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同找不到了办样例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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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合同找不到了办【第一篇】

案例分析张某与李某、吴某于20xx年5月签订《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吴某自愿将坐落上海市浦东新区某路某弄某号某室拆迁安置房屋转让给原告,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价格为100万元;张某按约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李某、吴某房款,李某、吴某出具收条并捺印,同时将《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物业管理费发票、维修基金、有线电视初装费、燃气设施安装费等材料交给原告。同时,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张某入住系争房屋。后20xx年年底张某联系办理房地产权证时,李某、吴某却称当初是向张某借款100万元,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也是被逼签的,只是作为担保,因为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便向他们提供动拆迁协议、电费、燃气费、水费等各种交费证明原件。而其他被安置的三个人表示拆迁分得多套房屋,该套只是同小区其中一套,又称拆迁事宜一直系李某、吴某办理,出售的事情没有经过他们的同意。现张某主张协助办理过户义务,而李某等人起诉张某要求法院确认购房合同无效,返回房屋。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有效,支持张某诉求,判决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驳回了李某等人的诉求。

律师分析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时,因为尚未领取房产证,无法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就为日后纠纷产生留下隐患,而加上房价飞涨,不断出现卖房人变卦,买房人起诉的情况。对此,上海资深房地产律师杨东表示,本案也是比较典型的拆迁安置房屋买卖纠纷。就本案而言,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本案中张某与李某、吴某签订的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认定合同效力应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而上海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被允许上市交易之前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的政策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另外,即使未办理登记手续,但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本案中借款事宜没有证据证明,且也没有被胁迫的证据。()对其主张的事实,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应承担不利的后果。而与之相反张某却有签订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银行转账记录,又有出具收据,并实际交付占有使用,持有拆迁安置房的原始材料,这一系列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说明拆迁安置房买卖的事实。

如果明知拆迁安置房出售后二年内不提起异议,那么应该视为已经默认同意。况且作为拆迁安置的'重大事项,作为家庭成员应该有商有量,应该对自己的切身利益尽心对待义务。其他安置对象长时间的不实地查看,不闻不问,放任不管分得的拆迁安置房屋,另外其他安置对象分得同小区房屋已经实际入住,不可能不关注到系争房屋已经出售的事情。而直到张某主张过户义务时,才主张不知情,显然也不符合常理。由此推断其是知情且同意出售的。

律师提醒最后,杨东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拆迁安置房比起其他房屋虽然有价格优势,但买卖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一天不过户就是一天的隐患。所以涉及房产买卖系重大财产的处分行为,尤其是动迁房买卖,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及各种限制更多,还是建议委托专业房产律师为提供陪购法律服务。

拆迁合同找不到了办【第二篇】

拆迁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被拆迁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_______项目、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1、甲方负责拆迁项目、后勤、当地人的争议调解事项等,乙方负责拆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各方面经济、残值押金费用、回收变卖等事项,并处理拆迁现场的拆迁相关事宜,甲方不得干涉。双方本着共同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合作,以诚相待。

2、乙方必须按要求文明施工,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拆迁现场无事故发生,若发现安全事故,造成人生伤害及其他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甲、乙双方投资的款项和前期费用,在开工拆迁费付款时,甲、乙双方退清所有的款项和前期费用款项(包括押金)。甲、乙方分股是指拆迁费和残值的纯利润分股。

甲方占总纯利润比例的股份为____%,乙方占总利润比例的股份为_____%,分股指拆迁费和残值的总纯利润分配。

1、在合作过程中,乙方指定财务人员,在合作期间,如果乙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经济不到位,比如残值押金等不到位,影响拆迁工程,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应该按时向甲方申报经营账目、财资状况。

3、甲方应该协助乙方的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比如交通工具等。乙方指派专门财会人员管理账目,给乙方正常的开支和费用。

4、甲方应在监督管理的同时,积极协助、支持乙方的各项工作,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正常工作和管理事项。

若乙方未能依本合同的规定,未按时足额投资影响拆迁工程,如残值押金和拆迁押金等相关手续的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行投资和工程拆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时,产生的争议若双方达不成一致,由_______仲裁委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拆迁合同找不到了办【第三篇】

根据国家《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及《房屋拆迁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现就房屋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被拆迁人的拆迁房屋座落于______路______号,建于______年,房产证号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下室面积______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划拨用地。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同意,实行拆一还一就地安置的原则,拆迁房建筑面积即为补偿房建筑面积(封闭阳台面积按60%、地下室面积按50%折算建筑面积)。

第三条拆迁安置期限(即自乙方搬迁腾空房屋之日起至甲方书面通知交房日止)暂定为32个月,期间按拆迁房每月每平方米5元计算给予拆迁人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按季发放。

