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社会责任观(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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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范文【第一篇】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肯定论;概念分析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
(一)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
1924年美国的谢尔顿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他在《管理的哲学》第一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CSR CperateSocialResponsibility)他认为工业的目标不单纯是生产商品。他把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人类需要的各种责任联系起来,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内在因素,社区利益作为一项衡量尺度,应远远高于公司的赢利。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
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于我国来说其实是个“舶来品”。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企业一开始就由政府赋予了很强的社会责任,企业不仅管生产,甚至还管职工的生活,其实是强加给企业太多的社会责任。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企业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企业在一定的程度上存在着片面追求企业发展和赢利至上的思想,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低劣的产品质量和服务,环境污染,劳动事故等问题,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学术界也开始重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
二、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
(一)否定企业社会责任
否定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弗里德曼,波纳斯,贝利等人,反对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首先,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和其作为营利机构的本质相矛盾的,企业的存在不是为了处理社会问题的,社会责任是政府应该关注的问题。其次,企业社会责任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它的适用可能会给政府介入微观经济提供便利。再次,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内涵模糊的概念,没有自己确定的范围,没有执行力。最后,强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能会分散企业家的注意力,不利于企业为社会提供更便利的产品服务,也会损害它的竞争优势。
(二)肯定企业社会责任
首先,企业在社会中享有极大的社会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其次,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目前社会上的一些社会问题就是因为企业行为的失误所引起的;再次,基于企业的管理才能,只长和资本更容易解决某些与之相关的社会问题;最后,社会公众支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于赞成企业社会责任的学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也是不一致。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分类
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经济、法律、道德等各种责任之和,即把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企业责任,称之为综合责任说,这一观点的代表以美国卡罗尔最为著名。他认为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经济上的使命,期望能够遵守法律,重伦理,行公益。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之的总和。
第二种观点是将企业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并列起来。社会责任仅仅是企业的一种责任,这种观点称之为独立责任说。企业的经济责任是企业固有的责任主要以企业的股东利益为关注对象,法律责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企业义务,企业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实际上有交叉。与法律责任不同的是,社会责任并没有直接规定于法律之中。与经济责任相比,社会责任更加关注于社会公众的利益和愿望。
第三种观点是以列举的方式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界定。美国经济开发委员会在1971年6月发表的《商事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了界定,列举了属于企业社会责任范畴的58种行为,共设计10个方面的领域,分别为(1)经济增长与效率;(2)教育;(3)用工与培训;(4)公民权与机会均等;(5)城市改建与开发;(6)污染防治;(7)资源保护与再生;(8)文化与技术;(9)医疗服务;(10)对政府的支持。对这些社会责任行为,美国经济开发委员会又区分为两个基本类别,一是纯自愿的行为,这些行为有企业主动实施,并由企业在始终发挥主导作用;二是非自愿性的行为,这类行为要由政府借助激励机制的引导,或通过法律、法规的强行规定而得以落实。
第一种观点将企业社会责任看作是企业所有责任之和,有它的合理之处,然而,这种划分的方法将企业的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并列是值得商榷的。首先,慈善责任的说法本身就是存在着问题,既然是慈善,就是可为之也可不为之。
