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稿材料汇聚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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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材料【第一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全省保险监管工作,分析当前监管面临的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监管工作任务,推动保险强省建设开创新局面。

今年1月6日-7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随后中国保监会召开了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项俊波主席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项主席在讲话中,深刻分析了保险业发展和监管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和目标,并对今年的监管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项主席的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操作性和广阔的国际视野,完全符合山东实际,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保险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项主席讲话精神上来。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20xx年,是我省保险业发展很不平凡的一年。在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行业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复杂形势挑战,继续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是业务发展迈上新台阶。全省(不含青岛,下同)实现保费收入890亿元,同比增长%,高于全国个百分点,居全国第3位。车险业务增速逐步回升,非车险、个人营销业务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分别为%、%。特别是,在全国银保业务增速大幅放缓,21个省市同比负增长的情况下,我省同比增长%,高于全国个百分点。

二是质量效益取得新突破。财产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亿元,为上年的倍,承保利润率达到%,同比提高个百分点,高于全国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用率低于全国个百分点。寿险新单期交率%,同比提高个百分点。

三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全行业承担各类风险责任万亿元,赔付225亿元。农业保险承保种植业2632万亩,为593万农户提供了84亿元的风险保障。农村小额保险试点稳步推进,为万农民提供了亿元风险保障。责任保险实现保费5亿元,同比增长%,累计赔付亿元。在“”特大交通事故、特大干旱等灾害事故中,保险业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快速理赔,有力地扩大了行业影响。一些公司的后援中心、呼叫中心等,相继入驻山东,增强了行业辐射能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行业共同努力的结果。从监管方面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审时度势,及时调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一是防范了恶性竞争风险。针对形势变化对市场的冲击,我局见事早,行动快,连续召开产寿险市场分析会、产险高峰会、季度分析例会等,加强窗口指导,及时提示风险,减轻了竞争压力,稳住了行业阵脚,保障了市场平稳规范运行。二是加强了风险监测和分类监管工作。修订完善了市场运行分析例会制度、地市市场监测评价办法,建立了银保业务风险指标周报制度,完善了财产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制定了养老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对兼业代理机构实施分类别监管。这些工作对于防范市场风险均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及时处置风险苗头。部署开展了农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妥善处置了个别公司产品条款等引发的信访投诉事件。

(二)标本兼治,严查重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一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明确了市场准入标准,规范了营业场所变更行为,深入开展了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累计撤销“空壳类”机构212家。进一步完善见费出单、赔款支付管理等制度,规范财产险公司远程出单点管理,加强招投标业务监管,完善了交强险信息平台。继续开展了制度落实年和“三铁”行业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内控监管。规范机构负责人兼任行为。开展司法案件及案件责任追究监督工作。部署开展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自查自纠,查实违规资金4000余万元,17家公司进行了内部问责,500余人次受到责任追究。三是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了利用中介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问题。全年共检查73家机构,处罚机构46家次,罚款219万元,对个人罚款28万元,警告28人次。四是加强行业自律。省和各市保险行业协会修订了重点业务领域的自律公约,规范了全省自律标准。积极改进自律检查的方式方法,引入第三方参与银保、意外险自律检查。完善了财产险、人身险市场票决制。

(三)顺势而为,突出引导,推动转方式取得新进展。一是引导转变思想观念。围绕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推动行业深入思考“为什么转”、“怎样转”等问题,大力倡导行业加强团结协作,以负责任的态度,维护市场稳定规范的大局。行业转型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二是推动结构调整。加强部门协作,争取支持政策,推动农业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治安保险、医疗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业务发展。完善与银监局监管合作机制,推动银保业务规范发展。三是积极支持创新。鼓励公司在销售模式、产品转型、售后服务等方面开展创新。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支持诸城和其他金融试点县开展保险创新。引导行业积极参与“黄”、“蓝”两区建设。

(四)完善机制,强化督导,推动保险服务明显提升。一是推动完善服务制度。推进财产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工作。规范电话营销业务。完善人身险新型产品管理规定,加大老年人等群体的权益保护力度。烟台分局建立了寿险营销员评价管理信息系统。二是加强服务监督。建立了私家车交强险理赔效率指标信息披露制度。督促做好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落实好人身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20xx年度保险诚信服务测评。三是信访投诉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了多项加强信访工作的制度机制。加强对信访案件的跟踪督查,将信访投诉数量较多、解决不力的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落实客户咨询投诉处理工作指导意见。

(五)抓住关键,夯实基础,行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一是发布实施全省保险业“”规划纲要。我省规划体现了全国保险业“”规划的要求,凝聚了行业智慧和共识,提出了由保险大省向保险强省推进的战略目标和阶段性任务,为“”期间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行动指南。二是推进行业文化建设。将文化摆在与制度同等重要的位置,提出要建设由诚信、责任、合规、和谐、服务、创新等要素构成的行业文化体系,明确了行业文化建设的六大目标任务。三是着力优化政策法制环境。推动出台了关于审理保险。

合同。

纠纷案件的意见。协调解决了工商系统对保险业开展格式合同审查问题。省纪委转发了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的文件。四是加强高管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保险机构临时负责人任职管理。完善高管人员任前法规测试制度。对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统一开展测试。着重加强县级机构高管人员培训,委托省协会举办6期培训班,培训1079人,增强了基层机构负责人的依法经营意识。举办2期专业中介机构高管人员培训班。五是行业宣传工作得到加强。出台和落实加强协会宣传工作的意见。积极组织开展了“响应走转改号召,保险服务齐鲁行”活动,中国保险报开展了山东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系列报道。这些宣传工作,全面反映了我省保险业在加强和改进监管、转变发展方式、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所取得的一系列成绩,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省金融办专门就此向各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函》。行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过去的一年是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保监会时任主席吴定富一行对我省保险业进行视察调研,保监会党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局进行了巡视,都对山东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寄以殷切希望。省委省政府姜大明省长、王仁元常务副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保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近年来保险监管实践创新不断积累的结果,是全体监管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行业协会积极作为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保监局党委向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当前,保险业改革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又面临外部形势变化所带来的各种考验,特别是行业自身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现,保险监管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我们以更清醒的认识、更开放的思维来转变观念,以更广阔的视野、更强的创新意识来谋划工作,以更高的责任感、更饱满的热情来履行好职责,推动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充分认识行业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各项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行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也要看到,这些变化的基础还不十分牢固,行业发展还不平衡,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需要监管部门密切关注,切实加以解决。

第一,行业的社会认同度不高。这是困扰保险业的一道难题。近年来,我们在加强行业形象建设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行业声誉不佳、形象不好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认同度不高,原因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不诚信问题。“重销售、轻服务”的经营理念没有根本扭转,销售误导、电话扰民等问题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拖赔、惜赔问题仍未得到根治,这是消费者对保险业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二是不规范问题。部分公司依法经营意识薄弱,竞争方式落后,违法违规问题屡禁不止。有的为了短期利益弄虚作假,违规经营,与公众对金融保险企业稳健、严谨、规范、专业的认知,相去甚远。三是人员素质不高问题。一些公司在选人用人上仍坚持片面的业绩导向,无论是高管人员,还是业务人员,都一定程度上用了一些不合适的人。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社会上有的对保险不信任、不理解、不认可,尽管只是少数人,但严重影响了行业口碑,损害了行业形象。长此以往,将会失去消费者和社会的信任,动摇行业发展根基。

第二,发展方式的瓶颈制约日益突出。尽管近年来我省保险业在转变发展方式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努力,但总的来看,传统的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一方面,转方式的内生性不强。目前行业效益虽有所好转,但很多公司仍然存在创新能力不够、专业化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的问题,发展的后劲不足。市场形势一旦变化,似乎除了降价、抬高手续费搞恶性竞争外再无他法,市场竞争又回到过去低层次的老路子上去,路径依赖的倾向较为普遍。另一方面,业务模式转型压力增大。从人身险看,个人营销陷入“低收入、低素质、低水平”的怪圈,新的银行保险经营模式仍处于探索的“阵痛”阶段,难以适应劳动力成本上升、银保监管政策调整带来的压力。从财产险看,高度依赖车险的业务结构多年未解决,在汽车销售放缓的背景下,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受到影响。

第三,发展基础较为薄弱。从经营者看,一些公司缺乏金融企业应有的审慎意识和管理素质,一些机构的管理能力离现代保险企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合规、内审等部门职能薄弱,违规经营行为还不能从制度机制上得到很好约束。有的盲目铺摊子、设机构,服务投入不足,职场建设的标准不高,与金融机构的应有形象不相匹配。从消费者看,这些年,在市场培育方面,供需两方严重失衡。过分重视机构和产品的扩张,而忽视了对消费者的教育,各公司品牌形象投入很大,但对保险知识和经营特点的宣传较少,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并未得到明显提升。从政策环境看,部分业务领域缺乏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支持,有的地市政策执行随意性大,一些创新、试点的可持续性不强。

