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广告牌位租赁合同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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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位租赁合同篇1

乙方:

就乙方租赁甲方招牌(广告)位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招牌(广告)位地点:

二、租赁招牌(广告)位的尺寸:

三、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本合同中约定位臵的招牌(广告)位,用于对外进行招牌(广告)宣传。

四、租赁期限:

乙方租赁约定位臵招牌(广告)位的租赁期到期日须与商铺租赁期到期日一致,即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招牌(广告)位租金:

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月租金为____元。

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月租金按每年5%递增。即: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租金为___元;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租金为____元。

六、招牌(广告)位押金:

以两个月的月租金额作为押金,在本合同签订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不抵租金。

七、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首次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以后每月25日前支付下月租金,一次付清。

八、合同履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终止后此招牌(广告)位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九、招牌(广告)发布所需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十、乙方向甲方提供此招牌(广告)位所需报批的全部资料、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方可进场施工。乙方在进场施工及维修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财产及物业,如乙方作业造成损失应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一、本合同中招牌(广告)位的施工安全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更换招牌(广告)画面和需对招牌(广告)位的内部及外部任何部分作出结构上的变化时,都应事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二、乙方租赁的招牌(广告)位上的招牌(广告)在租赁期内(包括施工、安装、未发布招牌(广告)画面、已发布招牌(广告)画面)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并予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因甲方直接原因导致招牌(广告牌)损坏,由甲方赔偿。

十三、乙方在招牌(广告)发布过程中,应保证该招牌(广告)位的完整性、美观性。若非甲方因素造成招牌(广告)位及招牌(广告)画面的破损、残缺及招牌(广告)箱内灯管损坏时,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维修处理,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乙方必须依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发布内容、形式合法的招牌(广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所发布招牌(广告)的内容或形式,引发的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负赔偿责任。

十五、若乙方需甲方提供该招牌(广告)位电源,则应向甲方提供线路走向、材料材质等施工图纸及说明,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接驳。

十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广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治安和防火。

十七、租赁期满或其它原因导致招牌(广告)不能继续发布时,乙方必须对招牌(广告)位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将自行恢复,并向乙方追讨违约责任,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时,则每延期壹天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2、若逾期十天未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无需知会乙方,乙方所缴押金不予退还。招牌(广告)位上一切材料设施等全归甲方处理。

3、乙方因故意或疏忽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时,则每违约壹天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十九、不可抗力及处理

1、若因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则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执行。

2、若因第三方(指政府、司法机关以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的,乙方应自行恢复招牌(广告)发布,甲方提供相应协助,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乙方仍需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该暂停时段的租金。

3、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的,甲方应退还或免收乙方实际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期间的租金,合同期限顺延或终止合同。

二十、本合同期满后,乙方若无违约行为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若乙方愿继续租赁经营,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一、在本合同终止执行,乙方对招牌(广告)位恢复原状,甲方检查无误后,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牌位租赁合同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1、广告牌位置:_________________

2、广告牌规格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3、广告牌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

该广告位租赁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特注:前叁年每年租金为壹万贰仟元正,后两年每年租金为壹万伍仟元正。

1、广告牌租赁费金额共计人民币:每年,后两年每年。

2、广告牌租赁费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广告租赁费用。(如按每年支付租金,必须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年费用。)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广告位场地。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2、广告牌制作材料、施工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乙方负责广告牌硬件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广告牌若出现损坏,乙方应于当天内修复,安装和使用广告牌时,如出现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责任归乙方所有。

3、乙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4、乙方须及时向甲方缴交广告牌租金。

(三)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乙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甲方按乙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退回乙方。

(四)如因台风(大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使用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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