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十(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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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10【第一篇】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可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们倡议:

1、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积极宣传发动,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及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2、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广大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灯、不混行;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用安全头盔时,要正确佩戴并选择经过正规厂家产品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3、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要积极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进行劝导教育,主动宣传和传播交通文明,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电动车驾乘人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近期,xx市交警大队将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倡议人:

日期:

电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10【第二篇】

广大居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深入推进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县文明办、县交警大队就电动自行车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点登记挂牌。县直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践行“文明驾驶”行动,以身作则,时时劝导提示身边亲友主动为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提醒身边人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乘骑电动自行车时请选择识别性较高的.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识别的头盔,且一定要购买并佩戴经过国家3c认证的安全头盔,大小要适合自己,有一定透气性,视野要好。佩戴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不可前仰或后翘。

驾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靠右侧通行,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行驶;不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雨伞);不在骑行中接打电话,不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

“车要挂牌、人要戴盔”。主动申请。

免费。

登记挂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共同养成良好的安全、文明出行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县创建文明县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邱县文明办。

电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10【第三篇】

亲爱的邻居朋友们:

年由电动车引发的火灾数量高达万余起。由此可见,电动车规范停放不可小觑,我们要时时刻刻从身边做起。为此,我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向物业建议设置停车棚,将电动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停放区域远离安全出口等重点场所。

制作“不乱停放电动车”的'标签或立牌并张贴。

看到乱停乱放电动车的行为,应该要及时劝说并制止。

向亲朋好友普及和宣传乱停乱放电动车的危害。

“你我多费心,车棚更舒心。”电动车停放安全关乎着我们每一个人,为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请大家规范停放车辆。邻居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10【第四篇】

尊敬的家长、同学们:

大家好!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方便、节能的出行交通工具,深受大家青睐。在日常的生活中,许多家长选择它作为出行的主要工具,并用它来接送同学们上下学。然而由于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致使涉及两轮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多发。在两轮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约80%是因为颅脑损伤导致,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吸收事故中的大部分撞击力,防止尖锐物体穿透对头部造成伤害,将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还可具备缓冲和减震的保护作用,能有效防止百分之八十五的`头部受伤,它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一道安全防线。为了各位同学和家长的出行安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请家长骑两轮电动车接送孩子日常出行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靠右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闯红灯,给同学们做好榜样;同学们也要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督促家长们骑车戴好头盔,当发现家长违规时要提醒并纠正家长的行为。

二、请家长们做到一辆两轮电动车只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人员,骑乘电动车出行时,家长和同学们都要佩戴安全头盔,并扣好头盔卡扣。

三、年满16周岁的同学,可以骑行两轮电动车,但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为了您的家人,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让“戴好头盔安全出行”成为习惯,让我们一起平平安安,携手共进,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倡议人:

日期:

电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10【第五篇】

全市广大驾乘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

你们好!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每个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出行才会更加安全,社会才能更加文明和谐。

在现实生活中,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造成的伤亡,直接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了您和家人出行平安,为此,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韩城市文明办郑重倡议:

1、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能超过2人。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2、在购买头盔时,不要图便宜,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3、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倡导文明礼让。横穿马路时,请下车推行,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6、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望全市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陋习,学会保护自己,避免交通意外的`伤害,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文明创建”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10【第六篇】

农机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

为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我们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是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积极宣传“六大交通文明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班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违反交通信号,交通拥堵时插队,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行人、非机动车闯入机动车道行驶,行人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陋习。

三是做文明交通的推动者,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提高自身素质,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行重于言。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努力营造“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安全,车让车让出一分秩序”的文明交通风尚,为建设“平安固镇、和谐固镇、魅力固镇”作出积极的贡献。

xxx。

20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10【第七篇】

全校师生员工: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当前,全校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茂名市委的部署,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本科院校,辐射滨海新茂名建设而信心满怀地扎实工作、努力学习。

师生员工们,平安是幸福的第一要素,是每个人每个家庭安享天伦的前提,是百姓安居乐业的保障,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为了营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茂名市城市品位和市民素质,塑造美好茂名形象,进一步促进茂名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平安幸福茂名,茂名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为此,学校向全校师生员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响应茂名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迅速行动起来,自觉参与摩托车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以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幸福校园为基础,身体力行,共同创造安全良好、文明和谐的校园内外交通环境,并踊跃为茂名市交通治理建言献策。

二、从我做起,认真学习领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积极参与文明交通监督、疏导活动,宣传交通文明知识,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维护交通秩序。

三、从我做起,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按规定戴好安全头盔,并做到“十个不”:不超速超载、不争抢占道、不接打手机、不冲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驶、不无牌无证、不假牌假证、不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四、从我做起,经常教育和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及邻居,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关爱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师生员工们,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有我们的共同参与;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需要我们共同营造。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了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安定,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人人讲交通安全、个个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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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10【第八篇】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按要求戴好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挂牌,不得驾驶拼装、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自《办法》实施以来,通过公安交警部门和各单位的大力宣传,广大市民对电动自行车上牌才能上路、靠右行驶等规定有了进一步了解。威海交警也对电动自行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劝导行动,行动中发现仍有部分市民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时存在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给市民朋友带来出行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为了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文明出行的倡导者、参与者、践行者,自觉抵制以下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倡议:

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三、非机动车闯红灯;

四、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五、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六、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携手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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