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我省保险业发展,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把解决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行业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不断向保险强省建设的目标迈进。

(二)正确把握外部形势变化,沉着应对监管工作面临的挑战。

在看到这些长期性问题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今年保险业面临的宏观环境可能更为复杂严峻,加大了行业发展的困难和风险,给保险监管工作带来新的压力。

从国际上看,欧债危机持续深化,发达经济体活力不足,市场信心下降,世界经济下行风险明显加大,复苏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更加凸显。从国内看,物价水平仍处高位,出口增长疲软,一些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居民消费、投资信心不足,房地产、汽车等消费市场继续低迷,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环比缓慢回落,经济整体增长放缓态势逐渐显现。从我省看,今年gdp增长目标为%,较去年11%的增长有所下调。在保险业与经济运行联系日益密切的情况下,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消费行为的变化,必然会直接影响相关领域的保险需求,行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去年明显增多,业务增长的困难加大。受投资收益下滑影响,部分投资型产品的收益水平与客户预期有一定差距,不仅产品销售面临困难,还可能诱发集中退保问题。同时,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全覆盖”的进程加快,对人身险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业务发展困难的形势下,市场竞争必然会更加激烈,部分公司采用违法违规手段争抢业务的行为可能再度抬头,市场规范面临较大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以前不是问题的,现在可能成了问题;以前的小问题,现在可能演变成大问题,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麻痹和懈怠。我们一定要把形势研判得更准确一些,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站的角度和视野更高一些,把监管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一些,进一步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我们也要全面看待形势的变化,看到行业发展面临的积极因素也在增多,为做好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从大趋势看,我国目前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趋势没有改变,保险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经济社会基础没有改变。项主席也明确指出,未来10-20xx年仍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黄金(,,%)时期。从山东来看,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各部门更加重视保险业发展,不断推出支持政策,仅去年就出台了财政资金奖励补贴机构设立、县域保险创新试点、济南金融中心建设以及完善安责险、农险等多项政策措施,为保险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从行业自身看,我省保险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发展理念明显转变,管理能力、创新能力有所提高,市场竞争更加规范有序,对市场变化的适应能力不断增强,山东依然有条件、有基础实现更好的发展。特别是,新一届保监会党委规范市场的决心非常大,监管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这是我们做好工作最有利的条件。只要我们把握好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的规律,依法履行好监管职责,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和挑战,实现好监管的目标和任务。

(三)准确理解把握监管基本思路和要求,切实转变监管理念。

新一届会党委经过深入调研,针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形势变化,提出了“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监管工作基本思路,明确了行业发展的六项主要目标,并提出今年要着重把握好“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总基调,这是做好监管工作的重要指针。我们一定要准确理解监管思路和要求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使行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更好的发展,加快推进行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第一,更加突出“抓服务”这个首要任务,着力保护好消费者利益。保险行业的发展关键在于消费者,监管工作成效的衡量,关键也在消费者。当前,人民群众对保险服务还不十分满意,行业形象仍有待提升。这与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知存在一定偏差有关,但根本原因还在于我们行业自身。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保险业发展的基础就会动摇,发展就会迷失方向,监管就会受到质疑。“抓服务”,既抓住了行业的症结所在,又符合国际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改革趋势,实质上就是抓住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牛鼻子”。这是监管为民的重要体现。保险监管部门抓服务,一方面,要引导行业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方向。推动保险业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水平,既要依靠市场主体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发挥监管的引导和协调作用。只要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有利于拓宽行业服务领域、有利于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保险监管部门就要坚定不移地予以支持和推动。另一方面,要加强服务质量监督,维护好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要把保险消费者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作为衡量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把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改进监管方式,推动保险机构提升服务质量,提升消费者对行业的信心,把高尚的事业真正做高尚。

第二,更加强化“严监管”这个履职关键,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项主席提出,“严监管”是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的现实需要。我省保险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根本原因就在于近年来我们始终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监管上出重拳、动真格,防范了风险,规范了市场,行业也尝到了严监管的甜头。这充分说明,严格监管,不仅不会阻碍行业发展,而且能够有力地促进行业科学健康发展;不仅不会抑制增长速度,而且还会促进速度、结构和效益的协调统一,提升增长的可持续性。我们在监管工作中,一定要准确理解“严监管”的深刻内涵,真正做到“严”字当头,要有敢于“亮剑”的精神。在落实项主席提出的严密制度、严格执行、严厉处罚过程中,还要注意:一是态度要严谨。只有严谨,才能避免犯错,才能少一些失误。只有严谨,政策措施才能符合实践要求,行政行为才能经得起检验。我们每一位同志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制定政策、监督检查,还是答复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都要以严谨的态度,做到有理有据,实事求是,经得起检验。二是程序要严密。履行监管职责首先程序要合法。很多工作,只有程序严密了,才能保证结果正确、有效。过去,我们在制定出台一些监管制度措施之前,都会广泛征求行业上下的意见,这样就增进了行业共识,增强了制度的执行力。今后要继续坚持下去。三是纪律要严明。严肃纪律是保证。

规章制度。

得到有效执行的前提。一支纪律涣散的队伍,很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工作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会党委、局党委的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三,牢牢把握“防风险”这个永恒主题,着力推进市场稳健运行。在当前形势下,保险业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特别是风险隐患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不断增加,而行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还比较弱,保险监管识别、防范、控制风险的水平也待提高。形势越复杂,发展越困难,防范风险是生命线的观念越是一刻都不能丢,越要把防范风险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围绕“防”字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司防范风险的主体意识,加强风险易发环节的制度建设,推动公司加强内审、合规部门的职能,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二是围绕“防”字加强风险预警监测。健全完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机制,继续开展好动态风险监测,增强对风险的敏感性和洞察力。三是围绕“防”字处置好苗头性问题。完善预案和处置机制,对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早发现,妥善处置,防范风险的积累和矛盾的激化,确保山东保险市场安全稳健运行。

第四,始终坚持“促发展”这个题中之义,着力提升行业综合发展水平。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发展始终是硬道理。从经济社会全局看,覆盖面低、作用发挥不充分、发展水平不高,仍是行业绕不开的突出问题。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内外保险业发展实践表明,监管环境对促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近几年山东保险业能够保持平稳较快发展,除了得益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保险监管政策的公平、透明和一致,以及采取的一系列鼓励支持创新、营造发展环境的政策,也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当前,行业能否利用好各种有利条件,实现平稳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险监管能否有效发挥作用,不断提高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但监管部门促发展,要把握好“促”的意义和方式,把握好监管和市场的边界。要处理好监管干预与市场机制的关系,监管方式要合法、适当,不能干涉企业的自主经营,也不能代替市场主体做决策、搞经营,要重在优化环境上想办法、做文章,强化保险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一是积极引导。通过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倡导解放思想等方式,引导行业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和方向。同时加强窗口指导,支持创新,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将发展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二是维护秩序。通过健全市场规则,增强政策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科学准入退出,查处违规行为,维护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三是协调政策。保险经营与经济社会体制联系紧密,一些业务建立和发展需要体制机制创新。在这方面监管部门责无旁贷,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争取相应的支持政策,完善法律法规。

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项主席深刻分析了阻碍行业科学发展的四方面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从五个方面阐述了保险监管与行业科学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一定要准确理解,找准定位,把握尺度,统筹兼顾,全面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一,要正确处理保持工作连续性和增强创新性的关系,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和措施。“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基本思路,是新一届会党委对全国监管工作认真反思、系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的,是不断寻求改进、完善和提高监管工作的结果,是符合保险业运行和监管规律的。近几年来,我局针对山东实际,实施了一系列监管的新思路、新举措,对于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加快保险强省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这些监管思路和措施,是符合新一届会党委的总体要求的,体现了山东的监管工作贯彻上级指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如“抓服务”的问题,山东从20xx年开始,连续3年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诚信服务测评工作,定期向社会披露交强险私家车理赔指标,通报信访投诉情况等,都有效地推动行业改进了服务质量,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工作为落实好会党委的新思路、新要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更坚定了我们在新形势下把监管工作做得更好的信心。因此我们抓落实,并不是要推倒重来,也不是要转急弯。对山东这些多年来既行之有效,又符合新一届党委监管理念和政策要求的监管制度,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下去,不断深化,保持好工作的连续性。特别是,在保监会统一的制度出台之前,不能有“等”、“靠”和“观望”的思想,不能出现“真空”。同时,要清醒认识到新的监管思路是根据当前保险业面临的新形势、新环境,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工作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已有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创新监管举措,推动工作不断进步,确保新一届保监会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山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第二,要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推进由新兴保险大国向世界保险强国转变,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体系,并对今年保险监管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同时区分了要突出的三个重点和需要抓好的六项日常工作,既有长远谋划,又体现了轻重缓急,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需要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好工作谋划。特别是今年,要在抓好六项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围绕保监会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集中精力抓几件大事、办几件实事,干几件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事情,推动全局性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重点工作出实招,见实效,有突破。

