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森林碳汇经济核算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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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碳汇经济核算篇1

森林碳汇:森林的新期待

12月8日,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的很多人或许没有留意到这样一条新闻:中国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在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提出我国“要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的目标”。

“森林碳汇”,采访中很多人对这样一个词汇充满了陌生感。森林碳汇是指森林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二氧化碳在大气中的浓度。

其实,在天全县已经能听到森林碳汇走近的脚步声。哥本哈根会议召开前夕,四川省第一笔森林碳汇“生意”已在成都签下预售协议。根据协议要求,四川省西北部的公顷新造林将出售今后20年“新鲜空气”。据测算,新造林在第一个计入期的20年中将吸收二氧化碳46万吨,实现碳汇收益299万美元。

天全县虽未能“入选”此次森林碳汇项目,但他们对森林的价值却很清楚。天全县碧峰峡景区的入口处,标有“森林覆盖率:95%、负氧离子:98%”的石碑醒目地矗立在最显眼的位置,吸引着来往游客的目光。一座城市的付出

在这座被誉为“熊猫故乡”的小城,人们对大熊猫“网网”、“福妮”远赴澳大利亚的关注度要远远超过森林碳汇这一新鲜事物。

网网、福妮平时最爱吃的竹子便来自天全县的山中。每天凌晨,当地农民就会上山挑选最新鲜的竹子送到碧峰峡大熊猫基地,这份工作虽然辛苦,但也并不困难。因为天全县位于四川省盆地西缘,这里恰好处在“华西雨屏”的中心地带,终年潮湿多雾,植被茂盛,适宜竹子生长。

在天全县林业局,一幅描绘天全县森林覆盖情况的地图悬挂在会议室的墙壁上。地图上2/3的地方都被绿色填充,这也就意味着在天全县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森林。事实也正是如此,这座面积为24000平方公里的县城,森林覆盖率达%,位居四川全省第二。

天全县还是茶马古道的发源地和必经之路,如今这里依然是四川进入西藏的重要交通要道。当汽车行驶在顺着山势修筑的公路上时,便能看到两旁郁郁葱葱的山林,由于道路狭窄,很多运送货物的大货车都会在会车时减速慢行。这时人们会发现这些装满货物的大货车中,很少有运送木材的。

在天全县生活了几十年的的农业银行天全县支行行长秦德虎说,上世纪80年代可不是这样情况,大面积砍伐树木的事情时有发生,路上跑的大部分是运送木材的车辆。

天全县林业局的高志勇也证实了他的说法。1998年以前,全县以林木采伐为主,每年采伐的林木就达4万立方米。不过这一情况在1998年9月1日开始有了变化。当天国家启动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全面停止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天全县也在这一年被国家列为首批天保工程实施地区。

从那时开始,天然林不能随意砍伐了,农民可以做的事情就是种树,而这一种就是10年。

树木的成长周期长,后期投入大。据当地人介绍,如果农民仅靠种树,根本无法糊口。天全县25万人口中,农民就占了万人。高志勇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天全县农民年人均收入在4000元左右,其中涉林收入仅为784元,这里还要包括国家退耕还林每亩补助的210元,剩下500多元就是靠农民卖竹子和竹荪获取的,林业占整个天全县财政收入不足1/10。

当地农民也告诉记者,虽然他们种树,但不能被称为林农,因为在林子上获得的收入只占全部收入的一小部分。他们告诉记者,目前一般的竹子可以卖到380元/吨左右,而养护和采伐的成本每吨就有200元左右,再加上山高路远,一天下来也赚不到几十元钱。但如果在县城打工,收入便可达到50元/天。

种树的收入低、投入大,却丝毫不能浇灭人们的种树热情。高志勇说:“以前种树还带有强制性,现在就不同了。近两年农民的积极性很高,常常是超额完成原本规定的种树任务。”

为什么呢?

“今年年初,有人还发现野生的大熊猫。”当地人说,虽然天全是我国重要的大熊猫栖息地,但很多在天全生活一辈子的老人都没有机会看到野生的大熊猫。野生大熊猫的出现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天全生态环境的好转,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据四川农业大学与天全县共建退耕还林生态效益径流场定点观测表明,天全县泥沙含量减少%;经省、市环保部门监测,天全县空气质量达到了国家一级标准,水质也达到了国家ii级标准。

天全县境内山高坡陡,地质结构松散,缺乏稳定性,易形成地质灾害,而同时又由于之前大规模砍伐森林,泥石流、山坡垮塌造成交通中断的现象时有发生。不过近几年,这样的现象几乎是绝迹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减少了当地人因地质灾害遭受的损失,也极大地带动了生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大批游客前来旅游休闲度假。新变化

生态环境好了,如何增加农民的收入又是一道摆在人们面前的难题。

高志勇介绍,在天全,财政收入主要依靠森林、水电和矿产。这三者在当地被形象地称为木头、水头和石头,其中木头的产值相对较小,拥有288万亩林业用地的天全县林业产值不过5亿元,因此天全的林竹产业也被形容为“大资源、小产值”。以前从天全向外运输的木材大部分都是未经加工的原木,价格十分低廉,这是造成林竹产值小的主要原因。

“不过这一情况已经得到逐步改变,我们的目标是到2012年林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高志勇信心满满,而他的自信也是有根据的。一片片由木材制成的墙板正被工人熟练地码放整齐、装箱密封,这些封装好的墙板将出口到日本,而每箱大约2平方米面积的墙板就可以卖到70元左右。

这家名为四川中天地的木业有限公司虽成立只有两三年时间,在天全县却有着不小的名气。“出手购置了46500亩林地、项目一期投资亿元建成5万立方米工程模板生产线、二期要建5万立方米细木工板、10万立方米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高志勇表示,在天全这座小县城,如此频繁的大出手,是天全人之前从未经历过的,而这正反映出天全县森林产业化发展新趋势。

