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检察民行科长先进事迹 民事行政检察科先进事迹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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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民行科长先进事迹 民事行政检察科先进事迹篇1

时间:2010-04-1

3作者:汪海 祝冰

新闻来源:信阳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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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而死,死得其所,为党的事业而干,干得值得,活着干,死了算,如果有来生,我还会这样选择。”这是时洪同志在他学习笔记中写下的一句话。

时洪,男,50岁,中共党员,现任淮滨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时洪同志平凡而执着,他没有惊天动地之举,但他对事业的热爱却深深打动着周围的人;他有两句颇具广告词风格的民行宣传语“不服判决怎么办,请找淮滨检察院”、“官司有理打不赢,检察院里找民行”在淮滨县广为流传,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是检察院公认的“老黄牛”、“工作狂”、“民行专家”,提起他人们都会不约而同的翘起大拇指。他从检29年来,当过内勤,干过刑检,扎根于民行,虽然角色有所转变,但他始终以一颗对检察工作无限热爱的赤诚之心默默地耕耘着。尤其是1997年3月走上民行科科长岗位后,一干就是十二年,在这十二年中,他所带领的民事行政检察科连年被评为全市目标考评先进单位,成为淮滨县检察院业务工作的一面旗帜。2009年,当时洪同志被诊断为为结肠肿瘤后,仍以一颗献身检察事业的执着之心坚持工作。生命不息,战斗不止,时洪凭着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誓言。

爱动脑筋的“专家”

时科长是一位爱动脑筋的人,许多工作的开展都是在他勤于思考和善于琢磨下完成的,是大家公认的“民行专家”。

1997年3月,调任至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的时洪同志,面对的是在此之前的淮滨县检察院未抗诉过一起民事行政案件,存在着人民群众不了解,法院工作人员不理解,法律规定不完善等现实状况。怎么办?要想全面开展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首先是要使群众了解民行检察工作的性质。为此时洪同志推陈出新,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自制了一份 “不服判决怎么办,请找淮滨检察院”、“官司有理打不赢,检察院里找民行”的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宣传单,走到哪里发到哪里,并主动到全县各乡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部门、县直各单位寻找案源。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当年便提请抗诉5案,被市院采纳提出抗诉4案,再审改判3案,年终获全市民行检察目标管理第三名。1998年又成功办理了10起抗诉案件,其中淮滨县棉麻公司申诉的担保借款纠纷案,免除了棉麻公司20万元的担保责任;安徽省利辛县人李同印租赁合同纠纷案,使法律的公正普照在这位“外乡人”身上;个体户马洪学申诉的合伙纠纷案的改判,更凸显了法院审判程序公正的重要性??。这一年年终,淮滨县检察院获全市民行检察目标管理第一名,并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创造了该县民事行政检察科的第一次辉煌。

在开展民行抗诉工作的同时,时洪还在民行监督的法律规定范围内,积极探索,开拓进取。2004年,时洪同志采取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对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做了有益的探索,同年向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8份,被县国土资源管理局采纳6份,使国家的土地政策得到了维护。这一做法受到上级检察部门的肯定,市检察院称此项工作“取得了本市对行政执法领域监督的零的突破”。时洪以该项工作实践为内容构思并撰写了《行政检察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初探》一文,该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检察实践》杂志2005第4期采用后,引起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的重视,并委派省检察院民行处田凯副处长专程到淮滨县检察院开展调研活动,并在《检察实践》2005年第6期上刊登,将时洪同志

总结

的这一工作做法称之为“紧密结合抗诉业务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淮滨模式”。

不近人情的“倔人”

时洪的脾气很“倔”,一些亲戚、同学、朋友找其帮忙或说情,甚至不惜以金钱、物质作诱饵。对此,时洪始终保持严以自律,两袖清风,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捍卫着民行检察工作的威严。

一次时洪同志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该案的主审法官曾是他的一位朋友,借卷法官私下说:“时老兄,我自信案子判的是公正的,你可别鸡蛋缝里挑骨头,跟我过不去呀!”。

