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承包协议书合同 学校食堂承包协议书7篇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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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协议书合同 学校食堂承包协议书【第一篇】

xxx县xxx镇xxx村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我镇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生态环境,满足乡村生态、休闲、旅游,有效合理开发利用荒山、荒地资源,增加本村组剩余劳动力经济收入。甲方自愿将位于xxxx镇xxx村xxx组xxxxx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委托乙方进行流转,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地点,四至界畔:

1、位于xxxxxxxxxxxx。

2、东至xxxxx、南至xxxx,西至xxxxxx、北至xxxx。

二、租赁期限和起止时间:

1、租赁期为_______年。

2、租赁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地总面积及确定方式:

共计_______亩,按组土地薄和现场丈量的数据为准。(注:每户有委托流转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情况表附后。)

四、出租地的用途:

主要用于生态农家乐、农业经济作物、种殖兴办各类养殖及附属设施。

五、租地价格和支付方式:按年支付每亩价格_______元。第一年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以后每年 10 月份支付租金。

六、附着物的处理及赔偿:

现有附着物除(杂草)有部分果苗的按一次性赔偿支付给农户,再不另行其它任何赔偿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每年按时收取租金。

2 、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3、协调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土地纠纷及阻碍,乙方正常经营等问题。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在合同期具有独立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在通往承租地区域、周边、道路、便道、水、堰塘有无偿使用权,同时享有国家政策给予乙方各项补贴和资助权。

2、按时支付农户租金。

九、合同期内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可自主、分、转、租经营权。

十、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承包给乙方。如甲方主张收回,应当对乙方的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建筑物等按评估价格补偿。

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

1、双方应遵守合同及附件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违反合同和有效附件的所有条款,都属于违约。

2、若甲方有违约应向乙方支付在该项目投入的全部资金。

3、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国家对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给予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归甲方原承包所有,甲方原承包户承担粮油作物的农业政策性保险等相关费用。

2、维护土地承租者的合法权益。在土地出租合同履行期间承租土地范围内的农民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已委托出租的土地上再从事任何农业生产活动和搞种养殖业。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xxxxx镇xxxx村xx组农户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书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 年月

鉴证方(签章):

鉴证方代表(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乙方代表签章: 日签约日期: 年 备案机关(签章): 备案人(签章): 备案日期: 年 月日 日月 日

承包协议书合同 学校食堂承包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开阳县马场镇山岔红粘土厂

乙方:

为了矿山规范管理,施工开采统一化,甲方将开阳县马场镇山岔红粘土厂矿发包给乙方开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矿山概况

1、矿山名称:开阳县马场镇山岔红粘土厂

2、矿山地:开阳县楠木渡镇中合村

3、开采方式:开挖矿石、爆破运输等。

4、开采数量:以甲方的《矿山开采许可证》坐标图计数的开采量为准。

二、矿山承包方式

1、甲方将位于开阳县楠木渡镇山岔红粘土厂的红矿发包给乙方开采。

2、乙方包干包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3、乙方开采出的红矿甲方按900元每吨给乙方结算,一切开采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甲方负责矿山占地征用费和公路占地征用费,其他的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

5、土石方弃土及矿石的堆放场地由甲方协调征用,其他规划设施事宜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矿石生产量及价款的支付

1、乙方必须每月完成开采矿石量不能低于万吨,数量以矿石结算过磅单为准。

2、甲方每月按乙方所生产的矿石数量结算一次,以过磅数量依据为凭,乙方每月按出矿过磅依据报送甲方财务,甲方必须在接到乙方的依据后3天之内把款付到乙方账户上。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开采的一切合法手续。

2、乙方在未进行之前先借现金80万元给甲方做征地费用,此款待矿山开采结前一月还清。

3、甲方负责地方的民事纠纷调解,保障乙方施工正常进行。

4、甲方指导乙方开采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违章作业人员可进行批评处罚。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如不按甲方的开采方安全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如乙方不按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作业,造成的工伤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火工材料、爆破手续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除正常执行相应条款外,由违约方负责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甲方原因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乙方无法进场开采,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负责。

