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后现代主义与史学论文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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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后现代主义与史学论文【第一篇】
论文摘要:体育类专业大学生有其相对独特的群体特征,依据调研数据,提出了以抓学风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带动思想教育;突出不同阶段教育与管理的侧重点;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的立体网状思想教育系统等思想教育创新的新路径。
论文关键词:体育类专业;学风建设;思想教育创新。
1问题的提出。
体育类专业因其招生途径的特殊性、学生来源的特殊性等综合性因素而使得该类专业的学生在培养过程中呈现了与其他专业不同的特点。在当前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背景下,有针对性地分析体育类专业大学生的特点,由此出发来研究大学生教育创新的新路径,对于培养体育人才、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调研情况及学生群体特征分析。
调研对象与方法本次调研对象为西安某学院07、08、09、10级体育类专业学生,采用的调研方法以问卷调查为主,辅以走访学生、查阅文献和专家访谈法。问卷共发放400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394份,回收率为%。
群体特征分析性格特点:根据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学生性格外向,对于集体活动比较热衷,与宿舍同学关系比较融洽。认为自己自信开朗的学生所占比例为%,在进入学院后%的同学所交往朋友数量有大幅度增长。%的同学遇到困扰时愿意与同学、朋友进行交流,及时解决问题。但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普遍缺乏组织纪律性,%的同学不愿意接受过于严格的纪律约束。
行为习惯:有%的学生能够利用课余时间赚取一定的生活费用。%学生的日常支出以食品和穿着为主,%以娱乐和通讯费为主。%的同学不喜欢高度规范化和程序化的任务。善于表达自己,在衣着、言行举止上倾向于无拘无束、不拘泥于传统,不喜欢被人监督,%的同学处事比较冲动,常不考虑后果,事后又懊悔不已。仅有3%的.学生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专心听讲,勤于动笔,热爱学习。%的学生不吃早餐,吃饭不定时不定量,浪费粮食现象严重。在劳动习惯方面,%的学生不愿劳动。%的同学不会保护劳动成果。在网络方面,%的同学上网全是为了娱乐,64%的同学曾经或者想要浏览不健康网页,半数同学有过逃课上网的经历,但%的同学并不熟悉网络技术。
最新后现代主义与史学论文【第二篇】
该校历史学研究生教育学科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是高校设立历史学博士后流动站和获得历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现在博士点6个,硕士点8个,博士生导师21名,硕士生导师21名。中国古代史学科拥有何兹全、黎虎、晁福林等著名学者,在先秦史、秦汉史、魏晋南北朝史、隋唐五代史、宋元史、明清史、中国古代社会文化史、中国古代经济史、中华民族史等领域具有较大影响。本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中国近代史学科拥有龚书铎、王桧林等著名学者,在中国近现代政治思想史、中国近现代文化史、中国近现代社会史、中国近现代经济史、中国近现代对外关系史等研究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本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世界史学科拥有刘家和等著名学者,在古希腊罗马史、西方史学史、中外古史比较、欧洲中世纪史、西方近现代思想史、近现代国际关系史、美国史、英国史、俄国史等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本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专门史学科现有文化史、社会史和中外关系史三个研究领域,在中国近代文化史、社会史理论与方法、华北区域社会史、环境史、中国古代中外文化交流史、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史等方面,有学术影响。