经审查此案的确是一起错误的判决,这时,时洪想到朋友的嘱咐,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边是申诉人要求依法公正处理,另一边是私下感情不错的朋友,如果当时他绕道而行,让申诉人寻求其他的途径解决也完全可以,对朋友也有所交待。但考虑那样做会亵渎灵魂、职责和使命,为了法律的公平,还人民群众一个公正,时洪毅然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此案抗诉后得到了改判,时至今日,这位曾经私交甚好的朋友见面还形同陌路。

同学的冷嘲热讽、朋友的不理解,类似的情形和经历,作为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时洪来说,已是家常便饭,屡见不鲜。他的一位同学在法院当法官,过去碰面时亲切的问候语现在都变成了:“时科长,又准备来整谁?”的戏谑语。面对这种情况,时洪同志只能默默地承受,让时间去抚平一切。

抗诉难,依法惩处执法不公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更是难上加难。为此,在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时,他注重分析造成错案的原因,以期从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2005年,时洪在办理戴某诉王某借款纠纷一案时,从申诉材料中分析到该案的承办法官赵某有枉法裁判可能。经批准,他采取以调卷和办理民行案件为名,秘密开展初查工作。在查证过程中,有人说情,有人许利,但他不为情所动,不为利所诱,排除方方面面的干扰,最终查明了办案人在办理该案中,碍于亲情关系,在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伪造了对原被告的两份调查笔录、两份开庭记录、一份合议记录,并于2004年4月23日下达判决书的违法事实。

随着时间的推移,时洪得罪的人越来越多了,过去的许多亲朋好友如今离他而去,对此时洪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在办案过中,我所追求的却是法律的公正普照在每一位当事人身上,我始终坚信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期待才是我的最高奖赏。

群众贴心的“亲人”

在时洪眼里,来申诉的没有小人物,没有小事情。无论是企业老板,还是农民,无论是为了几分地,还是上万元的债务,无论是在城区,还是在乡下,他都一样对待。

他常说:“每一个案件都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我们应经常换位思考,设想如来访者是自己,有了难处求助司法机关或政府,一旦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且遇不到好脸色,此时有何感想?”因此在工作中,他耐心善待每一位当事人,当其在倾诉 “冤情”时,他都做到让来访者把话说完,一吐为快。同时对来访者用友善的态度热情接待他们,以化解他们心中的怨恨和惆怅,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对来访者热情随和,语气自然,“让一个座,道一声好,倒一杯茶”,通常都能让来访者载怨而来,满意而回。对于不属于检察院管辖的,他也热心的指明“出路”,因为每一个来访者都有自己的难处才到司法反映问题,“无理访”虽然有,但毕竟是少数,他们反映的问题虽然不一定是民行部门都能够解决和主管的,对有些理由不成立的,他均能做到耐心劝其息诉。对有些问题不是本部门、本机关管辖或案件不在检察环节办理的,也做到为其指出解决办法。由于来访者感受到如同亲人般礼遇,许多来访者最后成了时科长的朋友。

2005年2月白某来到检察院申诉,对起诉其养女的生父返还抚养费被县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不服,经了解,白某的养女在成年后因与养父白某产生矛盾,白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同时,要求养女的生父同时承担返还抚养费的诉求,这一诉求被法院驳回是正确的,时洪在耐心听其陈述之后,一方面向其解释其养女已经成年,解除收养关系是其与养女之间的事,与养女的生父无关的事实,另一方面翻开法律条文与其一同学习,最终化解了白某对法院判决的误解,白随即表示愿意服判息诉,即维护了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08年5月份的一天,当事人周某和王某在离婚诉讼中,周某由于举证不足,导致2万元共同财产未予认定,法院判决后,周某不服,多次上访,后经别人指点,来到了检察院。时洪在接案后,认真进行了审查,认为法院判决正确,不符合提请抗诉条件。但时洪没有就案办案、硬性结案,而是从服务的角度出发,先行进行了调解,和当事人双方谈情讲法,经过他的良言规劝,双方当事人最终各自作出了让步,王某自愿补偿周某现金5000元,申诉人也表示不再上访,一起可能升级的申诉案就这样因为心贴心的服务而顺利地化解了。

多年来,他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息诉了一案又一案,维护了一个又一个当事人的权益,使民行检察成为该院“第二个”文明接待窗口,他也成了群众贴心的“亲人”。

