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搭车安全免责协议书案例【范例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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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搭车安全免责协议书【第一篇】
甲方:xx阳光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此次景区由xx阳光社统一组织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景区是东莞市团委主办的“梦想.行动”之帮助xx阳光社圆梦的景区,资金由东莞百分百实业集团捐助。
第二条:本次景区为非盈利公益性质景区,甲方承担保障乙方在此次景区中交付旅行社费用及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责任。乙方自愿参加此次景区。乙方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第三条: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景区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放弃对阳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乙方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甲方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景区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景区参加者。
第七条: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景区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无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第八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因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景区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及中途游览过程中是有潜在危害的。景区中会有意外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等,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出游景区。因此,乙方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景区,均在景区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景区,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甲方负责人,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在景区中若乙方私自离队,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如在景区中乙方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单独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景区结束。协议签订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优秀搭车安全免责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一、出游活动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出游活动。
二、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法律认定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三、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个人行为导致其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法律认定的责任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参加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五、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活动,如乙方不听从安排,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六、出发前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七、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日期:
20xx年x月x日。
乙方(签字):
日期:
20xx年x月x日。
优秀搭车安全免责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此次景区由东莞桥头阳光社统一组织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景区是东莞市团委主办的“梦想.行动”之帮助东莞桥头阳光社圆梦的景区,资金由东莞百分百实业集团捐助。
第二条:本次景区为非盈利公益性质景区,甲方承担保障乙方在此次景区中交付旅行社费用及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责任。乙方自愿参加此次景区。乙方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第三条: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景区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放弃对阳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乙方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甲方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景区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景区参加者。
第七条: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景区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无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第八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因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景区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及中途游览过程中是有潜在危害的。景区中会有意外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等,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出游景区。因此,乙方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景区,均在景区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景区,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甲方负责人,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在景区中若乙方私自离队,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如在景区中乙方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单独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景区结束。协议签订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优秀搭车安全免责协议书【第四篇】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横穿马路、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不准购买零食或饮用不洁水和不准在非上课期间随意进入校园。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概不负责。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不履行投保的学生需家长与班主任签订协议,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15、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
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优秀搭车安全免责协议书【第五篇】
第一条本次户外活动本着放松心情、亲近自然、无任何商业目的、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户外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本协议书为强制性必签文本,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签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第三条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四条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