第三,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更加注重本源治理。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市场问题的本源治理。应当说,抓根本、打基础、利长远,是我局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经验。项主席提出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实的举措推进改革创新,扎扎实实破解几项行业共同关注的难题,抓出几个社会广泛认可的亮点,干成几件群众普遍欢迎的实事。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市场上存在的违法违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同时,更加注重本源治理,更加注重制度机制建设,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方式转变,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有效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第四,正确处理“稳”、“进”、“好”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项主席提出,今年保险监管工作要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基调。这一基调,完全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要求,同时又针对保险业发展实际,要求实现“进中求好”,这是对监管工作的更高要求。我们要科学把握好“稳”、“进”、“好”之间的关系,使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避免顾此失彼。“稳”,就是要维护市场稳定局面,防止出现大起大落,促进业务平稳增长,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牢牢守住防范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进”,就是要在推进监管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上取得新进步,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保险服务上取得新进展,在推进行业发展,保障经济运行上取得新成效。“好”,就是发挥好监管作用,推动行业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新的突破,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行业的发展质量、结构和效益再上新的水平。

20xx年是实施“”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山东保险业应对复杂严峻形势考验,推进保险强省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山东实际,今年我省保险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保监会“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基本思路,按照“把握一个基调、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六项日常工作”的工作部署,更加注重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更加注重推进行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加注重风险的防范,更加注重监管制度机制的创新,更加注重监管队伍的建设,推动保险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努力开创保险强省建设新局面。主要任务是:

(一)严格监督,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以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为重点,抓好专项治理,加强服务监督,完善制度机制,切实维护好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行业的社会形象。

第一,完善服务制度机制。明确车险理赔资源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配置要求,引导公司加大服务投入。研究加强车险理赔流程的时效管控,明确索赔必备资料和关键节点要求,统一相关标准。试行车险理赔模拟查勘测试制度。探索完善保险产品销售适当性管理制度,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加大倾斜保护力度,禁止有关投资型产品通过商业银行储蓄柜台销售。督促各公司对宣传材料、销售专用语、人员培训和产品说明会等销售误导易发环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第二,加强信访投诉处理工作。一是完善多手段的信访工作体系。落实局长接待日制度和监管干部轮值接访制度。加强对疑难、重点信访事项的督办。强化保监局网站投诉功能。按照保监会部署做好统一的投诉受理电话相关工作。建立保险机构投诉处理工作考评机制,实行量化考核。二是搭建多层次投诉处理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开各协会的投诉受理渠道,将信访事项化解在当地。督促公司建立总经理接待日制度和投诉处理专项工作责任人制度,建立有效投诉量、投诉处理结果、客户满意度等指标考核机制。三是建立多方位的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保险纠纷快速调解处理机制,加强行业调解组织建设,扩大影响力,提高公信力,切实发挥作用。鼓励与法院、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组织联合开展调解,探索新型纠纷裁决机制。建立保险业参与交通事故处理的工作机制,推广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减少法律纠纷。落实好与公安厅、司法厅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

第三,强化信息披露和社会监督。研究定期公布保险公司信访投诉数量、投诉率指标。坚持交强险理赔服务指标披露制度,尽快上线商业车险数据分析功能,测算并披露商业车险理赔服务指标,完善车险理赔服务指标披露途径和范围。跟踪落实承保及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探索建立寿险保单信息查询系统。扩大分类监管结果公开范围。探索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公开披露制度,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研究改进诚信服务测评方式。

第四,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和营销员教育。一是行业协会要加强消费者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保险消费者服务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教育培训、咨询、投诉处理、纠纷调解等服务。二是加大保险知识普及力度,培育正确的消费观念,防止和减少因公众误解而产生的纠纷,引导利益相关者正当维权。三是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四是加强保险营销员教育,提高营销员诚信展业、合规展业意识。

第五,加强保险服务自律。行业协会要开展服务自律,制定服务自律公约,建立执行监督机制。要修订完善《山东省保险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研究建立财产险公司理赔资源整合共享机制。

(二)严格监管,促进保险业发展方式转变。

要发挥好监管的事前引导、事中窗口指导、事后监督检查作用,促进市场运行质量不断提高。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对日常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切实加强重点、难点领域的制度创新,在法律法规和保监会政策框架内先行先试。结合区域实际,积极探索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适当控制机构设立的节奏。积极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探索专属代理和保险销售专业化。对保险创新项目保护办法进行评估和完善。完善保险公司相互代理制度。研究提高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探索理赔等关键岗位的从业资格认证和能力测试制度。继续开展制度落实年和“三铁”行业创建活动,提升制度执行力。

第二,加大查处力度。在监管上,要保持对市场的持续监管压力。在检查对象上,选取市场份额较大的公司、违规问题较多的公司以及整改不力的公司作为重点,综合考虑信访投诉、非现场分析、票决、地市市场监测等情况,实施“精准打击”。在检查内容上,财产险要严肃查处理赔难和数据不真实问题,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人身险要重点查处销售误导、侵占挪用保险资金、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违规问题,切实防范市场违规行为反弹;保险中介要继续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在违法违规问题处理上,以处罚责任人、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上级机构负责人责任为主要手段,对违规机构和责任人依法严厉处罚。对违法行为严重的,要依法启用退出机制。对严重败坏行业形象、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者,采取行业禁入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提高规范市场秩序的有效性。加强高管人员监管,严格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督促公司做好高管人员学历、经历真实性把关。以适当的方式加强监管政策的宣导,加大高管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增强高管人员的依法合规意识。强化上级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责任,对经营严重违规、内部管理混乱的分支机构,责令限期整顿。把行政处罚和公司内部责任追究结合起来,放大监管效果。将处罚重点放在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酿成重大风险的违法行为上,保持对市场的持续压力。及时跟进监督被处罚机构的整改过程,发挥处罚的矫正功能,切实改正有关问题。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第四,加强窗口指导。将偿付能力不足、信访投诉较多、业务结构问题突出、分类监管排名靠后的公司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下达监管意见书、监管函和监管谈话等方式做好窗口指导。督促银保双方做好自律公约修订和合作协议签订工作。推进银保产品创新和结构调整,探索新的银保合作模式。

第五,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支持各协会依法开展行业自律工作,改进自律方式方法,规范自律检查和报告程序。加快推进新车保险服务大厅转型,今年要全面完成转型工作。加强行业共享信息平台建设,扩展平台功能,研究建设非车险信息共享平台、中介业务信息平台。

(三)严密监控,防范化解行业风险。

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风险排查,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切实防患于未然。

第一,切实防范退保风险。把防范退保风险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密切监测分红险分红、退保和集中给付情况,防范大规模集中退保,妥善处置苗头性问题。加强银邮网点退保纠纷监测预警。对于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从重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扎实做好案件防控。加强案件问责制度的宣导培训,完善案件督查机制。规范问责程序,对问责不及时、虚假问责、相互串通顶替责任、问责不力的问题给予严肃处理。建立完善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合作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保险领域的犯罪行为。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防范声誉风险。关注个别中介机构涉嫌传销行为,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第三,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增强对风险的敏感性和洞察力,加强与其他省区特别是周边省域的信息交换和沟通,探索建立跨省联防机制,防范风险的跨区域传递。加强积案处理,强化公司责任,切实把问题处理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内部。完善专职监管员制度,加强非现场分析,密切关注个别公司由于管理混乱、人员流失等可能引发的风险。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力争早发现、早处理和早解决,防止由于处理不当演变成系统性风险。

(四)加强协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积极发挥监管职能,推进行业基础建设,为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加大政策协调支持力度。一是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指导行业落实好扩面工作。加大规范力度,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支持保险公司加强农村服务网点建设。二是推进重点业务领域发展。完善医疗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校方责任险、建工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特种设备保险等业务的推进机制。规范发展治安保险,争取实现新突破。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促进“银龄安康”、补充医疗保险、计划生育保险、企业年金等业务扩大覆盖面,开展好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工作。指导金融试点县开展好保险创新工作。三是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后援中心、电话营销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等新型机构和职能总部。加大与立法、司法部门的协调,进一步完善交强险经营政策和环境。

第二,加强保险宣传和信息工作。保监局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宣传好监管政策和监管创新做法,加强对突发事件新闻舆论的引导。行业协会要落实好宣传工作指引,做好行业宣传工作的协调,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善用新兴媒体与公众加强沟通。要引导行业加强负面新闻处置,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要完善行业和保监局信息工作机制,提升信息报送质量。

第三,组织推动行业文化建设。出台《山东保险业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督促各公司把文化建设纳入。

工作计划。

加大投入和推动力度。开展“解放思想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保险强省建设”大讨论凝聚行业智慧促进行业交流。

