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总结报告样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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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总结报告【第一篇】

今年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九江市鹤湖学校一直以来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特别是交通安全教育,为了学生的健康发展,减少交通意外伤害事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创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受教育”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家长的文明交通意识。29日上午,该校联合九江市交警二大队开展了“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学们在交警叔叔的带领下,认识交通安全标志,学做交通指挥手势操,开展道路交通体验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通过给学生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使同学们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做到知法守法,确保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此次“交通安全日”活动,强化了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了自我防范能力,提高了交通法制观念,今后,该校决心在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继续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为创建平安校园而努力。

学校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总结报告【第二篇】

为唤起人们关注交通事故正在夺去大量生命这一事实,我国把每年的4月30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市民来关注交通安全,反思以往的行路驾车的陋习,认真审视并改正不文明的交通习惯,把宝贵生命从无情的车祸中解救出来,尊重人的生存价值和生存权利!对于那些漠视自己生命和漠视他人生命,对国家、对社会、对受害人家庭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做法,无论赔偿多少钱也终究无法挽回最宝贵生命,同时也给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投下了阴影,这样的事情是永远无法原谅的!

1、节日介绍。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交通供需矛盾也日益突出。交通拥堵问题凸显,交通事故频发已成为社会的主要公害。

每年的4月30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交通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从点滴做起,教给孩子们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

尊重生命,让“马路杀手”销声匿迹。

2、社会影响。

交通违法行为危害超过战争,中国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痛斥交通违法行为,2019年死于车轮下的无辜生命已经达到了10万人,不亚于甚至超过一场惨烈的战争。良好的交通秩序是靠依法严管出来的,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负责,必须严管重罚才能遏制当前群死群伤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这不仅是交通管理实践,同时也被世界发达国家交通管理实践所证实。客运车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载人、酒后开车、疲劳驾驶,都是马路杀手,这种驾驶车辆的状况,都随时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这个过程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使每个出行者都成了潜在的被害人,随时都可能遇害,是不特定的,不管是谁。

漠视自己的生命和漠视他人生命的做法,或者叫生命意识的淡漠对国家、对社会、对受害人家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也给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投下了阴影。对违法者的姑息迁就就是对人类的犯罪。公安机关的交管部门采取设立安全服务站,在重要路段设立安全服务站,对超员的车辆要卸车转移,对疲劳驾驶的人员强令休息,对重点路段超重驾驶从重处罚。

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四面都悬挂着红、黄、绿、三色交通信号灯,它是不出声的“交通警”。红绿灯是国际统一的交通信号灯。红灯是停止信号,绿灯是通行信号。交叉路口,几个方向来的车都汇集在这儿,有的要直行,有的要拐弯,到底让谁先走,这就是要听从红绿灯指挥。红灯亮,行或左转弯,在不碍行人和车辆情况下,允许车辆右转弯;绿灯亮,准许车辆直行或转弯;黄灯亮,停在路口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已经继续通行;黄灯闪烁时,警告车辆注意安全。

马路上,用漆划的各种各样颜色线条是“交通标线”。道路中间长长的黄色或白色直线,叫“车道中心线”。它是用来分隔来往车辆,使它们互不干扰。中心线两侧的白色虚线,叫“车道分界线”,它规定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路口四周有一根白线是“停止线”。红灯亮时,各种车辆应该停在这条线内。马路上用白色平等线像斑马纹那样的线条组成的长廊就是“人行横道线”。行人在这里过马路比较安全。

走路,谁不会呢?其实不然。如果我们不注意交通安全,走路也闯祸。因此,我们上学读书、放学回家、节假日外出时,走在人来车往的交通繁忙的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走路要走在人行道上。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道路右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要东张西望,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不能一边走路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不要乱马路,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更不要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放风筝、做游戏。一旦被来往车辆撞倒,后果非常严重。

