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沙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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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篇1
附件1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目的任务
计划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
通过开展实施计划,带动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改变目前高等教育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动手能力不强的现状,改变灌输式的教学方法,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建设创新文化,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助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二、实施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注重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四个结合”,即: 1.充分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目的性,形成推动本科生的课堂学习与课外科研训练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
2.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尽可能把教师科研活动与学生科研训练有机结合,把“本科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与“导师制”有机结合起来。
3.充分发挥项目团队协作作用,通过搭建项目,建立高年级学生与低年级学生相互学习的交流平台,形成以老带新的新机制。
4.充分推动不同学院、不同学科、专业之间的交叉融合,以项目为主导,尽可能吸纳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参与创新性实验计划。
三、计划内容
1.计划的组成。计划由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和学校创新性实验计划组成。其中,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是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学校创新性实验计划包括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和对其项目的管理。2.计划的运行方式。学校负责组织评审、批准立项、经费资助、监督和管理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本科学生在导师指导下以个人或团队向学校申请项目,并接受学校的管理。
3.计划的资助范围。主要资助在校本科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共资助不超过25个学生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万元。经费可以用于购买(复印)图书、资料、元器件等相关耗材,参加学术会议、与调研活动相关的交通费等。
四、计划管理
1.计划采取学院申报、专家评审、学校批准的方式选定,各学院项目申报数量一般不超过10项。
2.各学院在评审出本申报的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后,在学校层面进行评审后对学生项目进行备案并予以公布。
3.学生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各学院应关注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结束后,学校每年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进行公布。验收结果中,必需材料为各学生项目的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4.项目批准后,视情况遴选一批项目进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研空间”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5.所申报项目不得与团委组织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重复,若发现重复申报则取消项目立项。
五、相关工作
1.学院要为参与项目的学生配备导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学院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依据指导的项目数认定教师指导工作量,每指导一个项目相当于指导一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工作量。
2.学校的示范性实验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3.项目经费由教务处代管,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学院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4.各学院要营造创新文化氛围,学校要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利用项目学生俱乐部等形式,定期开展相关活动。
5.学院要为参加项目的学生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学校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学分认定、选课、考试、成果认定等。
6.学校组织项目学生不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研究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学校还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7.学校鼓励学生参加项目,对参与项目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将终止其项目运行。对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结题等事项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
8.申请项目指导教师一般应由讲师、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指导,同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一般为3—5人。
六、学生要求
1.参与项目的学生一定要出于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的浓厚兴趣,发挥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2.学生是项目的主体。每个项目都要配备导师,但导师只是起辅导作用,参与项目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指导下,一定要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3.学生项目选题要适合。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4.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合理使用项目经费,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5.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听从导师的安排和指导,合理地安排课程学习和课外研究工作,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创新性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如果学生在选修课程时间受到学分警告或考试课程出现不及格,将终止经费资助
七、项目成果
1.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公开发表时要注明“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资助,项目形成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2.鼓励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凭录用通知可以申请版面费;学生为第一申请人在国内外申请专利的,凭专利受理书可以申请专利申请费。
3.参加项目的每名学生在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可获得创新创业教育学分。4.教师指导的项目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并获得奖励者,学校按照相关制度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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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篇2
大学生创业政策指南
一、大学生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1.执行政策部门: 长沙市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 2.政策享受对象和享受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在我市(含七区三县、市)自主创业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个人(含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其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1)持有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其中,个人所在家庭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记录(包括以前年度的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不得享受小额担保贷款。3.政策内容:
为全市再就业人员小额贷款提供担保保障。担保基金管理、担保对象的资信审核、小额再就业贷款担保等相关服务。
(1)贴息贷款额度:
a.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高校毕业生最高不超过10万元,妇女最高不超过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不超过5万元。
b.合条件的联合贷款,妇女最高人均不超过10万元,其他人员参照上述个人贷款标准累加额度,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贴息贷款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享受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为两年。二次贷款和展期均不得享受贴息。
(3)贴息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4.办理流程:
接收申请对象申请材料→初审→现场考察项目→复审→系统录入→通知申请对象至指定银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5.办理地点:各区县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二、大学生初创型小微企业的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
1.执行政策部门: 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享受政策对象和享受条件:
