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照深纠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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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照深纠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篇1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6日发布《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白皮书,从在新疆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教培中心”)的背景、法律依据、教育培训内容、学员基本权利、培训工作成果和教培中心探索去极端化的有益经验六方面对新疆教培中心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中国社科院边疆所研究员许建英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教培中心是过去一年多中外界对新疆议题的关注重点,此次白皮书的发布是一次顺应形势、有针对性的回应。尤其当极端主义在新疆已在极大程度上得到遏制,该地区已连续三年多没有发生暴恐事件时,白皮书的发布配合胜于雄辩的事实,有助于让世界更好地理解中国治疆政策的考量与实际成果。

许建英表示,白皮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教培中心设立的法律依据,它的发布是中国政府以正面、公开的形式进行的一次详尽、清晰的法律说明,既是依法治国的体现,也是对外界尤其是部分境外人士疑惑的一次回应。这将有助于中国治疆政策的进一步推行,也体现出政府在去极端化领域工作中高度负责的态度。

白皮书称,新疆开展教培工作的做法既符合国家法治精神和要求,又体现了国际社会反恐、去极端化的原则和理念。新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教培中心。

白皮书指出,目前进入教培中心的学员有三类:一是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二是被教唆、胁迫、引诱参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或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有现实危险性,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主观恶性不深、能够认罪悔罪,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自愿接受培训的人员。三是因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被定罪处刑,刑满释放前经评估仍有社会危险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在刑满释放好欧进行安置教育的人员。

教培中心学员的构成无疑体现出中国在反恐议题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挽救方针。1994年出生的买合亚力去年11月25日从教培中心结业。她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自己在塔里木上学期间,受到了几名来自喀什的舍友的影响。她们穿着黑衣,每天在宿舍做“乃玛孜”,甚至拒绝食用包装袋上有汉字的食品。后来,她的一位朋友逐渐发展为更严重的极端暴力行为并因此被判刑。

“如果早点有教培中心,可能就不会发生这么多的恐袭,我的朋友可能也不会走上歧途”,买合亚力这样向记者难过地感叹道。但谈及自身时,她又高兴起来,告诉记者自己未来想成为一名公务员,而且“要作一名独立的女性”

白皮书同时强调,在开展教培工作的过程中,教培中心严格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保障参与培训学员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在教培中心,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均得到充分保障。学员在教培中心学习过程中人身自由得到依法保障,实行寄宿制管理,学员可定期回家,有事请假,学员有通信自由。在管理上,教培中心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学员不得在校内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但信教学员回家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合法宗教活动。

2018年12月从阿克苏教培中心结业的木沙江毛拉阿尤甫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自己在学习期间,每天晚上都能通过微信和家中的妻子聊天,也曾因父亲生病住院、自家店铺里生意繁忙、需要去乌鲁木齐进货等事由多次请假外出。时间最长的一次,他一下子请了半个多月的假,以陪伴住院的父亲。

木沙江表示,在教培中心,除了法律知识,他还选修了手工艺品制作的课程。“我原本是做手机维修生意的,手工艺品制作和手机维修类似,也是十分细致的工作,这项技能对我结业后的生意十分有用。”这名34岁的男子对教培中心设置的课程十分满意。

白皮书指出,新疆开展教培工作,最大限度挽救了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人员,最大限度消除了滋生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土壤和条件,最大限度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免受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侵害,取得了良好效果。其成效主要包括学员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宗教极端主义有效祛除,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各族人民普遍支持,以及国际社会积极评价。目前,大多数学员已达到培训要求顺利结业。

“有一些西方媒体之所以持续炒作新疆开设教培中心,除了有意的污名化,也是因为这是一个他们不熟悉的模式。依靠‘路径依赖’或固有成见来理解新事物,就很可能造成曲解和误读。”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钱锦宇教授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教培中心是中国在法治化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探索出的反恐与去极端化的新方法,它作为一种制度化的安排,其意义不仅在“治标”,也在“治本”,通过教育以期实现人和边疆地区共同的可持续发展。