中天地公司只是天全县政府培育的六家林业龙头企业之一。为解决“大资源、小产值”问题,天全县政府领导提出发展林竹产业的新思路:要提高林业产值,必须通过加工提升附加值,搞“立体林业”、“纵深林业”和“全方位林业”。

为达到这一目标,天全县政府也出台了多项举措,“2012年前,我们要在始阳镇建成‘川西林竹产业工业园区’。计划园区占地面积600亩,初步建设思路是‘721规划’,即15万立方米木材加工厂、60万平方米楠竹地板加工厂、2万吨竹炭加工厂、1万吨竹笋加工厂、万吨山葵加工厂、1000吨猕猴桃加工厂、6000吨二郎山古道茶叶加工厂等7家龙头企业;根雕一条街、林竹工艺品一条街2个专业化市场街和1个林竹交易市场,预计园区总投资将超过10亿元。”高志勇说。

木材被制成附加值较高的家具、装饰材料以及活性炭;而树林下面的空地可以种植蔬菜、水果、茶叶等;就连树根也被加工成工艺品,生态旅游也成了当地的招牌。森林资源的充分利用在天全表现得淋漓尽致。

农民和企业从中获得了实惠。在中天地有限公司一位正在摆放木材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己每个月的收入可以超过1000元。而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虽然这家企业刚投产不久,但是产品已经开始供不应求。

不过,高志勇也坦言,“目前森林碳汇还是一个盲区,还没有开展。

一家“赤道银行”的准备

当天全人还未开始对“森林碳汇”有所了解时,一家金融机构已经走在了他们的前面,为这一新生事物做着各项服务准备。

“蓝天、绿地,远处的城市建筑、近处的风电机组”构成了一幅图画,更确切地说,这是一幅广告图画。“兴业银行——中国首家赤道银行”的字样出现在画面右上角,这让很多看到这条广告的人都会产生好奇。

“很多人打电话开玩笑地问我们,这是不是一家建在赤道上的银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助理王宝银笑着说。

在兴业银行提供的一本名为《赤道原则解读》的小册子上,我们找到了赤道银行的真正含义。所谓“赤道银行”是指已宣布在项目融资中采纳赤道原则的银行。

赤道原则是参照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建立的一套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用以确定、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过程所涉及环境与社会风险的金融行业基准。

王宝银向我们进一步解释了赤道银行以及赤道原则的含义:“在贷款项目选择上,我们会对环保型的项目重点支持。比如我们推出节能减排贷款业务,只要企业的节能率达到我们规定的标准,我们就可以在审批程序上给予绿色通道,提供绿色信贷。”

他感慨“碳交易的市场很大,但是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块可以利用的资源。”

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交易市场潜力巨大,预计2008年至2012年间,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每年可达600亿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以前不需要承担减排义务,在我国境内所有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都可以按照《京都议定书》中的cdm机制转变成有价商品,向发达国家出售。

“特别是一些高耗能的行业,如水泥、钢铁等,他们往往会认为这件事情和自己没有关系。但正是这些高污染的企业或者产能过剩的企业,才最需要通过技术改造来实现节能减排,减少碳排放目标,这也是我们支持的一个范围。”王宝银说。

据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提供的材料显示,截至2009年3月,兴业银行全行34家分行全部开展了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业务,共支持全国91个节能减排项目,融资金额达到了亿元。此外,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都在计划与lfc(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参加到这个产业中来。

在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cdm项目快速发展,据世界银行的统计,从2006年到2008年,中国的cdm项目占全球该项目的比例逐年递增,分别为54%,73%和84%,远远领先于其他发展中国家。按当前国内最低限价8欧元/吨价格计算,我国cdm项目减排年收益至少为15亿欧元以上。

虽然兴业银行是我国首家“赤道银行”,提出赤道理念也有几年的时间,但对于森林碳汇来说,他们也表示还需要更多的准备。

王宝银说:“因为森林碳汇比较复杂,如何核定减排数量,树木生长到某一年限会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怎样测定?都是比较难解决的问题。”

兴业银行遇到的“森林碳汇”难题,也是摆在整个中国金融机构面前的难题,需要金融机构共同思考解决。难题解决了,森林被砍伐的命运就可以得到改变。这也许是森林最大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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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碳汇经济核算篇2

这是去年中旬在考虑森林碳汇问题时罗列的一些问题,在现在森林碳汇貌似开始为大家所逐渐接受时拿出来晒一晒,跟大家分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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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球变暖为特征的气候变化问题,持续影响着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经济系统,而人类活动更是大气温室气体增加的主要因素。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吸收并固定二氧化碳的碳汇功能,林业活动是缓解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2009年9月22日锦涛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发表《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讲话中,也特地提出大力增加森林碳汇。基于此,社会对于农林业碳汇作用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建设现代林业,发展山区林特产品、生态旅游业和碳汇林业”。碳汇林业作为一个新的概念,虽然首次出现在中央文件中,但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行动中,这个概念很早就被国际社会提出来了。

1、森林多重价值的挖掘

对于森林产业来说,一直以 “大资源、小产出”的局面长期存在,在其自身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的基础上,为保证森林的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不断的去发现其附加价值,低碳经济的发展给了我们重新思考这个问题的新思路。

1)发展更多的经济功能:生物质能源,林下养殖,生态旅游等。

林业经济价值的发展,首先要结合当地优势,如江西地区合理发展竹林、油茶林,获得部分经济价值,维持林农生活及日常运转。深化林权改改,走好“产权到户、集体管理“的效率化道路,结合资本、市场,形成一个类似于如下的完整产业链:“集苗圃培育→植树造林→木材加工→家具、地板→生物质能源→化工等。

要摆脱以提供低价值初级产品为主的经营模式,转向深度挖掘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切实提高林业产品的附加值,提供具有高附加值的林业产品,提升林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开发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就是林业的一个很有潜力的新产业链的一部分。发展林木生物质能源,是在发挥生态效益的同时,采集林下枯落物和木材加工剩余物支撑生物质能源产业。合理设计,发展混交林、加强林下养殖,林业管理,甚至发展生态旅游,都是挖掘森林附加经济值的良好途径。

