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门面租赁合同国家标准【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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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门面租赁合同国家标准【第一篇】

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_________(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按金外,还需支付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作提前解约赔偿金,总合计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双方再次证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_________整(_________),在此期间涉及金额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据均不作实,以防产生纠纷。

五、甲方于乙方退租当日,一次性结清应付金额,乙方以收据收款。

六、乙方不得损坏铺位内设施和装修,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租赁合同》正本。

八、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租赁合同终止作废。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门面租赁合同国家标准【第二篇】

甲方:__

乙方: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愿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3、租赁经营时间

租赁时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限为__年。

4、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__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__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__,电表底数度数__。

5、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6、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7、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乙方(公章):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商业门面租赁合同国家标准【第三篇】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在长房时代城租赁商铺经营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乙方租赁商铺具体位置: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商铺所经营的项目:服装、品牌: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在合同期需要更改经营项目或转换经营品牌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租赁期限

1、商铺租赁期限共计3年,自20______年4月18日起至20______年4月17日止,从20______年9月1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此前均作为甲方给乙方的优惠免租期。

2、租赁期未满,乙方退租的,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商铺租金的缴纳方式

1、商铺租金及相关费用按合同面积收取。

2、商铺租金按150元/月.o计算,计人民币6141元/月;物业管理费按5元/月.o计算,计人民币元/月,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方在开业之日收取。

3、租金按季度缴纳,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预缴三个月的商铺租金,合计人民币元。此后乙方应提前20日缴纳下一个季度租金。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每延期一日,应按所欠缴租金的3%每日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4、租金递增标准:

合同签订前两年保持不变,从第三年开始,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按5%标准递增。

第五条其他费用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方缴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有关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六条租赁保证金

1、为确保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两万元整作为租赁保证金。

2、上述租赁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计利息。

3、租赁保证金用于以下情形:

(1)乙方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时,甲方可没收该租赁保证金;

(2)甲方对乙方延迟支付商铺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扣款;

(3)乙方迟延支付水电费的扣款;

(4)其他乙方应承担费用的扣款;

(5)租赁保证金被用于扣除上述款项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否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日3%的违约金。

第七条装修

1、承租方应在合同约定的门面交付使用之日起7日内办理入伙手续、30日内装修完毕并开张营业。

2、承租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安装门面招牌。

3、承租方对门面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须按照相关物业管理规定,事先交纳装修保证金,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损坏设备设施,合同期满后按照来修去留的原则移交门面。门面消防安全按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定自行办理手续,消防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自理。

4、严格按商业街整体规划、功能分区进行店内经营,不得随意变更经营项目。

第八条维修

甲方负责商铺的主体结构及有关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但因乙方装修或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责任。如乙方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予以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将所租赁的商铺转租或交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同意后方可,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合同条件另行协商),双方如未就续约事项重签合同,本合同按时终止。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退租

1、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在三日内将承租的商铺内属其所有的货物、柜台及未形成附合的设施设备全部撤出。如不及时撤柜,甲方派人撤出,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2、乙方撤出经营场地时,不得破坏商铺内已形成附合的设施设备,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该损失甲方可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赔偿。

第十二条保险

租赁期内,乙方应自行购买各类商业财产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代理人、管理人、受雇人或股份所有人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法律行为,均与甲方无关,完全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此影响甲方声誉及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法,若因税务问题遭到税务机关查处,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赔偿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乙方应负责所租赁门面的用电、用火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事故或纠纷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负责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如未按相关要求办理合法经营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纠纷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的货物,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擅自将租赁商铺转租、与第三人合作经营、

或交给第三方使用或在所租赁商铺上设定抵押等权利负担的;

(2)累积拖欠租金及其它费用超过十天的;

(3)被有关部门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的;

(4)从事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依法申请破产或停业整顿时;

(2)发生解散事由时。

乙方因上述原因单方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配合。除以上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如发生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租赁保证金。

本合同无论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均有义务和责任妥善解决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与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六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送达。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本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经双方法人授权代表人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商业门面租赁合同国家标准【第四篇】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在长房时代城租赁商铺经营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乙方租赁商铺具体位置: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商铺所经营的项目:服装、品牌: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在合同期需要更改经营项目或转换经营品牌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租赁期限