去年,各保险社团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行业自律工作力度,做好协调、交流、宣传等工作,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成效值得充分肯定。今年要继续加大社团组织建设力度,强化职能,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工作的考核。做好有关行业协会的换届工作,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秘书长。加强保险学会建设,整合行业研究资源,完善重大课题研究机制。

四、不断加强监管自身建设。

立足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监管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为加强和改进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本部门、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二是要爱护、发挥好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干部正确规划职业生涯,把个人理想融入监管工作,实现个人价值与监管事业和谐发展。全体干部要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三是要发挥群团作用,积极开展工会、共青团有关活动,活跃机关生活,提升工作生活的幸福指数。

第二,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完善选拔、使用、培养、轮岗、激励等机制。完善工作考核办法,配合保监会部署建立科学的分层分级素质达标和考核评价体系。二是积极推进用人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竞争性选拔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坚持“六让六不让”,树立凭实干出实绩、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为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有益探索。

第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要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全员岗位培训体系。办好监管论坛,提高质量和层次。提倡边干边学、互帮互学,推动素质能力提升。鼓励参加继续教育。二是提高干部的战略思考能力。要拓展视野,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和监管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变化,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和先进省份监管经验。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开展好山东保险强省建设的目标体系研究等专项研究。

第四,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1月12日,保监会召开了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分析了当前保监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项主席在会上指出: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要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结合保监会系统实际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努力保持思想、组织、作风上的纯洁。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局纪委还要作出专门部署,这里我主要强调三点。一是强化政治纪律。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与会党委、局党委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会党委、局党委决策部署,要坚决贯彻执行,不能有丝毫折扣,不能有选择地执行,更不能阳奉阴违。二是推进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继续开展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长效机制。对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

第五,积极开展监管文化建设。近年来,局党委提出监管干部要牢固树立公正、专业、为民、清廉的监管价值观,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四型”机关建设。这与保监会党委提出的建设具有时代精神的监管文化是一致的。要继续推进保险监管文化建设,增强全体干部对监管事业的认同感,提高队伍凝聚力。项主席在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用一年的时间开展保险监管文化建设大讨论,我局要积极参与。要进一步梳理、提炼和丰富监管价值观的内涵,融合我局的特色,努力塑造统一的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

第六,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和手段。一是进一步思考和认清监管定位。努力当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公平环境的营造者、系统风险的防范者、科学发展的推动者,切实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二是优化监管运行机制。完善稽查制度,统筹调配监管资源。完善查处分离制度,确保行政处罚依法、公平、公正。对照保监会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统一执法尺度。规范立案、调查、销案相关程序。三是加强分局建设。完善省、分两局工作协调机制,鼓励烟台分局加大创新力度,支持分局走在全国试点工作的前列。去年烟台分局在营销员管理、解决理赔难等方面推出了一些创新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要继续深化,积累更多的经验。四是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按照保监会的部署,落实好办公自动化、网上政务处理系统和保险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建设等工作。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保险监管工作,推动山东保险业科学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新一届保监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上下一心,团结奋斗,履职尽责,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监管工作任务,加快保险强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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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材料【第二篇】

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就是本站网友给大家分享的“实用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稿材料汇聚优推4篇”,仅供参考。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保险工作会议,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实施意见和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形势,交流经验,统一思想,结合宜春实际,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保险业发展工作。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市委、市政府对保险业发展工作高度重视,会前,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汇报。刚才,市保险行业协会韩芳仁秘书长传达了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市人保公司、市人寿公司和市安监局等三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从不同的角度就推动保险业改革发展介绍了经验和打算,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借鉴和推广。省保监局一直以来对我市保险工作非常重视和支持,今天吴勉坚局长百忙之中亲临宜春进行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保监局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宜春保险业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吴局长的讲话非常重要,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认真领会、认真贯彻,把我市的保险工作提高到一个的新的水平。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文件和全省会议精神、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发挥保险业作用讲几点意见,供大家研究工作时参考。

一、肯定成绩,切实增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保险业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体保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全市保险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全市有12家保险公司,其中财产保险7家、人寿保险5家,下属保险机构55个,保险从业人员5600多人,其中营销员5100多人,营销员中有70左右是下岗再就业人员,这也说明保险业为缓解我市就业压力做出了积极贡献。20xx年全市保险机构保费总收入亿元,其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亿元、增长;人寿保险保费收入亿元、增长;上交地方税收万元。以上数据表明,全市保险业的发展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体保险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保险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相比,全市保险业发展还有一定差距。从全社会看,主要表现为:保险覆盖面还较小,保费收入总量还较少;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互之间的协调作用还没有得到较好发挥;保险知识的宣传还不到位,广大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还不强。从保险业自身看,主要表现为:保险信用建设仍需加强,整体形象有待提升;保险市场秩序不够规范,行业发展环境有待改善;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保险产品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需求;保险专业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保险机构负责人、全体保险工作者,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其重要意义,我认为至少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一)保险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保险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防灾救灾。保险业务的开展,不仅能使地方经济在灾害事故面前保持生产的连续性,而且还可以维持企业利润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大家知道,宜春是个易灾多灾地区,几乎每年都要遭受不同程度的风雹袭击、旱涝威胁。同时,宜春又是高危行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全市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724家,引火线企业245家,煤矿矿井177处。烟花鞭炮、煤炭采掘均属于火工作业和地下危险作业,加上交通运输快速发展,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天灾人祸和意外事故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而且牵扯了各级领导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还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比如去年5月9日,高安市石脑镇发生一起罕见的特大龙卷风,造成房屋倾倒、作物受损,经人民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后,仅高安供电公司就赔付17万多元,江西亚中橡塑公司赔付19万多元。再如去年年4月12日和7月8日,宜春中心城区两次突降暴雨,造成宜春盐业公司仓库库存商品和机器设备等严重受损,大地保险公司经定损后,第一次赔付万元,第二次预计赔付近10万元。这些事例说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建立完善的市场化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有利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利于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

(二)保险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人们常说,投资、出口、消费是推动经济的“三驾马车”,而保险由于与投资、出口、消费的联系十分密切,成为加快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近年来,我市提出了以工业化为核心,以大开放为主战略发展思路,特别是各地工业园区的迅速发展和一批重大项目的引进,资金需求和投入很大,这些都为金融业包括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奠定了基础。而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特点,可以成为长期稳定的重要资金来源,通过为出口贸易和境外投资提供收汇保障,保险能够支持出口和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同时,保险可以稳定人们对未来支出的预期,减少全社会用于预防意外和风险事件的储蓄,从而消除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促使人们改变传统消费观念,刺激社会消费需求,保持长期旺盛的有效需求,提升全社会的整体消费规模、消费方式和消费质量。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为消费、投资和出口提供支持,从而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三)保险是社会管理的“辅助器”。随着经济社会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由政府包揽的传统的社会发展和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就对政府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社会管理中引入保险机制,可以发挥风险管理机构的专业优势,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也可以有效承接原来不属于政府责任和政府想管理但通过行政手段管理不好的部分社会事务。更为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压力。据统计,仅20xx年,全市各家保险公司为各类保户给予赔付亿元。如此巨大的数字,要财政背上,是一个极为沉重的包袱。因此,保险工作的开展,发挥了财政、民政工作起不到的作用。

二、狠抓落实,努力推动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科学定位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职能和作用,明确指出了中国特色保险业的发展方向、战略和重点,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保险业的方针政策。省政府《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就全面贯彻“国十条”明确了具体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观,拓宽服务领域,加快业务发展,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努力实现保险业快速、健康、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一)突出发展大局,强化保障功能。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保险业的发展速度和质量,保险业功能发挥也影响着经济发展水平。在年后召开的全市经济工作上,市委、市政府提出今年全市上下要紧紧围绕“在全省整体实力前移、局部工作前列”的总体目标,坚持开放为先、和谐为要、平安为重、民生为本,深入实施“心圈廊”的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四化”进程,突出决战工业园、建设新农村、做大市本级,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各保险机构要紧贴“加快实施心圈廊”的发展战略和目标,通过自身的改革发展,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加快发展。要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重点开拓企业财产险、责任险、政策性农业险、失地农民保障补充险、商业养老和健康险以及区域性特色险,充分发挥保险对经济建设的保障作用、对和谐社会的支撑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着力建设一个市场体系健全、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一流、经营诚信规范、保障能力充足、健康快速发展的现代保险业,力争把宜春建设成为江西的区域性保险中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突出深化改革,完善市场体系。改革是发展的动力,也是保险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和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当前,要围绕建设完善的保险市场体系的目标,切实增强区域保险市场的聚集力。第一,各保险公司要继续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努力建设成为资本充足、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要加强内部建设,完善内控组织体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保险经营责任追究制。要转变增长方式,从单纯注重业务规模增长转向注重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从低层次竞争转向内涵式发展。第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有经营特色的保险公司特别是养老、健康、农业、责任等专业性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等多种形式的经济主体参与保险事业。要规范保险中介发展,在继续发展专业代理公司的同时,积极发展经纪公司,促进中介公司强素质、创品牌,提高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要规范保险兼业代理市场,优化地区和行业结构,促进保险代理市场有序竞争。要加强营销队伍管理,提高营销人员素质。第三,要统筹兼顾区域布局。要在着力提高宜春中心城市集聚保险资源能力的同时,积极发展县域保险市场,依托中心城镇,辐射周边农村,建设服务网络,探索县域保险代理发展模式。