本学科招收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历史文献学学科在历史文献学和古籍整理等研究领域有较大的学术影响。本学科招收博士与硕士研究生。考古与博物馆学学科近年来在我院发展较快。本学科招收博士与硕士研究生。历史教育学科招收历史课程与教学论方向硕士研究生,同时招收教育硕士(历史专业)研究生,面向具有3年级以上教龄的在职中学历史教育工作者。
(二)南京大学。
该校的历史学专业中世界地区、国别史为国家重点学科,中国近现代史专业为江苏省重点学科,该专业科研教学团队被评为江苏省学科优秀梯队。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有历史学、考古学两个本科生专业,以及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古代史、世界史、专门史、国际关系史、边疆学、考古学7个博士点;考古学与博物馆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国际关系、民族学7个硕士点。该系与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有多名海外著名教授以及访问学者先后在此讲学交流或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举办了中华民国史、中国社会史、当代台湾研究、英国史等国际学术讨论会。现有教授31人(博士生导师27人),副教授23人,讲师5人,其中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1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3人,江苏省“333”工程4人,江苏省“青蓝工程”4人,南京大学资深教授2人。尚有博士毕业待评职称5人,其中1人为美国杜客大学博士、1人为日本京都大学博士、1人为日本九州大学博士。中青年教师有90%以上曾到美国或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奥地利、意大利进行长期或短期访问,仅赴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学社访问一年以上者即达8人。就业情况良好,在国家外交部、安全部、新闻机构、高校研究所、部队等单位,都可看到历史学系学生的身影,他们工作勤恳、认真踏实,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现任国家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和国家档案局局长杨东权就是该系的杰出系友。
(三)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现有世界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历史地理学、专门史、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历史文献学及考古学8个二级学科。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世界史、中国古代史),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1个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历史学博士后流动站。本系还设有欧洲研究中心、世界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希腊研究中心、东北亚研究所、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现代史料研究中心、中外关系史研究所、孙中山思想国际研究中心、当代企业文化研究所、明清史研究中心、历史文化资源研究所、中外历史文化交流中心、人才研究所等研究机构。