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转让协议书热选(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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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转让协议书【第一篇】

甲方:

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商铺;。

座落位置:临沂经济开发区327国道与205国道交汇处。

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8、每一年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

10、不得私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在不影响业主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物业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所得收入优先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不足,节余部分补充公共维修资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临时管理规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管理规定;。

4、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应交纳的费用;。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10、进入小区的各种车辆均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公共环境的消杀;。

3、生活垃圾清运;。

四、绿化养护。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日常浇水、修剪、施肥、杀虫、补苗。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提供小区停车秩序管理服务;。

(2)保持小区安静;。

(3)制止在非停车场地停放车辆。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2、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3、违章不听者,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消防管理。

(1)消防宣传;。

(2)做好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涂乱画现象;。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定期维护保养;。

3、专人维护保养;。

三、环境卫生。

1、环境整洁、无污染;。

2、生活垃圾定期清理;。

四、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道路畅通有序;。

2、车辆停放整齐;。

五、安全防范。

1、突发事故的紧急预案;。

2、主口实行24小时值守,区内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六、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

对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损毁的进行修理。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修以上维修和更新的费用。

一、乙方交费时间:以开发商发出的入住通知书规定交房之日起计收;。

二、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商业物业: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收取,

三、不因乙方物业空置原因改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四、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已包含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能耗费,但不包括公共照明等费用。

七、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维修期外龙头、检查线路、维修暖气漏水等。

八、乙方交纳费用周期为每年年初预交一次。

九、其他费用:

露天车位使用费:每辆每月元。

装修保证金:

装修垃圾清运费(均建筑面积):。

公摊水、电费:

第五条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维修资金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第六条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本物业区域内的广告牌的设置3甲方统一管理;。

二、广告牌收益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资金亏损,如有盈余用于补充公共维修资金;。

三、禁止任何人在物业区域内设置广告牌获取私人利益;。

四、店面广告牌按物业公司统一标准安装,不得擅自安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或滞纳金,有权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滞纳金(不得超过千分之五)。

第八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漏电、

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协议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转让协议书【第二篇】

为了使市保洁工作更加规范化,创造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实行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物业基础情况。

物业类型: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范围:报价文件范围内的保洁。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______起至______止。

三、物业保洁费每年为:人民币______元。

四、物业保洁费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预付一季度服务费,以后每季度结算一次,以此类推。

五、委托服务项目及管理标准:

服务标准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委托服务的范围及服务要求质量:

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张贴,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4)按政府有关规定在服务范围区域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5)在雨季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进行清扫;。

6)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7)公共卫生间每天实时清洁,保证洁净;。

2、卫生保洁要求:

员创造一个舒适、整洁的工作环境。

1、室外卫生标准:室外卫生包括公共环境的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公厕等所有各个部位的环境卫生。要求:地面无杂物,无纸屑,无污迹,清洁干净。要定时清运垃圾,对办公楼的垃圾每天不少于两次清运。特殊情况随时清运。对办公楼前地砖、石制地面每天清扫一次。对绿化区每天清理一次,对检查井、阀门每月清理一次,定期对办公区内的蚊虫、鼠害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2、室内卫生:室内卫生包括:大厅、走廊、卫生间、电梯间、楼梯间、会议室、活动室、回廊等所有公共部门的环境卫生。卫生要求按相关行业卫生标准要求。

对各种地面要用正确保洁方式保洁,要求无杂物、无纸屑、清洁干净。

公共卫生间:大楼每有一个公共男女卫生间,要求纸篓、垃圾桶每天清运垃圾二次,保持无积物、无臭味,外表干净。大小便池保持内外光洁,无污垢,无尿碱,无水垢,无脏物,无积尘,无异味,无积水,定期消毒,放卫生球,清新剂,保持地面干燥。洗手盆、镜台、镜面保持内外光洁、无污垢、无积水、无斑垢、无斑点、无积尘。地面、墙面保持光洁、无污迹,无脏物,无积尘,顶棚无蜘蛛网,对各楼层指示灯、壁灯、各种标牌等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污渍。

楼梯间卫生:要求楼梯、扶手每天上班前清扫擦干净,平时。

随时清扫。定期上不锈钢油,栏杆及门窗、楼梯走廊保持无杂物、无蜘蛛网、无污迹、无堆放物品。

电梯间:电梯间内的卫生保持轿箱外表及轿箱内壁干净,无污迹,无手印、无积尘、无杂物,定期清理电梯隙缝间的积尘,使用专用清洁不锈钢油,电梯间内的踏垫每日列换一次。

会议室:会议室包括各楼层会议室,每月进行一次保洁;会议室桌面、椅子、电器、窗台、玻璃、烟灰缸、灯具等保持整洁、干净,要求无积尘,无污垢,地面无杂物、无纸屑、无痰渍、无烟头;对地毯应定期吸尘;玻璃窗要保持明净、光洁、无积尘、无污迹。无斑点;会议室的桌、椅、烟灰缸等摆放有序整齐;对各个会议室的窗帘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清洁工作随时进行监督、检查。经甲方检查不合格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作出口头警告或经济处罚。

