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主体责任清单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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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体责任清单参考【第一篇】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反腐败倡导廉洁工作的配置和要求,根据《中共云和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洁政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委员会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工作安排,现制定云和县公安局党委(班组成员)全面严格执行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员会是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的领导主体,也是工作执行主体,要切实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统一领导、直接抓住、全面执行的主体责任,将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纳入公安工作和团队建设整体布局,包括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审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责任体系,确保责任执行。

(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格总要求,坚持全面严格治理党警。

(二)将全面从严治党警和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政治生态建设纳入深化公安改革、促进公安工作发展的整体布局、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三)年初召开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面总结分析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警工作,部署当年工作任务。

(四)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党风廉政、警风警纪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建立全县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治安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目标,细分责任分解,实现责任全权复盖。年底检查各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责任状况,将结果纳入审查。

(六)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调查、《一报两评议》、离职检查等制度,整顿和调查选拔人的不正当风和腐败问题。

(七)认真执行上级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配置,集中整顿大众强烈反映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

(八)率先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实施办法三十六条规定、省厅党委几项规定等,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管理四风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九)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全面从严治党警察工作的重要决策配置、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每年组织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知识的学习活动不少于两次。

(十)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等教育培训计划。

(十一)严格落实党内监管制度和廉洁自律准则,深化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范利益冲突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十二)对上级巡视(察)、党风廉政建设专业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整改执行措施,分解执行责任,限期完成报告。

(十三)积极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执行纪律事务,按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十四)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足的党组织和个人认真追究责任,揭露典型问题。

(十五)加强班级自身建设,认真党内政治生活,实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责任状况等作为民主生活的重要内容。

(十六)督促各科全面严格执行党治警主体责任各重点任务,听取各科实行主体责任年度情况报告。以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班级成员履行一岗双重责任的情况等书面报告市局党委、县委。

(十七)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省厅、市局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一)党委书记。

履行县局全面严格管理党警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县局全面严格管理党警察的工作负责。

1.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格总要求,坚持全面严格治理党警。

2.认真贯彻县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警察工作的决策配置,全面从严治党警察工作自行配置、协调、督促、执行,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

3.年初组织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进行责任分解,与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签订全面严格的党治警责任书,每年为机关民警上集体廉政党课。

4.压实党的治安责任,加强对班级其他成员的日常监督,履行一岗双重责任,及时开展对话交流,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注意教育。

5.反映局党委班成员工作风格和廉洁自律的轻微问题开展廉政约定。

6.率先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廉洁自律标准、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7.定期主持民主生活会,率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问题。

8.认真贯彻执行顶尖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查和物质采购工作的五个不直接管理制度。

9.立即听取党治警工作情况报告,协调监督重大违纪事件的调查,帮助纪检监察组织排除事件阻力和干扰。

10.率先接受驻地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驻地纪检监察组开展纪律执行、监督、问责等相关工作。

11.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省厅、市局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局党委其他班组成员。

履行一岗双重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住上司全面从严格的党治警部署贯彻落实,对分管部门和联系科全面从严格的党治警工作负责。

1.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格总要求,坚持全面严格治理党警。

2.年初与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签订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责任书,召开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工作会议。

3.每季度开展团队政治生态状况分析研究,每季度研究、配置、检查,向局党委报告分管部门和联系科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工作情况。

4、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半年与科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对话,签字背书不少于一次。

5.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科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廉政风险调查预防管理的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一岗双重责任,发现征兆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注意教育,做好记录。

6.受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工作风格和廉洁自律的轻微问题进行廉政约谈,对大众反映强烈、团队建设、纪律风格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7.参加分管部门和联系科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调查管理范围内存在的违纪行为和不正当行为。

8.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遵守廉洁自律标准、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9.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省厅、市局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县局各科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委员)参照局党委书记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一岗两责清单,在主管(分管)责任范围内履行相应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责任。

最新主体责任清单参考【第二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综合”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全面执政,基础是综合性,关键在于严谨,关键在于执政。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实用主体责任清单参考【8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制定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清单如下:

