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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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1

按照***总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作为信息所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核心任务来抓,以党建促思想解放、以党建促工作创新、以党建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团结带领全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做到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赢。现将一年来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述职如下,敬请评议。

一、履职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1.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我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来抓,明确提出“抓队伍先抓党员,抓党员先抓党建”的工作理念。年初就组织召开会议对全所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析研究,广泛听取大家对党建工作意见建议,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所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常抓常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结合市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支部委员和各部门的党建工作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努力打造“四讲四有”党员队伍,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支部党建工作向着更高、更好、更严、更实的目标推进,为事业发展壮大提供队伍保障和组织保证。

2.创新实施“标准化+党建”模式,基层党建工作开启新篇章。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创新实施“标准化+党建”,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基层党建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用标准引领支部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开展基层支部标准化建设,就是将现代管理学中的“标准化”理论,创造性地应用到党建工作中,系统梳理党建工作职责、工作事项、工作程序和文书表格,就支部现有组织设置、管理模式、议事规则、决策行为、落实措施等,涵盖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从形式到内容重新审视、重新整合,统一制定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细化量化工作内容,建立党建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实现党建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最佳效能,形成可复制的党建工作模式。

3.坚持脚踏实地,紧抓重点难点,切实解决思想、作风、组织及制度方面的问题。认真抓好7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制定学习讨论计划,突出主题,精心设计,抓实专题学习讨论。提前确定讨论内容,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组织专题交流讨论。班子成员围绕如何建设过硬支部开展了专题讨论。通过专题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围绕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和实践途径,给全体党员上了一次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摆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落实整改。结合民主评议,班子成员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重点解决了年轻党员经验不足、吃苦精神不足,老党员思想放松、精神懈怠等问题。围绕“守本色、勇担当、争先锋、求突破”实践要求,实施“先锋工程”,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奉献当先锋。在窗口重点落实党员挂牌上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制度,党员亮明身份,提高服务效能,争当为民服务、爱岗敬业的先锋。持之以恒开展“党员先锋岗”、“红旗党小组”、“模范党支部”争创活动。围绕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边落实、边探索、边完善,及时把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上升为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奖惩激励机制、党务督查机制等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支部同业对标考核细则,将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注重把党务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及精神文明、单位文化、纪检监察、群团工作等有机融合在一起,建立“支部自评——组织考评——评价反馈——整改纠偏”的闭环管理,将责任落实到支部,落实到人头,将目标落实到党小组和每一名党员,做到“事事有标准、处处有标准、人人有标准”,通过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定期内部审核、外部审核以及绩效考核等办法,加强过程控制和跟踪考核促进工作的落实,由结果控制转变为全过程质量控制,实现各项工作月检月清,有效解决落实难问题,确保各项制度成为支部、党员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的自觉行为。

4.依托“两学一做”活动载体,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两学一做”专题党课教育,将学习教育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局重点工作,组织学习十九大报告,手抄新党章、按时参加灯塔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等活动。改变“大水漫灌”学习方式,实施“精准滴灌”,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开设“微信党课”,快速、全面地把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精神等推送至支部党员,方便大家有效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使党的新政策、新思想、新理念在第一时间得到贯彻。创新支部建设,夯实组织基础,持续加强阵地建设,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高标准设计,多功能考虑,实施党员活动室“升级”行动,完成新的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把“党建工作各项承诺”、创建党员示范岗、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体验式学习教育、创先争优等重大活动拿在手里抓,力求用实招、出实效;把“三会一课”、交心谈心、党性分析、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党务管理、阵地建设严格按支委分工及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全面推行“议事·学习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开展党的活动。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学习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学习计划设计不尽合理、不够系统、不够全面,计划执行不严格。

2.统筹支部党建与单位业务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完全做到“十指弹钢琴”,游刃有余。

