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村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委员会【热选8篇】
村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合理增长,维护家庭健康,保障社会稳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范文“村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委员会”,希望您喜欢。
村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委员会 篇1
同志们:
区委、政府决定召开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三级干部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和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各级干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全力抓好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开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2003年,区委、政府认真总结历年来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经验教训,既尊重历史,又正视现实,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按照“围绕一个目标,抓住五个重点,严格两个环节,坚决实施‘两个一工程’不动冶的基本思路,切实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了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有了实实在在的进步。通过不打招呼的抽样调查显示,我区2003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2002年全市2%人口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了“四降两增一突破”的初步成效,在全市的交叉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四降”:一是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了个千分点;二是出生率‰,下降了个千分点;三是多孩率%,下降了个百分点,多孩出生人数比市下达控制线少446人;四是计划外生育率下降,计划外出生人数比市下达控制线少270人。
“两增”:一是五术大幅度增多,尤其是结扎人数增加,二孩结扎增幅较大;二是计划生育率增加了个百分点。
“一突破”:在挤干水分上有了比较明显的突破。2003年,区委、政府将挤干水分、重建台帐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下大决心基本摸清了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真实家底。通过不打招呼的抽查显示,我区现有台帐基本接近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真实情况。
2004年上半年,在各项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依然稳步有序地推进,至3月份,完成结扎1508例,其中二孩结扎519例,放环3900例,其中一孩放环2092例;截至5月20日止,我区完成农村独生子女办证880户,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几个重要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各乡镇工作扎实,积极主动,计生工作的专职副乡镇长招考已经结束,开展了计生工作村民自治试点,重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加强,乡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极大地提高,村级干部对计生工作的认识有所转变,工作力度在不断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成效比较明显。
一年多来,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但与全省的水平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人口增长的压力非常大,目前仍处于人口生育高峰期。尤其是已婚育龄妇女无措施的比重较大,从2004年3月30日统计的数据显示,在87626名已婚育龄妇女中,纯粹无措施的有9337人,使用药具的有3361人,二孩以上放环37232人,使用药具和放环基本等于无措施,这部分计生工作的高危人群占育龄妇女总数的57%,存在着巨大的计划外生育隐患。二是计生基础薄弱,计生基础数据还存在一定的水分,计生宣传员的业务水平差,工作责任心不强;计生服务站的技术力量薄弱,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重结扎轻宣传、重结扎轻医学监护、重多孩结扎轻二孩结扎、重结扎轻综合治理的“四重四轻”的问题。三是忧患意识还不强,部分乡镇领导干部中还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社会事业的意识,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经济与人口协调发展的意识,还没有一种对历史、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四是一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整治难度比较大。
今年初,省政府召开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解决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滞后的问题。省政府用一次专题会议的形式研究昭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问题,一方面,说明了省委、省政府对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充分说明昭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非常严峻。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在全市来讲有一定成效,但是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任务依然艰巨。尤其是当前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都比较大,各项指标增幅较快,给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成了很大的压力,要保持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成绩,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不进则退的意识,自加压力,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下步工作中,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看到差距,增强忧患意识,转变工作方法,强化基础,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再上台阶。