中国古代史:实力绝对强大,从先秦到明清,每一个断代都很强,但最突出的要数魏晋南北朝、隋唐这两个方向了,不仅有周一良、田余庆、吴宗国这样的老前辈,还有阎步克、荣新江等一批后起之秀。当然先秦方向在有了朱凤翰加盟以后,实力也不容小视。世界史:同样是学术上的'圣殿,其中最具实力的要数世界中世纪史、欧美近现代史。马克尧、高毅等都是可遇不可求的良师。当然,愿意接收挑战的同学可以选择世界现代化进程研究这个方向,这绝对是一个困难与机遇并存的好课题。中国近现代史:这是北大一个相对的弱项,但也不乏茅海建这样的名角。而且该专业良好的分配前景加上北大这块牌子,相信对每个考生来讲都是不小的诱惑。
(四)复旦大学。
该校历史学系始建于1925年,是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之一,在最近教育部考核中获得优秀。该系师资力量雄厚,研究专业方向齐全,科研成果卓著,在国内历史学科中名列前茅。著名历史学家周谷城、谭其骧、周予同、蔡尚思、杨宽、耿淡如、田汝康、金冲及等长期在该系任教。现有博士生导师15名,教授20名,副教授26名。设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点,7个硕士点。该系为国内有历史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近年来,该系教师出版教材和学术著作180余部,在中国近现代史研究、史学理论与中外史学史研究、中外文化史研究、世界古典文明研究等领域颇有学术建树。该系始终以教学与科研并重,强调通才教育、素质教育的同时,注重因材施教,加强专业基本训练,以激发学生的学习潜力和创造潜能。通过四年学习,学生素质普遍有较大提高,适应能力强,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受到用人单位好评。秦汉史、隋唐史、明清史、中华民国史等断代史;美国史、日本史等国别史;拉美史、南亚史等地区史;古典文明研究、欧洲社会经济史、世界文化史、第二次大战史、20世纪世界史、中国经济史、历史文献学等专门史;还开设史学论文写作、旅游文化、专业外语、方志学等。毕业去向都比较理想,各级科学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出版社和报刊等媒体,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部分毕业生可直接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五)南开大学。
19南开大学创建伊始,即设置有历史学门。20世纪代初期,著名社会活动家和历史学家梁启超来南开大学讲学,在历史班授课,著名的《历史研究法》一书,就是在其授课讲义的基础上编撰而成的。1923年,南开大学正式建立历史系。1994年,历史系被国家教委确定为首批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研基地。,历史学科更被国家教委确定为“211”工程首批立项建设的单位。目前,历史学院拥有8个二级学科,它们是: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专门史、史学理论及史学史、考古与博物馆学、历史文献学、历史地理学,下辖20个专业,9个博士点,20个硕士点,基本上涵盖了史学领域的各个方面。历史学院拥有8个二级学科。全院下辖,历史学系、世界史学系、文物与博物馆学系、历史研究所、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所、古籍与文化研究所、日本史研究中心,美国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拉丁美洲研究中心。系、所、中心之下又有若干个教研室、研究室。南开大学世界史专业涉及相当广泛的研究领域,尤其在世界古代中世纪史(含:拜占庭学)、美国史、日本史、拉丁美洲史四个研究方向在国内享有盛誉,在国际上也有很大的影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美国史近两届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学人中,有四人的博士论文在美国用英文出版,在美国史学界产生很大的影响,就目前来说,在国内的世界史研究机构中,这是仅有的,可以说,南开大学世界史学科几乎涵盖了从断代史到地区国别史的各个方向。
