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3日小说的读后感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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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日小说的读后感【第一篇】
深秋的最后一场雨,在夜幕中把冬天拉进了村庄的睡梦里,车声喧哗的归学途中。明天立冬,漂亮的裙子都要彻底收起来了,准备好冻手冻脚!
忽而忆起昨夜的梦,因为一些话,伤心地远离了小城,去往一个大城市重新开始生活,宽阔陡然的.阶梯,左边是厨房餐厅,右边是书房卧室,为了电梯的事情,跟新邻居交涉良久。醒来怅怅。
今夜无事,将莫泊桑的小说略略翻遍,十九世纪的法国,与清王朝的中国相比,人们的生活状态可谓截然不同,绚丽平和的乡村,混乱动荡的城镇,肆意放荡的军人,下作猥琐的男人。莫泊桑笔下的女人大多可怜又可爱,哪怕是那些出卖身体的女人,卑微却也真实。《小树林》那篇里,五十五岁的女人在生活安定下来之后,把他的丈夫拉到第一次约会的小树林,在鲜花和鸟鸣声中重温旧梦,我欣赏她不老的诗意;《一个女长工的故事》里被抛弃的罗莎生下了一个私生子,她长久的心里隐痛,大段的心里描写,我仿佛跟她一起深陷里泥潭里面,她还算好运,嫁给了农场主,几年后,没有孩子的农场主非常高兴地接纳了她的私生子;《真实的故事》里,女仆爱上了富家子,怀孕后被骗嫁给一个混蛋,受尽了心里和身体上的折磨,富家子却丝毫没有愧疚感,以看客的心态说起女人每周都要到他的旧房子里去打听他的消息,说起她一年后就凄然死去,孩子也跟着死了,这男人着实叫人生气,实在是太无情无义了。
月3日小说的读后感【第二篇】
巴黎被包围了,挨饿了,并且已经在苟延残喘了。
各处的屋顶上看不见什么鸟雀,水沟里的老鼠也稀少了。
无论什么大家都肯吃。
莫利梭先生,一个素以修理钟表为业而因为时局关系才闲住在家的人,在一月里的某个晴天的早上,正空着肚子,把双手插在自己军服的裤子口袋里,愁闷地沿着环城大街闲荡,走到一个被他认做朋友的同志跟前,他立刻就停住了脚步。
那是索瓦日先生,一个常在河边会面的熟人。
在打仗以前,每逢星期日一到黎明,莫利梭就离家了,一只手拿着一根钓鱼的竹竿,背上背着一只白铁盒子。
从阿让德衣镇乘火车,在哥隆白村跳下,随后再步行到马郎德洲。
一下走到了这个在他视为梦寐不忘的地方,他就动手钓鱼,一直钓到黑夜为止。
每逢星期日,他总在这个地方遇见一个很胖又很快活的矮子,索瓦日先生,罗累圣母堂街的针线杂货店老板,也是一个醉心钓鱼的人。
他们时常贴紧地坐着消磨上半天的功夫,手握着钓竿,双脚悬在水面上;后来他们彼此之间发生了交谊。
有时候他们并不说话。
有时候他们又谈天了;不过既然有相类的嗜好和相同的趣味,尽管一句话不谈,也是能够很好地相契的。
在春天,早上10点钟光景,在恢复了青春热力的阳光下,河面上浮动着一片随水而逝的薄雾,两个钓鱼迷的背上也感到暖烘烘的。
这时候,莫利梭偶尔也对他身边的那个人说:“嘿!多么和暖!”索瓦日先生的回答是:“再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于是这种对话就够得教他们互相了解和互相推重了。
在秋天,傍晚的时候,那片被落日染得血红的天空,在水里扔下了绯霞的`倒景,染红了河身,地平线上像是着了火,两个朋友的脸儿也红得像火一样,那些在寒风里微动的黄叶像是镀了金,于是索瓦日先生在微笑中望着莫利梭说道:“多好的景致!”那位惊异不置的莫利梭两眼并不离开浮子就回答道:“这比在环城马路上好多了,嗯?”
这一天,他们彼此认出之后,就使劲地互相握了手,在这种异样的环境里相逢,大家都是有感慨的。
索瓦日先生叹了一口气低声说:“变故真不少哟!”莫利梭非常抑郁,哼着气说:“天气倒真好!今儿是今年第一个好天气!”
天空的确是蔚蓝的和非常晴朗的。
他们开始肩头靠着肩头走起来,大家都在那里转念头,并且都是愁闷的。
莫利梭接着说:“钓鱼的事呢?嗯!想起来真有意思!”
索瓦日先生问:“我们什么时候再到那儿去?”