学照深纠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篇2

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一大公害,严重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严重危害各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9·11”事件后,东南亚地区面临着宗教极端主义渗透的严峻压力。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以“伊斯兰国”为首的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在当地扩散,东南亚地区的恐怖主义迅速抬头并在意识形态上与极端主义日渐靠拢。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已多次遭受恐怖袭击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可以说,宗教极端主义已成为东南亚地区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大威胁。

在这一背景下,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高度重视反恐去极端化工作,先后颁布了反恐、去极端的法律规章和本国战略。例如:新加坡颁布了《反恐斗争:新加坡国家安全战略》,将维护宗教和谐、去极端化的社会防卫工作作为该战略全面防卫计划中的重要内容。同时,新加坡先后发布了《宗教和谐声明》和《宗教和睦宣言》,明确倡导不同宗教间的和睦共处,反对宗教排他主义和极端主义。印度尼西亚政府发布了《预防恐怖主义蓝图》,确立了预防、去极端化和保护三大战略支柱。该战略对去极端化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划,包括对涉恐犯罪分子开展温和宗教教育、技能和再就业培训、监禁外监控等措施。在相关战略的指导下,东南亚各国在严厉打击恐怖主义的同时,积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以抵御和肃清极端主义思想的毒瘤。诚然,国际社会并不存在普遍适用的单一去极端化模式,但纵观东南亚国家的相关措施,却可以发现一些特点鲜明的共性。

普遍重视对极端主义进行打击

依法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进行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是东南亚各国的普遍策略。例如,为应对“9·11”事件后的严峻反恐威胁,新加坡政府通过“社区参与计划”推行全民反恐策略。通过全民参与,对恐怖、极端分子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势。与之类似,马来西亚近年先后发布了《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对抗国外恐怖主义特别措施法令》、《防恐法令》及《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赋予警方在先发制人、扣留恐怖活动嫌疑人等反恐工作上以更大的权力。印度尼西亚总统于2017年7月签署总统令,授权司法人权部直接取缔违反建国五原则、危害国家统一的激进组织。实际中,各国去极端化工作的成效差异也表明,这一工作高度依赖于国家性和强制性。即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人民利益与发展道路的坚定意志,确保社会抵御极端思想渗透、动用国家力量保障去极端化项目的强制施行。

普遍坚持打击与防治相结合

东南亚国家均在不同程度地实现了打击与防治的有效结合。即对少数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分子在采取严厉打击的同时,对极端主义思想蔓延传播进行有效干预,以确保去极端化工作平衡推进。对少数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分子的刚性打击,一方面是从组织层面消除传染源,另一方面是对极端分子进行教育,在脱离接触、转变行为的同时寻求去极端化的认知转变。在防治工作中,各国均在维护法治秩序、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及公平发展等方面开展社会干预,并在参与主体、内容和方式等方面体现出充分的多元化和灵活化。例如,新加坡在其内政部的统领下,去极端化综合治理模式由社会、心理、宗教三大模块组成,极端主义的所有被拘禁者和受限令监督者必须接受全面的干预和教育。同时,这一模式也大力发挥社区、家庭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帮扶和感化作用。马来西亚去极端化项目由皇家警察局主导,联合监狱部门、伊斯兰发展署、社会福利部门、国家救济中心等机构共同推进,模式以监狱为基础,目标在于通过康复和辅导项目实现极端分子的温和化,消除极端主义思想的影响。

普遍举办系统性去极端课程培训

反恐、去极端化治理不能仅仅盯住极端分子这个“点”,更应该关注社会防范极端思想渗透的“面”,做到点面结合。为此,各国以专题性、系统性的课程培训为重点内容,一方面进行针对性的法律及宗教知识培训,在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的同时,纠正对宗教的误读,阐释宗教极端思想的错误和危害;另一方面在社会防范中,通过公共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民众认清极端主义的危害。新加坡政府专门成立“宗教改造小组”承担该国去极端课程培训。自2005年以来,该工作组已经进行了2000多次咨询,举办多场会议、论坛、对话和通报会,重点对被极端主义曲解的核心教义进行了阐释,并驳斥了IS等国际恐怖组织的蛊惑性宣传。印尼政府则探索对恐怖分子子女建立安全屋的做法,通过针对性的教育计划,让极端、恐怖分子的子女摆脱极端思想的误导,以及极端家庭的负面标签,重新开始正常学习和生活。