3.提炼总结支部党建工作方法不够,虽有很多体会和做法,但还没有真正静下心来认真总结提炼,固化下来。

4.干部职工多岗位锻炼缺乏,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原因分析:

1.党务工作的经验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没有及时给上级党委部门进言献策,当好参谋,尤其是没有对各项学习、活动安排及中心工作系统思维,整体推进。

2.围绕主题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的认识还不够高,主观能动性还不够强,没有更好地找准党建与单位事业发展的结合点。

3.支部书记的角色定位还不够精准,有依赖党组、机关党委的思想苗头,个别时候担当履职瞻前顾后、畏首畏尾。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1.努力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支委及各党小组长的岗位责任,尤其是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发挥支部党的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统筹制定好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各项计划,统筹安排好学习与各项改革创新工作,真正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提升党建倍乘效应。

3.在支部党建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出一套适合自身的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方法。

4.创新开展“不忘初心,再次出发”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一是再次撰写入党申请书,撰写思想汇报,重温入党誓词,再次考问内心:入党为什么?入党干了什么?二是再次从党建基本知识学起、从基本功练起、从基础活干起,固本强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切实为单位事业提供组织和队伍保证。

以上是我今年抓党建工作的主要情况,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党建工作责任制2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主线,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全县43个党组织、117名党组织书记及党员受到省市表彰,组工满意度居全市前茅,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两次在全省会议上作交流发言,被省委组织部表彰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先进集体。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我把党建工作靠实在强化责任上。作为县委书记,我始终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为推动**跨越发展的根本保证,自觉坚持"三个第一",鲜明党建工作导向。一是坚持"党建工作第一大事".调整充实了由我担任组长的党建工作、创先争优和理想信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党建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议议题,建立了每月一次例会、季度一次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具体问题。二是坚持"责任落实第一要求".立说立行、行必责实,认真完成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出台了《党组织及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行目标承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坚持"群众满意第一标准".牢记"把群众当亲人"的要求,每年都要深入一半以上的乡镇听民声、察民情、解民难,联挂的万贯村党支部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党支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累计帮助万群众脱贫走上致富路。二、我把党建工作着力在重点突破上。着眼基层党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融互动,选优用活载体,强化组织基础,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一是着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忠诚理想、敬业奉献"主题,将开展创先争优与理想信念教育、庆祝建党90周年有机结合,大力开展重温誓词、公开承诺、先进创评等活动,"让群众参与争创"被《党课参考》刊物评为"最有创意的做法",**县"四项工程"惠及群众被中央创先争优办肯定,涌现出了全国"**地震灾后重建先进集体"县国土资源局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二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农村青年党员"四个一"计划,发展农民党员525名、高知高技党员116名,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进一步提升。探索推行"双议双析"制度,规范"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党费收支报告制和社会公示制,出台了党费援建项目管理办法,推进党员队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着力打造基层战斗堡垒。全面落实市委部署,在全市率先完成县乡班子换届工作,达到了"三高三好三满意"的效果,得到罗强书记和冯磊部长的批示肯定。大规模开展乡镇党委书记、村(社区)支部书记培训,规范建设活动阵地和"两新"党组织,完善"一定三有"机制调动积极性,基层组织执行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在全面落实市委重大部署,成功举办第十届梨花节、集中开工8个亿元项目等实战中得到检验。四是着力推进现代远程教育。高质量建成第二批324个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分别建成省级示范站点1个、市级9个,《杨鸿的美丽人生》成为我市唯一被省电视台选用的电教片,"三大培训"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我把党建工作体现在改革创新上。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改革创新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一是跨区域设置基层党组织。探索"把党组织建在新农村示范片、现代农业园区和农村专合组织上",跨区域建立基层党组织21个,构建起培育全国首个猕猴桃百亿产业、创建全国现代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的中坚力量,赢来了全省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二是沿干线打造党建示范带。结合现代农业园区、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和乡村旅游开发,围绕主干线打造出覆盖17个乡镇、60个村、万名党员的3条百公里党建示范带,形成了基层党建"点-带-片"三级示范网络,其做法在《四川日报》报道推广。三是统筹城乡构建"两联一共"模式。着眼城乡统筹发展,创新推行城乡党组织联建、党员联管、党建资源共享的"两联一共"工作模式,促进城乡党组织和党员双向互动、优势互补,被评为"全市组织工作创新奖".四是齐动员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设立"党员志愿服务日",成立840支服务队伍,采取定位、定时、定责、定量的"四定"模式,全县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在创建全省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平安建设先进县等工作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五是全方位建立党内监督机制。深化党代会常任制改革,在全市率先建立党代表监督委员会,创新成立了村(社区)廉勤监督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公信度大为提高,凝聚力不断增强。四、我把党建工作放眼于提升推进上。一年来,我与班子成员一道,真抓实干,创新进取,推动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互动共融,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但也还存在个别党组织战斗力不够强,个别党员奉献精神有所淡化,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2014年,我将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大功能区"建设,以党建大功能促进经济大发展、社会大和谐。一是抓功能分区,建立大党委。区分行业系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组织类型、产业布局、社会管理形态,创新设置非建制大党委,切实解决组织难引领、党员难管理、合力难形成、作用难发挥"四难"问题。二是抓分类实施,推进大党建。在农村,将支部建在田园、党校设在田园、创先争优进行在田园,打造田园特色大党建;在社区,探索社区党组织与部门延伸单位建立"组织联建、党员联管、工作联动、活动联谊、矛盾联解、资源联享"协作机制,打造城镇品牌大党建;在"两新"组织,建立非公企业、商会、在外务工企业党组织,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打造行业开放大党建;在公共服务领域,大力营造良好的创业投资环境,打造人民满意大党建。三是抓示范引领,开展大争创。扎实开展活乡强镇、体系建设、全域建党、服务群众"四大行动",示范创建10个基层组织建设示范乡镇、50个优秀示范党支部、5个示范农业园区党组织,10个"五大体系"建设示范社区、50个城镇社区党员示范服务岗(亭),10个"两新"示范党组织、50个创新创业党员示范岗位,10个星级服务示范党组织、50个"两个满意"示范窗口。四是抓工作落地,实施大保障。打捆整合涉农项目,安排财政预算200万元用于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着力夯实基础、建强班子、带好队伍,以坚强的组织保证加快"五个**"建设,为把**建成川**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党建工作责任制3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为了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连,依法治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农业生产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