(三)突出业务创新,提高服务能力。保险业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为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才能真正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保险机构要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牢固树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创新观,深入实际,了解市场,了解客户,加速产品创新,开发有公司特色、地域特色的个性化产品。当前重点:一是大力拓展责任保险。各类责任险是政府管理公共安全事务的有效工具,要积极发展符合我市实际的特色责任险业务。在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大力推行承运人责任保险;在矿山开采和烟花爆竹等生产企业,推进雇主责任保险,提高投保面和保障程度,增强抗风险能力;在文化娱乐和休闲场所、商业经营场所、餐馆住宿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各中小学校,深入推进校园方责任保险,为学生安全提供保险保障;继续建立健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机动车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执法检查力度。二是大力发展企业财产和家庭财产保险。要鼓励国有、集体企业特别是易燃易爆行业和重点消防单位、水利电力企业等高风险企业积极参加财产保险,并且按照财产重置价值保全保足。各保险机构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我市企业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各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商业银行的合作,在稳健发展房贷险业务的同时,积极推广新的业务,为众多家庭提供财产风险保障。三是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各地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和组织形式,选择相对成熟的农业保险产品,进行农业保险补贴方式、品种和比例的试点,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费补贴。四是加快发展城乡养老和健康保险。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发展适合广大群众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完善农村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保险和家庭养老保险。在有条件的地方,保险机构可探索参与城乡合作医疗和管理运作,并在此基础上开发补充保险产品。保险机构要加强与企业合作,规范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加强与医疗机构合作,规范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加强与消防、特警、交警等部门合作,积极发展特殊岗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五是积极探索发展区域性特色保险产品。各保险公司要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巨灾保险研究,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积极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完善保险费补贴办法,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发挥政策性保险的作用。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创新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满足居民住房、汽车等消费升级换代的需要。

(四)突出信用建设,促进行业规范。诚信是每一个市场主体的立身之基,也是保险业的执业之本。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条件下,要进一步规范保险诚信建设,促进保险业规范健康发展。一要大力推进保险诚信建设。积极倡导诚信观念,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强化保险诚信意识,在全行业树立诚信为本、重诺守信的良好风气。各保险机构要坚持以经营为手段,以利润为目标,以服务为目的,追求效益不唯利,利义面前义为先,将诚信建设作为公司发展的首要准则,形成诚信经营的企业文化。要进一步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稳定和发展保险营销队伍,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大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披露力度,严厉处罚保险欺诈、误导等失信行为。当前特别要注意规范理赔行为,切实保障投保人的合法利益。二要切实防范保险经营风险。进一步完善保险机构内控制度,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及时处理因保险。

合同。

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逐步建立起保险纠纷的协调机制,尽快建立突发性危机的应对解决预案。加快建立起公司内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三要不断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把保险纳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开辟大灾理赔绿色通道,按约给付,公正理赔。不断创新延伸服务,加强多家公司间的联合,加强与医疗、教育、电信、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提高保险服务水平。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速度,使客户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高水准服务,提高保险业的整体竞争力。切实加强保险售后服务,重视防灾防损服务,探索建立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防灾防损工作的机制与制度,不断扩大保险的社会覆盖面。

三、加强领导,积极营造加快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保险业改革发展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有很强的业务性,又有很强的社会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保险协会要高度重视环境建设,积极优化保险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保障和促进全市保险业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次会上印发了给了大家,这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大家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保险意识,支持保险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创造发展环境,保证公平公正,保障合法权益,定期听取保险工作汇报,关心解决保险工作的热点和难点,从全局的高度支持、服务好保险业的发展。要研究和掌握保险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依法行政,改进领导方法,做到支持不干预、服务不刁难。尊重保险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维护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落实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各项法规政策。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推动、政保互动、共保经营等新形式,引导保险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好地发挥保险业的作用。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保险机构归口条条,工作也主要由条条领导。但保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搞好保险工作,更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工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及时为保险机构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年检注册等事项,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支持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公安、司法、运管等部门要建立事故处理联动机制,积极配合保险企业搞好事故责任鉴定,维护投保人和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保险业参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新途径;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把有关保险税收优惠落到实处;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支持协会开展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的积极导向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对保险政策、典型事例的报道力度,普及宣传保险知识,增强全社会的保险意识;教育、卫生、建设、旅游、安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推进校园内外、医疗责任、高危行业、公共场所、建筑业和旅游业等责任保险的发展。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任务。希望全市保险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振奋精神,团结一致,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力争宜春的保险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加快构建“四个宜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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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材料【第三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保险监管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安排和部署今年的监管工作。现在,我讲几点意见。

20xx年,面对错综复杂和极为困难的形势,保险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进取,开拓创新,行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一是业务增长平稳回升。全年实现保费收入万亿元,同比增长%,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扭转了业务增速连续下滑的势头。财产险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保费收入6212亿元,同比增长%。人身险业务企稳回升,保费收入万亿元,同比增长%,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二是整体实力持续增强。保费规模全球排名第四位,与第三位已十分接近。保险公司总资产万亿元,较年初增长%。净资产8475亿元,较年初增长7%。利润总额达到亿元,同比增长%。保险公司整体实力不断增强,平安保险集团入选全球9家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三是保险经营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妥善应对集中满期给付和退保高峰的冲击,行业现金流保持充足,个别地区集中退保风险得到及时处置。保险保障基金余额468亿元,较年初增长%,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四是改革积极效应逐步显现。寿险费率市场化增强了市场活力,8月份改革启动以来,普通型人身险新单保费同比增长520%,增速创来新高。资金运用改革拓宽了投资渠道、优化了资产结构,企业债和另类投资等高收益资产占比较年初分别增加2个百分点和个百分点。全行业实现投资收益亿元,收益率%,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是近4年来的最好水平。五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亿元,同比增长%,向3177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亿元,同比增长41%。承保主要农作物突破10亿亩,占全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2%,提供风险保障突破1万亿元。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亿元,为食品、环境、医疗等领域提供风险保障万亿元。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收入亿元,向近万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万亿元,为稳定国家外需作出了贡献。大病保险在全国25个省的144个统筹地区全面推开,覆盖人口亿。一系列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保险业全力以赴开展抗灾救灾、保险理赔,为缓解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困难和促进当地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如黑龙江洪灾导致全省4800万亩农作物受灾,农业保险向万农户支付赔款27亿元,户均5331元,最高的一户352万元。对“菲特”台风造成的损失,保险业查勘定损案件万件,定损金额亿元。另外,在广东台风暴雨灾害、芦山地震灾害以及香格里拉火灾事故处置中,保险业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年来,保险监管机构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紧紧围绕“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处置化解。针对集中满期给付和非正常退保,坚持“内紧外松”的应对方针,制定应急预案,抓住风险排查、资金安排等关键点,强化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切实防范重点地区和重点公司的风险。针对投资渠道放开的新变化,切实加强资金运用风险的防范,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和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对行业债券投资交易行为开展全面自查,实时监测保险机构股票和基金投资交易,落实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制度。针对案件风险,在全行业排查不当股权激励、涉嫌传销、非法集资和非法销售金融理财产品等风险隐患。针对信息安全风险,开展专项检查,从技术、制度和管理上查找风险隐患。

(二)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适应保险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市场化改革,不断增强保险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是启动人身险费率定价机制改革。取消传统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明确准备金评估利率,降低保障产品资本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升寿险产品竞争力创造了条件。改革以来,人身险新业务结束两年负增长,未出现集中退保和转保等问题。二是推进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减少行政审批,将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发行方式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改进保险机构投资能力监管,对投资能力实行牌照化管理,简化现场评估程序。三是深化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实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分类管理,适度放开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建立中资法人机构审核委员会制度,制定保险公司并购管理办法,完善市场退出和风险处置制度,妥善处理外资股权变更事宜。继续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颁布实施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统一了销售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职业规范。

(三)努力规范市场秩序。针对市场非理性竞争有所抬头的现象,加大检查力度,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突出检查重点。以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和车商兼业代理机构为重点,对公司治理和内控、数据真实性、准备金管理、股东行为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全年共派出2493个检查组,对2511家保险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直接检查总公司19家。对639家机构和820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责令撤换高管20人,对机构和个人分别罚款5560万元和1004万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起。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电话销售和银保渠道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规范重点热点渠道销售行为。严格执行双罚制,累计超过3000人次被列入“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不良记录库,在监管系统内共享。实施保监局案件风险考核办法,对派出机构进行量化考核。