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并列的一种责任,这与上述讨论的有所出入,无论是经济责任,还是法律责任,都是在企业运作过程中与社会接触时所产生的责任,将企业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并列,缩小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这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字面意思不符之外,很容易造成概念上的误解。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学者有如此多不同的观点,作为一个法学学科研究的概念,必须从以严谨的逻辑分析确定它的涵义,要区别于生活中的通常涵义。基于对以上三种观点的分析,将从核心词“责任”着个字眼入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进行分析。责任通常在两个意义上使用,一是指分内应做的是事情;二是指没有做好分内的事情,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义务。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可以将其解释为首先企业对社会应作的分内的事情,其次是指企业没有做好分内的事情而应对社会承担的不利后果或者强制义务。企业社会责任的英文词源“Corporate SocialResponsibilityCSR)其中Responsibility的意思是指a duty to be in charge of or look after something , so that you make decisions and can be blamed if something bad happens。
英文中Responsibility也是指应负的义务,如果这种义务没有被很好的履行将要受到谴责,这两种意思都有企业包含着的是企业对社会有应尽的义务。在上述的观点中,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之和或者是将企业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并列起来的观点都是有待商榷。既然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对社会应有的义务。从字面分析概念时,很显然,谋取利润,只是企业成立的目的,也是企业的本质,那么经济责任肯定是一个企业应负的责任。法律责任是企业应遵从的基本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并不能包括所有的道德责任,一些行为既有法律属性又有道德评价时,应该将之划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中来,对于道德行为,一些行为可能会给予其较低的道德评价,这些行为有可能是被法律规制,有可能即使我们给予其低的道德评价,还是没有纳入到法律的范畴,这些行为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可能只是影响到了企业的声誉。
另外一部分道德行为是应该给予好的道德评价。由于通俗的用语习惯,将道德责任若归纳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当中,一般人难免会将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企业的道德行为,一个企业向社会的募捐,可能很多人就通俗的认为企业很好的履行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募捐本身是对社会有益,如果企业募捐的背后是侵害劳动工人的合法权利,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环境。这些个行为是造成了更多的社会问题而不是履行了它的社会责任,不能简单的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的道德行为或者慈善行为。
基于上述分析,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总和。企业的经济责任更多的是内部关注的问题,法律责任是企业在社会中生存时产生的一些列责任问题,企业社会责任的重心内容还是应该落脚在法律责任上。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应当是:为建设和谐社会、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在牟利的过程中所负有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其它利益相关者权益的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德]莱茵哈德・默恩。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
企业社会责任范文【第二篇】
(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传统社会关于商人的社会责任观构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渊源。资本主义的到来大大提高了商人的社会地位,当时企业社会责任观是消极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贝利()与哈佛大学教授多德()围绕“企业的管理者是谁的受托人”展开了一场关于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争论使社会责任作为学术问题真正登上历史舞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贝利-曼恩”的论战将其推向了高潮。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利益相关者理论又为企业社会责任奠定了理论研究的基础以及提供了研究的角度方向。
(二)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定义
理论界中影响比较大的是:社会四责任说(Brummer)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四种,即是企业经济责任、企业法律责任、企业道德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四者相互并列。企业社会责任综合说(Arichie )与前者不同,即特定的社会对企业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是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
两者所定义的都是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观,本文更赞同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基于一定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企业伦理与慈善责任(刘长喜,2005),该定义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前两者划分为他律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将后两者划分为自律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
二、社会责任会计概念框架
(一)社会责任会计的涵义