一、“一岗双责”即单位负责人在对业务工作负责的同时,又对所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要采取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防止不廉行为在本单位发生。

二、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其他成员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三、“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1、各片区主要负责人对本片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

2、班子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狠抓落实。

3、各片区既要抓好片区内业务工作,又要对所管片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具体负责。

四、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廉政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制的任务、目标、要求、责任逐级分解、细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实行按季分析、自查自纠、年终报告、责任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

六、对违反“一岗双责”制度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七、凡是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根据案件的情节轻重,除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直接领导责任外,还要追究上一级分管领导的责任。         八、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党建工作责任制4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 20**年以来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党建履责情况

(一)围绕理论学习抓党建。深入学习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班子整体和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十九大以来,多次在党组学习会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结合分管口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任务做真做实。切实加大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整改,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深刻剖析,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改出实效。

(二)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抓参谋服务。围绕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做好基层调研、督查督办、资料收集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全面的依据。今年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分管口工作实际,共下乡督查工作30余次,办理各类案件80余件,督办各类事项40多件次,组织召开分管口各类会议10余场次。二是抓项目推进。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立根固本、增强党性,坚持“走正道,出实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移民安置局重点项目做到亲自过问、亲自监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带动2018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三是抓干部管理。组织召开分管口专题会议,传达《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落实“三不用三重视”要求的意见》精神,并进行集中学习,切实把“三不用三重视”要求作为激发提升干部队伍积极性的重要抓手,着力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干部队伍。