基本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抓死三个环节,实现八个新突破。
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必须紧紧围绕将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以内这个目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使我区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2003年的基础上,出生率降2个点,自然增长率降1个点,计划生育率升9个点,综合结育率升5个点,多孩率降2个点,二孩结扎1000例,完成独生子女办证2000例。
抓死三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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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一年的工作,虚报浮夸的问题,水分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为去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一个非常坚实的基矗今年,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将建一本真实的台帐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好:一是原先已建的台帐要充实完善,要根据目前的人口变动情况作调整充实,确保台帐成为一本高效运转的活台帐;二是强化对台帐数据的检查考核,将水分的问题继续作为考核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区对乡要考核,乡对计生服务站、主生宣传员也要严格对统计台帐的水分进行考核。
三抓考核。今年,继续坚持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继续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凡是没有按要求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坚决给予处分。今年,除继续对综合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乡镇实行“黄牌警告”外,对水分最重的前3名也要实行“黄牌警告”。受“黄牌警告”的乡镇,取消当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制评奖资格,一年内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是文明单位的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乡镇长、计生服务站站长4个责任人除处以500元的责任金外,一年内不得提拔、调动,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各种先进个人。对区级挂钩领导和部门挂钩领导也要处以一定的责任金。连续两年受“黄牌警告”的乡镇,4个责任人就地免职。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奖励。各乡镇对计生宣传员的工作,也必须制定严格具体的考核措施。
实现八个新突破:
(一)坚持以人为本,在全面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上取得新突破
自我管理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村民自治是自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有效形式,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去年,药山镇大元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写进《村规民约》,尤其是将医学监护等相关的内容写进了《村规民约》,让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自己监督自己,自己管理自己,通过实施,效果比较明显。绥江区中城镇用一纸《村规民约》管住超生。这些成功的例子说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适应村民自治的形势,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逐步探索一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村民自治的路子。在今天召开的这个会上,药山镇和药山镇的大元村将就实行村民自治的经验进行交流,全区各乡镇、各村(社区)要认真学习,认真领会,抓好自已的试点。在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一是要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中的一些重要条款写进《村规民约》。二是在《村规民约》中明确监督制约的机制。可以明确规定,只要间隔年限够,办了生育证的二孩夫妇,只要坚持测环查孕,可以不结扎;反之,对不来测环查孕的,无论跑到什么地方,都坚决结扎并处以罚款。三是对已经草拟成文的《村规民约》,村两委要充分讨论定稿后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四是以《村规民约》为重要依据,由村委会与村民签定计划生育合同。五是建立举报监督机制,跟踪监督,对违反合同违法生育的坚决给予最严厉的处罚。为了强化监督、各乡镇可以设立举报奖。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实施得好,能够达到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的目的,从根本上扭转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逐步形成良性循环的机制。
在全面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中,村“两委”的职责是:一是制定好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规民约》,并督促落实;二是认真组织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完成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计台帐的建立和完善;四是动员本村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好计划生育的各项措施;五是根据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其它工作。
(二)在抓死二孩结扎上实现新突破
抓死“一放二扎”,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是控制计划外生育,特别是控制多孩生育的最有效手段,要始终将“一放二扎”节育措施作为重点,尤其要将二孩结扎作为考核的重点。要全面准确地宣传好“巧发〔2004〕3号”文件关于“一放二扎”的相关政策,确保政策宣传不走样。
1、凡是生育一孩的妇女,必须在生育后的6个月以内施行放环手术。