带头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实台账;组织并带头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走形式、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日常监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区纪委对我局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一)目标明确抓管理。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年初与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

3.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4.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并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

5.针对“四风”和作风建设选取1-2个专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6.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评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实行责任倒查。

7.每季度就本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向纪工委作一次专题汇报。

(二)坚持导向育人才。

8.以加强个人品德和工作实绩考察为重点,完善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的措施方法,关心支持青年干部成长。

9.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选拔任用“五好干部”,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

10.进一步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三)从严治理转作风。

11.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不放松,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防止问题反弹。

12.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态化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落实服务承诺,坚决查纠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

13.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财经纪律。

1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带彩娱乐、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四)履行责任抓执纪。

19.主动开展执法执纪活动,对单位内部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重手自查自纠,并全面主动配合上级党组织开展执法执纪活动,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督。

20.落实主抓纪检和党风廉政的副书记的排序和分工规定,排在党政正职之后,专司其职。

21.旗帜鲜明地以零容忍的态度直面干部队伍中的腐败问题,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五)健全机制促落实。

22.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提出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23.建立廉政教育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制度。

24.建立预防警示谈心谈话制度。对不廉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对新进行环保队伍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用人员及时进行警示谈话。

(一)组织领导之责。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和安排。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主动过问,为局长开展全面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3.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到多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亲自协调会推动落实。

4.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作风建设中的敏感问题亲自督办整改。

5.重要课题亲自授课。每年亲自为党员干部就重大问题亲自上党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

(二)支持解难之责。

6.旗帜鲜明地支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7.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投入保障和人员保障给予全力支持。

(三)监督管理之责。

8.抓好班子建设管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每年以适当方式所管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10.从爱护干部出发,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检查考核之责。

11.不定期地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集体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年终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12.围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听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3.对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单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对廉政测评满意率低的进行廉政约谈。

(五)以上率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带头执行规定。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带头管好身边人。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对所分管的工作带头高效落实,主动承担重要任务,围绕大局当好协作的表率。

(一)参入落实之责。

1.全面参入并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支部安排的一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党组和党组书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二)分工分管之责。

3.结合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

4.及时传达上级和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5.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掌握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状况。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经常性开展对分管范围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7.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主持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完善内控机制和源头治腐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教育管理之责。

9.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监督纠正。

10.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矛盾第一时间化解。

(四)检查报告之责。

11.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2.及时发现并报告分管范围内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不遮掩、不护短,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13.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五)示范自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一)践行“一岗双责”

1.将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之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经常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状况,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加强日常监管。

3.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开展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

4.对所管工作和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5.坚持严管与善带相结合,在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交心谈心一次。

(三)推进源头治腐。

6.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7.根据职能分工,牵头组织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内控机制建设。

(四)配合执纪办案。

9.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10.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配合做好有关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五)自觉接受监督。

11.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2.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3.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4.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区委印发的落实“两个责任”相关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实际,现调整完善本责任清单如下:

局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抓加强教育,抓制度建设,抓“一把手”,抓查处,抓部署、检查、落实等五个方面工作职责。具体承担16项责任。

1.

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及从政道德要求等纳入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实干担当的思想基础。

2.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3.

制定并推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局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4.

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联络员成长。

6.

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7.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廉政谈话提醒有关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8.

从严整肃“为官不为”,实行“下课问责”。

9.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

10.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常态化督查,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

11.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运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配合巡视巡察、区委责任制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按时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13.执行“双报告”制度,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时向长乐区委、长乐区纪委专题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14.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15.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落实省委“四下基层”和区委“四个万家”要求,主动服务基层、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带头落实好“四个亲自”和“三个管好”,当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具体承担10项责任。

1.亲自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听取汇报,研究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

3.亲自参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签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认真研究。

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加强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及时听取本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督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到位的,应进行谈话提醒,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8.坚持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室,应亲自约谈科室负责人。

9.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并带头接受监督。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事项融入分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承担8项责任。

1.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时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败要求与改革措施同步实施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

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化解廉政风险,组织制定防范性措施和规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3.

