性化的要求。廉政风险点应随着分工的调整及时进行调整,张三走了,他所经办的事现在交给李四,那么在李四的方案里就要增加、补充。还有就是每年一小调或每两年一大调,这也是一个动态调整。这样就使我们的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

民主生活会廉政风险防控存在问题【第四篇】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延伸和具体化,是人民法院反腐倡廉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举措,也是从根本上爱护和保护法官干警的具体体现。黄陵法院从20xx年开始,按照上级法院和纪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了有益的尝试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上级法院和纪委的肯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思考。

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观方面:

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院审理案件的标的额越来越高,涉及案件当事人的权益越来越大。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千方百计的拉拢腐蚀办案人员。法官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往往是“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公正司法要顶着人情关系网的巨大压力。

2、一些法官自律意识不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较低,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容易出现利用手中权利“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

3、从法官自身素质来看,由于个人政治、业务素质的差异,在具体办理案件过程中,也会出现执法偏差,或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4、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法院干警在履行法定职权的同时承担着各种责任追究的潜在可能性,由于廉政风险的潜在而非实实在在的发生,部分干警认为只要管好自己,履行好职责,廉政风险就与自己不相干。没有能够准确的认识权利与责任的辨证关系,不能树立正确的廉政风险观念。

(二)工作方面:

1、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部分领导和干警对廉政风险点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担心查找和公开廉政风险点就是公开工作中的腐败环节,会给本部门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对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效果心存疑虑,存在敷衍应付态度。客观上影响了推动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2、查找不够全面深入。查找共性、原则性、普遍性的廉政风险点较多,查找个性、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较少。结合岗位职责、职权查找的风险点多,联系个人品行、修养的风险点少。八小时内履职环节的风险点多,八小时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的风险点少。

3、在廉政建设方面力度不够措施不力,存在“说得多做得少,制度多落实少,教育多查处少”的问题,致使一些法官因权利使用不当,或因渎职被追究责任,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4、考核评估及问责机制不够完善。由于廉政风险点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一种可能性,并非已经存在和实际发生,因此考核评估中可能存在只问是否触发廉政风险点的情况,考核评估存在标准不够清晰、规范,考核周期不够科学的问题。出现廉政风险情况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判定失察、失管、失教的问责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对策及建议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再认识。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汇报会、培训会,编印信息、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面对面指导,明确廉政风险点的涵义界限。努力提高法院干警对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反腐败能力。着力抓好法院干警的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全院干警养成自觉学习,自省、自励的良好习惯。

2、预防为主,统筹兼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关于《法官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和“五个严禁”的规定,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培养法院干警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职业操守,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避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不正当的交往,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单独会面,拒绝请客送礼及亲朋好友的说情。把廉政风险预警防范融入到法院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对部分干警存在苗头性、倾向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及时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廉政谈话等预防措施,帮助他们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3、建立完善考核评估和问责机制。一是继续探索实践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考核评估和问责工作,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加快完善考核评估的标准化工作和问责机制。二是加强日常考核,通过班子成员和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分别在单位内部和部门内部开展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工作,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将日常考核作为全年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信访监督、干警考察和案件查处,逐步形成“点面结合,实地察看、座谈征询、综合评价、及时反馈”的评估模式。四是结合《公务员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出廉政风险点防控中出现不廉政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出现失察、失管、失教行为的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4、完善监督机制。对廉政风险的预防,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的力度,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一方面要完善内部的督查制度,发挥好内部监督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明查暗访,专项督察,接待来信来访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将法院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八小时以外的表现纳入监督管理的范围。

5、落实长效机制。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科学运作,通过再检查、再评析、重划等级和优化措施等过程,扎实推进防范管理工作的持续性和长效化,真正使法院审判监督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执法行为更加廉洁。

6、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没有严肃的惩处,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制度就没有执行力,监督就没有威慑力。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的理念。树立“查办案件”是“治病救人”的理念,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个人退路”的理念,要始终坚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严格依法执纪办案,以此警示身边的干警,教育后来的干警,挽救失足的干警,防止更多的干警重蹈覆辙,滑向犯罪的深渊,变成人民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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