学校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总结报告【第三篇】

今年是国务院设立“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第五年,围绕“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这一主题,我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学生安全出行的.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的养成教育为主线,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提高了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学校成立了交通安全活动领导小组,由孙梁玉校长任组长,汪明华、徐卫东副校长任副组长以及各处室负责人和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少先队大队部具体负责活动的安排。同时完善了安全工作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项活动都做到了定时间、定内容、定责任人,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促进了活动的有效开展。

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我校通过在校门口、校园内悬挂安全警示横幅,组织学生进行自我宣传、广播、黑板报、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等活动,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了宣传教育,在学生之间开展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深入学习活动。校园内处处洋溢安全教育的浓郁氛围。以班级为单位组织了安全自警主题班会,教师学生积极参与,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安全教育活动举办得非常成功。

我校把11月30日~12月7日定为交通安全活动周。在校园举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图片展,各年级、各班级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学生乐于参加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受教育。具体安排是办好一期交通安全手抄报,发一封《告家长书》,检查学生文明坐车,观看交通安全录像,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班队会。

安全工作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通过“交通安全日”教育这一系列的活动,学生深刻认识到“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重要性,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确保学校平安,建设平安校园。

学校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总结报告【第四篇】

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公民意识,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法制意识,根据永宁县教体局关于转发《中共永宁县委宣传部,永宁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法制工作实际,我校认真开展了以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主题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法制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兆成副组长:马义彪。

成员:杨占军翁延马世展雷旭峰万千及各班班主任。

二、确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通过宣传,让全校师生明白了今年12月4日,是第13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又正逢我国改革开放35周年,让大家知道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明白今年“12·4”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确立宣传重点,让法制教育深入人心。

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结合重点宣传内容组织全体教师工开展了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

一是大力宣传了我县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大力宣传了我县依法治县的重大成果;大力宣传了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大力宣传了我县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要成绩。

二是在广大师生中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公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为“平安永宁”建设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三是积极开展了国家基本法律、热点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四是开展了环境整治和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活动。加强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环保意识。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环境整治,形成人人保护环境、人人维护环境秩序的良好社会风尚。五是开展了文物保护法制宣传活动。加强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促进全体师生关心爱护并依法保护身边的文物古迹。

六是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及社会治安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依法维护交通秩序的自觉性,养成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行为习惯。

四、开展的具体活动和取得的成绩。

1、充分挖掘了地区法制教育资源。学校成立了由马兆成校长任组长杨占军万千等任组员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聘请了李俊派出所干警余四忠任学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由学校牵头组建以学校政教主任、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各班班主任、部分家长、安全教育基地的安全员为成员的法制与安全宣传教育队伍。

2、将法制教育融入少先队的争章活动中,设立了法制知识章、守法公民章、护法卫士章等特色章,组织全体少先队员开展争章活动,通过争章,引导队员培养正确的法制观念。

3、在12月4日这天,组织全校师生学习了“交通法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聘请法制副校长余四忠给教师、家长、队员进行“治安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法制讲座,从而强化了教师、学生、家长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意识。

4、组织少先队员参观了安全教育基地,参观图片展览,观看安全教育影片,自救自护知识培训、模拟道路驾车、开展安全教育征文等活动。使队员从小树立安全第一、生命第一的意识,并掌握一些自救、自护的知识和技能。

5、邀请了马义彪副校长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法制与安全知识讲座”。校园内少先队利用旗下讲话、队会、广播板报等形式向少先队员进行法制与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利用“家校通”及时向家长传递“法制与安全小知识”、“生活小窍门”。对孩子进行法制宣讲,如禁放烟花爆竹、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生活小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有位家长说“当孩子们面临危险的时候,能否大声地喊‘救命’,其实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相当一部分孩子面对危机时头脑一片空白。所以,在家庭中要经常向孩子传递自护知识,帮助孩子掌握适合自己的技能和技巧。”

通过开展这次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整合了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协同教育,拓展了少先队工作,全校师生“守法与安全”的意识明显提高,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让全体师生努力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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