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信工作群自查清理情况(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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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工作群自查清理情况【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重点领域网站、“两微一端”和公务微信群、qq群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我单位立即对公务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进行了清理核查,未发现泄密等网络安全隐患。现将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以及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进行排查,做好清理筹备工作。
自《关于开展重点领域网站、“两微一端”和公务微信群、qq群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之后,我单位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统一标准。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XXX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项活动办公室,统一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把规范单位工作用QQ群、微信群管理工作,作为维护网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络信息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解决了单位工作群内个别成员身份不明、情况不清、群内传播信息复杂多样、良莠不齐,工作群运行环境恶劣等问题。通过仔细摸排统计,目前辖区共有工作用微信群**个,QQ群**个,为进一步进行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运行管理,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为了切实把规范单位工作用QQ群、微信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我单位采取以下两种方法来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从而来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一是明确群管理员。党支部书记**x担任党建交流群和党员学习群管理员,**x担任单位日常工作群管理员,**x担任保康支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员。二是加强日常监管。群管理员负责管理群成员的进出,负责公务信息的发送。规定群内成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群成员不得在工作群内转发一些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图片和文件,同时禁止转发一些与党的政策、工作有背的不良言论和链接,使QQ群、微信群既助力单位工作提质增效,又起到交流工作经验,表扬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的作用。
三、落实监管责任,将管理工作落实到底。
1、对于直接监管的人员进行考核,确保群管理员对群内发布的信息负责(原则上所发布信息不得随意删除,要全程留痕)。
2、设立微信群管理人员的职责,执行微信工作群管理规定,负责群成员实名入群、内容监管等;每周检查群成员,对不应加入或未实名人员予以剔除出群;对群成员发布非工作性质等相关内容有权予以制止。
在日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网站、“两微一端”和公务微信群、qq群的管理工作,维护网络信息安全。虽然维护网络安全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是作为国家的一个小小的单元,我们也应当将自己的职责履行好,从小事做起,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会一步步将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为建设网络强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微信工作群自查清理情况【第二篇】
我们按照市局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于年初就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微信群,充分发挥微信群的法治宣传、即时调解、法律服务和辅助监管等法律服务功能,做到将各项法律服务辐射到基层群众、延伸到基层百姓家中,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实在、普惠、精准、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提供充足的供给保障。目前已建立微信群117个,微信群成员数达16052人,推送法治宣传信息 余条,提供法律服务 人次,调解矛盾纠纷 件。
一、微信群里微普法,实现了法治宣传工作全面覆盖。为及时推送各类法律知识、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和工作信息,我局专门安排法宣股股长负责微信群的信息推送工作,确保每个微信群每天都能接收到法治信息,实现了指尖微普法全覆盖。一是定时推送法律知识。工作期间内,在微信群中推送《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民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和案例,让广大群众在家就可以学习掌握各类法律知识。2018年共推送各类法律知识2000余条。二是随时推送业务知识。我们将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的申请及办理的流程及时推送到各群,让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掌握我们的各项业务知识,在申请办理的过程就更加顺畅。2018年共推送各类业务知识余条。三是及时推送工作信息。我们开展的大型法治宣传活动、举办的全县“说和”大会和各类法治宣传节点开展的重要宣传活动工作情况都及时推送到微信工作群,不仅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还让老百姓掌握了相关法律知识内容。2018年推送各类工作信息 余条。
二、微信群里助调解,实现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每个微信群里都有2-3个调解员,一旦基层有矛盾纠纷就可以联系调解员进行及时调解。一是借助微信平台学习经验。在微信群里可以实时共享政策、信息、经验、法律知识,村级人民调解员可以及时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中先进的调解经验,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二是搭建微信平台促进交流。我们建立了“调解员微信群”,各调解员可在微信群里上传遇到的疑难复杂纠纷,大家可以在群里探讨交流,齐心协力克难关,为提升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通过微信平台提升实效。村民可以通过微信群在线上申请调解,言明事情原由,调解员线下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处理纠纷,从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止事件的激化,充分发挥了微信群“下情上达”的作用,夯实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促进了辖区内的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共受理矛盾纠纷139件,成功化解139件,成功率达100%。