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抓落实的情况;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4.

督促分管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5.

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纪律审查、改进作风、预防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支持、指导、协调查处。

6.

经常性开展对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室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组直至上级党组织报告。

7.

坚持以身作则,认真践行“两学一做”要求,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监督,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8.

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xxxx局。

2019年6月7日。

抄送:xxx纪检组,局领导,存档。

xxxxxx局。

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xx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照《中共xx市委关于严格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行意见》精神,制定xx年xx镇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下:

以党章为根本遵守,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制发班子成员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落实了。按要求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要问题,自觉接受市纪委和镇纪委监督并支持其实行职责。加强和改良党的领导,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执政能力。学习贯彻xx强军思想,认真履行党管武装制度。加强对各村和镇直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认真落实了廉政谈话、检查考核等制度。镇党委会每一年最少两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事项及时研究。

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建设,牢固建立并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保护”。坚决贯彻党xx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完成上级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对党虔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坚定理想信心,牢记党的主旨,挺起共产党人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一年很多于一次廉政专题学习,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展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坚决履行党xx关于干部提拔任用有关规定,严把政治关、品行关、风格关、廉洁关,加强干部提拔任用和监督,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

推动新时期党的组织线路落实了,加强党的风格建设,厚植党执政的大众基础。延续纠正“四风”,加强风格纪律建设。展开常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贯彻落实了《关于新情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了加强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认真落实了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组织监督,推动民主监督。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纪委监督,主动接受大众监督,领导和支持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对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管理,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整改报告。对上级党委交办问题,及时处置。

认真履行《被巡查党组织配合xx巡查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了整改责任,积极配合巡查巡察,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二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公然接受大众监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大众身旁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纪委实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

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平常工作,兼顾推动,具体研究,推动落实了。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实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抓好下级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催促整改。组织展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党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和基层党建书职评议,对落实了“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因此,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要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着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健全和落实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重大任务落实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强化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质量水平,为全面夺取脱贫攻坚决战之年根本性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保驾护航。要紧紧牵住牵牢作风建设的“牛鼻子”。作风建设必须抓经常、抓细致、抓长久。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平日里、在细节上、在实际中贯彻“严”和“实”的要求,把“严”和“实”养成习惯、形成常态,并作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和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

二是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紧盯目标不放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各地、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建立组织机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各地、各级党组织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我们党不仅注重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及勤政廉政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更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政治思想、理论政策,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责任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还要坚持预防为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此外,要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多举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最新主体责任清单参考【第三篇】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单位)。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请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教就处)。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责任单位:组维处、办公室)。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责任单位:就管中心)。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责任单位:办公室)。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责任单位: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一)目标明确抓管理。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年初与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

3.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4.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并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

5.针对“四风”和作风建设选取1-2个专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6.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评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实行责任倒查。

7.每季度就本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向纪工委作一次专题汇报。

(二)坚持导向育人才。

8.以加强个人品德和工作实绩考察为重点,完善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的措施方法,关心支持青年干部成长。

9.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选拔任用“五好干部”,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

10.进一步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三)从严治理转作风。

11.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不放松,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防止问题反弹。

12.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态化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落实服务承诺,坚决查纠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

13.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财经纪律。

1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带彩娱乐、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四)履行责任抓执纪。

19.主动开展执法执纪活动,对单位内部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重手自查自纠,并全面主动配合上级党组织开展执法执纪活动,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督。

20.落实主抓纪检和党风廉政的副书记的排序和分工规定,排在党政正职之后,专司其职。

21.旗帜鲜明地以零容忍的态度直面干部队伍中的腐败问题,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五)健全机制促落实。

22.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提出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23.建立廉政教育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制度。

24.建立预防警示谈心谈话制度。对不廉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对新进行环保队伍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用人员及时进行警示谈话。

(一)组织领导之责。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和安排。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主动过问,为局长开展全面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3.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到多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亲自协调会推动落实。

4.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作风建设中的敏感问题亲自督办整改。

5.重要课题亲自授课。每年亲自为党员干部就重大问题亲自上党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