同时,积极申请中央、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探索较完善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目前,江西已经建立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2)发展森林碳汇:吸收并固定二氧化碳,缓解气候变暖。

森林每生长出1立方米的蓄积量,平均要吸收吨二氧化碳,释放出吨氧气。单位面积森林吸收固定二氧化碳的能力达到每公顷吨。以云杉为例,一棵在30年内能吸收二氧化碳100公斤左右,而经过核证后的碳汇量是有经济价值的,这使得“植树”的价值重估。而以往,林农植树造林的价值仅仅体现在“退耕还林”补助,每亩仅200余元。随着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和碳汇交易引入,按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的造林项目,在植树造林中可以实现植树的工时收入、满30年后第一轮砍伐的分配收益、林地种植养殖项目收益和长达30年的“森林碳汇”交易收益。

2、什么叫森林碳汇?

通俗地说,森林碳汇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森林面积虽然只占陆地总面积的1/3,但森林植被区的碳储量几乎占到了陆地碳库总量的一半。所以,森林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与气候变化有着直接的联系。树木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了大气中大量的二氧化碳,减缓了温室效应。森林在碳汇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如造林、恢复被毁生态系统、建立农林复合系统、加强森林可持续管理等,可以增强陆地碳吸收量。以耐用木质林产品替代能源密集型材料、生物能源、采伐剩余物的回收利用,可减少能源和工业部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3、什么样的森林碳汇可以交易

并非森林吸收的二氧化碳都可以交易,商品进行交易的前提条件是清晰的产权。对于现有的森林来说,由于其生态效益的外部性,使得碳汇成为了“公共物品”,没有明晰产权。因此,现有森林碳汇的存量是不可以交易的。此外,森林有固碳的功能,但森林碳汇指的是净吸收量,即森林吸收的二氧化碳要减去造林活动用车(汽油)或施肥所产生的排放,还要减去林地流转和森林灾害造成的毁林排放,最后得到的净吸收量才是碳汇。森林碳汇的开发不但对于土地有要求,还需要有合适的方法学来监测、核查,最后由相关机构进行核证后才可进行真正的交易。也就是说,碳汇的交易条件十分苛刻,需要付出很高的交易成本。

4、形成的碳汇卖给谁?

在国际合作的机制下,发达国家承担了强制减排的责任,而发展中国家并没有这样的责任。国内的森林碳汇可以通过国际市场,卖给国外有减排任务的买家。目前,国际碳市场交易的大都是减少排放的工业项目,而林业碳汇项目由于规则的复杂以及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能够实现交易的很少。此市场成为强制市场。同时还存在着不受国际强制性规则限制的自愿市场,主要是由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府立法,实施减排规定或启动碳交易。这些市场主要进行工业减排项目的交易,林业碳汇项目只占很小的比例。在这样的框架下,任何个人和企业都可以来购买,用于企业来践行其社会责任等。

5、造林与再造林的概念。

按照目前最为规范的碳汇林开发方法,此类项目统称为“造林和再造林项目”。

“造林”是指通过栽植、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方式,将至少在过去50年内不曾为森林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人为直接活动。“再造林”是指通过栽植、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方式,将过去曾经是森林但被转化为无林地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认为直接活动,对于第一承诺期,再造林活动限于在1989年12月31日不为森林的土地上发生的再造林。只有满足这样条件的林地,才有开发并最终获得可交易的碳减排额度的可能。

6、开发碳汇项目,对于土地的要求。一般会有如下几点:

1)不同的标准下,均要求该土地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为无林地。具体时间根据不同标准而要求不同。

2)拟议碳汇林地不具有商业竞争力、存在一定造林技术难度、不具备天然更新能力的土地。

3)适宜树木生长,相对集中连片,预期能发挥较大的碳汇功能。4)有助于促进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控制水土流失、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多种效益。

5)近5—10年内尚不能纳入国家造林计划。

6)造林地权属清晰,具有当地政府部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当地群众具有参与项目造林的积极性,具备开展项目活动的组织、劳力和技术保障。

为证明项目土地的合格性,项目参与方需提供以下证据:

1)、不同时段的土地利用或土地覆盖图、森林分布图。2)、不同时段的航空照片,卫星影像。

3)、地面调查报告(实地植被调查、参与式访问调查)、土地登记册和林权证等。

7、造林和再造林项目对树种的要求

1、要求是本地种,不能有入侵种,对于遗传修饰生物体,如转基因品种,要特别小心。

2、若有外来种,需要论证外来种的必要性,并提供证据证明对环境没有明显负面影响。

目前已经成功开发的广西项目,其所选择的树种如下:eucalyptus 桉树;iana 马尾松;formosana 台湾铁松; lata:杉木。

目前已经成功开发的四川项目,其所选择的树种如下:platycladus orientalis:侧柏(柏树,片柏,片松);betula luminifera 光皮桦; poplus szechuanica ;betula albo-sinensis 油松;magnolia officinalis 厚朴(木兰科 木兰属); larix gmelinii 落叶松; quercus acutissima 麻 栎; pinus massoniana 马尾松;cupressus chengiana 岷江柏木; cunninghmia lanceolata 杉木; pinus tabulaeformis 油松; picea asperara 云杉。

8、开发成碳汇的森林在计入期内是否可以砍伐。

在计入期内允许以森林管理为目的的任何形式的间伐或主伐,但主伐后必须进行更新(植苗、播种或萌蘖更新均可,取决于项目设计)。但是,间伐特别是主伐时间的设计不能与监测和核查时间相近。

9、营造竹林是否可以申请?营造灌木是否可以申请?营造经济林是否可以申请?

