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 上下班时间通知(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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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时间通知【第一篇】
公司各部门:
根据季节变化和公司统一安排,为方便员工出行安全,保障员工的工作状态,经公司研究决定,自10月1日起,上班时间调整为: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请各位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按时打卡。
通知部门:
日期:
规范上下班制度【第二篇】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迟到
上班迟到5-15分钟,予以5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处罚;超过30分钟后的,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3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应严守秩序,规定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抢、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私自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早退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负连带的责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两天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交人事部,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写补卡申请条。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外出放行条,保安方可放行。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个人请事(病)假需提前申请,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审批后方算生效,非特殊情况下所有事后请假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目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上下班时间通知【第三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冬季作息时光的通知》(固政办发[20xx]1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冬季作息时光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季作息时光
从20xx年12月2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上午8∶30上班,12∶00下班;
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二、实施范围
(一)县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按本通知执行。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和各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学校等可根据自身实际状况参照执行。
三、几点要求
(一)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冬季作息时光,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要加强与县直机关的工作衔接,确保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
(三)县有线电视台、《今日西吉》等报刊媒体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冬季作息时光,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及时知晓。各单位要严格制度,规范要求,准时到岗,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通知部门:
日期:
规范上下班制度【第四篇】
公司上下班管理制度(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本公司所有成员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
冬季:10月至02月: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夏季:03月至09月: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以下情况,可推迟上班时间:
1、前一天晚上有课至10点者,第二天可推迟至11点上班
2、因公当天早上外出事务者,可推迟签到
以下情况者,需提早和推迟下班时间:
1、当天值日者,需提早半小时上班
2、中午晚小饭桌者,当以工作为主,推迟下班
3、第二天休息者,第一天晚上需值班至少到九点
(一)下班后要认真关好各自电源设备,当值者,需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切断电源等,做好一切安全防范工作;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请假需向内务申请,当月不得请假超过3天,请假不得连休,同时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