(二)支持解难之责。

6.旗帜鲜明地支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7.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投入保障和人员保障给予全力支持。

(三)监督管理之责。

8.抓好班子建设管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每年以适当方式所管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10.从爱护干部出发,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检查考核之责。

11.不定期地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集体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年终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12.围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听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3.对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单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对廉政测评满意率低的进行廉政约谈。

(五)以上率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带头执行规定。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带头管好身边人。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对所分管的工作带头高效落实,主动承担重要任务,围绕大局当好协作的表率。

(一)参入落实之责。

1.全面参入并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支部安排的一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党组和党组书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二)分工分管之责。

3.结合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

4.及时传达上级和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5.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掌握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状况。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经常性开展对分管范围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7.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主持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完善内控机制和源头治腐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教育管理之责。

9.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监督纠正。

10.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矛盾第一时间化解。

(四)检查报告之责。

11.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2.及时发现并报告分管范围内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不遮掩、不护短,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13.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五)示范自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一)践行“一岗双责”

1.将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之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经常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状况,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加强日常监管。

3.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开展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

4.对所管工作和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5.坚持严管与善带相结合,在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交心谈心一次。

(三)推进源头治腐。

6.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7.根据职能分工,牵头组织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内控机制建设。

(四)配合执纪办案。

9.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10.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配合做好有关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五)自觉接受监督。

11.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2.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3.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4.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最新主体责任清单参考【第四篇】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64项)(一)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26项)1.选好用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人才战略规划等规定。

(2)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2.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4)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集团十项要求。

(5)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各项制度。

(6)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引导和推动两级领导班子为民务实清廉。

(7)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8)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9)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3.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办案。

(10)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纪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1)支持纪委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纪委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12)加强对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13)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

4.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4)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15)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

(16)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5.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7)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8)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推进集团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说法意识。

(19)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制度。

(20)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抓好工作落实。

(22)监督检查和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落实情况。7.加强班子自身建设.(23)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4)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5)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26)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政的模范带头作用。(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清单(18项)1.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组织传达学xxx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省国资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定期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法纪观念。

(3)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2.主动履行领导责任。

(4)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四个亲自”。

(5)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6)支持和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亲自讲廉政党课。

(7)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3.加强监督指导。

(8)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及班子成员及成员单位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状况。

(9)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10)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4.积极支持纪委工作.(11)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12)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和保障纪委依纪依法办案。

(13)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14)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5。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集团十项要求以及有关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16)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17)抓好班子、管好队伍。

(18)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其他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清单(12项)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主动听取分管部门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针对分管部门和企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4)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加强督促指导。

(5)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6)积极参加对分管部门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支持查办案件。

(7)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g)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4.发挥表率作用。

(9)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集团十项要求。(10)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1)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12)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最新主体责任清单参考【第五篇】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加强政治领导,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

2.建立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党建责任体系,制定年度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清单。

3.年初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年终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对中央部署、省委安排的党建工作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4.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5.按照中央部署、省委安排,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6.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心组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

着重抓好年轻干部理论武装工作,推动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青年读书活动、评选青年学习标兵,教育引导年轻干部夯实理论根基,做到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

最新主体责任清单参考【第六篇】

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党内制度规定、光泽县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南平市公安局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县局党委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落实“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具体部署,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县局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管党治警工作负总责、负主责,把抓工作、抓业务同管思想、强作风、严纪律、促廉洁统一起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次年年初按规定要求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情况。

2.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来抓,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开展***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按县委部署要求报告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3.严守纪律规矩。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引导党员民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持续深化“三清”工作,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确保公安队伍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上级请示汇报。

4.强化理论武装。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不移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常态化,大力传承弘扬***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引导党员民警不断深化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的认识和领会,把对***总书记的深厚爱戴之情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集中学习研讨,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运用微党课、“大讲堂”“学习强国”等学**台,引导党员民警在常学常新中提升理论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5.严肃党内生活。以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健全党的组织体系,督促指导各支部按期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务干部,积极开展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内生活质量。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为本单位党员民警上1次党课。在重大安保和专项任务中启动战时党建工作,严明战时纪律,严格战时管理,激励参战党员民警履职尽责。