社会责任会计的概念是由美国会计学家David 首先提出的,他提出社会责任会计是衡量和分析政府及企业行为等社会公共部门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果的会计分支。黎精明(2004)则这样定义社会责任会计:“社会责任会计是研究如何更好地维护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管理当局、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社会公众等相关利益者团体和个人决策提供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系统。”比较两者,可以看出,两者都是衡量社会效果,但前者的主体是政府及企业等社会公共部门,后者的主体则是企业。
(二)社会责任会计的目标
社会责任会计目标同会计目标一样,包括: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更多的中国学者将社会责任会计目标分为两个层次,即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基本目标为提高社会效益,具体目标是向利益相关者提供社会责任信息。
(三)社会责任会计的假设
王雪芳(2004)比较全面的分析了社会责任会计的四个会计假设:(1)社会责任会计的主体根据特定的个人、集体或组织的经济权益来确定,这使得会计的处理范围得到扩大;(2)社会责任会计的记录、核算和信息披露以持续经营为前提;(3)社会责任会计也需要进行分期,社会责任支出的受益期很难确定,因此,这个问题上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4)在计量上,采用多样化的计量形式,包括货币计量和非货币计量。
(四)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一般原则
社会责任会计的原则为8+3,即会计8项基本原则、社会性、政策性、充分揭示性。
其他的部分学者认为还应该包括:强制和自由相结合的原则;谁投资谁受益,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原则;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原则;及时反馈原则等。
(五)社会责任会计的会计要素
社会责任会计的会计要素是社会责任会计的核算对象的具体化。王雪芳(2004)则对传统会计六大要素进行了演化和创新,认为社会责任会计要素包括四项内容:(1)社会交易:一个企业对社会环境资源的应用和提供程度。(2)社会资产:未来能给社会提供利益的经济资源。(3)社会负债:在可以确定的日期要用现金、劳务或其他资产予以偿付的那些对企业提出的要求权。(4)社会损益: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的总称。
(六)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方法
宋献中(1992)认为,社会责任会计的计量方法包括:(1)调查分析法,(2)替代品评价法,(3)历史成本法,(4)复原或避免成本法(6)影子价格法。
阳秋林(2005)则分别针对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生态环境和社会收益四个社会责任会计主要的核算内容提出了相应的计量方法。但我国的社会责任会计的确认和计量仍然处于一个不完善的阶段,就是因为每个方法都有它的缺陷所以大家才会不断的提出新的方法。
(七)社会责任会计的信息披露
随着我国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研究者们也从各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讨论研究。
由于社会责任披露内容不规范,企业只披露其对社会所做的贡献是当前中国存在的普遍问题,哪些内容是企业应当披露的呢?孙红梅(2011)就此问题选择典型企业为样本并结合国内和国外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进行归纳,认为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应当披露:(1)企业经营成果和分配情况。(2)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信息。(3)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使用情况。(4)产品或服务的性能与安全方面的信息。(5)企业对社会福利贡献方面的信息。企业社会责任所涉及的内容是广泛的,随着科技进步,对以上问题的答案是随时间而不断变化的。
通过对前面的文献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到当前我国实施社会责任会计所存在的问题:(1)社会责任会计缺乏相应的会计准则,学者们的探讨还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2)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正处于探索阶段,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内容、方式都由企业自行决定,且以自愿原则进行披露。(3)实施成本高,由于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范围广,核算复杂且难度大,需要企业做大量的数据调查和分析。(4)社会责任报告所反映的信息失真,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许多企业在披露时常常“趋利避害”。
参考文献
[1]王雪芳,殷筱琴.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体系的理论框架研究[J].财会通讯,2004.
企业的社会责任观范文【第三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观;合法性;利益相关者
一、合法性的维度
关于合法性的涵义,不同的学者给出了不同的解释。Suchman(1995)认为,合法性是在环境的规范、价值观和信念系统内对组织行动是否合乎期望及恰当性、合适性的一般认识,而所谓的环境指的是各类利益相关者。简单地说,所谓企业的合法性,就是企业的行为要符合各利益相关者的期望,从而获得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认可。
Clarkson(1995)认为,那些对企业过去、现在或未来的活动享有或者主张所有权、权利或利益的自然人或社会团体属于利益相关者。一般地,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管理人员、普通员工、顾客、供应商、销售商、银行、政府、社区、媒体、环保团体等等。由于利益相关者数量众多,且性质差异较大,对企业的影响方式和程度不同,因而对其进行分类对于问题的分析很重要。其中,Clarkson(1995)根据相关者群体与企业联系的紧密性将利益相关者分为一级利益相关者和二级利益相关者的分类受到广泛关注。前者是指没有其参与企业就不可能持续生存的人,包括股东、投资者、雇员、顾客、供应商、政府和社区;后者是指那些影响企业或受企业影响,但与企业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且不是公司生存的必要条件的社会团体,比如媒体和环保组织等众多的特定利益集团。借鉴这种分类的方法,根据分析的需要,我们把利益相关者分为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前者是指股东、雇员等企业内部人员,后者是指政府、社区、环保组织等企业外部人员或团体。进一步,根据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生存发展的紧密程度,内部利益相关者分为一级和二级内部利益相关者,外部利益相关者分为一级和二级外部利益相关者。一级内部利益相关者主要是股东或投资者,他们创办了企业,是企业形成的前提条件,因而与企业的关系最为密切;二级内部利益相关者主要是雇员,他们使得企业得以顺利运转,与企业的密切关系仅次于股东;一级外部利益相关者主要是顾客、供应商、销售商、政府、银行等,他们与企业有直接的关系;二级利益相关者主要是社区、媒体、环保组织等,他们与企业之间是一种间接的关系。