他们进了一家小咖啡馆一块儿喝了一杯苦艾酒;后来,他们又在人行道上散步了。
莫利梭忽然停住了脚步:“再来一杯吧,嗯?”索瓦日先生赞同这个意见:“遵命。”他们又钻到另一家卖酒的人家去了。
出来的时候,他们都很有醉意了头脑恍惚得如同饿了的人装了满肚子酒一样。
天气是暖的。
一阵和风拂得他们脸有点儿痒。
那位被暖气陶醉了的索瓦日先生停住脚步了:“到哪儿去?”
“什么地方?”
“钓鱼去啊,自然。”
“不过到什么地方去钓?”“就是到我们那个沙洲上去。
法国兵的前哨在哥隆白村附近。
我认识杜木兰团长,他一定会不费事地让我们过去的。”莫利梭高兴得发抖了:“算数。我来一个。”于是他们分了手,各自回家去取他们的器具。
一小时以后,他们已经在城外的大路上肩头靠着肩头走了。
随后,他们到了那位团长办公的别墅里。
他因为他们的要求而微笑了,并且同意他们的新鲜花样。
他们带着一张通行证又上路了。
不久,他们穿过了前哨,穿过了那个荒芜了的哥隆白村,后来就到了好些向着塞纳河往下展开的小葡萄园的边上了。
时候大约是11点钟。
对面,阿让德衣镇像是死了一样。
麦芽山和沙诺山的高峰俯临四周的一切。
那片直达南兑尔县的平原是空旷的,全然空旷的,有的只是那些没有叶子的樱桃树和灰色的荒田。
索瓦日先生指着那些山顶低声慢气地说:“普鲁士人就在那上面!”于是一阵疑虑教这两个朋友对着这块荒原不敢提步了。
普鲁士人!他们却从来没有瞧见过,不过好几个月以来,他们觉得普鲁士人围住了巴黎,蹂躏了法国,抢劫杀戮,造成饥馑,这些人是看不见的和无所不能的。
所以,他们对于这个素不相识却又打了胜仗的民族本来非常憎恨,现在又加上一种带迷信意味的恐怖了。
莫利梭口吃地说:“说呀!倘若我们撞见了他们?”索瓦日先生带着巴黎人贯有的嘲谑态度回答道:“我们可以送一份炸鱼给他们吧。”
不过,由于整个视界全是沉寂的,他们因此感到胆怯,有点不敢在田地里乱撞了。
末了,索瓦日先生打定了主意:“快点向前走吧!不过要小心。”于是他们就从下坡道儿到了一个葡萄园里面,弯着腰,张着眼睛,侧着耳朵,在地上爬着走,利用一些矮树掩护了自己。
现在,要走到河岸,只须穿过一段没有遮掩的地面就行了。
他们开始奔跑起来;一到岸边,他们就躲到了那些枯了的芦苇里。
莫利梭把脸贴在地面上,去细听附近是否有人行走。
他什么也没有听见。
显然他们的确是单独的,完全单独的。
他们觉得放心了,后来就动手钓鱼。
月3日小说的读后感【第三篇】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着作――草房子。由于是太喜欢这本书,我读了没多长时间就读完了。文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比如说光头的陆鹤、调皮机灵的桑桑、笛声优美的蒋一轮、温文尔雅的温幼菊、美丽动人的白雀等等,让你一看就可以记下来,并且印象深刻。
我被杜小康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杜小康虽然知道家境很不好,但是他仍没有忘记读书、忘记学习。因为不能读书,竟违背良心去偷别人的书,偷虽然不对,可是这一点可以体现出什么?体现的不就是杜小康对学习深深的渴望吗?我们有些孩子,很不喜欢读书,都希望一辈子呆在家中,永远不去学习。我们都应该知足了!和杜小康比起来,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杜小康想读书都不能读啊!
让我们也向杜小康学习,变成一个热爱读书的好孩子!
月3日小说的读后感【第四篇】
《一生》描写了心地善良的贵族少女霞娜坎坷不幸的生活.她向往纯真的爱情和幸福的夫妻生活.婚后发现丈夫是个卑鄙无耻之徒,先与女仆私通,继而又去勾搭邻居的妻子,终于不得善终.
失望和痛苦之余,霞娜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但儿子步步堕落,使她心灰意冷.最后在女仆的救助下,她才得以苟延生命.小说反映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和生活风尚,歌颂劳动人民善良的品质.
《俊友》是莫泊桑长篇小说创作的最高成就.故事发生在巴黎.主人公杜洛阿从军队退职后,来到巴黎.他野心勃勃,一心要出人头地.
先就业于报馆,后靠勾引上流社会的女人来获得金钱与地位,为了飞黄腾达又向老板夫人献殷勤.最后竟拐带老板女儿,迫使老板把女儿嫁给他,并使他获得报刊总编辑的高位.