2、2002年8月31日以前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妇一方必须施行绝育手术。(1)违法生育未按政策兑现的;(2)计划内生育二个孩子,尚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3)未到指定地点接受环情、孕情监测的;(4)非法抱养、捡养、领养他人小孩的;(5)脱环、黑取环和被黑取环的;(6)夫妇一方落实节育措施后节育失败的;(7)女方外出半年以上,未按时向户籍地寄回孕情、环情监测证明的。
3、2002年9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夫妇一方必须施行绝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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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委员会 篇2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03年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村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委员会 篇3
小区绿化能够很好的净化小区的空气,改善小区的居住环境,增加空气的相对湿度,使气温降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热岛效应。
除此之外,还陶冶了小区居民的情操,有益居民身心健康。
因此,小区物业绿化管理也逐渐受到重视。
一、小区物业绿化系统的组成部分
小区物业绿化建设主要包含小区的绿地建设、恢复整顿绿地以及提高绿地的级别三个内容,其绿化系统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绿地。
所谓公共绿地,又可以称作时候组团绿地,这是小区内所有的居民一起使用的绿地,比如,小区里的花园等。
(2)公共建筑绿地以及公共设施绿地。
比如,停车场周围的绿地,小区商店周围的绿地。
(3)住宅旁边的绿地,道路路两侧栽培的苗木和花花草草等。
(4)垂直绿化。
比如,阳台边的绿化,屋顶的绿化,墙面的绿化等等。
二、小区物业绿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最近几年,虽然小区物业绿化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比如,部分小区的园林绿化规划跟设计不是特别合理,这就不能达到服务小区业主的目的,也没有美化环境的效果。
还有一些小区在绿地建设方面欠妥,选的苗木不适合当地的气候,加上绿化景观比较单调,没有形成自身的特色,不能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另外一些小区在绿化养护方面的水平不是特别高,对苗木的养护不是特别到位,导致绿化成果不是特别持久;还有的小区业主配合物业进行绿化管理的意识不是特别强,需要进一步引导。
三、小区物业绿化管理措施分析
(一)加强小区内绿化的总体规划和设计
土地资源是十分宝贵的,在小区内可以绿化的土地面积也是十分有效的。
因此,在小区绿化建设的时候,要加强整体的规划和设计,在有效的空间内创造更加丰富的园林空间。
(1)形成系统。
根据具体的使用要求,在小区绿地整体规划和设计的时候,要根据重点与一般,集中跟分散,点线面结合在一起的设计规划原则,系统与周围的环境要和谐。
(2)节约用地。
结合小区的地形和地貌,可以利用洼地、坡地等地形进行绿化设计。
(3)因地制宜。
根据物业区域的位置和具体的土质状况,结合小区业主的文化修养以及具体的物业管理实际状况来进行选择。
比如,在高低起伏的地形上,由于这样的地形相对比较复杂,则可以选择那些土壤肥沃的地段来进行绿地的创造,在比较平坦的地形上,绿地建设和分布要均匀。
(4)注意景观。
通过合理的选种和配置,达到追求长期艺术效果的目的,要在不同季节和时间下都有景观。
(二)积极进行绿地建设管理
1.选择合适的苗木。
绿化施工人员在进行苗木的选择的时候,要根据小区所在地区的气候等特点,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树种,还要选择那些质量比较高的苗木,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苗木的成活率。
大家都知道,选择的苗木的质量跟成活的水平是成正比的关系,也决定了绿化养护的成本还成效。
一般来说,那些质量比较高的苗木的根系比较发达,冠根也比较适宜,苗木健壮,病虫害也比较少,还要留有一定的修剪空间,对于那些不符合标准的苗木一律剔除在外,不能以次充好。
2.有效处理种植土壤。
绿化建设在进行施工的时候,要认真研究小区的地貌状况,工作人员要对土壤进行理化性质的分析,确保土壤符合苗木的移植要求,要选择肥沃、透气的土壤,酸碱度要平衡,对于那些不合格的土层进行清除。
比如,在常绿乔木的土壤选择上,比较理想的'土壤应该是ph值左右,质地适中。
可以选择带蓬栽植的方案,这样能够提高苗木的成活率,而且栽植的苗木生长状态比较好。
3.植物配置。
在小区物业绿化过程中,要重视植物的配置,要取得“绿”的效果,还要给小区的人们带来美的感受。
在接近建筑物的地方,可以采用整齐、对称的规则来进行绿化布置,离建筑物比较远的地方,可以采用活泼和优美的方式布置。
要注重灌木跟乔木之间的搭配,还有常绿苗木跟落叶苗木之间的搭配,快速生长树木与缓慢生长树木之间的搭配。
除此之外,还要关注树木种植的密度是不是得当,树木跟建筑的距离是不是得当等等。
(三)认真做好绿化养护管理
1.提供适宜的水分。
在苗木生长过程中,适宜的水分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对于那些刚栽植的苗木来说,工作人员要进行相应的灌溉工作,还要注意排水。
要坚持“一次浇透和定期浇水结合”的原则,要把跟部位浇透,还要浇灌枝条和页面,在刚开始浇水的时候不要操之过急,树穴外缘用细土培成“酒酿潭”,浇水水量要足,并培土封堰。
浇水的时间选择在清晨或者在傍晚都比较适宜。
要保持苗木的生长状态良好,最好进行定期的灌溉,让土壤保持湿润状态。
可以选择一些苗木,在土球外侧大约50厘米的地方进行钻孔,这样可以方便查看这个植株在根部是不是缺水,更好的对浇灌次数进行调整。
2.土壤施肥、除草。
施肥是为了更好的保持苗木的生长,从而发挥苗木的景观效益,达到小区绿化的作用。
但是,一般来说,为了保持小区整体环境的整洁,当树叶飘落下来之后一般都有清洁工打扫干净,不容易使落叶与土壤之间形成自然循环。
而且,有的地方的土壤还比较贫瘠,这都需要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向绿地施肥,从而改良土壤,保持土壤的生产能力,还能为苗木补充生长的营养。
此外,要对对移栽的苗木进行中耕作业,可以让土壤的表层更好的维持松动的状态,这样能更好的起到透气和保温等功效,对苗木的生长有利。
除草可以防止一些杂草来抢夺苗木的水分和养分,而且还能降低发病率,消除潜伏的病虫害,保持小区的整洁。
3.控制病虫害。
病虫害会对苗木的生长产生危害,一旦出现了病虫害,苗木的生长就会出现一种不良的状态,使整个小区绿化的质量降低,还影响了观赏的效果。
因此,在后期的养护工作中,要运用合理的措施来对病虫害的发病率进行控制,保护环境,保证苗木的快速生长。
此外,刚移栽的苗木还要防止自然灾害,工作人员要利用有效措施对当地的天气进行预测,从而制定相应的灾害防护对策。
(四)绿化管理部门与业主齐抓共管
在小区物业绿化管理方面,除了物业管理部门起到的主导作用,还离不开整个小区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作为物业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绿化养护的规章制度,加强绿化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结合具体的岗位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实施规范化管理。