根据上述利益相关者的分类,结合合法性的涵义,区分合法性的维度就是:获得一级内部利益相关者的认可、获得二级内部利用相关者的认可、获得一级外部利用相关者的认可、获得二级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认可。这四个维度可单独存在,也可相互结合,不同的组合其合法性强度就不同,一般地,只有一个维度的合法性强度较小,四个维度结合在一起的合法性程度最大。不同的合法性强度,反映了企业的不同目标和追求,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发展状况,从而影响着企业社会责任观的演进。
二、企业社会责任观的演进
1.“股东至上”。这种企业社会责任观由来已久,并且有广泛的实践,认为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为股东服务,换言之,经营企业的目的就是使利润最大化。
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早期,投资者都积极进行原始资本的积累。在这一时期,企业的规模一般比较小,投资者想尽办法赚取利润,不仅不会顾及除股东外的利益相关者,而且还会损害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例如,压榨和剥削工人、延长工人劳动时间、不采取措施保护工人的生产安全,生产质量低下或不合格的产品销售给消费者,中伤竞争对手,与供应商签订不公平的协议,随意排污等等。更有甚者,为了利润,一些企业违法犯罪。 由此可见,“股东至上”的企业社会责任观实际上是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认为企业只需符合股东追逐利润的期望,得到一级内部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就具备了足够的合法性。
2.“一切为了企业”。根据委托理论,股东与雇员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关系,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和作为人的雇员由于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产生矛盾。当企业规模扩大后,股东难以实施完全的监督,从而使得雇员带来的问题损害股东追逐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更有甚者,一些企业的雇员为了自身的利益会采取激烈的工业行动,如罢工等。因此,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就有了激励雇员的动机。激励的主要手段是让雇员享有其应有的基本权利,例如让雇员享有自由签约的权利、获得公平报酬的权利、健康和安全工作的权利、公民权受到尊重等。
例如,近年珠三角出现的所谓“民工荒”,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雇员对企业的不认可造成的,例如在企业利润增加的情况下雇员的工资长期维持不变、雇员工作环境恶劣、健康得不到保障等。“民工荒”的出现,使得一些企业不敢接新订单,这就影响到股东的利润增加。现在,珠三角一些企业试图通过增加工资、改善工作环境的手段留住现有的员工和吸引新员工,就是意识到应让雇员分享到企业发展的果实。
因此,相对于“股东至上”,“一切为了企业”的社会责
任观是一种改进,它意识到企业必须要同时为股东和雇员的利益着想,让雇员对企业有一种归属感、形成凝聚力,这样才能使企业得以发展。由此而言,“一切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观是要同时获得一级和二级内部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增强合法性,以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3.“主观为企业,客观为社会”。前述两种社会责任观都只关注内部利益相关者,而完全忽略了外部利益相关者。而“主观为企业,客观为社会”的社会责任观已经意识到企业的行为对社会存在的客观影响。持这种社会责任观的企业主要的出发点是从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出发,但在为企业自身利益服务的同时,不自觉地增加了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例如,它认为企业在为内部利益相关者追逐利益的同时,供应商的利润也会增加、顾客获得优质的消费品、政府税收增加等。所谓“看不见的手”所描述的个体的逐利行为在客观上增加了社会的福利,就是这种社会责任观的思想来源。
由此可见,与“一切为了企业”相比,“主观为企业,客观为社会”的社会责任观虽然仍主要是为了企业的内部利益相关者,但已经不自觉地考虑到外部利益相关者特别是一级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除了得到内部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外,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一级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认可。从而,合法性程度得到增强,即使增强的程度不大。
4.“为企业服务第一,为社会服务第二”。持这种社会责任观的企业在满足内部利益相关者期望的前提下,会主动和自觉地为外部利益相关者服务。企业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希望外部相关者获益,祈求达到双赢的境地,例如与供应商签订长期互利的合约。但是,当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会将企业内部利益放在首位,而把社会外部利益抛弃一边。
相比于“主观为企业,客观为社会”,“为企业服务第一,为社会服务第二”的社会责任观已经使企业对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考虑从不自觉到自觉和主动,争取与外部利益相关者建立一种互利、合作的关系,因此,这种企业会得到外部利益相关者特别是一级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认可,从而合法性得到实质性的提高。
5.“为了本企业,必须为社会”。这种社会责任观的出现,受到1963年斯坦福研究所提出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深刻的影响。这种理论认为利益相关者不仅依靠企业来实现其个体目标,而且企业也是依靠他们来维持生存,强调利益相关者与企业之间的依存性,并明确指出“企业对界定清晰的利益相关者负有社会责任”。哈罗德·孔茨等人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认真地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这表明,企业要达成其目标,必须要考虑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这类企业已经认识到企业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能够自觉地将“为社会服务”贯彻到自己的经营理念中,但应注意的是,企业主要的出发点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这也是目前许多公司的实际做法(万君宝、袁红林,2005)。