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甲方应当继续向乙方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提前交房的,过渡期安置补助费也即停付;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过渡期安置补助费。

第四条拆迁安置房源为拆迁房原地点或其东面新房的七层以下的房屋。

被拆迁人选房办法: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选房通知三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选房并办理相关手续。拆迁人选房次序以签订本协议书的先后为准。如乙方未在通知日期内选房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乙方的拆迁房屋腾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日期为准,甲方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拆迁房屋腾空日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由甲方拆除。

第六条拆迁房屋腾空事宜的约定:

1、乙方的拆迁房屋腾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不得回迁;私自拆除房屋附属物、门窗、水电设施等。否则,甲方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乙方的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另行追索。

2、拆迁房屋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宽带、电信、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付清,与甲方无关。

3、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拆迁房屋腾空日期前未履约搬迁,甲方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将房产证、土地证移交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据。

第八条乙方承诺本协议所指拆迁房屋无任何纠纷,房屋权属清楚,相关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作出如下保证:

本协议所指拆迁房屋的权属完全归本协议之乙方所有,无其他共有人;无转让、继承、分割、抵押;无其他任何影响本协议履行之一切纠纷。如有任何纠纷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九条安置房屋由甲方给予统一装修,以利于乙方入住。装修总费用(含税费)不超过每平方米一百五十元人民币(以拆迁面积为准),装修项目如下:墙面、房顶刮乳胶漆;地面瓷砖;灯具;水龙头,灶台;塑钢玻璃门窗;入户为防盗门。如自己装修,甲方按以上标准给予现金补助。

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等安装接通(拆迁人原已有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原没有新增的项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安置房面积大于拆迁面积的,其不超过10平方米的部分,价格按甲方销售价格的八五折优惠;超过10平方米不超过20平方米的部分,价格按甲方销售价格的九五折优惠;超过20平方米的部分按甲方销售价格计算。该补差房款乙方应于选房时支付。

第十一条甲方承诺:免除乙方二年物业管理费,二年后乙方自行支付。

第十二条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交房的日期,现埸交房并办理相关手续。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收房日期的15天内仍未到现埸收房的,按该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天一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交接违约金,自愿承担房屋损毁风险,同时乙方放弃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提出各种要求的权利。

第十三条本协议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协议甲方签章后,自甲方与有关方面签订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并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生效;乙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并造成对方损失的,须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补偿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补偿方案》未作出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拆迁合同找不到了办【第四篇】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谷仓吓城市更新范围的房屋及附属物拆迁事宜与受托人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宜:

甲方将其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谷仓吓城市更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谈判安置补偿工作等,委托乙方办理。

二、拆迁范围及面积:

1、拆迁范围

2、拆迁面积 以甲方提供的拆迁红线范围为标准。

3、拆迁谈判补偿后,在拆迁范围内所建筑物由乙方组织拆除工作,残值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建筑垃圾清运。

三、委托拆迁方式及内容:

(一)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拆迁调查工作,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

2、乙方还应该协助甲方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为甲方制定的拆迁方案提供咨询意见。

3、向被拆迁人送达有关拆迁工作的等事宜,将拆迁事宜告知被拆迁人。

4、向被拆迁人洽商有关安置和补偿事宜。

5、向被拆迁人宣传解释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执行这些法律规定政策。

6、乙方必须做好与被拆迁人拆迁合同范围内谈判文件,资料的备案及归档工作谈判补偿完后移交给甲方。

7、拆迁补偿标准按甲方已实施标准执行。乙方不得超出已执行的标准遇特殊情况必须请示甲方,不得擅自作主,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乙方同被征收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所设及的现金、金额、由甲方审核后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支付给被征收人。

3、甲方负责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支付宣传费,评估费,拆迁征收公正费、行政裁决及强制执行等费用。

4、甲方提供拆迁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的资料及信息,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四、拆迁谈判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委托拆迁服务费按照所补偿费用及评估费用的‰收取。

2、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乙方每完成一户的签订(拆迁合同)并搬迁,甲方 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该户的服务费。

3、乙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谈判拆迁完毕后,完成房屋拆除,某些建筑不够拆除费用及运渣费用,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概算补助乙方拆除费用及运渣费用、清运、场地平整等所有工作。

4、乙方在拆除房屋过程中需要加强安全管理,甲方不负责

所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乙方负责办理拆迁房屋相关手续(拆除相关事宜与甲方无关)。

5、乙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即 个月)未完成谈判及搬迁工作,房屋拆除工作甲方不交于乙方拆除,相关条件自动失效。

五、拆迁期限。 年 月日起 年 月 日止,若发生行政裁决或法律诉讼,以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则时间顺延。

六、奖励违约责任:

乙方 月内完成拆 迁工作 户签订协议后全部搬出,甲方给乙方奖励 万元。

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拆迁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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