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了解森林的定义,因为造林和再造林项目的目的是将无林地转化为有林地(既森林)。因此森林碳汇项目树种是否可用竹类、灌木和经济材林,取决于这些成分构成的植物群落是否属于森林。在我国,最小面积、最低树高2m和最小覆盖率20%是判断是否森林的三个基本阈值。

对于竹林的争议很大,建议避免用营造竹林来申请,以降低风险,而且竹林的碳计量和监测方法不同于普通林木,目前没有批准的方法学。同时营造棕榈林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即使达到森林条件的营造灌木也存在很大的风险,也没有批准的可用灌木营造的方法学。

原则上,营造乔木类经济树种(包括油料、干果和果树)是可以申请cdm造林再造林项目的。但是,由于许多经济类树种不能用材积度量,无法通过材积转换为生物量,而目前又无相应的预测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物量模型,而且,许多经济林木(特别是果树)分支较低,通常在胸径一下分枝,目前批准的方法学均是基于胸径和树高的测量,还需要递交新的方法学。

10、现有人工林是否可以开发成碳汇林?

1、对于1990年之前就存在的人工林,其仍然具有碳汇功能,但属于森林管理范畴,不能作为合格的森林碳汇项目活动。

2、对于1990-1999年再无林地上营造的人工林,虽然满足造林或再造林的定义,但规则规定不能申请和注册成森林碳汇项目。

3、对于在2000年1月1日以来营造的人工林,是可以有条件申请注册森林碳汇,并追溯自实行项目以来的碳汇量。

11、碳汇林开发的现有模式?谁投资造林的费用,大概有哪些投资。

1、cdm(清洁发展机制)下的造林再造林项目:由项目参与者承担费用。

2、自愿减排森林碳汇项目的开发:由项目参与者承担费用。

3、中国绿色碳基金下的碳汇林:由组织者募集的基金进行投资及管理。

无论在那种情况下,碳汇的购买方通常不会对造林或再造林进行直接投资,因此造林和再造林以及森林管护费用,均由项目参与方自行解决。而这部分的资金量比较大,汇报周期又长,给开发者造成较大的困难。

12、什么时候能够获得碳汇收益?项目的计入其和项目期如何选择。

与其他行业的减排项目不同,一般对森林碳汇项目产生的碳汇不可能每年进行检测和核查。一般第一次核查时间有项目参与方来定,以后没5年监测核查一次。正常情况下,每次监测和核查并签发减排量后,买方再根据购买协议和实际签发量,向卖方付款。但是,由于造林和再造林项目前期投入巨大,生产周期长,往往许多年后才开始获得林木和非林木产品收益,因此卖方期望更早获得碳汇收益,也可以设计购买协议,要求买方进行预付,但相对价格要低,因为买家承担了一定的风险。

项目的周期也非为两种:1)、可更新计入期:最长为20年,最多更新两次,这种情况下项目最长有60年。2)、固定计入期:最长为30年,不可更新。计入期和项目期的选择可根据所选树种的生长特征、土地使用情况、减排量特征等共同决定。

13、造林再造林项目需要考虑哪些参与方的意见。

项目参与方意见通常与社会经济调查结合进行,最常用的方法是参与式乡村评估。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包括:起草宣传册,并在调查访问过程中向村民发放;参与式制图;问卷调查;半结构访谈;相关利益群体分析等。

14、目前国内已有成功项目案例:

1、广西林业cdm项目

2、四川林业cdm项目

3、其他案例不胜枚举

---------------------------以上只是林业碳汇所面临的一些基本概念的部分罗列,肯定无法穷尽,或许也有不当之处,还望大家加以补充。

不足之处,欢迎探讨!

森林碳汇经济核算篇3

森林碳汇经济 1

目 录

1.背景 4 5 5 5 6 7 8 8 9 9 9 碳汇交易 森林碳汇

2碳汇经济

林业的碳汇价值 开发碳汇林业经济

3开发碳汇项目的条件

开发碳汇项目的现有模式 开发碳汇项目的土地要求 碳汇林有两种:造林和再造林

造林和再造林项目对树种的要求 已有碳汇项目的树种

1.背景

气候变化的基本特征是由于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大量增加而使全球气温持续升高,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对气候变化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人类大量使用石化能源,使二氧化碳排放增多带来的温室效应是全球迅速变暖的主要原因。过去一百多年的时间里,人们对化石燃料石油的依赖和大量使用导致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急剧上升,引发全球变暖。这种变化对地球生态系统、农林业、水资源以及人类健康都将产生广泛、深远和复杂的负面影响。

节能减排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责任。地球向大气层排放的温室气体与日俱增,削减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保护人类的共同利益,已经成为共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该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旨在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使气候系统免遭破坏的水平上。为缓解全球气候变暖趋势,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京都审议通过了《京都议定书》,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京都议定书》规定所有发达国家在2008年到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削减%。有约束 的温室气体排放机制为碳交易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目前,国际上碳交易主要有cdm(清洁发展机制)、ji(联合履行)、et(排放贸易)三种机制。碳交易已成为面对气候变迁的一个市场解决方案。其它一系列气候公约国际谈判中,国际社会对森林碳汇作用越来越予以关注,如《波恩政治协议》、《马喀什协定》都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京都议定书》确立的cdm(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各国通过绿化、造林来抵消一部分工业源二氧化碳的排放量。2003年l2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9次缔约方大会,国际社会已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碳汇项目达成了一致意见,制定了新的运作规则,为正式启动实施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创造了有利条件。《京都议定书》不但规定了41个工业化国家的减限排额度和时间表,还在和条款引入了温室气体吸收汇,允许通过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等活动获得的碳汇用于抵消工业和能源部门的温室气体减限排量。同时还在第6条规定可通过包括林业活动在内的项目活动获得的碳汇来抵消减限排额度。

碳汇交易 根据《京都议定书》,许多发达国家都有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约定,一些国家在本国内难以完成既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就只好到国际上购买可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项目,根据京都市场碳交易的平均价格为每吨美元,非京都市场交易价格为每吨美元。2005年,国际碳市场的总交易额超过100亿美元,而2006年达到250~ 4 300亿美元,预计两年后将增加到每年400亿美元。如果造林后能测算出能够降低的二氧化碳量,就可以到国际市场进行碳交易。