(四)完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全面推进第二代偿付能力制度体系建设,完成整体框架设计,开展具体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与欧盟偿付能力等效评估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积极参与共同框架等国际规则制定,国际影响力显著提高。建立偿付能力监管和分类监管信息对外通报机制,并在2季度进行了首次信息发布,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反应良好。创新资本补充渠道,允许保险集团发行次级债,多渠道壮大保险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全年共增资亿元,发行次级债等亿元。

(五)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治理,健全制度机制,促进行业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人身险客户资料真实性管理,完善寿险销售误导治理效果评价机制。建立车险理赔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理赔服务标准化。开展车险理赔难专项检查,及时清理积压未决赔案。二是妥善做好投诉处理。制定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完善公司投诉处理考评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提高投诉处理水平。全年处理各类保险消费投诉万件,12378热线全国转人工呼入总量近17万个,群众满意度超过98%。三是完善消费者利益保护机制。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新增保险纠纷调解机构107家,成功调解纠纷案件万件,涉及金额亿元。指导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调解案件2万件。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运用政府和市场两种力量,发挥社会和行业两个积极性,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在政策环境方面,争取国家对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涉及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给予支持。在社会环境方面,将7月8日定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在全国各地集中开展保险知识普及宣传活动。通过报刊、微博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大病保险、农业保险等热点问题的宣传力度,扩大保险的社会影响。在舆论环境方面,集中行业力量开展“保险让生活更美好”形象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七)加强监管自身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严格落实中央要求,认真完成各项规定动作,又紧密结合保险监管实际,注重取得实效。针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各个环节,加强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保险监管作风建设,严控三公经费,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二是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调整部分机关部门和保监局领导班子,完成首次副司局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提供多层次培训学习机会,拓宽干部挂职交流渠道。首次实施多维量化考核,推动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巡视工作。三是培育科学高效的监管文化。组织行业参与多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炼发布保险监管和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加强教育宣传。

20xx年保险监管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相关部委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保监局和机关各部门按照会党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工作、团结奋斗的结果。回顾过去一年的保险监管工作,我们注重把握了以下几点:

第一,注重全局思维,强化保险监管的大局意识。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我们一直强调要“跳出保险看保险”,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谋划保险工作,以精神为指导,提出服务“五大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大病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发展取得新突破。在工作部署上,提出加强保险监管顶层设计,既注重整体布局、长远规划,又注重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把20xx年保险监管工作分解为6大类24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进度和具体措施,逐一进行监督考核。

第二,注重把握大势,提高监管工作的前瞻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从20xx年提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到20xx年强调加强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再到20xx年年中及时举办保险业深化改革培训班,适时部署保险业市场化改革,我们始终注重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借鉴国际金融改革的最新成果,坚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及早谋划保险监管和行业改革发展工作。实践证明,我们见事早、判断准、出手快,各项决策部署与中央精神高度一致,也符合行业发展的实际,为保险监管工作赢得了主动。

第三,注重改革创新,再造保险市场体制机制优势。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面对保险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和矛盾凸显期的实际,面对经济大调整、社会大变革、技术大创新、市场大竞争的复杂环境,我们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保险业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通过人身险费率定价机制改革,将定价权交给市场和企业,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产品创新的动力。通过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有效地释放了保险机构的投资需求。通过批准设立众安在线保险公司、中石油自保公司,扩大宁波农村互助社试点,与时俱进地适应了市场发展需求。

第四,注重攻坚克难,治理困扰行业的沉疴顽疾。保险业长期积累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侵蚀了行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我们敢于啃硬骨头,本着对行业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着力解决多年来一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好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我们发扬钉子精神,对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工作,不提不切实际的高目标,立足行业实际,坚持打攻坚战、持久战,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一年一个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做到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经过两年来的努力,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取得阶段性成效,行业诚信服务意识逐步增强,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第五,注重远近结合,推动行业发展行稳致远。这几年,保险业发展比较困难,出现了业务增速下滑、风险逐渐暴露等问题。面对这样的形势,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注重短期应对之计,也注重长期治本之策。一方面,积极引导行业预期,改善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避免业务出现大起大落,维护市场安全稳定。另一方面,下大力气抓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立足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深入开展中国特色保险监管制度体系研究。立足夯实行业数据和技术基础,成立了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建设、运营和管理保险信息共享平台。

这些思路和做法,既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实践探索,也是近年来保险监管系统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经验总结,我们一定要继续坚持,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丰富完善。

二、20xx年保险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对今年的经济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做好保险监管工作,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特别要全面把握形势变化对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带来的深刻影响,统筹谋划好各项工作。

第一,充分认识宏观经济的复杂形势。从国际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今年世界经济增长%,快于20xx年的%,但还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以刺激政策带动的经济反弹周期可能正趋于结束,而新的增长动力源尚不明朗。最近,美国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逐步退出,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明显抬头,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资本外流和国际收支逆差的巨大压力。从国内看,20xx年我国gdp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向好的势头。但是,受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影响,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产能过剩、地方债务、影子银行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利率、汇率等资金价格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宏观经济波动的可能性和局部金融领域风险不容忽视。对此,大家要深入研究,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对保险产品形态、业务结构和风险因素会产生哪些影响?需要监管政策进行怎样的调整和完善?要提高把握大势的能力,增强监管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第二,准确把握全面改革对保险业的深远影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改革的广泛性、深刻性前所未有。如果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那么十八届三中全会则充分肯定了保险在市场化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高度关注和密切跟踪各项改革新举措,比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在这一进程中如何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再比如,国家创新社会治理机制,责任保险如何更好地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轻政府社会管理压力的作用?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

第三,深入研判金融市场的竞争格局。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业的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一方面,传统金融行业之间的界限被突破,综合经营的竞争加剧。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业务,以及信托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金融行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保险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金融市场竞争中拥有一席之地,这是全行业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另一方面,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兴金融业态的出现和发展,成为影响金融市场格局的重要力量。现在,互联网金融崛起的势头很强劲,余额宝只用很短的时间就达到了1000亿元的规模,目前已超过2500亿元。互联网已经不仅是一个销售的渠道,其本身的特点也在改变着金融业的行为方式和市场格局。如何把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增强保险行业的竞争能力,是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第四,深刻理解保险行业的阶段特征。在内外部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当前保险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在业务发展方面,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开始进入增速相对平缓的阶段,过去支撑保险业高速增长的条件发生了变化,20%甚至30%的增速已难以持续。行业长期以来在高增长预期下形成的发展理念、经营战略、产品体系、销售模式等一些惯性思维和做法,必须根据形势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在发展模式方面,热衷于跑马圈地、先做大规模再谋求效益、先粗放增长再集约管理的传统模式,已经失去了其发挥作用的环境和土壤,走入了死胡同。在风险防范方面,市场化进程加快推进,风险防范的模式在转换之中。比如,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推进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变化带来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利差损风险、退保风险、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案件风险等,都需要我们高度关注。

第五,清醒认识保险监管的差距不足。近年来,保险监管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思想观念不适应,有的同志对监管定位的认识不清晰,不该管的问题管得过多过细,该管的问题没有管住管好。二是规章制度不适应,一些领域存在制度真空,一些制度与行业实际脱节,制度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强,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监管机制不适应,机构内部横向配合、纵向联动不顺畅,监管资源共享不足,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四是监管基础不适应,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应用程度不高,监管数据体系缺乏系统整合。五是干部素质不适应,部分监管干部存在业务不熟、经验不够、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总之,当前保险监管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我们既要看到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坚定做好监管工作的信心,又要直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底线思维,趋利避害,防微虑远,把监管工作做得更扎实。

20xx年保险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保险监管各个环节,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着力深化保险改革,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着力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着力推进监管现代化,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最核心的是八个字,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保持行业平稳增长,维护市场安全稳定,守住风险底线,保险监管必须稳中求进;在复杂的形势中把握机遇、有所作为,打破行业发展的瓶颈,激发市场的动力和活力,保险监管必须改革创新。稳中求进,就是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保持定力,保持监管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巩固保险业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积小胜为大胜,为全面深化保险改革和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改革创新,就是要全面深化保险行业自身改革、积极服务国家全面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勇于突破创新,以改革促科学发展、促转型升级、促服务改善,坚决破除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的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保险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三、全面推进保险业改革创新的几个重点。

反复强调,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我们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在破解制约发展难题、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同时,找准为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的切入点。下一步,会党委将成立保监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保险业的改革创新,主要是推进保险服务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的改革创新。

(一)推进保险服务体系改革创新。

要站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推进保险业服务体系改革创新,建设一个在现代金融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农业保障体系、灾害救助体系和社会管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当前重点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保险业提出的要求,在巨灾保险、农业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领域取得新进展。

第一,探索发展巨灾保险。总体思路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级分级分担风险为保障,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成立“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协调财政部及相关部委制订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争取国家巨灾保险政策支持。推动立法,争取早日出台《巨灾保险条例》。指导云南、深圳等地开展地震和综合巨灾保险试点。