除此之外,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小区居民的绿化意识,为积极配合小区绿化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还要向业主公布关于小区绿化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于相应的处罚,从而更好的维护小区绿化成果。
结论
综上所述,小区物业绿化的管理宗旨是以人为本,为小区居民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体现园林特色的小区建设。
要加强小区内绿化的总体规划和设计,积极进行绿地建设管理和养护管理,在绿化苗木种植的时候,要把握好种植技术的运用,技术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绿化苗木的成活情况。
加上绿化管理部门与业主齐抓共管,定能更好的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郑晓奋,杨桂芳.新时期小区物业管理.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m],(11).
[2]谢浩,徐爱民.住宅小区园林景观设计初探[j].安徽农业科学,(09)
[3]陈晓娟,范美珍.居住小区宅旁绿地植物景观设计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06).
村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委员会 篇4
商业银行统计工作制度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提高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村本行)金融统计水平,及时、准确地完成金融统计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金融统计对本行经营管理决策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同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统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指点统计是本行及所属支行、部门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以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对本行及所属支行、部门各项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调配、分析、评价和预警,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满足监管工作要求,提供经营决策依据。
第3条本行及所属支行、部门在各项金融统计工作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4条统计工作的本原则是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科学严谨、实事求是。
第5条统计工作要以会计信息为基础,以会计报表为主要依据,调查,收集相关信息数据,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6条各类统计报表及其数据间必须相互核对平衡一致,亚禁出现错报、渥漏报、虚报、估报、瞒报等现象。
第7条统计工作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自动化、系统化和网络化。
第8条统计工作应加强信息透明度建设,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规范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三章统计机构及工作岗位设置
第9条风险管理部门下属调统中心是本行统计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本行统计工作的协与管理。
第10条各职能部门及各所属支行是本行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相关统计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
第11条各统计部门应紧密配合,加强内部协调,严禁出现推诿现象,保障本行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12条本行职能部门统计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和项统计管理办法和统计制度;
(四)经常就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完成统计分析,及时发现统计工作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五)组织开展统计检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计检查工作;
(六)组织开展统计培训工作;
(七)按规定向本行股东和公众披露本行相关统计信息;
(八)做好统计资料整理和存盘管理工作;
(九)为满足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开展其它统计工作。
第13条统计工作职责:
(一)保证统计人员基本稳定,若确需调整,应征求本行职能部门意见,新统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符合上岗条件,方能重事统计工作,统计人员的调整不能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督促统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保质保量完成日常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按时完成对相关业务的统计分析。
(三)建立健全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保证统计资料准确可靠。提供的各类统计资料必须实事求是,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填报统计数字,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统计资料。
(四)报送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应加盖业务章、主要负责人印章和统计员签章。
(五)对临时和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各部门应按时完成,对需要各部门协同完成的统计工作,由调统中心统一牵头做好统计协调与分工。
(六)对统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迥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对如何完善统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做好统计资料整理和存盘管理工作。
第4章统计人员
第14条第十四条总行各职能部门以及各支行根据业务类别和统计工作的要求设置统计岗位,配足配齐统计人员,明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第十五条本制度所指统计人员是指本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统计工作人员以及各支行行长、会计主管、信贷人员。