(三)围绕作风建设抓党建。始终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抓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督促分管部门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8年度学习计划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对党负责,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组织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理想信念、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等方面的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的基本内容。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质,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分管部门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制度,对标《准则》和《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从严治党,强化落实责任。一是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组织召开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各分管部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20**年廉政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了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廉政党课制度,督促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了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出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在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后,立即与各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党的纪律,强化廉政教育。一是督促分管部门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以“三会一课”为抓手,督促分管部门深入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准则》、《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截止目前,各分管部门已分别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分工。二是督促分管部门召开党组织生活会、开展党纪党规警示教育。按照认真开展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先后在分管部门专题会议上强调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并以一般党员身份参加分管部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2次。同时结合分管部门实际情况,按照县纪委要求组织分管部门60多人分批次参观西宁市女子监狱廉政教育基地5场次;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5块,悬挂宣传横幅5条。三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进行约谈提醒。按照年度计划和岗位特点,在3月维稳月对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寺院负责人开展廉政警示谈话活动,共组织谈话12人次,通过谈心谈话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强化正风肃纪,整顿不正之风。一是抓八项规定,规范从政行为。由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分管领域内没有公车私驾、公车私用问题;没有公款进高级饭店超标准接待情况;没有出现滥发钱物现象;没有干部职工上班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没有服务对象反映机关干部“不作为”问题,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做到“零”违规。二是抓专项整治,摒弃“四风”问题。坚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省州、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对土地、矿产、民生、生态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察力度持续加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三是抓廉洁自律,确保廉洁从政。目前,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规划以委托青海省晨博测绘公司进行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县级初审,现呈报省厅审查;十二五土地整治项目正在资金审查阶段,已报省厅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移民安置局投资万元的隆丫滩移民安置点对外交通工程(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40%);投资万元的隆丫滩移民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5%);投资万元的隆丫滩移民安置点供水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60%)。截至目前,分管领域内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办事,没有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深化协调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取得成效。为确保扫黑除恶取得实效,公安局联合检察院、法院合力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不断利用专题新闻形式在电视台播放通告,营造斗争的浓厚氛围。结合斗争的开展,拟定标语口号,悬挂横幅,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到每个社区、每个村庄、每条街道,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截止目前,共张贴标语300余张、悬挂横幅20多条、设立举报箱5个,并成功破获涉黑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三、存在的问题

20**年,在履行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各分管部门要求从严不够;二是抓理论学习从深不够;三是抓组织活动还抓得不新不活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整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践行党的宗旨,做到勤廉双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20**年,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建“一岗双责”、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法,坚持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正、惩治六个方面整体推进分管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团结干事、务实求真的工作氛围。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加强分管部门的党建“一岗双责”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充分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按照省州、县委要求,深化民主评议工作,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分管部门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坚忍不拔的精神状态,切实提升分管部门工作效能,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对分管部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使腐败现象在源头得到预防、在萌芽得到治理。

党建工作责任制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真正把党建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学校党委领导核心、系部党总支政治核心、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及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成具有国内知名学前教育品牌的省级优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供坚强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具有国内知名学前教育品牌的省级优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目标,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使中国特色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更趋完善,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加强,校风教风学风更加优良;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四条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遵循的主要原则: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围绕立德育人根本任务,始终把“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作为基本工作思路,着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原则,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拓展工作覆盖面,使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第二章 责任主体

第五条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学校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努力形成职责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六条 学校党委是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承担全校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党建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党建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全校党建工作;分管纪检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各部门、各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是政治核心,是本总支(直属党支部)、本部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系(部)、本部门党建工作负责;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系(部)、本部门党建工作负主要责任。

各党支部对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打造坚强战斗堡垒负有具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七条 学校党委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好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把网络阵地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系(部)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建党,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严守党规、依法治校,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改革创新、敢于担当,能力过硬、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