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合同予以确认,补充协议和附件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承包协议书合同 学校食堂承包协议书【第三篇】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现就甘肃省敦煌市青墩峡矿区花岗岩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位于敦煌市青墩峡矿区所属资源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计算方式为: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米数乘以锯切深度计算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 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矿山开采圆盘锯每个矿口装载机 挖掘机台,每个矿口远废料车辆供乙方生产使用,其他所需 配套设备以甲方移交给方的设备清单为准,乙方负责对其所需油料费并且进行保管、养护 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 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能正常使用。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乙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协调。

5. 甲方监督乙方的安全管理,有处罚乙方不遵守安全守则人员的权利,罚款在付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矿工具设施,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甲方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 乙方要在工作区域内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必须要求矿山工作人员戴安全帽和穿劳保鞋,如不按次规定发现一次罚当事人 元人民币。

4.乙方人员在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作业发现一次罚款 元人民币

5.合同期内,乙方年内必须完成 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6.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立方计算,每立方单价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 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立方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暂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 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由甲方购买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 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劳务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 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如以上条款乙方违约乙方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协议书合同 学校食堂承包协议书【第四篇】

发包单位:汕头市粤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静力压桩工组 (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甲方同意工程专项作业由乙方承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责任,特将有关内容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如下:

第一条 建设项目:

1、工程名称:市锅炉厂旧城改造项目二期:1~8幢

2、地点:汕头市金湖路130号

第二条

1、建筑面积:

2、结构:框架/八层

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根据建筑设计部门设计,按图纸设计的静力桩部分进行施工,负责吊桩、接桩、压桩等全过程。

第四条 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劳保福利、包质量、包伙食、包误工、包工期、包单价,按实际施工的建筑面积进行承包。

第五条 工程单价:

1、本项目工程量计算按桩入土深度计,送桩长度按自然地面至桩顶面高度计算,送桩时,桩顶部须点焊挡砂铁板。

2、租金单价以甲方打桩按每米人民币16元给付,送桩单价同压桩;做桩静载试验桩机配合费按每根1500元计。

3、该项目桩机进退场费按每台5000元计。

4、以上单价为不变价格,总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为最后结算依据。

5、本造价乙方不包括现场经费、水电费、税金及管理费,按工资形式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付款办法:

1、协议签定后,乙方人员进场之日起五天内甲方应预付工程款为总造价30%计。

2、静压桩施工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为总造价50%计。

3、余款约20%在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主管人员指挥,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保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第八条 施工工期:

1、按试桩之日第二日起计暂定50日历天,进行正常施工时,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完工。

2、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连续停水、停电4小时以上、甲方原因等造成误工,则工期顺延。

第九条 安全事项及卫生

(1)工人进场应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纪律。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如乙方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工伤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工人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及穿安全鞋,违者每次每人罚款壹佰元。

(3)严禁使用电炉,烟头要放入灰缸,如发现使用电炉或烟头乱丢的,罚款贰佰元,以保证防火安全。

(4)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不骂人、不打架、不吵架,如发现打架的,每次罚款贰佰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5)保持宿舍及工场环境卫生(特别是伙食),如有不讲卫生,受到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罚款乙方必须负责。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责任:

(1)甲方责任:在开工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做好技术交底,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保证及时供应所需的材料,并配合机械和用水用电。其它一切小型工具则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主要责任:1、首先要保证工程质量,注意安全,节约材料,按时完成施工任务,遵纪守法和执行规章制度。乙方如有浪费及乱用材料,造成损失,乙方应赔还甲方双倍材料的金额。2、进场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进场后,应申请做暂住证,暂住证的用费一切自理,如不做暂住证者,经有关部门检验,罚款自付。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控制施工现场的轻伤率在3‰以下。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送公司备案一份。本合同自开工日起生效,竣工验收办理结算付款后失效。

另:工程至完成验收,乙方没有出现轻伤事故,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20xx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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