2、为乙方提供水电以及清洁用品库房。

3、乙方若达不到委托服务项目的工作量及服务质量,影响甲方环境卫生,甲方有权提前中止本合同。

4、管理期间出现任何安全管理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制定物业和各项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实施细节,开展各项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正当利益。

2、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工作人员遵守有关物业管理制度。

4、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要求检查大楼内进出物品、人员来访、车辆出入。

5、乙方有权对安全、消防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6、爱护办公楼内外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电。

7、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8、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给甲方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起10日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

10、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服务转让协议书【第三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物业服务作顾问(以下简称该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1、双方共识: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的咨询顾问。乙方是有资格接受甲方委托咨询顾问该项目业务的机构,其资格真实可信(执照编号为:)。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保安保洁等顾问服务。

2、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终止。

3、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4、委托费用: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书面许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实施使对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为,并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6、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转让协议书【第四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积极推行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根据即墨市教体局相关文件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对龙泉中学的部分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施物业管理工作,并就物业服务工作的有关事宜,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安排以下六名工作人员:保洁人员四人,保安人员一人,水电工一人,其具体工作及职责见以下条款;甲方按照每人每年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定。乙方应提供合法发票。

二、物业保洁服务范围、标准及要求(乙方):

1.学校楼内卫生间、接待室的卫生保洁。

2.墙壁、楼梯扶手、地面、尿池等确保时时洁净(无污迹,无垃圾,地面无水渍垃圾,墙面无蜘蛛网),灭蚊,蝇,蛆。

3.定期消毒,每季度对校内公共区域杀菌一次。

4.遇到卫生大扫除、会议或上级检查要按学校安排及时完成卫生清扫任务。

5.由乙方安排四名保洁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和清洁次数进行工作。

三、保安(校警)人员职责及要求(乙方)。

1.文明执勤。上岗时必须身穿保安制服,按规定佩戴保安标志和随带保安警具,仪容端庄,依法文明执勤、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在学生上、放学及就餐时段,保安要在学校规定的位置站岗执勤,严格坚守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动向,及时有效疏导交通,确保校门口及周边畅通无阻。

执勤时间早6:40分——7:30(学生上学时间段)中午11:40——12:20下午4:30——4:50(放学时间)必须佩带警械在校门口执勤,以保证校内师生安全。

3.严格作息。保安人员要严格做到上班时段不空岗、不离岗、电话联系畅通,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

4.讲好卫生。保安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洁,做到节约用水用电,避免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同时要搞好大门口的卫生工作,如遇下雪天气,及时清雪扬沙,确保师生上下班安全。

5.保安人员要听从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要与传达人员团结合作,密切配合,不得自以为是、闹不团结。

6.由乙方安排一名保安人员在工作日上班。遇有重大活动,此保安也应上岗。

四、水电工职责(乙方):

1.由乙方安排水电工一名,在甲方有此类活时到校工作。

2.甲方需水电工时,需提前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水电工;水电工应按甲方要求按时到校工作。

3.水电工应服从甲方所做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出工或不积极工作。.

五、甲方职责:

1.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3.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物业公司必须按照学校要求配齐保安,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统一着装,衣着整洁,文明服务。

2.物业公司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因态度恶劣引起师生不满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校内领导在调查真相后有权责令物业公司换人。

3.物业公司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校内物品设施损坏的按情节给予补偿,有故意行为的按物品价格倍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在签订合同期间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确需要依法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主动终止合同要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七、在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对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约定的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执行时间为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12月19日。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__年12月19日。

物业服务转让协议书【第五篇】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当就业主入住前的服务事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的范围、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业主入住前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

1.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2.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由甲方负责)。

3.协助甲方做好业主入住时的交房、接待以及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咨询等工作。

以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摊入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条业主入住后,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发现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

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五条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条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__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应当从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计收。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预付[季度][半年]的物业服务费。此后按[季度][半年][一年]____________交纳,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在办理业主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

3.在办理业主入住后[3个月]________月内,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竣工总平面图;在办理业主入住[日]________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其他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六。

4.在双方委派专业人员办理完相关资料、图纸的移交后[日]____________日内,负责与乙方一起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验收,登记列表,并经双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确认。

5.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工程验收资料,并按照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6.按规划设计要求,为业主户内配置[电卡式计量表][燃气的输卡式计量表][远程抄送式水表]__________;各个分区[独立单独计量]________,例如,[楼道照明][车库][庭院照明][动力用电][电梯][水泵]__________等单独计量的电表;使用临水、临电的,应当按物业的性质承担相应的费用差价。

7.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时缴纳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自有物业的服务费用。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办理业主入住手续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业的入住工作计划。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3.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4.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5.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6.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7.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经营活动;将其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公布收益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关业主共同约定。

8.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9.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及相关业主协商解决。