但是,与“为企业服务第一,为社会服务第二”相比,“为了本企业,必须为社会”的社会责任观已经不再对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和外部利益相关者排出主次之分,而是把两者看作同等重要,显然,这种企业将会受到大多数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因而合法性很强,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因此,与上述的社会责任观相比,“首先为社会,同时也为本企业”的社会责任观能获得最广泛的一级和二级的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和赞赏,其合法性最强,是企业社会责任观的最高境界。
企业的社会责任观范文【第四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可持续增长 企业价值管理新观念
一、企业社会责任主要观点综述
国外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主要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社会责任观。广义社会责任观的代表人物为美国学者卡罗尔(Carroll),该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企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自由裁量责任等全部责任。狭义社会责任观的代表人物为美国学者布鲁梅尔(Brummer),该观点认为企业责任可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四种,其中社会责任是企业责任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两种观点都认为企业应当遵守法规和商业道德、保障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支持慈善公益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等。广义的社会责任观将企业与自然、经济和社会融于一体进行考察,它体现的是一种企业的价值观念或商业行为模式,而非仅是一种责任。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观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别于其他企业责任,更为强调的是一种义务或责任,将企业视为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而非将企业置于整个经济社会系统中予以考察。笔者赞成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观,将社会责任的基本思想、方法与企业的商业行为模式相结合,并贯穿于每个经济活动的环节,以达到持续创造价值的目的。避免了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观仅强调企业对社会的责任,而忽视了社会对企业的回报。事实上责权利是对等的,仅强调责任而没有权利,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实际。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
(一)生态经济理论 生态平衡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相对稳定条件下,生态系统各部门的结构与功能均处于相互适应、相互协调的动态平衡中。或者说系统内部,各种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相对协调和稳定的状态。生态平衡是动态的、相对的,是一个运动着的平衡状态。自然、经济与社会作为一个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生态系统,三者之间互为条件、相辅相成,共同发展。但自然界可为经济社会提供的物质和能量是有限的,以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和环境破坏为代价所换来的经济与社会的繁荣是不可能长久的。发展经济与社会必须遵循自然规律,经济与社会之间也是相互影响的,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与繁荣。因此,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应相互兼顾,不能人为割裂二者之间的有机联系。企业作为经济社会的构成要素,其生存与发展必须与自然、经济和社会中的其它主体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这种交换是双向的、平等的。如果企业不顾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恶化、社会的稳定、人类的健康,片面地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必然会破坏自然、经济和社会之间的生态平衡,企业就不能持续地获得其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物质和能量,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也不可能实现。因此,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为了让企业能够正确处理企业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避免在单方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危及环境和社会的利益,破坏了自然、经济和社会之间的生态平衡。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斯坦福研究所于1963年首次提出了“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的概念。在Freeman、Blair,Mitchell等学者的努力下,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分析框架、核心理念和研究方法逐渐成型,并明确指出企业对界定清晰的利益相关者负有社会责任。根据该理论的观点,企业并非简单意义上的“法律虚构物”,代表了特定利益集团的意志,特定利益集团不仅包括股东,而且还包括债权人、员工、客户、政府和社区等企业利益相关者。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通过向企业提供不同的资源、承担不同的风险而具有不同的收益要求。企业不仅要为股东的利益着想,还要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服务。股东为企业提供的资源是实物资本,享受的是剩余收益,承担了比其他利益相关者更大的风险。债权人、员工、客户通过合同的形式为企业提供不同资源,获得的是合同收益,如果企业能够善待这些利益相关者,会持续为企业提供资源并创造价值,否则这些利益相关者将离开企业,造成企业资源的枯竭和价值的衰减。