普遍重视去极端化与增加经济机遇相结合

去极端化工作的主要目标并非仅仅是从肉体上消灭恐怖分子,而是要清除极端主义思想对一些人的毒害,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开始新的生活。因此,教育与融入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措施。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帮扶教育上,新加坡主要由复原技训管理局负责,该部门的职责在于为已经释放人员创造工作机会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包括提高已释放人员的就业能力、鼓励社群积极参与、提供后期支持以及提高组织能力等方面。如提供技能培训、开展“黄丝带”系列活动、在住房和就业等领域进行帮扶等,为帮助去极端化对象实现就业。此外,新加坡内政部牵线联系当地合作企业,积极为相关人员提供在餐饮、物流等行业的就业帮扶。

总而言之,在反恐去极端化工作中,东南亚各国结合本国国情确立了符合自身实际的治理方案,实施去极端化干预,同时通过广泛的政治、法律、社会、教育、经济政策和措施,预防极端主义扩散。在严厉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基础上,虽然各国去极端化的具体政策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刚柔相济的治理理念、防范和干预并进的治理举措体现出去极端化探索的重要共性。

我国新疆依法设立教培中心,开展教培工作,在理念和举措方面与东南亚国家的去极端化做法存在许多共性。一方面,通过依法严厉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切实维护了新疆的社会稳定和人权发展进步。另一方面,坚持宽严相济,对受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影响的人进行教育挽救。实践证明,这些有益经验为国际社会开展反恐、去极端化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已对人类社会构成严峻挑战,各国只有摒弃“双重标准”,在反恐、去极端化工作中跨越文化差异和政治偏见,切实增进互信与交流,才可能更好地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学照深纠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篇3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疆各族人民是中华民族血脉相连的家庭成员。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新疆的命运始终与伟大祖国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近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所谓涉疆“法案”,恶意攻击中国新疆的人权状况,歪曲抹黑中国去极端化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努力,无端指责中国政府治疆政策,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作为一名中国公民,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维吾尔族党员干部,我对此表示强烈愤慨和坚决反对。

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敌人,反恐、去极端化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新疆是中国反恐、去极端化斗争的主战场。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至2016年底,境内外“三股势力”在新疆策划并组织实施了数千起暴力恐怖案(事)件,造成大量无辜群众伤亡,财产损失无法估算,极大危害了各族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践踏各族群众的生命权、生存权、发展权,严重阻碍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为有效遏制宗教极端主义蔓延扩散、暴力恐怖案件多发频发势头,新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开展反恐和去极端化工作,有力维护了新疆的社会稳定,保障了各族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发展权等基本人权,得到了新疆各族群众的普遍支持和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也为国际反恐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推进反恐、去极端化工作过程中,新疆始终高举法治旗帜,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对感染宗教极端主义、有轻微违法犯罪的人员进行教育挽救帮扶,目的是从源头上消除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是帮助学员摆脱极端思想束缚,掌握法律知识、现代文化和就业技能的开放式社会学校,学员们的基本权利都得到了充分保障。新疆依法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开展教培工作的做法符合法治精神,又体现了国际社会反恐、去极端化的原则和理念。

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工作是全球反恐、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作为中国反恐主义的主战场,结合实际采取了包括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在内的一系列反恐去极端化措施,通过让学员参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来消除极端主义带来的负面影响。现实证明,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展开,不仅让学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而且在此过程中不断积累很多有效的经验,不得不说,此举无论对新疆、对中国,其影响之大、意义深远。

今天,新疆各族人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是新疆发展与进步的生命线。新疆各族人民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

作为一名维吾尔族党员干部,我坚信,任何诽谤都不能阻止新疆各族人民团结进步的脚步,任何谣言都不能抹杀新疆人权发展进步的事实,任何妄想搞乱新疆的图谋都不会得逞,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新疆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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