(九)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学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十)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加强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思想政治领导。

(十一)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切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密切同党外知识分子联系,积极发现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十二)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纪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和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化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

(三)按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在职权范围内,检查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活动中坚持党的原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特别要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四)检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党委审批。

(五)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主管部门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大执纪检查、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六)受理师生、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党规的揭发、检举、控告和党员对有关党纪事项的申诉,保障党员权利。认真做好信访工作。

(七)做好上级纪委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系党总支主要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系重要事项。支持本系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本系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学生活动开展等工作;负责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本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

(五)做好本系党员干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六)领导本系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机关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严格管理党员,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四)严格监督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干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干部教职工的意见,维护干部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帮助干部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增强合力,凝聚发展共识。

(六)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离退休工作小组依照各自章程及相关规定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七)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一条 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和党总支的领导和指导下,团结师生员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委的决议及党总支的安排部署。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坚持“三会一课”和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级、年级、系部事务管理,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政治理论水平。

(五)按照组织发展的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队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工作。

(六)经常听取党员和师生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教师和学生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七)完成学校党委及党总支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 主要工作制度及措施

第十二条 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目标,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专家辅导会前学法与考察调研相结合等形式和方法,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学期集中学习不少于5次,全年不少于10次,原则上每学月学习一个专题,每次集中学习不少于2个小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

第十三条 建立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调研制度。学校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确定调研内容,组织力量进行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党委班子成员要注意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校级领导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或理论研究文章,其他干部每学年至少完成1篇较高质量的调研心得。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要联系指导1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党支部,党总支班子成员要联系指导1个所属党支部。特别注重联系指导党建工作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基层党组织,经常深入联系指导点,指导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及分析制度。学校党委每学期至少应该召开1—2次工作例会,各党总支每学期至少应召开2次工作例会,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完成党建各项工作。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要对党员、师生的思想状况、工作学习情况进行1次分析,全面了解党员队伍基本情况,掌握党员队伍主要思想倾向,发现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党员、师生反应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尽可能帮助解决。要及时发现和表扬先进,批评和帮助后进,弘扬正气,抵制歪风。

第十六条 坚持和完善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度。学校党委每年年初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确定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报党委,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党支部要确定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报党总支,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学校纪委每季度至少对各党总支、党支部党建工作推进情况检查1次。

第十七条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委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构建“1+X”制度体系,实施“十大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守土工程、质量工程、队伍工程、杰青工程、文化育人工程、师德工程、创新工程、凝聚力工程),构建“大思政”格局。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提升师生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四个自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党委书记、校长和各系党总支书记、主任每学期至少为学生上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坚持思想政治工作调研指导和分析制度,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党总支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1次深入联系指导党总支或党支部,以现场调研、听取汇报、专题指导、谈心谈话等形式,调研分析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保障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规模较大的系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40—26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岗位,实施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完善教师评聘考核体系,在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中,把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质量作为首要标准,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第十八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主办谁负责,健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学校党委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范围内责任。各党总支、党支部落实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校党委、各党总支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学校党委、各党总支、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上级党委和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十九条 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强化课堂教学纪律约束机制,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的引导和管理,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选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站、电视台及文化长廊的规范管理。落实校园网络安全,管好用好学校网站、官方微信微博。落实网络舆情值班制度,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搜集研判,规范师生自媒体,做好重大活动和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的网上舆论引导,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第二十条 规范党组织生活。各党支部每月至少安排1次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根据支部实际,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讨论、审批新党员的发展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支部委员会每月应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的具体办法;围绕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规范作用以及完成目标任务的保证措施;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和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三)党小组会议。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应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规章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四)党课。各党支部每年党课总次数应不少于4次。党员校级领导要到所联系的系(部)党总支或所在党支部上1次党课,党总支书记要面向本总支全体党员上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要面向本支部全体党员上1次党课。鼓励和指导普通党员联系实际在本支部上党课。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学校党委书记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并根据安排,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抓党建工作情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每年底要向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总支、党支部报告年度抓党建工作情况。学校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 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底,学校党委班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要是汇报思想、交流情况、交心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进问题整改。所有党员必须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1次,党员民主评议要与年度工作总结、考核述职、目标管理考评相结合,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严肃认真进行自我评议,党支部要在认真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形成组织意见,反馈本人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 不断丰富和拓展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载体。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开展“三分类三升级”“五创五带头”活动。办好管好用好党团工作站、图书漂流站。抓好每月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建设,常态化开展师德宣誓、师德标兵评选表彰等系列活动。开展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年度人物、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十四条 加强宣传引导,传播校园正能量。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文化长廊、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身边先进典型,特别是立足本职岗位,在爱党护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等方面做出较突出贡献的优秀党员教职工和党员学生,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校党员教职工树立看齐意识、标杆意识,不断增强党性修养,立足岗位作奉献表率,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校纪委、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对每位领导干部、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风党纪、遵纪守法、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一)学校纪委、各党总支(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1次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党委。