小说直接触及资产阶级上层社会,无情揭露了显赫的政治人物的丑恶嘴脸,是莫泊桑最富于社会讽刺才情的作品,具有深刻的社会内容与鲜明的批判精神.
月3日小说的读后感【第五篇】
不知为何,这一部小说在金庸的作品里算是相当低的了,我觉得挺好的。这一步小说线索非常清晰,如果说有败笔的话,我觉得最大的败笔是温青青这个人的塑造,比较拧,我觉得不太讨好读者。
小说的开头从浡泥国的两位来中土赶考的书生写起,这一侧面反映了外面国家对大明王朝的向往,然而很遗憾,他们没赶上好时候,险些赔上命;小说的最后,这两个人和上次跟着一同回去的镖师再次来到中土,因为他们听到中土太平了,他们想亲睹一下太平盛世,很遗憾,李自成的盛世名不符其实,自始至终中土反而不如他们的小国家的人民生活幸福,在最后,袁承志偕同众友离开了中土,说是去南亚的那个小海岛上落脚生活去了,他们开辟了一个新天地,颇有世外桃源的味道,这是一种逃避,不过也是无可奈何的逃避,清兵入关,他们不愿降服,只得离开。树欲静而风不止。
我们可以把这部小说理解为是对袁崇焕将军的致敬,大家都知道,金庸先生非常崇敬袁崇焕,一个爱国将领,最后被皇帝错杀,更重要的是受到了百姓的错怪,何其委屈。袁崇焕死后,其子袁承志发挥余热,继续驱除鞑虏,以一代大侠的身份,这就注定了他的反抗很有局限性,因为这是打江山,不是称霸武林,一人之勇用处甚小,除非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才有资格跟清兵对抗,袁承志没有军队却不能归咎到他的眼界低上,因为他们所有人,都以为闯王李自成就是那个为天下苍生奋力拼搏的将领,袁承志以为自己的使命只是以一代侠士的身份协助李自成打天下,但是他们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李自成的境界,原来是这样低,所以失败,所以我们看到,故事的结局是国家哀鸿遍野,黄钟毁弃,最多,只是袁承志一行人,去了南亚小岛,维持他们的乌托邦去了。
看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不自觉的联想到《书剑恩仇录》,其实挺像的,都是反清,然后都有一帮为此奋斗的侠士,但是我更喜欢书剑,因为那里面的所有人最后是生活在一起的,互相扶持,以图下一次对抗,他们也是一种桃花源,境界却比《碧血剑》的高,因为前者始终是与现实接壤的桃花源,是不会放弃信念的桃花源,后者呢,不是所有人都在一起了,很多侠士没有同去,比如,华山派众多门人,还有,阿九,所以我觉得,看似结局是个桃花源胜地,但是是有局限性的,是一种离别。
金庸的很多作品都有一种桃花源意识,到底,人是为了美好生活而存在的。
月3日小说的读后感【第六篇】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他为了唤醒愚昧无知的中国人,便弃医从文,写了许多著名小说,并收集在《呐喊》里。
《狂人日记》是我印象最深的1篇小说,它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白话小说。所谓日记,就是一个人,得了“迫害狂”之类的狂病,在得病期间写的日记。自然,日记中语无伦次,狂人的所见所闻都被他认为是吃人。鲁迅先生想借狂人的口吻,来反映封建社会这所谓“吃人”的本质。
鲁迅先生文笔精妙,因而文中有许多地方值得回味。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名义上是提倡孔子的“仁义道德”一大套真理,可实际呢,自然是封建社会残暴统治、压迫、剥削老百姓,使百姓的思想深受其毒害。封建社会,无论是谁,都被这无形的思想所禁锢,以至于改朝换代,仍然逃不出封建这圈子,而始终改不了多年这“吃人”的本性。
在第10篇中,“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会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这几句我认为是妙到极点了。按这狂人的话说,就相当于找个合理的借口吃了他。而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上,又无偿不是这样。一些人为了推翻残暴的统治,而发动正义的战争,但统治者不会这么束手就擒,统治者称之为“造反”。一旦起义失败,往往这些英雄会留下千古骂名,英雄就便为狗熊了。一个好人的头上被顶了个恶人的罪名,那些真正的恶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杀了这好人。
狂人其实是一个也觉醒的反封建分子的形象。所谓的疯言疯语恰恰是最清醒、最真实的。而持续2000多年的封建传统也使许多人的思想受到侵害和禁锢,能真正醒悟的人,反而被视为疯子。作者写这篇时,当时正是封建统治刚刚被推倒的没几年,仍然有人想“光宗耀祖”,复立封建社会。他们也没有逃脱思想的牢笼,许多知识分子投入到救国救民,开启民智的行列中。从最后那声“救救孩子”那悲切的呼唤,表示了狂人对此的无奈,也用来启发他们的最后一声呼唤。
呐喊中其他文章,比如《孔乙己》、《药》、《阿q正传》都是值得人去品味的,鲁迅先生借笔来唤醒当时的他们,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一笔精神财富,为中国文学打下了基础。