政府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了公共物品条件,而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依赖于企业缴纳的税收,稳定增长的税收有利于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物品,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如果企业依法纳税,就有理由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种服务,否则,企业将遭受相应的惩罚。因此,企业是基于利益相关者不同风险分担和收益要求的“契约集合”,企业的使命并非仅是股东财富的最大化,而是包括股东在内的各种利益相关者风险收益目标的实现。因此,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要强调企业对股东的责任,而且还要强调企业对债权人、员工、客户、政府和社区的责任。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意义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态视角 从生态的角度看,企业的社会责任可划分为环境责任、资源责任、质量责任、道义责任等。从表面上看,企业全面承受上述社会责任会加大企业成本,但是成本只是利润的减项,考察企业的利润是否发生变化,还要考察企业的收入以及其他成本项目是否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从环境责任看,减少废汽、废水、废渣等有害物质的排放量,企业需要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直接表现为企业成本的增加,但如果废汽、废水、废渣能够循环利用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外部不经济性,而且还能够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能量利用率,为企业创造利润。从资源责任来看,企业降低资源消耗不仅直接表现为成本的降低,同时,还降低了企业对资源的依赖程度,提高了企业的成本竞争优势。从质量责任来看,企业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或服务虽然会导致质量成本的上升,但是会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提高市场占有率。从道义责任来看,直接表现为企业捐赠成本的增加,但捐赠成本具有税收挡板作用,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水平,同时可以赢得社会对企业的关注,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利益相关者视角 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看,企业的发展前景有赖于管理层对公众不断变化的期望的满足程度,正如Prahalad&Hamel所说,管理者越来越意识到有效处理那些影响利益相关者态度的事情是赢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Freeman认为企业不仅要为股东负责,也应该平衡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对债权人、员工、客户、政府和社区承担相应的责任,不仅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而且还有助于股东利益的长期稳定增长。依约使用资金,按期还本付息是企业对债权人的责任,这种责任有助于增强企业的信用,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提高股东的财富价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权益,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建立健全员工劳动保障和员工激励制度,这是企业对员工的责任。这种对员工的
责任有助于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协同员工与股东之间的利益目标。为客户提供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有利于客户及时交付企业需要的原材料;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或服务,有助于企业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企业依法经营、纳税,和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不仅可以获得政府政策上的支持,而且有助于获得更多的政府采购合同。企业捐助或投资落后社区,为社区提供相应服务,不仅可以解决社区的实际困难,而且会给企业带来新的商机,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全球化视角 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看,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有利于突破贸易壁垒和市场壁垒。随着我国企业海外贸易额的不断增加,遭遇进口国利用社会标准设置贸易壁垒和市场壁垒的障碍也越来越多。如创维集团公司为了应对欧盟RoHS等环保指令,禁止某些有害物质在电子电器产品中使用,专门成立了绿色环保供应链项目小组,专责研究如何构建禁用物质管理体系。欧盟指令只管制铅、铬等6种有害物质,而创维禁用物质列表已经增至了33项。同时公司还要求其上游供货商遵从这一系列标准,率先在行业内打造绿色环保供应链。由于遵循了绿色环保标准,创维的产品得以打人欧盟市场,开辟了新的利润源。正如彼得,德鲁克(2006)所说:“管理层要将不可避免的问题转化为建设性的方案,设法上社会的要求不会威胁或限制了企业行动自由,反而成为企业健全发展的契机”。企业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资源的消耗者,企业与社会共生的关系决定了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而社会责任的履行,让创维等践行企业从中赢得了发展的先机,提高了自身的竞争力。因此,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一种责任,承担这种责任,会给企业带来相应的回报,这种回报不仅表现为企业长期利益的稳定增长,而且还表现为自然、经济和社会以及企业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相处,共同发展。这不仅是一种责任观,更是一种价值观念。这种价值观念将利益相关者,自然、经济和社会的利益协调统一,更有利于企业价值的持续增长。
四、社会责任观对企业财务行为的影响