(责任编辑:卜范龙)
最新后现代主义与史学论文【第三篇】
论文摘要:碧奴》是苏童先生在以孟姜女哭长城的传说为母本,进行的一个“重述神话”的尝试。小说运用陌生化的手法和丰富的想象,呈现出一种神话般的浪漫主义色彩。但仔细分析小说的叙事,就会发现很多后现代主义手法的运用:包括对传统故事情节的解构,对人物形象的颠覆和重塑,对时空的剥离,和对人性不断追寻都表现了后现代主义的叙事特征。
论文关键词:碧奴,后现代主义,解构,重建,陌生化。
《碧奴——孟姜女哭长城的传说》是苏童先生在20以孟姜女哭长城传说为母本进行的一个“重述神话”的尝试,是一部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小说作品。但是不得不说,从民俗学和人类学的角度来看,苏童先生混淆了神话与传说的定义。在《碧奴·自序》中苏童先生说“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已在中国流传了二千年,神话流传的方式是从民间到民间,我的这次‘重述’应该是这故事的又一次流传,也还是从民间到民间,但幸运的是已经跨出国门了”。
“神话是一种古老的故事体裁,主要产生于原始社会和阶级社会初期。她是当时人们在原始思维基础上不自觉地把自然和社会生活加以形象化而形成的一种幻想神奇的故事”。简单地来说,神话是神圣化的故事,它的讲述总于自然现象起源和社会文化现象起源等密切相关,其讲述过程常常与原始社会的宗教仪式相伴,具有神圣性,讲述的人物也大都是神或者神性的人。“传说主要是关于特定的人、地、事、物的口头故事”,传说是历史化的故事,它的流传总是于一定的历史事件、传奇人物、地理风物相关,在讲述的过程中总是企图让人相信这个故事是真实存在过的,其讲述具有传奇性。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孟姜女哭长城属于传说,首先它产生的时间晚于神话,其次它的讲述关联人物(孟姜女)与地理风物(长城),再次在孟姜女传说形成的最初阶段孟姜女并不是神性的人,而是一个遵循礼教的楷模——杞梁妻。当然,神话和传说的概念只是学科上的界定,依据“从民间到民间”的方式,老百姓口中的“神话”和“传说”并没有严格的区分。
除此之外,《碧奴》无疑一个非常成功的民间传说再创作,小说大尺度的对故事的原貌进行了改编,运用陌生化的手法和丰富的想象,使小说呈现出一种神话般的浪漫主义色彩。但仔细分析小说的叙事,就会发现很多后现代主义手法的运用。后现代主义反对连贯的、权威的、确定的解释,个人的经验、背景、意愿和喜好在知识、生活、文化上占优先地位。在小说中,苏童对传统故事情节的解构,对人物形象的颠覆和重塑,对时空的剥离,和对人性不断追寻都表现了后现代主义的叙事特征。
一.解构传统,重述故事情节。
孟姜女哭长城是我国的“四大传说”之一,上世纪二十年代顾颉刚先生曾运用“历史层累”和地理流变的方法对孟姜女的故事进行过细致的研究。顾颉刚先生研究了《左传》《檀弓》《孟子》《列女传》等史籍所述,指出“孟姜女的故事起源于齐国时期杞梁之妻拒郊吊的故事,在西汉以前故事中心是悲歌哀哭,到西汉的后期从悲歌而变为崩城,所崩之城不外乎齐国的附近,杞梁夫妇也总是春秋时的人,齐国的臣民;而到了唐朝才有万里寻夫、哭倒长城之说,开始与秦始皇挂上了钩”。后来随着故事的流传,由于受官方宋明礼教的影响和口耳相传中的变异,孟姜女由齐国人变成了南方人,孟姜女故事也加入了“葫芦生女”、“范喜良窥见孟姜女裸浴”、“新婚被抓丁”、“孟姜女投海而死”等情节。
这一系列严谨的考证相当有说服力地表明,我们现今记忆中的“孟姜女哭长城”是广大民众长久历史记忆的累积产物,是在原始的信息上逐渐叠加而成的传说。随着地域、时势和风俗等文化元素逐渐汇入这个传说,它“从民众的感情与想像中建立了一个或若干个孟姜女,……一件故事虽是微小,但一样地随顺了文化中心而迁流,承受了各时各地的时势和风俗而改变,凭借了民众的情感和想像而发展”。
顾颉刚的孟姜女故事研究,虽说一般只被视为史学和民俗学研究的重要成果,但它却突显出民族认同建构中的某些重要内涵。顾颉刚对这一故事本来面目的还原,暗含了他对历史记忆的真实性的信念:《孟姜女故事研究》把一种在文学中延续并不断叠加的“真实”与历史中的前后相继的真实事件区分开来。即,“孟姜女哭长城”虽然未必是个真实的事件,但从文化史的角度讲,它却是一种累积性历史记忆的具体化,而这种通过神话传说延续下来的历史记忆恰恰是构成我们民族文化、文化传统和民族性格的重要成分。