现代社会,早已不是那残酷、专制的封建社会了,但仍存在一些类似于“吃人”的不平事。比如一些非法犯罪分子在网上发布的一些针对某人的人身攻击;官场上暗地里的争斗;一些杀人、贿赂事件等等。在身边的情况下,我听说一些工厂单位不给刚来的职工发工资或少发工资,这其实也是一种吃人现象吧。不过有些已经被法律解决了。
也许,大家也许也要向鲁迅先生那样呐喊,大家现代社会也仍然存在许多愚昧无知的人,仍然会有一些不平事。呐喊吧,为了祖国,为人民,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月3日小说的读后感【第七篇】
《再被狐狸骗一次》,多有意思的题目!沈石溪老师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连给小说起名儿都这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于是在这份极大的兴趣中,我开始了阅读。
故事讲了“我”在云南边境插队时,有一次带着一只鸡,遇见了一只公狐狸。那只公狐狸躺在鹅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样。“我”走过去正想抓公狐狸时,他却逃走了;而另一边,母狐狸已经偷走了“我”的鸡。好一出夫妻双簧调虎离山计!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个树洞前,又遇见了那只公狐狸。他先是假装被藤蔓绊倒,又想让“我”去抓他,见“我”看穿他的伎俩不再上当,便转身往树干上撞去,右脸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觉到树洞里的动静,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块,血淋淋地还没断,像红旗一样飘动在胸前。这时的“我”已明白树洞里藏着小狐狸了,他更疯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盖的骨头咬去!齿间发出可怕的啮咬骨头的声音,膝盖骨竟活生生被咬断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狸,任由母狐狸把她的孩子们带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父爱啊!原来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聪明的才智,有丰富的感情,有那份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气!狐狸为了保护家人,竟然不惜自残甚至自杀,这种连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壮举,可能连我们人类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许我们和狐狸没有共同的语言,也许我们读不懂狐狸那复杂的眼神,可狐狸却能猜出我们的心思,原来狐狸比我们人类更高一筹!以后我会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动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狸是伟大的!父爱更是伟大的!
月3日小说的读后感【第八篇】
第一次接触鲁迅是在小学。我仍然清晰地记得,我们捧着课本,在老师的带领下,一遍遍地读着踢鬼。文中生动的描述,起伏的情节,令我不禁多读了几遍。对文中描述的勇敢的鲁迅也增添了几分敬意。用老师的话说就是,鲁迅是一个不迷信,崇尚科学的人。虽然这个概念也只是在我脑海中停留了几天。
再次就是拜读他的作品了,药是我读的他的第一部作品。这个发生在华夏的故事,发生在华家夏家的故事,在我初次读来是那么陌生,那么不解。“人血馒头”这个当时封闭社会的产物,那么不可思议地出现。然而在这个阴冷恐怖的气氛下的故事中我读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病态,中国公民的愚昧和无知。无知得可笑,无知得可怕。就是在这样一个众人皆醉的环境中,鲁迅不仅保持着清醒,还弃医从文,用笔拯救着国人。
他的爱国让他的小说闪耀着不同的光彩,吸引着人们。
不禁又想起在看表演时,鲁迅对看到自己的国家被侮辱还拍手称好的国民的无奈和心中油然而生的悲凉。
于是,犀利的`笔触,锐利的语言,鲁迅揭示着种种社会现象。中国的高尔基,托尔斯泰就此诞生。
如果说爱国是鲁迅文章的一大亮点,那么塑造的鲜明的形象便是他的作品深入人心的又一原因。
令人同情的孔乙己,精神和肉体都被抹灭的觉悟者夏瑜,永远乐观的阿q,那个高大的车夫……这些鲁迅塑造的耳熟能详的形象,一部分是当时国民的缩影,一部分则代表了他,他对唤醒国人的执着,对迷信的蔑视都在先觉者的身上体现出来,如狂人。
我想有这样的一份执着,有这样的一份无私,没有什么不能成功。多少个废寝忘食的夜晚,鲁迅伏案写作,和衣而睡。笔尖流淌的便是这些充满智慧的文字。
鲁迅不为名利而奋斗,却留在了我们的心里。无论是作品还是行为,这位文学大师启示了我们太多。
那么执着地追逐自己的梦想吧,不言放弃。永远不为名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