10.属于甲方保修的业主自有物业,业主提出修理申请的,乙方应当给予协助,并对施工现场提出管理要求。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业主(包括仍有未售出房屋的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有权聘请专业机构对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及使用情况。

5.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6.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7.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

8.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届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服务期限未满,但业主大会已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乙双方;新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的相关资料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并按时撤出本物业区域。

第十九条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仍由业主按本合同约定标准交纳。

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八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由于甲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服务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或业主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甲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____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部分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部分附则。

第二十八条双方约定自首户业主入住前[日]________日,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须在招投标备案时提交主管部门一份。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三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服务转让协议书【第六篇】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

3、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元/月;。

2、按费用收入%/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元/月;。

2、按费用收入%/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五):

(六):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第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____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物业服务转让协议书【第七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a、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b、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c、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d、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e、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f、办公费用;。

g、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h、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7、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物业所在地的_________区、_________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三个月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4、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授权,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第六章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

第七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条甲方应于首位业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八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第十七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2项,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在销售物业时,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随之转移。

第三十九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物业服务转让协议书【第八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住宅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所赋予的定义是:

1、专有部分-----指在建筑物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

2、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等。

3、共用设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下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共用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和共用设备使用的房屋。

4、共用设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共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5、交付使用-----指业主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完结开发商指定的相应手续;业主在约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视为房屋已交付使用。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总占地面积:;。

东至:;。

南临:;。

西至:;。

北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停车场秩序管理服务;。

6、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说明:业主门户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户门以内的管线和自用阳台、空调位等不在本合同的服务范围之内。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四条本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方式。

第五条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4、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经营利润构成。

第六条其他服务收费标准。

1、地面车位服务费:元/月;。

2、地下车位服务费:元/月。

3、电梯费按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即:中间层元/平方米/月,上下逐层增减元/平方米/月。首层可直接入户业主不收取电梯费。

4、水费:住宅:吨;商业:吨。

5、电费:住宅:度;商业:度。

6、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即:元/月/户。

7、装修服务费:元/平方米。

8、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即:

(1)200元/户一室一厅以下。

(2)260元/户二室及二室一厅。

(3)320元/户二室二厅及三室一厅。

(4)380元/户三室二厅及四室以上。

第七条物业服务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1、其他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会随着项目规划变更、政府政策变化。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采取银行托收或业主自行交纳的方式。

第十一条业主应于本物业交付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1、纳入物业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70%交纳。

2、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规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3、物业服务费用按季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季首月15日前向乙方交纳当期物业服务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3‰作为滞纳金。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乙方对于施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可以通过将欠缴费用的业主名单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予以公布等合法手段催收、催缴。乙方也可以采用寄送挂号信得方式对拖欠物业费得业主进行催收、催缴,邮寄地址为业主办理入住登记时登记地址为送达地址。未交纳物业服务费超过3个月的,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明示物业服务费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特约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车位所有权属,依照法定或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约定。

第十四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共有产权停车场使用,车位使用人应按元/次·位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车位服务费(含车位使用费)。

2、按月、季或年进行预先交纳,未交费车辆不得进入园区及使用停车位。

3、独体车库由业主购置的,业主或车库使用人按元/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服务费,服务费用按季交纳,业主或车库使用人应于每季首月15日前向乙方交纳当期车库服务费,拖欠及逾期的处理方式同第十一条第3、4款。

第十五条乙方应与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车位使用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乙方可以在此物业服务区域内进行宣传、场地租赁等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装修服务费与装修垃圾清运费纳入物业服务收入资金,专项专用。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八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存在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二十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物业交付后,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服务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当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

第二十七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八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就双方的权力、义务与装饰装修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九条甲方应于物业交付使用前30天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不少于法律规定面积的物业服务用房。

第三十条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可以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三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3、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在物业买卖合同中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

4、不得擅自改变本物业的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应取得本物业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5、当项目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后,甲方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

2、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服务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4、可以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5、应当协助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6、监督《。

7、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必须予以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或有关业主拒绝给予配合的,乙方将事件通知相关业主或社区后,可以自行维修养护,所发生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八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四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x市政府相关文件由业主在入住前一次性交纳并存入政府指定专用账户。

第三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分摊,按照国家和当地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三十六条相关业主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相关业主承担。

第三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业主专维修资金账面余额不足首次缴集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30%时,依据《x市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及使用规定》的相关条款,按房屋所有权人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向房屋所有权人续筹。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标准,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市房产局和区房产局。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九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

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标准,应按国家或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交总额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四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付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5、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伤害、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等事由所致之损害。

6、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之任何损害。

7、甲方或业主在已有标识提示或告之的前提下,不遵守《何损害。

8、业主门户内部位、设施、自用阳台、空调位及附属构件的损失以及由于该部位、设施、自用阳台、空调位及附属构件的损坏及其他原因给第三人所造成的损失。

9、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之任何损害。

10、其他业主与使用人另有约定的情形。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或其他法律法规所引致之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五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处理。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物价局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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