第十六条本行各职能部门以及各支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统计工作负主要责任,对本单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要定期对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调整、优化统计工作岗位的人员配置。对统计工作人员实行ab角,即统计得复核人员。
第十七条统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单位领导强令或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依照本制度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不断增加自身业务素质,满足统计工作的要求。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按照有关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统计工作。
(4)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够根据统计资料分析业务经营进展情况,撰写质量较高的统计分析材料。经考核不适宜担任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统计人员调动或者离职,应当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接替,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统计人员的权利:
(1)要求有关单位如实提供数据和信息;
(2)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
(3)拒报不符合规定的统计报表,检举和揭发违反统计法律、规定、制度的行为。
第五章统计数据管理
第二十条统计资料是指用于编制统计报表的各种原始报表、台帐等相关资料以及在统计活动中形成的统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统计资料的保管参照本行会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办理。
第二十二条统计人员应按期将统计资料分类装订成册,资料必须完整,有封面,封底及数据目录,各类统计数据存放应整齐划一,入库上架妥善保管,严防损坏和丢失,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确保安全。
第二十三条建立统计资料查阅登记制度,在登记簿上详细记载相关调阅内容。
第二十四条统计资料需要移交时,填写移交清单,交接逐份清点无误后,履行交接手续。统计数据移交需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监交。
第6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五条本行根据有关规定对要统计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和突出成绩的统计人员或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分为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行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及无理拒报统计资料的;
(3)拒不接受或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
(4)屡次漏报、迟报、错报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第二十七条支行负责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统计人员泄露本行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总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修订。
第三十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村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委员会 篇5
员工工作制度1.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管理。2.职责:各部门主任负责管理部门员工工作行为;办公室负责监督和考核。3.管理规定:员工必须关心公司,做好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并积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员工应坚守岗位,准时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员工在工作和对外接待中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衣着要整洁大方。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员工午休期间不得喝酒,公司有特别安排除外。员工必须切实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调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员工不得擅离职守,个人调离、调换时需先征得经理办公会同意。员工要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工作,坚决杜绝欺骗或阳奉阴违等不道德行为。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诚实、敬业。员工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员工禁止索取非法利益;禁止挪用公-款,谋取个人私益;禁止在对外业务联系中接受业务单位的馈赠与宴请。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机密。员工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赠予、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员工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公司领导和分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分管部门应为其严格保密。4.罚则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罚款50-1000元,同时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严重的予以辞退。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受到罚款处罚或造成公司损失应承担责任的,财务部自接到处罚决定后,从当事人工资中扣罚。5.