三、微信群里重服务,实现了法援公证律师便民高效。利用微信群宣传法律援助“降线扩面”等相关知识,宣传公证便民业务知识和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等,让群众了解法律服务的相关内容,为申请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起到了有效的指引作用。一是提供便民法律援助。借助微信群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打破了过去固有的僵化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实现线下业务向线上延伸。通过三级微信群,各部门形成联动,及时了解百姓们的法律诉求,有需求的弱势群体可以在线上预约,由法律援助志愿者到当事人家中采集案件信息、照片等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并将其上传至微信群中,由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将为当事人指派律师代理诉讼或指派法律援助志愿者进行调解,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地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2018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7件177人。二是提供便民公证服务。………………………………………三是提供专业法律咨询。选派31名律师分别担任全县83个村的法律顾问,每个律师负责三个村,已全部入驻各村微信群,在线上或线下为村民们解答法律知识,倾情服务。2018年已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四、微信群里严监管,实现了社区矫正管理严格要求。
我县全部建立县乡两级社区矫正微信群,将辖区内的社区**人员纳入微信群中,进行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促改造。利用微信平台快速便捷、简单易用的特点,每天定期在微信群里推送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相关法律知识、矫正小视频等,让社区**人员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微信平台学法,提高自我改造、自我约束的能力。二是丰富监管方式促严格。利用微信软件里包含的定位和视频功能,对社区**人员进行不定时抽查,要求对方开启位置共享,传送所在位置信息,必要时可通过传送实时照片、开启视频等方式,精准掌握社区**人员的去向,避免脱管漏管。三是提升工作质量促提高。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平台实时地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的学习教育、劳动、走访等照片以及工作信息发送到群里,方便记录工作内容,留存工作痕迹。同时可以及时发布关于社区矫正的监管通知、规定、出台的新政策,工作要求等,推进工作开展,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实效。2018年在矫社区**人员 人,全部纳入微信群管理,无一例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存在问题。一是少数村级微信群人数较少,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部分微信群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群内存在闲聊天、乱发无关链接等现象,导致推送的法治信息被淹没在聊天记录中。三是部分群众对于链接式信息不愿意打开,更容易接受比较直观的法治信息。
——下步工作打算
一要加强微信群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吸纳更多的群众加入到微信群中来,扩大微信群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力争让群众适应每天都学习法律知识的习惯。
二要宣传适用性法律常识信息。要分行业、分领域、分时段的宣传各类法律知识,对于群众急需的法律知识要及时推送,发挥微信群的法治宣传作用。
三要及时推送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的宣传不仅是宣传司法行政业务知识,也是为更好的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功能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要创新性开展微信群工作。研究推送群众乐于观看的漫画式、微视频等类型的法治宣传信息,提高微信群的利用率和使用率。
微信工作群自查清理情况【第三篇】
微信工作群一直是网友热议的话题,很多人表示,“跟工作相关的微信群有几十个,整个生活被绑架”,“群越建越多”“感觉微信要被单位的工作群攻占了”。一个热点事件,记者采访一些基础社区干部,发现社区干部一边与记者交流,一边不停地看着手机里的工作群。“我这手机里有60多个工作群,不及时看可能就错过了信息,社区干部的语气里透着无奈,“上面有千条线,下面就我这一根针”,几十个工作群对应的只有一位社区书记。
一、微信群过多的主要原因
1.建群容易退群难
一方面,建微信群是十分容易的,只要有需要随时都可以建群,而且毫无技术难度、十分方便,有时还可以不经过其他群成员同意直接建群,这为微信工作群过多这一现场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无用的微信群,很多群成员碍于面子不好意思退群,导致微信工作群只会增加不会减少,长年累月微信群就会越来越多。
2.工作涉及部门多
一方面,业务往来涉及的单位较多。日常工作中,每一个单位都要和很多单位打交道,如组织部门、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等,每一个部门都要需建立工作群,这必然导致微信工作群过多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工作涉及的业务种类多。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工作并不是只有一项,同一时期会有不同的工作需要完成,一项工作完成后又有新的工作任务,每一次工作都需要微信工作群,导致了微信工作群过多现象的发生。
3.不够重视群管理
一方面对于微信工作群缺乏管理意识,群主只是有需要的时候建群,对于工作完成后微信工作群要如何解散是没有思考的,更遑论组织大家退群。另一方面,管理微信工作群在制度上缺失。对微信工作群没有明确的管理方式,对于什么情况可以建群,使用结束后如何处理等问题没有明确规范,这也导致了微信工作群过多。
二、微信群过多存在的问题
1.导致工作效率降低
一方面,微信工作群中无意义的信息过多影响工作效率。有的地方和部门安排工作,本来两三句话就能说完,却在群里你来我往地打字,一讲就半天;有的群里经常发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既浪费时间,又降低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影响正常工作。过多的各类微信,不仅挤占了精力与工作时间,而且不时弹出的信息也让工作时间呈现碎片化趋势,极大地降低了工作效率。
2.增加工作人员负担
一方面,微信工作群过多。因为建立特别方便,所以任何事由都可以瞬间建个工作群,而且很多工作群只建立不解散,久而久之群就“泛滥成灾”了,使得工作人员每天都接受信息轰炸,增加工作负担。另一方面,占用下班时间。不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微信群都会有各种信息,由于工作人员担心遗漏重要信息,也不得不在下班时间浏览群消息,增加工作人员的负担。
3.产生线上形式主义
一方面,在微信群使用的过程中,“留痕群”“拍马群”等问题滋生,导致工作群成了签到、刷存在感的地方。另一方面,在微信群开展工作时出现了制定下发通知随意,填写表格重复,工作任务安排脱离实际等形式主义问题。
三、解决措施
1.要重视数量的控制
一是清理合并现有微信群。对微信群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处置,对于没用微信群进行解散,将可以整合的微信群进行合并。二是严把工作微信群的建群资格关。工作微信群应由特定部门规范管理,视工作需要申请、审批、建立,避免之前建群的随意性,解决群多、信息量大的问题。三是对工作群数量不应该有刚性要求,而是要看实际所需。工作群要以求真务实、干好工作为依据和前提,什么工作需要建群就建什么群,什么人有必要进群就拉什么人进群。
2.要抓群质量的提升?