6.持续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发力,进一步精简文山会海、规范检查考核、压缩材料报表,切实为基层公安机关松绑减负。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及时发现处置“四风”问题线索,严防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坚持和完善“六要”群众工作法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7.严格教育管理。深化推进“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活动,注重运用本地红色文化特色资源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增强各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和“九大本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对党员民警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做到管在日常、严在平时、落在经常。定期分析队伍现状,加强风险防控,及时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同两个重点警种、单位负责人开展1次廉政提醒谈话。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好提醒谈话和防控措施落地。对受处理、受处分的民警,适时开展回访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良好氛围。健全完善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8.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纪检组织、督察、法制、审计、信访等部门“大监督”机制,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追责、信息共享、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形成问题清单,开展集体约谈,督促整改落实。勇于和善于结合实际,针对影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的,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部署专项整治、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解决突出问题。

9.压实工作责任。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和全体党员民警的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组依法依纪履行职责。领导局属各单位、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上下衔接机制。认真落实各级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涉及公安机关问题、巡察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实效。将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对各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1.带头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领导局属各单位、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

3.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党员民警和人民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4.加强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有针对性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5.将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带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6.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支部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不到位、管党治警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1.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联系部门、警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对分管、联系部门和警种的党员民警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2.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党员民警和人民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3.将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会议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4.对分管警种、联系派出所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不到位、管党治警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对发现的重要问题主动请示报告。

1.把管党治警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大局,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深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重大情况、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向局党委请示汇报。

3.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理论学习集中研讨。

4.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以及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为本单位党员民警上1次党课。

5.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精简文山会海、压缩材料报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

6.强化事前监督,推动关口前移,既要抓好工作中的监督,又要加大民警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经常与民警开展谈心谈话。定期分析本单位队伍现状,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及时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7.加强对本单位党员民警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民警,及时开展提醒谈话。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及本单位党员民警的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组、本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依法依纪履行职责。

9.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对本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解决存在问题。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10.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责任分工,每年年初制定本单位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加强对本系统、警种管党治警工作的指导。

最新主体责任清单参考【第七篇】

一是党建统领意识不强。在思想上存在轻党建重业务的惯性思维,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只限于组织集中学习,只满足于学了、做了的肤浅层次,没有在学深悟透笃行上下功夫,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还做的不到位。二是以督促办韧劲不足。工作着重研究、部署、提要求上,在督促抓落实上做的不够,虎头蛇尾,造成审计监督工作没有按照要求落到位,落到地,监管不到位,形成审计风险。三是部门管理有宽松软现象。工作中存在临时负责的思想,存在好人主义,不能够做到大胆管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下一步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改正。一是在强化理论武装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学习、逐条逐段领悟,领会好重点和创新点,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二是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工人阶级和xx系统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度思考,吃透精神实质,找准工作着力点,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三是在廉洁自律上下功夫。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把守纪律,讲规矩挺在前面,时刻做到自警、自省,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确保政治上靠得住、过得硬,坚持廉洁自律,守住底线,不踏红线,不碰高压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纪律防线。

xx年述责述廉报告。

根据xx局机关党委要求,现就自己一年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若干党内法规。认真学习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精神,学习了《x市市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驻村干部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x市市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五增五提升”评价标准的通知》,积极参加党员学习、党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严格按程序集体讨论决策。

(二)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

在xx局党组和办公室党支部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撰写学习体会、参加座谈会、聆听宣讲报告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拥戴维护核心的意识,提高了党性修养,站稳了政治立场,筑牢了思想根基。认真贯彻落实xx局党组关于管党治党要求,参与党支部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并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到分管的业务工作中,做到既管事又管人,分解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积极参加xx局组织的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有关反面典型案例警示录、忏悔录等教育活动。

(三)坚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自己没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公车现象。按照xx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xx局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一整改。坚持与班子成员和干部经常互相提醒,要遵章守纪,按程序办事,预防了可能出现的问题。