第二,规范发展农业保险。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农业保险一定要搞好”。如何规范发展农业保险,把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运用好、落实好,不仅关系到保险功能的发挥,对保险业来说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今年农业保险监管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业务规范,组织专门力量,对部分农业大省进行彻底的检查,把问题查深查透。二是抓制度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设计,为农业保险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三是抓创新试点,协调财政等部门完善补贴机制,建立“15+x”的补贴架构,推动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农业保险。探索发展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

第三,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重点是夯实基础,加强协调,通过试点带动扩面。养老保险方面,继续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为契机,大力拓展企业年金业务。健康保险方面,研究健全完善健康保险相关税收政策,推进保险机构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统筹层次上经办新农合等各类医保服务。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统计制度,夯实大病保险定价基础。加强与相关部委协调,健全大病保险制度,扩大大病保险试点范围。

第四,深入发展责任保险。现在,各方面对责任保险的期待都很高,要抓住有利时机,尽快突破。以《食品安全法》修改为契机,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立法,做好相关配套机制建设。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各项制度,推动保险业参与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建设,提升保险服务能力。深入总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经验,逐步拓展试点范围和领域,加强风险评估等基础制度建设。强化承运人责任保险业务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

(二)推进保险市场体系改革创新。

这几年,我们在推进市场化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距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还有差距。下一步,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发展的内生动力与活力。当前的改革重点是,深化费率形成机制改革,推进资金运用体制改革,推进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

一是深化费率形成机制改革。寿险领域,重点是在总结前一阶段放开预定利率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费率市场化的范围,防范改革可能引起的风险。启动分红险、万能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力争年底前实现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的全面市场化。启动与费率形成机制相适应的精算制度改革,完善准备金评估规则,完善分红账户管理和分红特储制度,在放开前端的同时从后端管住风险。产险领域,重点是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先行先试,试点地区要及时总结经验和反映问题。

二是继续推进资金运用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投资领域和范围,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市场主体。按照“抓大放小”的思路,推进资金运用比例监管改革。推动建立资管产品集中登记交易系统,增强资管产品的流动性,发挥市场的定价功能。支持成立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推动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提升。加快转变监管方式,把监管重点由放开渠道转变为风险监管,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推动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顺利进行。

三是继续推进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基本思路是,坚持市场化、区域化的准入导向,突出专业化特色,统筹规划市场准入和市场体系培育,完善市场退出和风险处置的制度机制,切实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创造条件。优化准入标准和审核流程,深化高管任职资格核准改革,建立准入预披露制度。建立系统的分级、分类、分区域的有限牌照制度,确保保险机构“有多大本事做多大业务”。鼓励中资保险公司“走出去”,稳步拓展国际保险市场。规范并购重组行为,加快推动有关立法工作。健全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和融资机制,明确风险处置的触发条件,丰富风险处置工具箱,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现在我国保险监管改革的任务很重。无论是顺应国际金融业浩浩汤汤的改革潮流、适应国内金融业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还是承担好保险监管引领发展、防范风险、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任务,都要求我们加快保险监管改革。下一步,要立足国情、放眼国际,继续深化监管体系改革创新。

第一,完善监管制度。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当前完善监管制度,重点是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一法两条例”的相关工作。积极推动《保险法》和《交强险条例》的修订,加快研究制定《巨灾保险条例》。二是加快“废改立”工作。要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尽可能消除保监会系统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冲突和不协调,提高制度的合法性。本着急用先建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治理理赔难和销售误导、网络保险、资金运用等关键监管环节的规章制定工作。探索负面清单模式下的监管方式,拟定保险业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方案。三是推进“偿二代”建设。加快建成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与我国保险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完成全部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行业对各种风险汇总后的整体测试。

第二,完善监管方式。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改革方向,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强化过程监管。把握关键环节,科学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抓好分类监管、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强化公司治理和内控的约束力,把偿付能力监管作为刚性要求,贯穿监管的全过程。二是强化信息披露。发布实施保险经营和服务两个评价体系,加强对保险公司的市场评价和社会监督。由行业协会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和排名,促进保险公司提升经营和服务水平。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执行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规定。三是强化监管合力。整合监管系统资源,加强监管上下联动,努力做到全国一盘棋。比如现场检查,要充分发挥稽查工作委员会的协调职能,合理分工,科学安排,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第三,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责,努力提高监管效率。要处理好监管和市场的关系,放宽放活市场自己的事,管住管好政府该管的事。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哪些事情监管机构可以不管或少管。比如说,有的保监局反映,基层保险机构迁址都需要审批,类似的事项很多,既消耗了大量的监管资源,又没有什么实际效果。今年我们拟取消3项行政审批事项,即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险公司精算专业人员资格认可,我们要做好准备,待国务院统一公布后,即刻执行。要处理好会机关和保监局的关系。要对保监会部门和保监局的职能进行认真梳理,哪些事该机关部门做,哪些事该保监局做,应该有更明确、更细化、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今年,要在探索属地监管上迈出更大的步伐。要处理好会机关各部门的关系。按照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工作会商、信息共享,做到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减少政出多门,提高监管执行力。要处理好监管和协会学会的关系。行业协会和学会在营造发展环境、促进行业发展方面应该站到前台来,在行业自律、行业基础建设等方面应该下更大的功夫。特别是行业自律,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这里我要强调一下反垄断调查的事,近一段时期以来部分地区保险业宣传执行《反垄断法》不到位,个别省市因行业自律违反《反垄断法》而面临大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教训十分深刻,一定要引以为戒。

在推进改革创新的同时,根据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险业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防范风险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还很艰巨。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降低存量风险,控制增量风险,防范突发风险,关注新的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第一,防范化解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20xx年,寿险满期给付达到1742亿元,高现金价值短期业务规模将近2800亿元。同时,在一些高收益理财产品的影响下,客户的收益预期较以往明显上升。未来一段时期,防范化解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仍不可掉以轻心。去年,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积累了一些经验,今年要继续坚持。要继续坚持内紧外松的方针,强化公司的主体责任和派出机构的属地责任,按照“统一部署、各负其责、稳步实施、沉着应对”的原则,针对重点公司、重点业务、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群体,开展风险排查,加强监测预警。要紧盯分红公布期、集中给付期等敏感时点,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风险响应制度。要加强公司治理监管,督促保险公司积极稳妥处理突发事件。

第二,防范化解偿付能力不足风险。目前,部分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还处在刚刚达标的临界水平,在行业承保盈利能力普遍不高、公司发债成本总体上升的影响下,可能导致个别公司出现偿付能力反复不足的情况。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大偿付能力压力测试工作力度,对资本管理能力差、偿付能力反复不足的公司采取预防性措施,做到对风险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研究制定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建立资本分级制度,完善资本补充制度体系。研究推进保险资金全托管,严厉查处虚假注资、抽逃资本金的行为。注重防范集团化经营风险,防止风险在不同业务领域之间相互传递。

第三,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去年以来,市场资金趋紧逐渐成为常态。一些保险公司的高现金价值业务,存续期通常为一两年,甚至只有3个月,而匹配的资产一般超过2年,这种“借短贷长”的资金运用形式很容易出现流动性风险。保险业防范流动性风险的经验还比较欠缺。要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要规范和疏导高现金价值业务,审慎控制非寿险投资型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推进产品创新。要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信息登记,披露投资资产信息。

第四,防范化解资金运用风险。保险资金运用改革新政增强了市场活力,也对行业的风险管控能力带来了新的挑战。要坚持“既放得开,又防得住”,把监管重心由事前监管转移到事中事后的监管上。着力构建“一个基础、五个工具”的资金运用监管新框架,在加强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强化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分类监管、资产负债匹配、资产认可等监管工具。建立覆盖股权、不动产及金融产品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落实保监局资金运用监管联系人机制,推动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研究推行保险投资资产五级分类制度。

(二)继续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当前,保险市场恶性竞争、秩序混乱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这些做法不仅可能形成风险隐患,而且会严重影响到行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公平竞争、规范经营的市场秩序。

财产险方面。要将农业保险作为规范重点,严厉查处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保费补贴、强制农户投保、不足额提取大灾风险准备金、协议或平均赔付、拖赔少赔、无理拒赔等违规行为。要针对产险市场违规问题反弹、恶性竞争加剧等问题,继续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整治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不严格执行报批报备条款费率、理赔环节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强化总公司和高管人员的管控责任,通过总公司把压力传导给整个市场,推动公司牢固树立合规意识。

人身险方面。一些公司内部管理较为混乱,市场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下一步,要以强化公司内控管理和高管人员经营责任为抓手,推动公司合规经营,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厉整治银保小账和短期意外险不规范经营行为。要研究制定人身险公司分险种核算和省级机构经营成果独立核算指导意见,真实反映产品及分公司的成本、费用和盈亏。要建立抽查制度,按确定的比例和一定规则随机抽查保险公司,做到一查到底。