苏童则是通过一系列的陌生化逐步实现了《碧奴》的寓言化,从而消解了两千余年流传下来的孟姜女故事所携带的历史记忆。小说中除“千里送寒衣”和“哭倒长城”长城的情节没变,其他均做了较大的改动。苏童在改写中,并没有专注于孟姜女(碧奴)是怎样哭倒长城的,而将文笔大部分置换到千里送寒衣的路途中,由此为我们呈现了一幕幕令人目眩神迷而又惊心动魄的精彩场景。
碧奴送寒衣前慎重地为自己(葫芦)举行了葬礼,“埋个囫囵身子在桃村,埋好了我就可以安心走了”。一路上碧奴被人误认为是疯女人、女巫、泪人、刺客,经历各种磨难:在鹿王坟被当作祭品、被拷在死人棺材上哭丧、在五谷城被捉去熬五味泪汤、又被当作刺客示众等待杀头、还驮着大石头爬去大燕岭……,最后和她一同哭倒长城的是成千上万只的青蛙和成千上万只的金线白蝴蝶。青蛙是征夫们母亲的灵魂变的,白蝴蝶则是哭灵人的灵魂变的,她们与碧奴一起上演了惊天动地的“神话”。
这些故事情节都完全颠覆了传统的孟姜女哭长城传说,将原有的故事情节解构、拆散、甚至扔掉,再重建一个奇幻的,完全不同的“碧奴千里送寒衣”。同时,苏童也没有像一贯的历史故事那样简单地将统治阶级设定为恶的,老百姓设定为善的。碧奴遭受的种种伤害,更多地是来自她北上途中所接触到的女工、车夫、鹿人、小偷、刺客等。通过这些非传统的情节的铺陈,苏童完成了对孟姜女哭长城的重述,神话性的.重述。
二、神圣化的身份制造:从疯子到女神。
在“神话重述”的过程中,作者首先改变了主人翁的名字,由孟姜女变成了“碧奴”,这一改变不仅仅是名字的改变,而是为了“摆脱原来的孟姜女形象对我写作的束缚”(苏童)。
1、碧奴传奇性的出场身份。
首先,碧奴所在的桃村是哭灵人的后裔,在这儿哭泣是一种禁忌,人们从小练就了不用眼睛哭泣的本领。其次,碧奴是葫芦变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葫芦是生殖崇拜象征物,同时兼具女人的奴性和神性。徐杰舜在其论文《葫芦文化:中华民族凝聚的文化基因》中引用了闻一多先生的观点:“根据伏羲女蜗与饱瓤的语音关系,“伏羲、女蜗莫不就是葫芦的化身。……葫芦是造人故事的有机部分”,又补充说:由于葫芦瓜内多子,“很多民族或族群以葫芦为始祖的化身。”同时刘尧汉先生也认为:“葫芦象征着繁育人类的子宫和母体的生殖力。”最后,出发前柴村的女巫为碧奴卜出了“人间最离奇的命运”,在她们脸上看见了“一半恐惧一半欣喜”。就这样碧奴以迷幻的身份出场,为后来的传奇经历埋下了伏笔。
2、文中的死亡意象。
首先,柴村的女巫给了碧奴一个“死亡预言”:“你别去,去了你就回不来了,你会死在路上”。其次,在小说一开始作者就为碧奴设立了一个“哭泣禁忌”,北山下的人是不允许用眼睛哭泣的,一旦用眼睛哭泣,就意味着人要死了。当这一哭泣禁忌被打破时,碧奴选择了一个“掘墓人”等待死亡。可是碧奴没有死,或者说在碧奴用眼睛哭泣以后,之前的那个桃村的碧奴死了,活着的是一个脱掉了奴性躯体的,自由追求真善美的神性意志。从此之后碧奴的哭泣开始显现神奇的魔力,就是这些神奇的魔力使碧奴一件件退去人的外衣,是她变成了一个哭泣着的女神。
3、“哭”的法力逐步增强和神性的最终实现。
在小说中“哭”似乎是碧奴对抗社会唯一的技能,而这一哭泣的技能随着碧奴遭受的苦难越来越多,“法力”也越来越强。在桃村时她只能用头发哭泣;岂梁被抓后,她学会了用手指和脚趾哭泣;被鹿人劫掠后她开始会用乳房、耳朵、眼睛哭泣,而从眼睛开始流泪之初,鹿人就感到了“悲伤地袭击”,这种袭击能够引发周围人的“思乡病”;在五谷城里她的泪水开始有五种味道,被詹府抓去取五味泪做熬药的汤水,这种药能驱詹刺史家的邪气;在五谷城门口,她被当做刺客关在铁笼时,泪水能够使铁笼生锈,能够使沾到泪水的人彼此忏悔;到达大燕岭,碧奴的泪水开始铺天盖地漫过每一块她爬过的石头;得知岂梁已死后,她泪水的“法力”达到最大,和无数来历不明的青蛙和一群金线白蝴蝶一起将长城哭得轰然倒塌。此时,碧奴完全实现了从人到神的转变,成为一个纯粹的反抗命运、追求幸福的精神符号。
碧奴不顾世俗的流言蜚语,执著地赶赴千里之遥的长城为丈夫送冬衣,这种西西弗斯式的精神和英雄行为推进了她成为女神的进程。这种神性在碧奴到达长城并得知自己的丈夫葬身长城之下时,被彻底激怒而爆发出来,神圣的泪水哭倒的不仅是坚固的长城,而是在神话中摧毁由男性建立起来的封建塔楼。
4、青蛙意象对神性的强化。