森林碳汇 森林碳汇是指森林通过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吸收并以生物量的形式贮存在植物体内和土壤中的能力。森林的这种碳汇作用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的积累,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巨大的生物量,是地球碳循环重要的汇和库,它与气候变化有着直接的联系。数据表明,森林每生长1m3生物量,平均吸收 二氧化碳,有着很强的碳汇功能。最新研究的成果表明,成熟森林在地上部分净生产力几乎为零的情况下,土壤持续积累有机碳,表现出强大的碳汇功能。实施造林和再造林,增加森林的碳汇量是世界公认的最经济有效的解决二氧化碳上升的办法。

2碳汇经济

林业的碳汇价值 碳汇林业是气候变化的伴生物。森林每生长出1立方米的蓄积量,平均要吸收吨二氧化碳,释放出吨氧气。单位面积森林吸收固定二氧化碳的能力达到每公顷吨。以云杉为例,一棵在30年内能吸收二氧化碳100公斤左右,而经过核证后的碳汇量是有经济价值的,这使得“植树”的价值重估。凡是希望为温室气体减排做出贡献的公民,都可以通过简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愿望,林业碳汇基金倡导的是一种“零排放”理念,如经过计算,约11亩人工 林就可以吸收约为吨的二氧化碳,相当于一部排量的汽车全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而以往,林农植树造林的价值仅仅体现在“退耕还林”补助,每亩仅200余元。随着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和碳汇交易引入,按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的造林项目,在植树造林中可以实现植树的工时收入、满30年后第一轮砍伐的分配收益、林地种植养殖项目收益和长达30年的“森林碳汇”交易收益。

开发碳汇林业经济 开发碳汇林业经济同时要避免以提供低价值初级产品为主的经营模式,转向深度挖掘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提高林业产品的附加值,开发具有高附加值的林业产品。开发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就是林业的一个很有潜力的新产业链的一部分。发展林木生物质能源,是在发挥生态效益的同时,采集林下枯落物和木材加工剩余物支撑生物质能源产业。合理设计,发展混交林、加强林下养殖,林业管理,甚至发展生态旅游,都是挖掘森林附加经济值的良好途径。这样就能形成一个类似于如下的完整产业链:“集苗圃培育→植树造林→木材加工→家具、地板→生物质能源→化工等。

3开发碳汇项目的条件

并非森林吸收的二氧化碳都可以交易,商品进行交易的前提条件是清晰的产权。对于现有的森林来说,由于其生态效益的外部性,使得碳汇成为了“公共物品”,没有明晰产权。因此,现有森林碳汇的存量是不可以交易的。此外,森林有固碳的功能,但森林碳汇指的是净吸收量,即森林吸收的二氧化碳要减去造林活动用车(汽油)或施肥所产生的排放,还要减去林地流转和森林灾害造成的毁林排放,最后得到的净吸收量才是碳汇。森林碳汇的开发不但对于土地有要求,还需要有合适的方法学来监测、核查,最后由相关机构进行核证后才可进行真正的交易。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提出的试验设计中林业碳汇的项目也应该做到“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可交易的 “森林碳汇”作好把关。 开发碳汇项目的现有模式 在国际合作的机制下,发达国家承担了强制减排的责任,而发展中国家并没有这样的责任。国内的森林碳汇可以通过国际市场,卖给国外有减排任务的买家。主要的项目来源有:

1、cdm(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下的造林再造林项目:由项目参与者承担费用。

2、自愿减排森林碳汇项目的开发:由项目参与者承担费用。

3、中国绿色碳基金下的碳汇林:由组织者募集的基金进行投资及管理。

开发碳汇项目的土地要求 1)不同的标准下,均要求该土地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为无林地。a)、对于1990年之前就存在的人工林,其仍然具有碳汇功能,但属于森林管理范畴,不能作为合格的森林碳汇项目活动。

b)、对于1990-1999年在无林地上营造的人工林,虽然满足造林或再造林的定义,但规则规定不能申请和注册成森林碳汇项目。

2)拟议碳汇林地不具有商业竞争力、存在一定造林技术难度、不具备天然更新能力的土地。

3)适宜树木生长,相对集中连片,预期能发挥较大的碳汇功能。4)有助于促进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控制水土流失、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多种效益。

5)近5—10年内尚不能纳入国家造林计划。

6)造林地权属清晰,具有当地政府部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7)为证明项目土地的合格性,项目参与方需提供以下证据: a)不同时段的土地利用或土地覆盖图、森林分布图。b)不同时段的航空照片,卫星影像。

c)地面调查报告(实地植被调查、参与式访问调查)、土地登记册和林权证等。

碳汇林有两种:造林和再造林 “造林”是指通过栽植、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方式,将至少在过去50年内不曾为森林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人为直接活动。“再造林”是指通过栽植、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方式,将过去曾经是森林但被转化为无林地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人为直接活动,再造林活动限于在1989年12月31日不为森林的土地上发生的再造林。只有满足这样条件的林地,才有开发并最终获得可交易的碳减排额度的可能。

造林和再造林项目对树种的要求

a)要求是本地种,不能有入侵种,对于遗传修饰生物体,如转基因品种,要特别小心。

b)若有外来种,需要论证外来种的必要性,并提供证据证明对环境没有明显负面影响。

已有碳汇项目的树种

目前已经成功开发的广西项目,其所选择的树种如下:eucalyptus 桉树;iana 马尾松;formosana 台湾铁松; lata:杉木。目前已经成功开发的四川项目,其所选择的树种如下:platycladus orientalis: 侧柏(柏树,片柏,片松);betula luminifera 光皮桦; poplus szechuanica ;betula albo-sinensis 油松;magnolia officinalis 厚朴(木兰科 木兰属); larix gmelinii 落叶松; quercus acutissima 麻 栎; pinus massoniana 马尾松;cupressus chengiana 岷江柏木; cunninghmia lanceolata 杉木; pinus tabulaeformis 油松; picea asperara 云杉。