奖励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的,公司根据贡献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村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委员会 篇6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维护卫生院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本院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峄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计划生育工作在卫生院统一领导下,由院长、分管院长、计生专干(兼职)及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卫生院计划生育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并对全院的计生工作实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依法治理为基本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为宗旨,坚持部门联动的工作方式。全体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 实行层层签订人口计划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管理制度,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做好区局、镇计生办与卫生院、卫生院与管理科室、科室与个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工作。
第六条 建立、健全本院职工的`计生信息档案,并及时变动本单位内育龄妇女干部职工的个人计划生育档案和全部资料。
第七条 负责本单位内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的有关规定,教育育龄职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等计划生育政策,为本单位育龄妇女提供服务。
第八条 兑现由单位负责的奖励、优待、帮扶、救助等政策。
第九条 组织本单位女职工按照要求到所属镇计生办参加查体,索要已婚女职工及男职工配偶计划生育查体证明一年不少于2次,并归类存档,装订成册。
第十条 依据上级规定制定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配合或主动查处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并及时按照规定落实由本单位负责的处理、处罚等措施。
第十一条 对符合移交管理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一周内提出书面移交申请,并协助相关村或镇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 及时向镇计生办上报本单位包括新婚(含离婚)、出生、节育、调入、调出(含借调)等统计信息,并及时变更本单位各项管理档案,对临时工和借调人员只索要有关证明,不上报有关统计信息。
第十三条 结婚、生育有关规定
(二)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和违法收养,夫妇生育第一胎三个月后,应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办证之月起,发给独生子女补助费每月5元,到小孩18周岁止。
(三)凡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生育二孩的,如要求生育二孩,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再生育指标后,方可怀孕。
第十四条 节育管理
(一)认真落实节育措施,节育措施首选“一孩上环,二孩结扎”方式,并在产后三至六个月的期间内实施;如医院证明暂不宜上环和结扎的夫妻,可申请“知情选择”节育措施;对采取“知情选择”节育措施人员,如做了两次人流后,应采取长效节育避孕措施;计划外怀孕要及早采取补救措施。
(二)本院已婚育龄妇女(或男职工配偶)根据镇计生办查体要求,每年不少于3次孕情检查,检查后上交查体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第十五条 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严格把好调入关,凡调入或毕业分配进我院的职工,已婚的须持原单位的计生档案,已婚育龄妇女还须出具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节育措施证明;有关证明不全者一律暂缓办手续。
(二)凡调出、辞职、离职、除名等本院职工,在离院十五日内须到卫生院办公室办理计生档案移交手续;属已婚育龄妇女的,办离院手续时须做孕情检查,由本人带检查证明到院办公室办理计生档案移交手续。
(三)加强对已婚育龄重点对象的管理
1、已婚男职工的配偶在外单位或没工作或在农村的,根据本院已婚女职工查体时间,必须上交查体证明原件。
2、长期休病假、事假、待岗及进修学习的本院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根据镇计生办查体要求,及时进行查体,并按时上交查体证明。
3、对丧偶、疾病等原因不能进站查体的育龄妇女,按照《峄城区关于加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查体工作的意见》(峄计育领【2014】2号)文件规定,要做及时跟踪调查核实,对因疾病住院但不提供住院地址的,视为躲避计进生育管理,将停发工资。
4、因疾病、进修学习等其他原因,需请假1个月(含1个月)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准假时,必须上交请假条和查体证明,还必须书面保证请假其间按规定参加查体,否则不能批假。同时将批假有关手续及证明,上报区卫生局备案。请假期间如当事人不能按时参加查体,卫生院二次告知仍然不参加查体者,将停发工资。
5、对离婚女方年龄低于45周岁的,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查体,并上交离婚证书复印件,以作备案。
6、对借调外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归借调单位管理,被借调人员在调出十五日内完成计划生育管理手续,过期不办理的卫生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婚假7天,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产假3个月,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停发奖金、卫生津贴。对产假超过3个月而上班确实有困难者可由本人申请休假,可增休3个月,增休期间每月按基本工资50%发放。对计划内怀孕的女职工,产后半年内每天安排2小时哺乳时间。
第二十条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在岗位竞聘中给予奖励加分,在退休时可增加退休工资10%的补助。
第二十一条 在评选先进科室、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及考核、任用、晋升职称和工资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二条 超计划生育的,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同时,在职职工给予通报批评、行政降级、停发工资等处罚。
第二十三条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与当事人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停止工作、停发工资:
1、不按时上交计划生育查体证明的长期休病假、事假、待岗已婚育龄妇女。
2、擅自取环的,以及未按规定上环、结扎或未办理“知情选择”的已婚育龄妇女。