(二)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征求师生群众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推进问题整改。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要经常听取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六条 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做到有计划发展党员,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党支部每季度要按照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并如实记录考察情况。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党员应按照有关规定主动、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党支部应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第二十八条 加强对群团、离退休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落实教职工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帮助困难教职工。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建设“模范教职工之家”,组织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坚持党建带团建,指导共青团加强自身建设,支持共青团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教育青年的作用和党的助手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活动场所。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尽最大努力关心老同志思想、生活,帮助解决各种困难。重视老同志在关工委、教学督导、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发挥。

第二十九条 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落实《学校党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和传达文件的制度、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制度、党外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的制度、与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代表交友制度等,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作用,落实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坚决防范和抵制校园传教。

第五章 监督、考核及结果运用

第三十条 学校党委应经常性地了解掌握各党总支、党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抓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和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推进及落实情况,重要安排及重要活动要及时请示报告。

第三十一条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其他党员校级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党委办、纪委办、学工部、武装部、校团委、校工会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小组。学校党委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实施考核,各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实施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党委。要坚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做到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一同安排、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做到主观努力与客观效果相结合、组织考评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第三十二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重点工作主要是指上级党组织的相关安排部署及学校党委在当年要点中提出的党组织建设主要工作,创新工作主要是指按照有关精神,结合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特点开展的有创造性、有实效、具有借鉴和推广价值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 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经考核组考核认定实际得分在85分及以上,民主测评“较好”以上票累计达到有效测评票85%以上且“好”票超过60%、“差”票低于10%,可评定为优秀。

经考核组考核认定实际得分在分,民主测评“较好”以上票累计达到有效测评票70%以上但未达到85%、“差”票低于10%,可评定为良好。

经考核组考核认定实际得分在分,民主测评“较好”以上票累计达到有效测评票60%以上但未达到70%或者“差”票达到10%以上且低于20%,可评定为合格。

经考核组考核认定实际得分60分以下,民主测评“一般”以上票累计未达到有效测评票60%或者“差”票达到20%以上,可评定为不合格。

(二)坚持依分但不唯分、依票但不唯票原则,根据各党总支(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一贯表现、工作推进、工作绩效以及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等情况,经考核组集体研究,可在考核得分及民主测评结果基础上提高或降低考核等次。

凡党总支(党支部)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师德建设等有关规定,出现教育教学、安全稳定等责任事故,给学校声誉或经济造成损失的,经考核组认定,视情节轻重,对其考核等级予以降级直至取消等级评定。

(三)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数原则上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20%,按照考核得分及民主测评结果由高到低予以确定。“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不限名额。

第三十四条 把考核结果作为党总支、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效果不佳的党总支、党支部及其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干部作用发挥不好,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班子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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