“青蛙”是母性生殖崇拜的象征,赵国华的《生殖崇拜文化论》和傅道彬的《中国生殖崇拜文化论》都曾专门讲到古人把青蛙作为生殖崇拜象征物的事实。神话《碧奴》里的“青蛙”是“在沿河寻找儿子的盲妇人”的化身,她将自身的生命安全置之度外,独自乘筏以河流为家寻找自己被征往北方的儿子,直到第一场秋水把她的生命带走,她把“另一半的梦留给了青蛙”。但这个青蛙承载的又似乎不只是这一个母亲的灵魂:它呼唤过岂梁的名字,依偎过马人雪骢粗糙皲裂的脚背、追寻过衡明君门客芹素的脚步……。她是每一个心底还存有良善的征夫的母亲,是一个母爱精魂的化身。在万里寻夫的漫长路途上,只有化身“青蛙”的“母亲”一直陪伴着碧奴,并且在快到十三里铺的时候,给她领路:“只有青蛙始终在她的前方跳跃,它的暗绿色的花纹在官道上非常醒目,看上去是一堆绿色的火苗”,给了碧奴继续前行的希望,这象征着婆婆们给儿媳带路去寻找远方的亲人。最后无数“青蛙”母亲排成一条灰绿色的队伍,浩浩荡荡地和碧奴一起赶赴长城寻找儿子。
马克·柯里认为,“个人的身份并不是真正包含在个人的身躯内,身份仅存在于叙事之中。我们解释一个人的唯一方法就是讲述这个人的故事,选择能表现其特性的事件,并按照叙事的形式原则将它们组织起来,以仿佛在和他对话的方式将他表现出来”。在苏童的叙事中,碧奴的所有行为都是以第三人称表述出来的,好像一个画外音,一直在描述碧奴的经历一样。作者就是通过这些貌似理性和客观的描述使碧奴身份中的神性在哭泣中一点点累积起来,直到最后惊天动地的一哭。
三.时间与空间的剥离。
在《碧奴》一书中,作者没有给出故事发生的明确时间地点,而是运用后现代的手法,把故事进行了陌生化处理。在时间上,苏童把历史置换为一种“非历史”的因素:时间非常模糊。文中出现的“刀币”、“信桃君”、“衡明君”似乎映射故事发生在战国时期,但又无法确定。空间上,苏童只给出了一个从南到北的大概方向,“翻过那些山岗,一直向北,穿越七郡十八县,便能走到大燕岭去”。但这种时空的剥离又不是完全的剥离,岂梁修长城的大燕岭,恰恰印证了敦煌残卷中的记载“孟姜女,杞梁妻,一去燕山更不归”的燕山;那个“死了三天,臭鱼烂虾也掩盖不了他尸臭”的国王,在历史中似乎也只有秦始皇。但《碧奴》中的秦始皇在一出场就死了,和碧奴没有任何交集,这和孟姜女哭长城里的秦始皇又是不同的。
此外,苏童还建构了一批符号化的人物形象:供贵族狩猎骑射的鹿人和马人,是动物化了的人。连主人翁碧奴都似乎是一个寓言式的精神符号,一只灌满了泪水的葫芦。这些形象的设计使整个故事富于魔幻色彩,让读者无法确定故事发生的准确时间和地点。
四.人性的回归。
小说中,爱情是碧奴千里寻夫的唯一理由。岂梁是桑树,碧奴是葫芦,葫芦藤是要缠绕着桑树的,“岂梁不在了,什么都不在了”。岂梁到大燕岭去了,她的灵魂也被带走了,她要千里寻夫,把自己丢失的魂找回来。与其说碧奴寻找的是岂梁,不如说她寻找的是自己的灵魂,她要找回这个灵魂来补全一个现实中残缺的身体。而孟姜女哭长城传说的讲述则是出于对贵族阶层的礼制、礼仪文化传统颂扬——杞梁妻拒绝郊吊;后来演变成范喜良逃役,新婚被抓,孟姜女千里寻夫,突出的依然的封建礼制下的贞女形象,都是与人性无关。
在北上的途中碧奴所遇到的一些善良的人:那个语言冷漠但心存同情的驴车夫、不愿连累碧奴的刺客少器、十三里铺善良的农妇……,他们都是冷漠社会中人性的表现。大燕岭是一个神圣的所在,随着距离大燕岭越来越近,碧奴神性的逐渐增加,碧奴眼泪所带来的人性的光辉也越来越大,周围的人也越来越人性化一些。由此可见,碧奴千里寻夫,寻找的不仅是自我的灵魂,也是对人类的灵魂——人性的追寻。
五.结论。
苏童的创作,在80年代一直被批评家和当代文学史家视为“先锋派”的力作,后来又普遍认为他90年代以后的创作是“新历史主义”的代表和“新现实主义”的表率。而通过上文的分析,笔者发现《碧奴》的叙事借用了很多后现代主义的叙事手法。美国学者弗雷德里可·杰拇逊教授在《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中,概括了后现代主义文艺的四个基本审美特征:主体消失、深度消失、历史感消失、距离消失。《碧奴》的故事虽然主人翁是碧奴,但叙事主体是没有的,整个小说像1篇旁白,又像一个梦境。在小说中作者也没有设定什么特定的教育目的或者理性目的,碧奴的出发本来就具有疯魔的表征。所有的经历也都奇幻而不近真实,故事发生的时空都被陌生化处理。而对于碧奴,苏童感慨“:我试图递给那女子一根绳子,让那绳子穿越两千年时空,让那女子牵着我走,我和她一样,我也要到长城去!”,这样在叙事上就使《碧奴》讲述的距离感消失。综上所述,在《碧奴》一书中,苏童运用后现代的叙事手法,通过对故事情节的解构、人物形象的身份重设、时空的陌生化和对人性的追求,完成了对孟姜女传说的颠覆,重新建构了一个碧奴神话。
最新后现代主义与史学论文【第四篇】
不可否认,19世纪历史学对历史客观性的追求,使历史学成为一门科学。但是,这种科学的历史学与作为叙述艺术的历史学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它也是建立在历史叙述的基础之上的,只不过是在艺术的真实性上涂上了浓厚的时代特征。