3、按规定应参加,但无特殊理由不参加镇计生办组织的孕情定期间检查的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卫生院计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有提及的按照《峄城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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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编制全乡人口发展计划,合理控制人口增长。
三、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审核发放生育保健证,控制计划外生育。
四、抓好每季度育龄妇女的环孕情检测,环孕情检测率达到85%以上,发现计划外怀孕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及时查处早、私婚、计划外生育和拾抱养问题,不得通私情,若有隐私现象发生,一经查证,就地待岗,停发待岗期间工资。
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杜绝多胎生育,若人为因素造成多胎生育,追查责任人的责任,属谁的责任,扣发责任人一个月岗位津贴,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得少征、免征、漏征,不徇私情,若有上述情况发生,一经查证,严肃处理。
八、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统一由计生办财务人员收缴,专干一律不得擅自收缴,特殊情况下若有擅自收缴情况发生必须于当日内缴财务人员,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九、搜集整理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资料,为全乡人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并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十、严禁接受计生对象的宴请,经查证发现一次,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参与人员每人罚款100元,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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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和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我校的统计工作,是对全校的工作从数量方面进行信息搜集、整理和分析,得出各项工作中的比例关系,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给领导制定规划、编制计划、检查工作执行情况以及进行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信息来源。
我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准确、及时、全面、系统、科学地搜集、整理和分析我校教育和各职能部门的活动情况,通过教学、行政后勤、基建、财务、外事、学籍管理和人事等项工作的统计资料,为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制定规划和编制计划以及检查和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提供可靠依据,为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和分析、改进工作提供真实统计资料。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员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在学院办公室设立一名兼职综合统计员;在部分重要职能部门,如财务、青年电影制片厂、影视中心、校产办等设立一名专职统计员;在人组办、教学办、研究生办、行政处、继教中心、基建处分别设立一名兼职统计员,形成以学院办公室为中心的统计工作网。
2.依照规定,我校各类统计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专科或中专学历。
3.统计队伍应保持相应的稳定,统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应当有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接管,须办理交接手续,并向学院办公室报告。
二、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职责
(一)学院统计负责人的职责
1.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各职能机构的统计工作。
2.负责统计队伍和统计基础工作的建设,对综合人员进行考核与奖励,组织对统计人员的培训。
3.负责全校现代化统计环境的建设。
4.贯彻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
(二)学院综合统计员职责
1.组织和协调各系、处等有关单位的统计工作,并与各单位共同完成国家、部门、地方的统计调查任务。
2.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3.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
4.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和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5.定期公布统计数字。
(三)各系、处统计负责人的职责
1.对本系统、本部门的统计工作人员实行监督管理。
2.对本系统、本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负责审核。
3.对本系统、本部门的统计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负责本单位现代化统计环境的建设。
(四)各系、处单位统计人员职责
1.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向学院以及主管上级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2.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3.建立健全单位原始记录及统计台帐。
三、对学校综合统计和各职能机构统计人员的规定
(一)对学校综合统计的`规定
1.学年初报表及其它对上级部门的报表,有些数字必须由几个部门共同核准,综合统计一定要做好协调工作。
2.在各类报表中,有些数据是几个部门的综合统计,必须做到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二)对各职能机构统计人员的规定
1.为做到数出一门,凡各职能部门对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反映学校基本情况数据时,必须通过学院办公室的核准。
2.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各种报表时,必须同时报学院办公室一份。
3.各职能机构的统计人员在向综合统计提供基础数据时,必须有本部门的领导签字。
4.上级主管业务机构直接下到学校的对口单位的报表,由各单位负责填报,需要其它单位提供数据时,其它单位应积极支持,做到及时、准确,协助填好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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