保险中介方面。保险中介一端连着消费者,一端连着保险公司,是保险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年来,中介市场积累形成的矛盾和问题比较多,要想一口气彻底解决,难度还很大。从今年起,要下大力气,切实规范中介市场秩序,每年抓几件实事,争取2-3年内让保险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根本扭转,保险中介的发展理念、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监管架构基本理顺。今年,要按照摸清底数、整顿秩序、深化改革、建章立制的步骤,对中介市场开展全面清理整顿,有效遏制财务不规范、信息不透明、虚假业务、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乱象,加快建立制度规则,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三)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过去两年多时间里,我们从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健全机制两方面入手,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做了一些短期见效、长期管用的工作,效果很好。未来要继续坚持这一思路,不断坚定广大消费者对保险业的信心。

第一,继续整治理赔难和销售误导问题。治理车险理赔难方面,重点是推动各项标准的制定和公开,用市场的力量约束公司行为。强化销售端责任,要求保险公司在承保环节就理赔流程、理赔标准、理赔手续及索赔单证等进行说明并书面告知。初步建立财产保险积压未决赔案监测系统,加大清理积压未决赔案的工作力度。治理寿险销售误导方面,要完善销售误导治理制度,加强客户真实性管理,强化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继续推进人身保险条款通俗化、简单化、标准化。开展人身保险失效保单专项清理工作。

第二,进一步完善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去年,我们在部分地区试点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消费者反响很好,试点地区司法机关充分认可。今年重点是做好试点的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行业与审判机关沟通协调渠道和信息共享机制,在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指导意见,推动全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调解机构自身建设,积极推动地市建立保险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充实扩大调解员队伍。

第三,努力提高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水平。投诉处理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行业形象。监管部门要通过拓宽诉求渠道、规范诉求处理、加大投诉考核三管齐下,让消费者看到保险行业在投诉处理方面实实在在的转变,最大限度增加保险市场和谐因素。要加强12378投诉维权热线建设,让“语音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反映、协调和解决保险消费者各方面多层次的利益诉求。健全《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配套制度,规范投诉处理工作。加大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工作的督办、检查和考核力度,努力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水平和效率,通过监管倒逼保险公司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机制。

(四)切实加强基础建设。基础薄弱是制约保险监管现代化建设的瓶颈。为解决这个问题,这几年我们已经做了不少工作,现在更应当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改变保险监管基础建设滞后的状况。

第一,加强数据基础建设和保险业标准化工作。数据和标准是科学监管和行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深化保险统计改革,构建新型统计指标体系。要做好数据体系和平台架构的统一规划,充分发挥中国保信公司的作用,加快车险、健康险、中介、保单登记、再保险接受人登记、保险资金运用等数据平台建设,既为行业发展服务,也为保险监管服务。各部门和各保监局要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全力支持平台工作,通过监管驱动,加快平台建设。抓紧推进产险主要险种纯风险损失率的测算工作,适时启动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的修订工作,为行业风险管理、费率厘定及偿付能力监管奠定数据基础。积极发挥保标委作用,加快制定、修改、完善一批行业标准。

第二,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监管信息系统开发、改造和升级,推进应用系统整合。加强监管信息化基础建设,加快推进异地灾备中心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培训,提高监管干部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的能力。推动保险公司加强it治理,对保险公司信息系统开展渗透性测试和动态监测,将信息安全评估指标纳入偿付能力风险指标体系,防范化解信息安全风险。

第三,加强重大战略性问题研究。当前行业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解决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等重点难点问题,都需要通过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储备。要加强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研究,准确把握保险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内在规律。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国际保险监管改革经验,抓紧完成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保险监管制度体系研究。要加大对国际保险业法律制度、税优政策、市场规则、业务创新等的研究,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对策措施。密切关注大数据和互联网金融对保险业的影响,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保险业转型升级。深入研究培育和发展我国再保险市场、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措施,促进再保险市场与原保险市场均衡发展。完善部级课题制度,设立部级理论研究奖,调动行业和社会力量开展保险理论研究的积极性。

第四,大力培育监管文化。目前,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已逐步深入人心,对引导监管行为、提升监管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要继续加强学习教育,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真正成为监管的行动指针和行为准则。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监管文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力争启动全国保险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党的领导和队伍建设。

保险监管事业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保险监管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虽然保监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劳永逸,更不能一阵风。要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实事求是地评价活动成效,加强理性思考,深化规律性认识,将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党的建设的宝贵财富。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准、狠、韧”要求,切实打好整改攻坚战,做到思想不松、措施不软、落实不拖。要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确保形成的制度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要把活动取得的思想认识、整改落实、制度建设成果,转化为促进保险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保险监管的战略再准、思路再对、措施再好,如果没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没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也是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的。与中央的要求相比,与保险监管事业发展的需要相比,我们的干部队伍素质还不适应。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从战略高度抓好监管队伍建设。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所贯穿的信仰追求、责任担当、为民情怀、务实作风和科学方法,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自觉地用讲话精神指导保险监管实践。要把能力建设作为重点,增强干部的“本领恐慌”、“能力危机”意识,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加大交流锻炼力度,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特别是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要加强领导干部调整配备,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实现德才兼备选拔干部、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风正,人心顺,事业兴。要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形势下,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面临的繁重而紧迫的任务。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常”、“长”二字,要坚持经常抓、长期抓,同时要抓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要加强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干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正确行使监管权力。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继续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严格规范监管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保监会党委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落实廉政制度,让制度刚性运行。尽快完善公务接待、会议、差旅、培训、出国等经费管理和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规模,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的关键一年。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旗帜,奋发进取,真抓实干,不断开创保险监管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而共同奋斗!

在保险工作会议的讲话材料【第四篇】

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中省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第一,要深化认识。我市有近85%的农村人口,随着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和农村家庭结构的日益小型化,农民对医疗、养老保险有很大的需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专门针对广大低收入群众的消费能力特定风险设计的一种人身保险。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作为新农合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的延伸和补充,弥补了农村合疗在门诊治疗和意外伤害、意外高残、意外身故等方面的缺陷。而且与普通的商业保险相比,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凡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每人每年缴纳20元保费,在享受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人寿公司进行二次补偿,承担1000元意外医疗、元意外伤残、4000元意外身故(高残)保障金。二是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由政府组织推动,保险公司具体经办的一种政策性惠民保险,在改进政府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和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构筑民生保障网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政府这个角度来讲,要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就是利用新农合平台开展小额保险工作,建立“政府搭台,保险唱戏”的政企合作模式。三是三是三是三是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不能完全依靠行政推动来开展这项工作,禁止违背自愿原则强制投保和违规承保,要严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助、公司承办、市场运作、农民自愿、村级代收的原则。这一点,不管是乡镇、合疗办,还是保险公司,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务必要把握好政策。

第二,要加快推进。我市自20xx年启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以来,参保人数由当年的5万人发展为目前的万人,7万多个家庭获得保险保障,累计给付保险金800余万元,为农民群众遭遇意外风险后的生活提供了保障。虽然我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已经走上了良性、快速的发展轨道,但保险深度和密度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省内其他地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是部分县和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宣传不到位,一部分群众对农村小额人生保险还是比较陌生。因此,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金融办、财政、人社、卫计、教育、考核办、督查室、承保企业等单围绕明年参保率不低于50%的目标,进一步重视、支持和抓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沟通配合,集中时间力量,确保按期完成,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真正成为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推进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的有力保障。

第三,要强化保障。一是加大宣传。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宣传教育至关重要。针对目前相当一部分群众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了解、认识不够这一现状,人寿公司要会同宣传部门在宣传工作上多想些办法,多下些功夫,拿出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拓宽范围,加大力度,使农村群众真正认识到投保的必要性。各县区和高新区要充分发挥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的作用,集中时间向群众讲解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优势特点、参保范围、理赔程序等有关知识,做到不留死角,不落一村,不漏一户,让群众真正从内心里“愿意买”。二是优化服务。人寿公司作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经办单位,要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群众为目标,积极履行行业和社会责任,提高服务意识,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理速度,第一时间把资金兑付给参保群众,让农民真正感受到“买得值”“受益大”。千万不能只顾参保,不管理赔。市政府金融办、督查室要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工作,通过参保和理赔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强化考核。市县考核办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县区、部门、镇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到位导致参保工作推动不力的,在扣分的同时还有进行通报。四是创新机制。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也是今后保险行业发展的方向,所以必须要用工作机制和制度作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一套适应我市农村实际、符合农民需求的保险销售、理赔模式,真正意义上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做成一项老百姓“愿意买、买得起、买得值”的保险业务。

同志们,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对于有效服务“三农”、弥补新农合的不足,满足广大低收入农村群众保障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让更多的农民群众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不断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为努力开创美丽富裕新安康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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