历史的客观性这一理解,是来源于自然科学,是19世纪的历史学家力图使历史学科学化的一个结果。尽管历史学科学化的进程对于历史学的发展的推动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但必须明确指出,历史学的客观性与自然科学的客观性是不同的。因为历史学的对象与自然科学的对象截然不同。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客观的自然存在,其发展变化具有内在的客观规律,是可以重复、多次发生的,对它的研究可以借助人工的环境再现其变化的进程。历史事件作为人类活动的表现,是个别的,不具有重复性和(自然的)客观规律性,人们也不可能通过自身的活动在现实中重复这一进程。对于历史的研究,人们只能通过对史料的考察,在思想中再现历史进程。而这种历史进程的再现,是艺术的再现,而不是回到生活本身。而“‘艺术’和‘生活’之间的真正差别并非出于井然有序与混乱之间的对峙,而是在生活中缺少那种通过讲述将事件转变成故事的观点。讲述不只是一种言辞行为,也不只是复述事件,而是一种以某种更高的认识形成的行为。”[3]因此,历史学的研究中,就不可能具有自然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它所追求的真实,是一种艺术的真实,是对历史进程中人的生存方式的再现。
历史学所追求的艺术的真实是内在于人类的历史进程本身之中的,这种艺术的真实就是在历史进程之中展现出来的人类的文化精神。在某种意义说,历史就是人类文化精神演变的进程。而文化精神就表现于人类的共同体中。因为共同体并不是与构成它的诸多个体对立的,其存在准确地说是因为这些个体在意识上的相互承认,并进而承认共同体本身。这说明有一种叙事结构:共同体并不只是作为一个发展而存在,当其成员假定了相互认同的我们时,它还通过对这种发展进行反思性理解而存在。而在现代的共同体则是一个虚幻的、理性的共同体,它借助独立的个体生成的过程中对传统共同体的消解,把独立的个体彻底地排除于共同体之外,从而丧失了反思和批判的维度,以至招来后现代主义的反动。因此对后现代主义对历史学的影响的思考,我们也不应仅限于后现代主义对历史的真实性――客观历史的真实――的反叛,而是要从后现代主义所表现出的文化精神去理解。就后现代主义所表现出来的文化精神来看,其核心是对现代主义所代表的那种绝对理性的文化精神的反动。但我们也绝对不能因此就象后现代主义那样,把共同体的存在、人之存在的本真状态一起抛弃掉,应该在对现代主义的批判的进程中,重建人类的共同体,其核心在于揭示人类生存的本真状态,而这一点只有通过对人类文化精神的反思性的理解才有可能。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对人类文化精神的追寻,是当代思辨的历史哲学兴起的根本原因。
注释:
[1]c・洛伦茨:《历史能是真实的吗?叙述主义、实证主义与“隐喻的转向”》,载《世界哲学》第2期,第21页。
[2]转引自刘昶:《人心中的历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9页。
[3]d・卡尔:《叙事与真实的世界:为连续性辩护》,载《世界哲学》第4期,第81页。
最新后现代主义与史学论文【第五篇】
希望分享的“实用后现代主义与史学论文优推5篇”,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财物,进行权钱交易的犯罪,其实质反映了权力和金钱之间的对价关系。当前,这种犯罪给我国反腐倡廉、严惩的工作造成了很大阻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区分既遂与未遂的界限,不仅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更对打击该犯罪起到较强的指导作用。
一、既遂与未遂界定的标准。
是一种故意犯罪,与其他故意犯罪一样,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对其产生的不同作用,完成犯罪的程度也是不同的,因而出现了既遂、未遂等犯罪形态。刑法理论上,以犯罪人的行为是否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来区分行为的既遂和未遂,既遂犯是犯罪的完成形态,未遂犯是面对自己无法克服的阻力,被迫停止犯罪或者使得犯罪未能够完成。