森林碳汇经济核算篇4

中文摘要:本文先对森林碳汇相关概念综述及其经济学含义进行解析,然后从碳汇的减排成本优势,碳汇市场的发展潜力,碳汇的交易成本,碳汇市场体系的构建等方面对森林碳汇市场形成的研究进行了回顾,并指出了未来研究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森林碳汇市场 交易成本 减排成本

随着《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生效,森林碳汇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全世界各国的重视。所谓森林碳汇就是指森林具有的吸收和储存二氧化碳的作用,森林碳汇使森林成为自然界中碳的寄存体,可以说森林起到了储存碳的“库”的作用。森林碳汇效果的发挥使其能够吸收并储存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并起到抑制和减缓温室效应的效果。

一、森林碳汇相关概念综述及其经济学解析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的“汇”指从大气中清除温室气体、气溶胶或温室气体的任何过程、活动或机制。与此相对的“碳汇”概念是指从大气中清除co2气体的任何过程、活动或者机制;森林植被通过光合作用,将大气中游离的co2固定下来,转变为有机碳,这就是森林的固碳功能(胡品平等)我们可以从外部性理论,基于科斯定理的排放权交易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理论解析森林碳汇的经济学含义。

根据萨谬尔森的观点,当生产或消费对其他人产生附带的成本或效益时,外部经济效果便产生了;也就是说,成本或收益附加于他人身上,而产生这种影响的人并没有因此而付出代价或报酬;更为确切的说,外部经济效果是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个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效果,而这种效果并没有从货币或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

外部性的存在造成社会脱离最有效的资源配置状态,使市场经济体制不能很好的实现其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功能。

庇古(1920)外部性理论从经济学意义上揭示了排污问题的外部性质,提出了著名的“庇古税”,典型的办法体现在对负的外部性征收税负,正的外部性给予补贴。征税可以抑制产生负的外部性的经济活动;而补贴可以激励产生正的外部性的经济活动。庇古的外部性理论可作为排污费的理论渊源。

科斯(1960)在对“庇古税”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科斯定理,科斯的产权理论可作为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基石。科斯认为,只要产权明晰,交易成本较低,经过当事人的的自愿协商和谈判,外部性造成的效率损失可以由市场本身解决,即市场机制本身可以纠正市场失灵。对于环境污染这种负的外部性,只要明确污染这种”权利“的所有者,一个完备的市场必然会使污染者和受害者之间产生以这种权利为对象的交易,从而引致这种权力的价格等于它给社会带来的边际损害,从而达到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相等。因此,只要环境容量自愿产权得以明晰,且得到有效保护,就能通过排污权交易实现环境容 量的优化配置。

碳汇交易既包括了技术问题,又包括了制度问题,技术问题根源于碳汇计量和监测技术研发和推广,而制度问题则产生于碳汇市场交易过程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说,制度成为了碳汇交易市场正常运行的关键。具体来说,我们应该完善碳汇市场运行制度,着眼于提供交易场所便利交易,降低交易成本以促成交易,提供信息以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创造激励机制以扩大碳汇供给,发挥碳汇潜力。

二、森林碳汇市场形成的研究综述

在《京都议定书》生效和清洁发展机制建立为森林碳汇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的前提下,为了促进全球森林碳汇市场化的建立,国内外的许多学者也致力于碳汇经济问题的研究,分别从碳汇的减排成本优势,碳汇市场的发展潜力,碳汇的交易成本,碳汇市场体系的构建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一)森林碳汇减排成本的研究

伴随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关注,相比较其他减排方式,通过森林的固碳作用应对气候变化是相对经济的方式,这意味着通过森林碳汇的边际减排成本应该是低于其他方式的(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的边际减排成本。

森林用于二氧化碳减排源于1989年sedjo and solomon发表的1篇论文,文章提出通过拓展世界上森林的面积能够充分弥补世界上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放。论文首次利用土地机会成本和碳汇储量估算了全球的碳汇成本,认为全球的碳汇项目每年能够捕获*109tc,平均减排成本为~7/tc;随后的richards和rosenthal et al.研究表明,如果美国能够利用碳汇项目使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回到1990年的排放水平,其二氧化碳减排成本将比单纯利用化石燃料进行减排减少80%(richards, 1993;rosenthal et al.,1993).dixon r k,(1993)研究表明,提高化石能源利用效率以减少碳排放成本为100美元/t, niskanen a et al,(1996)计算出能源生产中限制碳排放的成本为25~120美元/t, 而robert n stavins(1999)研究表明,通过植树造林实现碳减排的生产成本相对较低,一般在10美元/t以下,极少在50美元/t以上。但是大部分现有研究采用的单点估计方法对于单一碳汇项目点估计是适用的。然而涉及到大范围土地面积时,点估计不太合适,因为对于大规模的碳汇项目,碳汇减排边际成本预计将上升。为了突破这些早期研究的局限性,moulton 和richards(1990), adams et al.(1992)和parks 和hardie(1995)在建立成本函数,考虑土地的机会成本,细化造林成本估算,使用折现率的基础上,修正了人工造林碳减排成本的估计方法。

由于以往研究采用了不同方法来估算碳汇成本,很难将他们进行相互比较。此外,由于存在林业管理实践,土地机会成本、初始造林和管护成本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森林碳汇的减排成本估计范围很大,为了精确碳汇成本估算的有效范围,stavins et al(2005)将以往的研究进行标准化以增加他们的可比性,标准化结果使得边际成本函数估计的范围显著缩小,分析表明几乎对所有的供给函数而言,3亿t的年森林碳供给量平均边际成本在25-75美元/stc范围,相 当于美元/tco2,如果计划生产5亿t的森林碳汇平均边际成本范围将扩大到30-90美元/tc.(二)森林碳汇市场发展潜力的研究