第六条本人同意,在活动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放弃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动参加者。
第七本人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活动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不负有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第八本免责声明必须由参加者自己签名并告知家属。
第九本声明为不可撤销声明,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__________。
序号: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优秀搭车安全免责协议书【第六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此次景区由东莞桥头阳光社统一组织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景区是东莞市团委主办的“梦想.行动”之帮助东莞桥头阳光社圆梦的景区,资金由东莞百分百实业集团捐助。
第二条:本次景区为非盈利公益性质景区,甲方承担保障乙方在此次景区中交付旅行社费用及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责任。乙方自愿参加此次景区。乙方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第三条: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景区的所有行程与景区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景区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景区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放弃对阳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景区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乙方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甲方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景区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景区参加者。
第七条: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景区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无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第八条:如在此次景区中,乙方因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景区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及中途游览过程中是有潜在危害的。景区中会有意外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等,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出游景区。因此,乙方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景区,均在景区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景区,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甲方负责人,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在景区中若乙方私自离队,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如在景区中乙方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单独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景区结束。协议签订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优秀搭车安全免责协议书【第七篇】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安全责任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保障活动期间的饮食安全和饮食卫生,保证向乙方提供的食物和饮水符合卫生标准。
2、保障活动期间的医疗救护工作,对突发伤病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或提供治疗条件。
3、保障活动期间的组织实施安全,活动器材、用品等符合安全要求,明确提醒队员注意安全。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在甲方指定地点和区域活动,不掉队,认真听取各项操作指导,并按规定进行。无论何时、何地、何事,严禁单独行动,如果离开指定范围,自愿承担责任。儿童至少有一成人同行,离队时候请示营长同意。归队时立即销假。
2、活动中不得有任何危及他人或自身安全的行为。不在危险的地方攀爬和拍照留影,不私自玩水、玩火等。
3、不得隐瞒自己的病史及自身的生理变化。如身体有任何不适或其它特殊情况,须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后果者,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为乙方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符合保险理赔标准的,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予以赔偿,甲方不另承担责任。非甲方组织不当、或乙方自发、或不可抗力导致的乙方生病、受伤以及经济损失等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有效期同乙方所参加的活动时间,从乙方报到时生效,活动结束时自动失效。提前到达或延后离开期间,责任由乙方自负。
五、本协议随报名通知一起发布,乙方报名即视为自动认可,报到时正式签署。乙方未满18周岁,应由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代签。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后有效,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优秀搭车安全免责协议书【第八篇】
1、该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景区发起人、组织者或领队(以下协议中简称: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明确知晓户外景区所存在的风险,提高参加人员的抗风险和自律能力,免除景区的发起人和同行成员在景区中出现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连带等责任,让户外景区更加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
2、景区中,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的事件,则不在此协议范围内,必须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凡报名参加景区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和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青春飞扬户外骑行俱乐部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要在注册成为会员时签字和在本协议上签字。
4、此协议为相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免赔的协议。你如果在此协议上签字,潜在代表你就已经完全知晓、理解和同意接受《青春飞扬户外骑行俱乐部免责协议书》全部条款,你就放弃了向景区发起者和其他成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永远免除景区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我参加户外景区是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依签署此有关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自担的协议为前提条件的。我知晓景区的发起者只是景区的联系人,并非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我知晓领队、向导和急救人员及同行的成员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生存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我知晓他们并不能对我安全负责。
1、本次景区非商业景区,非旅行社组团旅游,也非赢利性质自助游景区;是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景区性质仅限共同爱好者自愿参加、共同参与、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全程遵循“自助,互助,低碳环保”的原则;发起者和其它参加景区人员一样,同样也是自愿参与者,对其他参加者没有绝对的管理和支配权力;对于景区中突发的一切足以影响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项尚需参加者共同商定;景区中发起者仅有义务对全队景区进行组织协调,参加者也有义务服从景区的整体安排。