按照我国刑法学理论的通说,犯罪既遂是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各别具体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犯罪形态。犯罪构成要件是否齐备是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唯一标准。犯罪未遂是行为人处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犯罪或者使得犯罪未能够完成。对于导致行为人未遂的原因,有的学者认为仅指客观情况的意外变化,有的学者认为还包括有碍犯罪既遂的主观因素。笔者认为一般可以将“意志以外的原因”定位在与行为人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志相违背的界限上。
的一般构成要件可以分析为若干方面:首先,在客观上基本要求: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另外,对人而言,其所追逐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其次,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权钱交易的行为。最后,在主观上是故意实施的利用职务行为与收取贿赂交易的故意行为[1]695-696。
二、既遂与未遂标准的学理判断。
我国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部门一般都认为,存在未遂的犯罪形态,但由于的客观构成要件较为复杂,对于该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划分标准我国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部门有若干不同的理解,总体来说存在下列观点。
(一)承诺说。
收受财物型行为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索取财物型行为人完成索取财物的行为,是区分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在收赂的形式下,只要人作出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贿赂的承诺时,即构成既遂;在索取贿赂的形式下,完成索贿行为即为既遂。其主要理由是:行为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实施向他人索取财物的行为,均侵犯了的客体,破坏国家的廉政制度。
行为人收受了他人财物或索取了他人财物是区分既遂与未遂的界限。以人是否实际收赂作为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只要人收了人的财物,无论其是否为他人谋取了利益,均构成既遂;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收受人财物的,属于未遂。
(三)谋取利益说。
行为人是否为他人谋取了利益是区分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只要人为他人谋取了私利,无论其是否已经索取到他人的财物或收受了他人的财物,均构成的既遂;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才构成的未遂。
上述观点主要是基于对构成要件的不同理解而形成的不同看法,这几种观点均有值得商榷之处。
首先,承诺说以侵犯的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作为理论根据,单纯地以承诺行为的法律属性为出发点,去探求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这种做法显然无视的客观方面的基本要求。存在收赂和索取贿赂两种形态,其客观方面表现为收受、索取贿赂和为他人谋取利益。而这里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只要求行为人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如果行为人先承诺,承诺以后未来得及收赂就案发,这种情况完全符合犯罪未遂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