伴随着《京都议定书》的签署,国外关于森林碳汇经济领域的研究是从碳汇市场的潜力,即固碳潜力开始的。法国1991年的研究表明,法国森林固碳总量为20亿吨,其中森林生物固碳亿吨,林地固碳亿吨。荷兰从20世纪90年代初成利了森林碳吸收基金会,开展了大规模造林吸收二氧化碳项目。截至1999年已造林5400公顷,项目总期限为99年,总投资3820万美元,累计固碳万吨,碳汇价格达到美元/吨碳。国内学者关于森林碳汇潜力的研究也是着眼于固碳潜力。刘国华等(2000)研究认为,中国森林总碳储量由第一次清查时的亿吨,增加到第四次清查时的亿吨,从1977年到1993年的17年中,平均每年以265万吨的速率增加;魏殿生等(2003)认为中国目前实施的六大林业生态工程主要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这些生态工程对森林碳储量贡献最大;李海涛等(2003)认为中国林业政策对林业固碳具有一定的贡献,仅1998年固碳量就达到亿吨;张小全(2005)认为如果中国进行恰当的碳汇市场运作,并通过试验项目的开展获得成功经验,中国在第一承诺期将会获得20%的市场潜力,即330万吨碳的潜力,相当于70万~110万公顷的造林面积;何英,张小全等(2007)研究表明,中国森林碳汇交易市场还处在建立和发展阶段,但具有较大的潜力,并且中国社会政治稳定是森林碳汇交易顺利进行的保证,森林发展空间大,森林固碳能力增长潜力大,开展森林碳汇项目具有许多优势。匡耀求等(2010)在研究2005~2008年广东省主要碳源碳汇的基础上分析了增加碳汇潜力的途径,其中推广冬种绿肥每年可增加吸收二氧化碳2155万吨,将全省现有未成林地全部实行封山育林,约2年后每年可增加吸收二氧化碳1000万吨,同时还建议利用海洋的生物生产力增加碳汇。杨帆等(2012)综述了森林碳库的重要地位、我国森林生态系统碳库特点,分析了通过增加森林面积和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来增加森林碳汇的潜力。赵庆建,温作民等(2011)研究了中国的森林资源状况和碳储量的时空分布状况,分析了cdm机制下影响中国碳汇潜力的主要因素。基于森林碳汇潜力估算模型,以江苏龙潭林场为例进行了碳汇潜力计算。

(三)森林碳汇市场交易成本研究综述

森林碳汇的稀缺性、公共物品性和外部性特征将导致森林碳汇面临较高的交易成本,从而引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科斯的产权理论为人类利用市场化手段实现森林碳汇的合理配置提供了理论基础,因此交易成本,尤其是市场驱动力和交易成本,是碳汇市场机制建立的核心所在。stavins(1995)将森林碳汇交易成本分为搜寻和信息成本、讨价还价与决策成本、监测和强制实施成本等3种;dudek与winnar(1996)将联合履行碳汇项目的交易成本进一步划分为搜寻成本、谈判成本、批准成本、监测成本、强制实施成本以及保险成本等6种成本;(2002)在对全球的森林碳汇项目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将交易成本分为5种类型:项目识别、项目设计和执行、项目监测、强制实施和风险管理、主办国和国内项目检查以及市场交易等。axel michaelowa等人(2004)的研究表明,cdm项目的最小固定交易成本为150 000欧元,假设cdm造林再造林碳汇交易价格为每吨二氧化碳当量3欧元,那么由于固定交易成本的存在,碳 汇信用量为50000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碳汇项目将无利可图。

(三)森林碳汇市场体系构建的研究进展

对于碳汇市场体系的研究,国外文献最早是从排污权交易研究开始的,随着欧盟、芝加哥等国气候交易平台的建立,更多的研究集中于碳源、碳交易市场的效益和森林碳汇市场分类等方面来进行研究。

ana carolina manriquez(2002)认为构建通过森林碳汇市场需要市场机制、买卖双方和政治框架三个要素。richard l(2002)建议用自由市场的方法来建立气候交易,而不是用强制的方法。世界银行在2004年的《碳汇市场的现状及趋势》中简单描述了碳汇市场的结构,认为目前的碳汇市场可分为减排许可市场和基于项目的市场。hongli feng等(2005)认为有效的碳汇市场需要政府的调控作用。william ce(2007)对热带雨林碳交易的相关机制进行了研究,认为热带雨林碳汇是很大的碳汇市场来源。pollini,j(2009)认为碳交易市场的出现对农业和环境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国内学者对于森林碳汇市场体系的研究多是从交易成本及市场运行机制要素的构建等方面展开的。林德荣,李智勇等(2005)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将森林碳汇市场划分为3个阶段。然后,从交易成本的角度对阻碍森林碳汇市场的政策环境、买方和卖方的相关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邱威等(2008)在研究森林碳汇服务物理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应该建立与之相应的市场化机制,并从供求双方、价格机制、交易成本和政府的作用等几个方面对森林碳汇市场的构建进行了分析。彭喜阳,左旦平(2009)在分析森林碳汇市场机制各要素(包括市场供求机制,市场价格机制,市场竞争机制,风险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森林碳汇市场体系的基本框架构想,设想的森林碳汇市场的基本架构由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森林碳汇信用项目交易市场、森林碳汇资产产权交易市场、森林资产与碳汇保险市场、森林碳汇期货市场、森林碳汇提供者互助基金、森林资源调剂基金、森林碳汇交易中介服务市场和监管体系9个部分组成。王杏芝,高建中(2011)基于森林碳汇市场主体的视角,从较高的交易成本、缺乏流动性和不合理的市场竞争3个方面阐述了碳汇市场主体对森林碳汇市场的影响。提出了建立适合市场状况的交易体系,培育国内需求市场,积极发挥政府的监管和引导作用等建议。肖艳,李晓雪(2012)提出我国森林碳汇市场培育的路径选择:加强国际森林碳汇项目推广合作;发展一级市场交易,稳步推动金融市场的建设;立足国内市场,推动森林碳汇的国内市场的形成;将自愿减排作为目前发展的优先安排。刘丛丛等(2012)阐述了森林碳汇市场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发展优势与市场建立的障碍以及发展的巨大潜力的基础上,从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和融资机制五个方面分析了森林碳汇市场的运行机制,提出了构建我国森林碳汇市场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刘豪,高岚(2012)从森林碳汇市场供需关系、市场发育程度、认证标准建设和认证登记程度四个方面比较分析了国内外森林碳汇市场的发展现状,得到以下四点启示:加快与国际交流,进入国际碳汇市场交易体系;扩大我国森林碳汇需求;规范森林碳汇市场供给,完成森林碳汇标准生产和认证一体化进程;建立交易平台,完善森林碳汇登记注册制度。