我知晓报名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知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后,报名后视同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
3、户外运动不同于常规的旅游景区,采取的线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规旅游线路,有时气象条件也非常规,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险性质;该项运动本身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景区安排的时间是估算时间,实际景区时间可能出现较大的差异;报名前,我已阅读景区内容和《户外景区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经过合理判断,同意接受本景区计划和《户外景区免责协议书》全部条款,同意自行承担本次景区的所有的风险和后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设施带来的风险;如果由于我的行为和我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赔偿连带责任。
4、参加本次景区,包括登山、徒步、郊游、住宿(露营)、就餐以及景区和装备的使用等都存在有潜在危险,可能会受到身体损伤、瘫痪、甚至死亡的风险,我也知道健身和休闲等景区也存在突发病、心脏病等甚至死亡的风险;我自愿参加这些景区和使用景区的装备,如果因为在参加本景区中受到伤害,我同意自行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且,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5、本次景区可能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验,可能遇到在恶劣天气中进行景区的可能,也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地点,短时间(或24小时)内无法得到救援;我清楚的知晓景区发起者无法全面预见该景区中所有的风险和不利,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风险并不完全包含本次景区中的所有可能的风险;当我万一遇到上述等伤害后,所有救援和医疗等全部费用我同意全部承担,景区的发起者和其它参加者不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连带责任;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景区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和法律责任,并不仅限于以上所列的风险中。
6、我清楚知道此次景区发起者不是保险公司,没有义务为我购买意外保险等险种,我知道自己购买保险的意义,以防万一;我知道发起者已在景区内容中提醒我本人,在景区开始前自己了解保险类别和购买保险;对于景区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可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8、在此我谨宣布我自己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户外骑行景区,没有那些会影响我参加户外骑行景区或使用装备的不适、损伤、病痛、心脏病、突发病历或其它疾病;我理解我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我的风险:注意环境,注意我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衣物和装备的适用状况,只参加那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景区;我清楚知道,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认为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景区的进行。如我在景区中发生各种疾病或伤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9、当由于出现各种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协助的时候,我将配合协助发起者及同行成员尽力协助我的同伴,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在我的判断中,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我进一步理解到,我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去协助别人,同时,发起者以及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来协助我。
10、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声明:我已经年满18岁!我已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和全部条款内容;我理解参加户外景区相关的风险;我同意承担由于选择和参加以后的户外景区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对于参加户外景区而引发或与之连带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无论出现任何形式和性质的害伤,无论这些法律要求是基于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永远免除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任何第三方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11、我知晓报名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知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后,才能报名参加本次景区,报名后视同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我知晓,一旦签署,此协议将生效,也知晓本协议同样有效于我的继承人、近亲、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代为签名者视为已沟通并被授权,否则由代签人承担后果。
12、协议范围:凡是报名参加并注册成为会员者均视为已经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该协议条款;该协议自注册成为会员签字后开始生效,至退出俱乐部成员时终止。(骑行至集合地点前和景区结束解散后的路途,已不属于景区范围内)。必须本人签字,方可有效;他人代签,视为无效。自签字后,以后举行景区无需再签,(协议中的本次景区指青春飞扬户外骑行俱乐部每次举行的景区)。所产生的效力直至本人退出俱乐部为止。
公司盖章:
本人签名(盖章):
日期:
优秀搭车安全免责协议书【第九篇】
甲方:
乙方:
1、该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景区发起人、组织者或领队(以下协议中简称: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明确知晓户外景区所存在的风险,提高参加人员的抗风险和自律能力,免除景区的发起人和同行成员在景区中出现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连带等责任,让户外景区更加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
2、景区中,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的事件,则不在此协议范围内,必须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凡报名参加景区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和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青春飞扬户外骑行俱乐部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要在注册成为会员时签字和在本协议上签字。
4、此协议为相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免赔的协议。你如果在此协议上签字,潜在代表你就已经完全知晓、理解和同意接受《青春飞扬户外骑行俱乐部免责协议书》全部条款,你就放弃了向景区发起者和其他成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永远免除景区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我参加户外景区是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依签署此有关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自担的协议为前提条件的。我知晓景区的发起者只是景区的联系人,并非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我知晓领队、向导和急救人员及同行的成员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生存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我知晓他们并不能对我安全负责。
1、本次景区非商业景区,非旅行社组团旅游,也非赢利性质自助游景区;是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景区性质仅限共同爱好者自愿参加、共同参与、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全程遵循“自助,互助,低碳环保”的原则;发起者和其它参加景区人员一样,同样也是自愿参与者,对其他参加者没有绝对的管理和支配权力;对于景区中突发的一切足以影响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项尚需参加者共同商定;景区中发起者仅有义务对全队景区进行组织协调,参加者也有义务服从景区的整体安排。
