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范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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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第一篇】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更好地成长成才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愿望。九年义务教育是最基础的教育,为尽最大努力保护学生不辍学,确保每位孩子都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此致信。

一、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既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同时也是家长的责任。《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作为家长,必须树立较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或不制止适龄子女辍学都是违法行为。

二、配合学校共同管理教育好孩子。积极参加学校召集的家长会,主动配合家校联系活动,及时反馈子女在家劳动、生活、学习情况及品德表现,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暑假期间子女的思想动向,坚决阻止未成年子女过早流入社会或假期外出打工,减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防止返校后无心上学等不良现象的出现。一旦发现有厌学、辍学想法的,及时做好孩子思想工作,并主动与班主任联系沟通,协调做好双边教育工作,有效防止孩子辍学。

三、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作为父母,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多关心子女,鼓励子女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保证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作为孩子人身安全的法定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关心孩子的身体状况,促使孩子以健康的体魄、优良的学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成为家庭的希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家长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保障每位适龄儿童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携手引领他们走向成功之路。

控辍保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第二篇】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更好的成长成才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愿望。九年义务教育是最基础的教育,为尽最大努力保护学生不辍学,确保每位孩子都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此致信。

一、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既是我们教育工作的责任,同时也是家长的责任。《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作为家长必须树立较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或不制止适龄子女辍学都是违法行为。

二、配合学校共同管理教育好孩子,积极参加学校召集的家长会,主动配合家校联系活动,及时反馈子女在家劳动、生活、学校的情况及品德表现,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子女的思想动向,坚决阻止未成年子女过早流入社会,减少未成年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有厌学、辍学的想法。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协调做好双边教育工作,有效防止孩子辍学。

三、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作为父母,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多关心子女,鼓励子女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保证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作为孩子人身安全的法定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关心孩子的身体状况,促使孩子以健康的体魄、优良的学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成为家庭的希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家长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保障每位适龄儿童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携手引领他们走向成功之路。

控辍保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第三篇】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为了尽最大力保证您的孩子不辍学,更好地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应该享受的受教育权利,根据“两法一条例”的要求,我们特向您致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成才。只有让孩子好好读书,读好书,他们的人生才能更加丰富多彩。我们才无愧于孩子,无愧于社会。希望家长们都能做到,坚决不让孩子辍学,让孩子完成自己的学业。

控辍保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第四篇】

尊敬的家长朋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倾力帮助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心关切下,全县教育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发展态势一路向好。“把XXX教育办成老百姓想要的样子”是我们的办学目标,“教育振兴乡村、振兴乡村教育”是我们每个教育人肩负的神圣使命和职责,“不让一个孩子失学辍学”是我们的一份坚守与承诺,为充分保障您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更大的支持和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送子女上学是每个父母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不送6—15周岁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适龄儿童、少年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对于您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入学、不上学、失学辍学的违法行为,公安及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您和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近期,大量外出务工的家长朋友陆续返乡,春节过后又将相继外出,这个时间节点也正是个别学生“随波逐流”的高发期,辍学的风险和隐患骤增。因此作为家长,必须无条件的让孩子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这既是对相关法律的敬畏,也是每名家长应尽的义务。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担负教育孩子成长、成才、成人的责任,让孩子接受教育,无愧于孩子,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家国。同时,家长要经常和班主任老师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孩子的情况,切忌只顾眼前的利益,忽视不可重来的教育,切忌简单粗暴处理孩子的学习问题和行为错误,坚持与孩子沟通,了解真实内心,做知心朋友。保护孩子心理健康,引导孩子积极学习,促使孩子以健康的体魄、全面的素质、优良的学业完成义务教育。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呱呱坠地,注定了你们一世的血脉情缘。你们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也是孩子的终身老师。孩子是家庭的一员,也是社会的一分子。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祖国的未来。穷不抓教育穷根难除,富不抓教育富难长久,让我们用爱心、责任和担当,架起一座通向未来的桥梁,把您的子女培养成尚学兴家的栋梁之才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让我们共同一道,为了孩子美好的明天携手共进!

值此春节来临之际,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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