一是设立严格的工作群内容规范。无论是部署工作还是掌握进度,无论是布置任务还是督导落实,都应该结合工作内容、性质等因素,从实处着眼、用实干考量、用实绩说话,最大程度发挥数字化办公优势。二是优化工作微信群的群内成员。工作微信群内成员应当是负责或执行相关工作的必要人员,群主在成员资格方面应加强监管,解决人杂、信息利用率低的问题。
3.解决形式主义问题
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不能停留在“指尖”,还需从根源入手,从线下改进工作作风。各个层级、各个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都要严格按照《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的要求杜绝形式主义,在工作中要更务实、更注重效率效果,提升工作群的质量。
微信工作群自查清理情况【第四篇】
组建微信工作群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履行相关职能,尤其是镇政府组建的各微信工作群,有着明显的行政属性和工作属性,是布置、汇报、交流工作的平台。因此,大家在群中的言论,必须坚持讲政治、讲法治、讲纪律,做到严肃、规范。
一是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或链接。
二是在微信工作群发布的通知和公告,相关责任人应及时签收(禁止将工作群设置为免打扰),签收即视为送达,与传统形式发布的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三是要积极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严禁发布或转发违背党的基本路线,歪曲党的方针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或传播负面信息。
四是禁止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不得发布涉密信息和小道消息。
五是注意用语文明,严禁在群中互相攻击、吵架、闹事,更不能进行人身攻击。
六是严禁利用工作群进行私聊、曝光个人隐私。
七是微信工作群实行实名制(群名片必须修改成自己的真实姓名),未经群主或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拉人进群。
望大家严格遵守,对违反规定者,将启动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微信工作群自查清理情况【第五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延续革命先辈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优良传统,北京市疾控中心信息中心党支部结合中心党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微信及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于2020年7月15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和科室职工开展了以“严格政治纪律,规范网络行为”为主题的个人微信及工作微信群自查清理主题党日活动。
党日活动由支部委员高燕琳同志牵头,各党小组组长组织落实,在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情况下,各党小组在各自办公地点内开展活动。党小组长们分别向小组成员介绍了中心文件的指导思想及工作要求,要求大家参照党委《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微信微博等网络行为的通知》中的要求对自身行为进行自查,严禁传播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相违背的信息和言论、严禁讨论涉密和敏感话题等行为。
高燕琳同志还特别强调了微信工作群“谁建立,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工作完成的工作微信群,要求发起人要及时注销;对于不必要的工作群,及时注销。对于切实和工作密切相关有保留必要的工作群,发起人及时向支部书记上报备案;后续因工作需要新建群需要申请备案,以确保工作群内成员来源明确、信息监管落实到位。
各位党员及科室职工积极参与党日活动,在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布置完活动内容后,大家纷纷打开微信,逐群查找,认真分析。每当查到既往工作中已经停用的工作群或是建立后不常使用的冗余群,立即进行了区分和清理。大家不约而同的表示不知不觉的工作中竟然建立了这么多已经弃用的微信工作群,不仅占用了很多手机空间,同时还存在着很多网络安全隐患。通过开展此次党日活动,不仅帮助大家对网络安全行为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进一步加强了各位党员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未来工作中,支部将会把微信群管理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融入经常性教育管理,定期组织党员和科所职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打牢规范社交网络行为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