(四)加强反腐监督工作。

坚持对分管工作、干部的业务职能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防腐工作排查,本着对干部负责、对事业负责的原则,对可能会发生问题的部门或岗位,配齐管理人员,建立相应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互相监督制约的机制,避免了问题的发生,消除了廉政风险。

二、个人作风和廉洁从政情况。

(一)自己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维护核心。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正确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和其他班子成员紧密团结在一起,敢于担当,勇于解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讲政治,顾大局,讲党性,重品行,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坚决贯彻落实xx局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xx局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的要求,没有出现过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任职村第一书记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驻村干部管理的通知》。坚决按照规定开展工作,用车、用房情况符合标准。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纪律,时时刻刻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行动上的自觉。工作中注重联系职工群众,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后勤工作的参与度、感受度和满意度。

(三)在支部会、办公室主任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村支部大会上能经常互相提醒,纠正可能发生问题的苗头。能净化朋友圈、生活圈,不在个人消费和吃穿用住等方面追求高端奢侈。认真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按规定如实对个人和家庭有关事项认真进行填报。本着对干部负责、对事业负责的原则,对分管的业务配齐管理人员,建立相应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避免了问题的发生。

(四)本人财产情况。

本人较好的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规定,没有配备公务用车,按照xx局规定没有违反使用公车的情况,没有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没有因公因私出国问题,参加会议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兼职情况。没有购买股票、基金。爱人退休,儿子与朋友合营一家公司,其他情况已在个人申报事项中报告。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精神上和作风上对自己的要求有所放松。在工作中还缺少朝气,对待困难还缺乏锐气,有等靠思想,主动性、创造性的思考工作做得不够。

二是虽然从事管理工作已经多年,但是扶持经济薄弱村任职第一书记的工作掌握的还很不全面,距离高标准干好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学习上还有懒惰和畏难情绪,另一方面在学用结合上做得还不够好。工作中还存在标准不高和不够细致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要在工作中继续加强学习,强化问题导向,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深化整改落实,明确努力方向,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积极改进作风,提高工作质量。要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自觉性。持之以恒加强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升自身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认真学习领会好《谈治国理政》等权威读本,在原原本本地通读原著的基础上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切实做到融汇贯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拥护核心地位,坚定拥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升新形势下业务工作水平。在工作上不分份内份外,不挑肥拣瘦,坚持做到着眼于服务发展、服务机关、服务广大干部职工、服务广大村民,努力为大家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

最新主体责任清单参考【第八篇】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清单。

作为全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领导班子对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总***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党委班子成员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县委年度工作情况、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调整、重要立法事项等事关全县重大事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卫生公共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中央、省委和市委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坚定理想信念。

4.抓好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打牢理想信念根基。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每年向县委专题报告。

6.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7.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四)科学选用干部。

8.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9.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任前考察工作,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1.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发挥作用有效途径,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2.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经常队伍素质能力。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

13.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群众意见直通车、联系点、帮扶点等群众工作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5.组织制定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狠抓制度执行,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作风建设松劲松懈和反弹回潮,确保“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良好作风在我办事处落地生根。

(七)建设廉洁政治。

1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与评议”“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等工作制度,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17.领导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听取汇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8.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9.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巡察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问题随时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

20.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党组织会议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2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

(九)加强组织领导。

2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3.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24.每年对村党组织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25.村党委每年1月31日前和7月31日前,分别向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和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十)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6.及时总结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完善制度审核备案办法,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7.严格落实和执行党建各项制度,健全考评机制、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党委书记是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办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4.管党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以及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等制度。

7.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

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接受和纪工委、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9.每年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0.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开展履职履责谈话不少于2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1.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主持班子廉政学习不少于4次、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2.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并支持纪工委对下级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查处。

13.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纪工委依纪依法办案。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村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每年年底前向党委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行情况。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三)加强日常监管。

9.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10.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1次,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

11.指导分管部门、分包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四)坚持以身作则。

1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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