我知晓报名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知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后,报名后视同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
3、户外运动不同于常规的旅游景区,采取的线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规旅游线路,有时气象条件也非常规,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险性质;该项运动本身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景区安排的时间是估算时间,实际景区时间可能出现较大的差异;报名前,我已阅读景区内容和《户外景区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经过合理判断,同意接受本景区计划和《户外景区免责协议书》全部条款,同意自行承担本次景区的所有的风险和后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设施带来的风险;如果由于我的行为和我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赔偿连带责任。
4、参加本次景区,包括登山、徒步、郊游、住宿(露营)、就餐以及景区和装备的使用等都存在有潜在危险,可能会受到身体损伤、瘫痪、甚至死亡的风险,我也知道健身和休闲等景区也存在突发病、心脏病等甚至死亡的风险;我自愿参加这些景区和使用景区的装备,如果因为在参加本景区中受到伤害,我同意自行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且,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5、本次景区可能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验,可能遇到在恶劣天气中进行景区的可能,也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地点,短时间(或24小时)内无法得到救援;我清楚的知晓景区发起者无法全面预见该景区中所有的风险和不利,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风险并不完全包含本次景区中的所有可能的风险;当我万一遇到上述等伤害后,所有救援和医疗等全部费用我同意全部承担,景区的发起者和其它参加者不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连带责任;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景区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和法律责任,并不仅限于以上所列的风险中。
6、我清楚知道此次景区发起者不是保险公司,没有义务为我购买意外保险等险种,我知道自己购买保险的意义,以防万一;我知道发起者已在景区内容中提醒我本人,在景区开始前自己了解保险类别和购买保险;对于景区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可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8、在此我谨宣布我自己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户外骑行景区,没有那些会影响我参加户外骑行景区或使用装备的不适、损伤、病痛、心脏病、突发病历或其它疾病;我理解我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我的风险:注意环境,注意我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衣物和装备的适用状况,只参加那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景区;我清楚知道,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认为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景区的进行。如我在景区中发生各种疾病或伤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9、当由于出现各种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协助的时候,我将配合协助发起者及同行成员尽力协助我的同伴,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在我的判断中,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我进一步理解到,我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去协助别人,同时,发起者以及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来协助我。
10、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声明:我已经年满18岁!我已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和全部条款内容;我理解参加户外景区相关的风险;我同意承担由于选择和参加以后的户外景区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对于参加户外景区而引发或与之连带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无论出现任何形式和性质的害伤,无论这些法律要求是基于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永远免除景区发起者和同行成员、任何第三方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11、我知晓报名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知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后,才能报名参加本次景区,报名后视同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我知晓,一旦签署,此协议将生效,也知晓本协议同样有效于我的继承人、近亲、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代为签名者视为已沟通并被授权,否则由代签人承担后果。
12、协议范围:凡是报名参加并注册成为会员者均视为已经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该协议条款;该协议自注册成为会员签字后开始生效,至退出俱乐部成员时终止。(骑行至集合地点前和景区结束解散后的路途,已不属于景区范围内)。必须本人签字,方可有效;他人代签,视为无效。自签字后,以后举行景区无需再签,(协议中的本次景区指青春飞扬户外骑行俱乐部每次举行的`景区)。所产生的效力直至本人退出俱乐部为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优秀搭车安全免责协议书【第十篇】
一、声明:
1、该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活动发起人或组织者或领队(以下协议中简称: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明确知晓户外活动所存在的风险,提高参加人员的抗风险和自律能力,免除活动的发起人和同行成员在活动中出现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连带等责任,让户外活动更加安全、健康、快乐。
2、活动中,对于违犯国家相关法规、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的事件,则不在此协议范围内,必须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凡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和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要在参加本次活动前(集合时)均应该在本协议上“成员签名”外签定网名+真实姓名。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4、此协议为相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免赔的协议。你如果在此协议上签字,你就已经完全知晓、理解和同意接受《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全部条款,你就放弃了向活动发起者和其他参加成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永远免除此次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一、风险的承担:
我参加此次活动是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依签署此有关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自担的协议为前提要件的。我知晓活动的发起者只是活动的联系人,并非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我知晓他和同行的成员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我知晓他们并不能对我安全负责。
二、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协议内容:
1、本次活动非商业活动,非旅行社组团旅游,也非赢利性质自助游活动;是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活动性质仅限共同爱好者自愿参加、共同参与、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全程遵循“自助,互助,aa,环保”的原则;发起者和其它参加活动人员一样,同样也是自愿参与者,对其他参加者没有绝对的管理和支配权力;对于活动中突发的一切足以影响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项尚需参加者共同商定;活动中发起者仅有义务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参加者也有义务服从活动的整体安排。