初创型小微企业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注册资金认缴额(实缴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成立日期符合当年的时间要求,且法定代表人出资初始创办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认缴额(实缴额)低于其他合伙人的不纳入扶持范围;有其他法人入股的不纳入扶持范围。且前期有效投入在3万元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20名及以上成员发起并出资。大学生予以优先扶持。
主营业务为资本运营的投资类、桑拿、按摩(盲人按摩除外)、茶楼、茶座、网吧、氧吧、水吧、酒吧、洗脚、洗浴和娱乐业等和不符合环保政策项目不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项目单位当年内已获得市委、市政府其他专项资金扶持的,不重复安排。3.政策内容:
无偿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单位的前期有效投入(截止到申报时)金额,单个项目最高额度10万元。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金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项目的贴息最长期限2年,年贴息最高额度10万元。4.办理流程:
公开申报→部门审核→专家评→政府审批→结果公示→集中支付→绩效评价
5.办理地点:区、县(市)创业办
三、大学生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地税)1.执行政策部门:区(县)税务机关 2.享受政策对象和享受条件: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体经营者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3.政策内容: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所述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已享受各项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企业的就业人员既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创业培训对象为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4.办理流程: 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相关证件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办理地点:区(县)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大厅
四、大学生创业培训
1.执行政策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享受政策对象和享受条件:
可分别享受1次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补贴。3.政策内容:
对符合享受政策补贴的对象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意识培训合格率达到90%的,按合格人数每人100元的标准补贴;完成创业能力前期培训按合格人数每人600元的标准补贴;完成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按合格人数每人不高于800元的标准补贴。4.办理流程:
长沙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15天→财政局复核→拨付资金 5.办理地点:长沙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五、大学生自主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助
1.执行政策部门: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享受政策对象和享受条件: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是指企业注册之日起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或毕业不满2年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归国留学生等 在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初始创办各类企业,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且出资额高于其他合伙人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者。3.政策内容:
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受经营场所租金补助按照《长沙市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受经营场所租金补助的操作规程(修订稿)》(长创发[2012]5号)执行,可享受自初创企业注册之日起计算2年内的经营场所租金补助,第一年按每月800元、第二年按每月600元给予补助。实际租金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租金额度给予补助。
经营场所租金补助在补贴期限内按年度申报。未及时申报的视同创业者自愿放弃,逾期不补;资金下达三个月后因各种原因未及时领取的,视同创业者自愿放弃,终止享受。4.办理流程:
公开申报→部门审核→政府审批→结果公示→集中支付 5.办理地点:区、县(市)创业办
六、大学生自主创业廉租住房补贴(一).长沙市住房保障局
1.执行政策部门:长沙市住房保障局 2.享受政策对象和享受条件:
本规程所鼓励和支持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者,指具有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历及以上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或毕业(毕业证发放之日起计算)二年以内在长初始创办各类企业,并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入驻大学生创业基地但不能提供创业基地或宿舍的,以及租赁大学生创业基地以外经营场创业的。3.政策内容:
(1)廉租住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
(2)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为三年,大学生就业者的补贴发放期限为一年。
(3)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各分担50%(二).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
1.执行政策部门: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享受政策对象和享受条件: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是指企业注册之日起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或毕业不满2年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归国留学生等 在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初始创办各类企业,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且出资额高于其他合伙人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者。3.政策内容:
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受经营场所租金补助按照《长沙市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受经营场所租金补助的操作规程(修订稿)》(长创发[2012]5号)执行,可享受自初创企业注册之日起计算2年内的经营场所租金补助,第一年按每月800元、第二年按每月600元给予补助。实际租金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租金额度给予补助。
经营场所租金补助在补贴期限内按年度申报。未及时申报的视同创业者自愿放弃,逾期不补;资金下达三个月后因各种原因未及时领取的,视同创业者自愿放弃,终止享受。4.办理流程:
公开申报→部门审核→政府审批→结果公示→集中支付 5.办理地点:区、县(市)创业办
长沙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篇3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和很多城市一样,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同样是大学生非常关注的问题。为了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目前西安市设立了大学生创业基金,并成立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同时,还进一步放宽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具体为近五年毕业或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贷款,期限两年,大学生创业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按期还款还将由原来的贴息一半调整为全额贴息,大学生法人代表户籍范围放宽到陕西省境内;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贷款,将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大学生都能申请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的。通常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都是具有一定难度的。尤其是在创业之初如果没有一个好的项目,需要申请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绝对是有难度的。我们现在就来说说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政府都出台了哪些政策呢?希望这些信息能对西安需要创业的大学生们有用。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一:贷款范围增大
此次将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放款年龄首次放宽到35周岁。大学生特指的是近五年毕业或年龄小于35周岁,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有创业愿望,具备创业能力的人员。大学生创业是指毕业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等,实现自主就业。
以前,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只针对户籍在西安市的,此次则将范围扩大到户籍关系在陕西省辖区内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小型法人企业,创业项目资金不足或扩大规模均可申请贷款(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二:多种方式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主要有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贷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方式一——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按照现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规定执行。贷款额度一般5万到8万元。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方式二——创业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一般是大学生创办企业且经营正常的。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方式三——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企业经营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且安置规定比例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条件,可申请此种贷款。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三:贷款期限三年
