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分户申请书大全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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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申请书【第一篇】

申请人:

申请事由:

xx供电所领导:

因我搬迁至xxxxxx居住,全家xxxx口人在此生活,并开有一小个铺面,为了区分生活用电和门面用电,根据不同的用电性质应分表计量的.原则。特申请安装一块门面用电的电表,敬请给予安装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分户申请书【第二篇】

x公司:

本人(姓名),现为x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因不具备落户条件,现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贵司集体户内,并同意以下条款:

1、本人承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和规定,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本人将承担一切后果并主动将户口迁出中智集体户,确认中智不再办理与本人集体户相关的一切事宜。

2、在户口迁入贵司集体户期间,接受并遵守贵司有关集体户口的管理规定,积极协助和配合贵司做好相关工作。

3、本人承诺,具备落户条件后,会及时将户口迁出贵司集体户。

4、离职后,户口迁出时,若本人所在公司存在异议,本人负责与所在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同时,本人同意在未妥善处理好上述事宜前,本人户口将继续接受贵司的`管理,暂缓迁出,并按每月50元的标准交纳户口管理费。

5、若本人所在公司未履行与贵司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如在此期间拖欠贵司户口管理费的,本人需使用户口卡,本人将要求所在公司补交或自行补交所拖欠的管理费。否则,贵司有权拒绝提供户口卡及相关服务。

6、本人与贵司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或本人所在公司与贵司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中)止后,本人承诺在解除或终(中)止当月及时将户口从贵司集体户迁出。未能迁出时,视为自动接受并遵守贵司有关户口管理的规定,自解除或终(中)止的次月起,本人应向贵司按月缴纳户口管理服务费人民币50元/月,直至户口迁出为止。

7、本人与贵司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或本人所在公司与贵司聘用人事代理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中)止后,如本人未交或欠交管理服务费,贵司有权不予办理与本人户口有关的事项,本人无条件的在补交管理费后的当月将本人户口迁出。

8、本人联系方式变更,将及时通知中智。因未及时通知而引起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联系电话:

email:

申请人:

年月日

分户申请书【第三篇】

尊敬的`xxx派出所:

本人xx,性别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系哪里人,现居住哪里,由于什么原因,特向申请贵所申请由厡户***户主***另立一户,户主是:xxx。

望给予批准。

申请人:xxx

日期:x年x月x日

另附:一以前户口簿资料和复印件一份

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农村分户申请书的分析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见,只要申请人不拥有两处宅基地、面积符合省市自治区政府的规定标准,没有出售、出租住房,就可以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准。依照这样的条件,农民只要分户就可以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又被概括为“一户一宅原则”。例如,20xx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强调“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似乎“一户一宅”是严格的条件,但实际上是放宽了宅基地取得的条件。

对于分户条件应当规定多子女户的成年子女可以依据当地习惯与父母和兄弟姐妹分户,但只有一个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不得再分户;独子女不得与父母分户。对于面积标准应当以现有宅基地上房屋的建筑容积率和人口的住房面积计算,规定一定的标准,超过规定标准不能容纳居住人口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新宅基地。

现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的面积符合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从原来农村村民的基本住房结构看是可行的,因为原来农民的基本住房结构多数是以土木结构的单体结构为主的,其对宅基地的使用主要是平面的占用;但是现代农民随着建筑科学的发展和材料的改进,其居住文化日益先进,其住房建筑大多以钢筋水泥结构的复式楼房为主,空间占用率提高,因此,对于宅基地所能承载的建筑及其对人口居住的满足程度应当以其容积率计算,当然也要包括为居住人口所必须使用的空白宅基地。

分户申请书【第四篇】

___派出所:

本人___,男,____年出生。

户口所在地____,江西省___,属非农业户口。妻子,___,____年出生,户口所在地____,广东省____,属农业户口。于____年__月__日登记结婚,是初婚。

儿子___户口也在___镇。妻子的家庭主要成员:父亲:___、群众、现年50岁。母亲:__、群众、现年51岁。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请将我6省6的户口,由原籍迁入到6省,入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__

__年__月__日

分户申请书【第五篇】

大方镇派出所:

本人xx,于1984年10月4日生,大专文化,现住大方南郊。身份证号码:522422198410040153,户籍所在地,大方镇集体户居民委员会对江小学,非农户口,现在大方永贵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化验室工作。

父亲在大方镇第六小学任教已接近退休之年,母亲无业。十多年来,父亲靠他微薄的工资供我上学读书,养家活口,含辛茹苦大半身。现在我有了工作,不能老是依附老人们过日子。征得父母的同意,我决定分户自立门户,自食其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及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向贵所提出分户申请,自愿单独立户,落户在大方镇南街居民委员会。敬请批准予以分户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48 269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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