2、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均视为你已经仔细阅读、完全理解责任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赔偿的协议的全部条款内容!代他人报名和带外挂,需告知被代报人和被外挂人《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参加活动的被代报人和被外挂人也视同接受了本协议全部条款。同时,我知晓报名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知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后,报名后视同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
3、户外运动不同于常规的旅游活动,采取的线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规旅游线路,有时气象条件也非常规,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险性质;该项运动本身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活动安排的时间是估算时间,实际活动时间可能出现较大的差异;报名前,我已阅读活动内容和《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并经过合理判断,同意接受本活动计划和《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全部条款,同意自行承担本次活动的所有的风险和后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设施带来的风险;如果由于我的行为和我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赔偿连带责任。
4、参加本次活动,包括徒步、登山、骑马、徒步、攀岩、攀冰、滑雪、滑冰、涉水、游泳、郊游、途中乘车、住宿(露营)、就餐、球类以及身体活动和装备的使用等都存在有潜在危险,可能会受到身体损伤、瘫痪、甚至死亡的风险,我也知道健身和休闲等活动也存在突发病、心脏病等和甚至死亡的风险;我自愿参加这些活动和使用活动的装备,如果因为在参加本活动中受到伤害,我同意自行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且,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5、本次活动可能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验,可能遇到包括在恶劣天气中进行活动,也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地点,短时间(或24小时)内无法得到救援,也有可能遇到包括跌坠、落石、冰崩、雪崩、闪电、过河、失温、冻伤、咬伤、刺伤、犬咬、野兽等袭击及各种意外伤害,甚至死亡;我清楚的知晓活动发起者无法全面预见该活动中所有的风险和不利,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风险并不完全包含本次活动中的所有可能的风险;当我成万一遇到上述等伤害后,所有救援和医疗等全部费用我同意全部承担,活动的发起者和其它参加者不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连带责任;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的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和法律责任,并不仅限于以上所列的风险中。
6、如果此活动往返是自驾或包车出行,同样存在较大危险,我清楚获知我已经被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权利,我同意乘座和自驾;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和受到伤害,甚至死亡,我同意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额度内接受赔偿,不再另行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如我是车主(或司机)受到伤害,甚至死亡,我也同意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额度内接受赔偿;发起者和其它成员不承担任何赔偿和法律责任;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7、我清楚知道此次活动发起者不是保险公司,没有义务为我购买意外保险等险种,我知道自己购买保险的意义,以防万一;我知道发起者已在活动内容中提醒我本人,在活动开始前自己了解保险类别和购买保险;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可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8、在此我谨宣布我自己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次活动,没有那些会影响我参加本次活动或使用装备的不适、损伤、病痛、心脏病、突发病历或其它疾病;我理解我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我的风险:注意环境,注意我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衣物和装备的适用状况,只参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活动;我清楚知道,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认为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活动的进行。如我在活动中发生各种疾病或伤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9、当由于出现各种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发起者和同行成员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协助的时候,我将配合协助发起者及同行成员尽力协助我的`同伴,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在我的判断中,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我进一步理解到,我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去协助别人,同时,发起者以及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来协助我。
10、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声明:我已经年满18岁!我已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和全部条款内容;我理解参加此次户外活动相关的风险;我同意承担由于选择和参加此次户外活动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对于参加本次活动而引发或与之连带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无论出现任何形式和性质的害伤,无论这些法律要求是基于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发起者和同行成员、任何第三方户外运动网站、组织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11、我知晓报名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知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后,才能报名参加本次活动,报名后视同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我知晓,一旦签署,此协议将生效,也知晓本协议同样有效于我的继承人、近亲、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代为签名者视为已沟通并被授权,否则由代签人承担后果。
协议范围:凡是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已经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该协议条款;该协议自集合报到签字后开始生效,至活动结束时终止。(签字前和活动结束后,已不属于本次活动范围内)
活动时间计划: 年 月 日
请了解本次活动是一次遵守兄弟户外的纯aa制自助结伴户外活动,并非商业活动。
甲方: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员工家属(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员工家属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红螺寺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红螺寺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员工家属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红螺寺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员工家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钓友必须签署《自助钓鱼、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停车场免责协议书
租房免责协议书范本
工程免责协议书范本
公司免责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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