根据以往的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期限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三年。经办银行按担保额度一次性发放,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允许借款人提前还款。确因特殊事由,到期不能按时归还,可申请展期,展期最长期限为一年。但是目前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还款期限延至三年,极利于西安大学生创业之初的资金流动,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的还款压力。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四:享受政府贴息
西安大学生申请的创业贷款,其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不得上浮。对创业贷款项目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企业,财政部门依据《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审核表》、还款凭证、利息支付清单等相关资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从大学生创业贷款基金中给予贴息奖励。逾期还款或依法追
偿的贷款,财政不贴息,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这就意味着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政府可以贴息一半。这样大大减低了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的压力,无疑是如虎添翼。
原文地址:
长沙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篇4
重庆师范大学第四批大学生创业项目评
选和创业基金发放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3月21日——4月13日)
通过重庆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网、qq群、学生工作平台等渠道发放报名通知,接受同学的咨询;
收集、整理所有报名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对材料齐全的项目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二、项目初审。(4月13日--17日)
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初审项目材料
三、专家评审。(4月21日)
组织专家对初审中选出的项目进行评审和赛选,提出审批意见。基金管理办公室报学校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审批,对通过审批的项目同意立项建设。
四、学校审批(4月底)
报请校创业基金委员会审批
五、基金发放(5月初)
举行重庆师范大学第四批大学生创业项目基金发放仪式
2011年3月21日
长沙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篇5
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各地要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
(十)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进一步宽松创业和投资环境,完善落实市场准入、场地安排、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免费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延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15号
四、加强创业教育,完善创业政策,力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取得突破性进展
10.全面加强高校学生创业教育。教育部将成立“高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也可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以及有关院系参加的创业教育指导协调机构;要积极探索在专业课教学中融入创业教育,就业指导课程也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通过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社团活动等,丰富学生的创业知识和创业体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创业素质。
11.积极建设高校学生创业实践及孵化基地。各省级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资源,出台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各高等学校也要积极整合资源,特别注重依托大学科技园等综合性科技服务平台,建立创业实习基地以及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教育培训、配备创业导师,在场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扶持一批高校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12.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各省级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推动落实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设立“大学生创业资金”,力争推动出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并在工商注册、办理纳税手续、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简化程序,提供方便。
《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9]34号
三、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十二)试行注册资本“零首期”政策。2010年12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的,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
(十三)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形成的亏损,可以用以后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十四)落实收费减免政策。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要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挂靠服务,并免收两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代理服务费用。
(十五)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十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招用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不超过3年的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十七)提供创业服务和资助。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人事、教育、科技、财政等部门,加强创业资源整合,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远程创业服务公共网络,开设创业项目共享资源库。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并在其创业成功后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资助额度为2000元至3000元,粤东西北地区可提高至3000元至4000元。
主要问题:
1.自主创业属于基层就业。
2.参加“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3.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个人委托政府批准的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委托管理。(人事代理)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⑴ 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① 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指定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获得贴息支持。
② 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获得50%的贴息支持。
⑵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⑶ 享受培训补贴
离校后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⑷ 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内容。
5.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用途是什么?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
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6.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期限有多长?
国家规定个人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各地区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有不同规定,许多地区额度还高于5万元。合伙经营贷款额度更大。
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展期一年。
7.怎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哪些银行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可以开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经办银行。在指定的具体经办银行可以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8.哪些项目属于微利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微利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
对于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25%,展期不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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