1、商铺租赁期限共计3年,自20______年4月18日起至20______年4月17日止,从20______年9月1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此前均作为甲方给乙方的优惠免租期。

2、租赁期未满,乙方退租的,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商铺租金的缴纳方式

1、商铺租金及相关费用按合同面积收取。

2、商铺租金按150元/月.o计算,计人民币6141元/月;物业管理费按5元/月.o计算,计人民币元/月,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方在开业之日收取。

3、租金按季度缴纳,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预缴三个月的商铺租金,合计人民币元。此后乙方应提前20日缴纳下一个季度租金。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每延期一日,应按所欠缴租金的3%每日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4、租金递增标准:

合同签订前两年保持不变,从第三年开始,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按5%标准递增。

第五条其他费用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方缴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有关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六条租赁保证金

1、为确保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两万元整作为租赁保证金。

2、上述租赁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计利息。

3、租赁保证金用于以下情形:

(1)乙方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时,甲方可没收该租赁保证金;

(2)甲方对乙方延迟支付商铺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扣款;

(3)乙方迟延支付水电费的扣款;

(4)其他乙方应承担费用的扣款;

(5)租赁保证金被用于扣除上述款项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否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日3%的违约金。

第七条装修

1、承租方应在合同约定的门面交付使用之日起7日内办理入伙手续、30日内装修完毕并开张营业。

2、承租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安装门面招牌。

3、承租方对门面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须按照相关物业管理规定,事先交纳装修保证金,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损坏设备设施,合同期满后按照来修去留的原则移交门面。门面消防安全按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定自行办理手续,消防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自理。

4、严格按商业街整体规划、功能分区进行店内经营,不得随意变更经营项目。

第八条维修

甲方负责商铺的主体结构及有关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但因乙方装修或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责任。如乙方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予以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将所租赁的商铺转租或交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同意后方可,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合同条件另行协商),双方如未就续约事项重签合同,本合同按时终止。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退租

1、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在三日内将承租的商铺内属其所有的货物、柜台及未形成附合的设施设备全部撤出。如不及时撤柜,甲方派人撤出,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2、乙方撤出经营场地时,不得破坏商铺内已形成附合的设施设备,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该损失甲方可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赔偿。

第十二条保险

租赁期内,乙方应自行购买各类商业财产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代理人、管理人、受雇人或股份所有人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法律行为,均与甲方无关,完全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此影响甲方声誉及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法,若因税务问题遭到税务机关查处,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赔偿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乙方应负责所租赁门面的用电、用火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事故或纠纷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负责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如未按相关要求办理合法经营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纠纷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的货物,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擅自将租赁商铺转租、与第三人合作经营、

或交给第三方使用或在所租赁商铺上设定抵押等权利负担的;

(2)累积拖欠租金及其它费用超过十天的;

(3)被有关部门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的;

(4)从事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依法申请破产或停业整顿时;

(2)发生解散事由时。

乙方因上述原因单方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配合。除以上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如发生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租赁保证金。

本合同无论以何种方式终止,乙方均有义务和责任妥善解决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与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六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送达。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本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经双方法人授权代表人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商业门面租赁合同国家标准【第五篇】

甲方〈转租人〉:__身份证号码:__

乙方〈租用人〉:__身份证号码:__

本协议遵照《宪法》以及《合同法》,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现就租赁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本协议具体位置为__省__市__街__号。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__年,即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铺面年租金为__元整,分两次付款,第一次在协议签字时支付,金额为__元整,第二次付款日期为__年__月__日,金额为__元整,付款地点为本协议所指的铺面内。

四、本协议签订后,店租不得浮动,否则算甲方违约。

五、协议到期后,若甲方继续转租,乙方有优先权。

六、甲乙双方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算欺诈对方,被欺诈方的一切损失由欺诈方赔偿。

七、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须赔偿另一方的一切损失,以及违约金__元整。

八、协议生效后若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胜诉方因诉讼而损失的一切可计算的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九、协议签订地点为__省__市__街__号店铺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协议经甲乙双方及公证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乙方(签字):__

电话:__ 电话: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48 98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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