(一)对企业决策准则的影响 传统企业理论认为股东是企业所有权的拥有者,管理层是股东的雇员,相互之间存在一种委托关系,股东作为委托人,委托管理层经营企业的资产谋取利益,而管理层作为股东的人,对股东负有受托责任。这个责任就是管理者遵守体现在法律和伦理风俗中的社会基本准则的前提下,根据其为股东赚取尽可能多的钱的愿望来管理企业(Friedman1970)。受此影响,传统的企业财务管理理论也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之上的,企业的财务行为以利润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为决策准则,无疑忽视了企业财务行为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特别是在工业化过程中,这种单一评价标准现象更为普遍,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不仅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也威胁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企业决策应建立在“社会人”假设基础之上,树立“企业公民”观念,将环境和社会因素纳入决策模型,坚持“三重底线”决策评价标准,即投资项目的选择既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又要有利于提高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向社会提供绿色环保、节能产品或服务的同时,实现零排放,将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点。这样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不仅可以满足社会的需求,而且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在进行决策时,不仅要考虑股东的利益,而且要权衡财务行为选择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影响,力求实现多赢,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收益目标要求。由此可见,社会责任观对企业决策行为的影响是深远的,这种影响将使企业的单一决策准则向多维决策准则转变,这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所倡导的基本观念是相通的。秉持多维决策准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共处。
(二)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 根据实证研究表明,社会责任投资与财务绩效总体上呈正相关关系,因此,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不会削弱盈利能力,反而会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商机,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社会责任要求企业提高技术研究开发投资比例,增加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人力资源培训等方面的投入比例。这些投资会增强企业的长期竞争能力,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获利机会。发生在2007年的中国企业出口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和玩具甲醛含量超标问题等无不说明企业应当加大社会责任投资,否则,企业就会失去应有的商机,特别是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就更需要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从资本市场看,社会责任投资是一种潮流或未来发展的方向。许多金融机构在资产组合中不断提高了社会责任投资的比例,从事社会责任相关产品的生产或服务的公司股票,或具有良好社会责任形象的公司股票受到了投资者的追捧。根据“社会投资论坛”(SIF)2005年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全球社会责任投资资产总额已超过3万亿美元。其中美国已达到万亿美元,10年来年均增长约14%,比其他专业管理的资产平均增速高4%,占专业管理资产的10%。根据“欧洲可持续与负责任投资论坛”(ESRIF)统计。欧洲有关投资资产总额也上升至3360亿欧元,英国新修订的《退休金法》,鼓励企业把退休基金投向社会责任领域。亚洲社会责任投资约25亿美元,其中日本首个以“社会责任投资”概念为基础的环保基金于1999年成立,至2005年已有16个基金产品,规模超过10亿美元。另外,根据国际金融公司(IFC)统计,新兴市场国家的社会责任投资也超过了27亿美元。无论是发达的还是新兴的资本市场,与社会责任直接相关的公司股票,投资者都给予了很高的市盈率,股票价格具有很好的市场形象。因此,社会责任观会影响企业的投资行为,改善企业的投资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而社会责任投资行为又会不断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使企业与经济社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三)对企业融资行为的影响 社会责任投资不仅可以增加企业的利润,而且能够比其他投资项目更容易获得资金的支持。这些资金来源于商业银行对社会责任投资的支持,其他金融机构、投资者对社会责任投资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以及社会责任投融资机制的设计。商业银行作为企业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其资金配置的方向和重点主导了经济发展的轨迹,因此,为企业社会责任投资提供资金支持本身就是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另外,商业银行向社会责任投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社会形象,这更有利于商业银行在开展金融业务时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可和参与。同时,为社会责任投资项目提供贷款也有利于改善商业银行的贷款结构,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所以,企业从事社会责任投资将会获得商业银行的优先支持。资本市场作为企业的直接融资重要通道,也会为企业社会责任投资提供条件。如2006年新修订的《公司法》总则第五条中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就从法律的角度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予以界定,企业也只有遵循公司法,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才能获得资本市场的支持。再如深圳证券交易所2006年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应履行相关责任,促进公司与全社会协调、和谐发展。目前环境、环保、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等因素是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而这些因素又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到位密切相关。可以预测,是否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是将来企业发行证券融资必须具备的条件,发行证券融资的公司必须符合社会责任条件才能获得资本市场的支持,否则,将会被资本市场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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