三、森林碳汇市场形成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评价

(一)国外研究现状评价 从以上关于森林碳汇市场形成的国内外碳汇研究现状来看: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森林碳汇相比较其他减排途径确实提供了缓解气候变化的较为经济的方式。国外对森林碳汇问题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国际科联(icus)执行的国际生物学计划(ibp)是全世界森林碳汇研究的开始。这个时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自然科学领域。直至20世纪90年代末《京都议定书》的签署,林业碳汇才成为清洁发展机制(cdm)下发达国家履行其减排承诺的方式之一,碳汇研究才真正在社会科学领域展开。具体从碳汇市场形成的研究来看,国外的研究从最初的森林碳汇减排成本,固碳潜力,碳汇市场交易成本,cdm机制下碳汇项目的开展,到碳汇项目市场化和碳汇市场机制构建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并随着全球森林碳汇市场交易量的不断增长而不断发展成熟,目前已经向碳汇经济方向发展。

但是,从全球来看,森林碳汇的研究存在一些不足,集中表现在森林碳汇评价的计量方法、计量项目没有统一的标准,无法达成共识。如对森林碳汇实物量评价的方法主要有生物量法、蓄积量法、生物量清单法、涡旋相关法、涡度协方差法等,对价值量评价的方法主要有成本效益评价法、造林成本法、碳税率法、碳税法和造林成本均值法等,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方法被世界各国所公认,也没有被我国所公认。由于计量方法的不统一,使得各国对于本国碳汇潜力的估算可能缺乏统一的口径而缺乏可比性。

(二)国内研究现状评价

国内学者对于森林碳汇市场形成的研究更多是从减排成本,交易成本,固碳潜力,市场体系构建和政策层面上支持等方面展开,目的在于说明以碳汇市场这一市场化手段实现森林生态价值的补偿的积极意义,和以低成本更为经济的方式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这些研究无疑有助于推动碳汇市场在中国的建立,但是对于中国究竟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与国际接轨的碳汇市场以及如何建立才能够真正实现在国际气候谈判博弈中的话语权和国际碳汇交易市场中的主动权,更好地获得清洁发展机制中的利益,尚未做出具体的分析和论证。在碳汇计量方面,由于全球计量方法和计量对象的不统一,我国在碳汇计量技术方面的投入尚不足等原因,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

综观国内有关森林碳汇市场形成的研究,大多研究仅仅是停留在构建市场体系的宏观层面,深入微观层面挖掘如何构建碳汇市场的供求机制,如何诱导森林经营者的积极性,增加森林碳汇的供给,如何通过国家相关政策强制企业履行其减排义务,从而调动碳汇的市场需求的文献尚不多见。交易成本作为阻碍碳汇市场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更多文献注重于分析产生交易成本的原因,而对于在市场体系构建中降低交易成本的途径鲜有提及。很多文献提及在森林碳汇市场的构建中落实林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但如何在碳汇市场的发展中进行落实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途径少有提及。

四、森林碳汇市场研究的发展趋势

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更为经济的有效途径,森林碳汇市场形成的研究以及碳汇市场交易的实践发展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我国在1998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后,从2003年起陆续开始了碳汇项目的试点工作。对森林碳汇的计量研究虽然起步较早,但由于我国林权制度改革尚在进行之中,产权划分不够清晰,国家对于碳计量的投入不足,相比较发达国家,我们目前的 碳计量工作尚难以与国际接轨,再加上我国对碳汇的空间变化,碳循环研究较少,导致我们在参与全球气候谈判时缺乏有力的数据技术支撑。在全球碳汇市场化的进程中,我国仍旧处在碳汇项目的试点阶段,距全面开展碳汇市场交易还有相当的差距。在对碳汇市场的研究中,更多还是停留在宏观的体系构建设想上,市场规划流于粗线条,缺乏微观层面上有数据支撑的实证研究。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森林碳汇作为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下有效经济的市场化减排途径,发达国家可籍此抵消自己的强制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可从发达国家获得相关的资金和先进减排技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过森林碳汇获得双赢,并在此基础上获得碳汇带来的良好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大有向碳汇经济发展的趋势。因此,从长远来看,我国应从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出发,加大对碳汇计量技术研究的投入,尽量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保持口径一致,同时政府应推动林权制度改革的纵深发展,尊重森林经营者的产权和利益,加大对森林经营的补贴力度,构建促进森林经营者供给碳汇的诱导机理,在需求层面,出台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对企业需要履行的减排义务作出具体规划和强制要求以切实增加森林碳汇需求。完善相关保障制度和措施,搭建交易平台,着眼于交易成本的降低和碳汇市场体系的建立。

综上所述,随着全球森林碳汇项目的开展和森林碳汇交易的不断成熟发展,我们应加大对森林碳汇市场体系构建中微观层面的研究,从碳汇计量技术角度。政府政策支持角度深入研究,为我国碳汇市场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提供前提条件,并在全球气候谈判中争取相应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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