不向困难让步的“硬汉”

了解他的人都知道,在时洪的眼里从来都没有“困难”这两个字,因为他的身上有一股永不服输的精神。在检察院工作的20年间,他从未叫过一声苦,说过一句累,许多工作都是他自己一人默默地扛。

1997年,时洪刚到民事行政检察科时,科里的三位同志,一位退休了,还有一位选任到乡里任副乡长,他成了光杆司令。虽然院领导也先后充实过人员,但均时间不长,又另有重任,在近8年的时间里,他基本上在唱“独角戏”,他既当科长又当内勤,为了使所受理的民事行政案件均能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他只能超负荷工作。加班熬夜和吃方便面是常有的事,有时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双休日基本上是在办公室里度过。

2004年,科里配了一台电脑,要求所有材料用电脑打印出来,这一下可难住了时洪,因为他对计算机一窍不通。为了不影响工作,他虚心地请教年轻人,然后买来计算机书籍自学。过了不到半年,他完全从计算机操作的门外汉变成了行家里手。到目前全院50岁以上会使用计算机的只有他一人,而且他的打字速度是全院最快的。

时洪住处离父母家较远,加之父母年事已高,因此时洪经常单位,父母家来回跑。一遇到工作忙时,没法两头兼顾,那他只好先忙工作,而后再回去照顾父母。此时回到家看到父母在与一帮老伙计打牌下棋时,他才放下了心。时洪的父母也非常支持和理解儿子,可无论等到再晚,也是等到时洪来才放心,他们常说:“工作好,生活好,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孝顺”。在1999年父亲去世和2006年母亲去世之前,时洪都是在这种紧张、繁忙和劳累中度过的。

工作不要命的“傻子”

常年没有规律的生活使他病痛缠身,然而,病痛从来没有打垮过他。时洪是小病不放在眼里,大病不放在心上,只要还能动,他就坚持工作,家人拦也拦不住,只好埋怨他是只要工作不要命的“傻子”。

2003年和2005年,时洪曾两度患腰椎间盘突出症,一次在床上躺了两个月,一次在床上躺了一个半月。一次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因抗诉再审的工程结算纠纷案时,时洪正巧患病卧床不起,当申诉方县燃料公司经理电话告诉他开庭之事时,时洪因病无法出庭是完全可以向申诉人说明的,况且法院也未通知检察机关出庭,他不去也是允许的。然而从这一事件中时洪却发现法院再审程序违法,如不理不睬显然是对法律的亵渎,思虑再三,他弓着腰,忍着病痛来到法院。当时法院正在开庭,且只有一人审理并作记录,他当即对法院这种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不通知检察机关的做法提出质疑,同时指出,审理再审案件不组成合议庭,一人审理并作记录的做法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从而有效地制止了一起违反法定程序审理案件的事件,而这次特殊的出庭则加重了他的病情,当夜,他因疼痛彻夜未眠。

2009年4月,时洪的突然消瘦引起了家人的警觉,一个月时间体重下降了30斤,如此的不正常时洪并没放在心上。5月中旬,时洪终于在家人多次催促下来到医院检查,检查发现其肝部有很多肿瘤。6月2日,时洪在北京确诊为结肠癌,并转移至肝部。从北京回来后,他没有向别人想象的被病魔所击倒,他的工作反而更加积极。有人劝他做手术,把肿瘤切掉。时洪却选择了保守治疗,他说:“我现在还有半条命,还可以工作,如果做手术,也许半条命也没有了,那时只能躺在床上,啥也干不了”。领导和同志们劝他别再拼命了,在家好好休息。时洪却和平时一样,从未迟到早退,他说:“人活着就要有高昂的斗志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活就活出个样子来,干工作就要干出个名堂来,不能碌碌无为,虚度一生”。他万分珍惜着有限的工作时间,以坚强、进取、向上、有为的品格一如既往地践行着他的人生信条。

现在,时洪更是达到了忘我工作的境地,他加班的次数更加频繁了,他辞掉了饭局,推掉了聚会,甚至连棋友的邀战也拒绝了,为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挤出更多时间去工作。前不久他携卷到市院汇报案件,由于天气炎热加之药物的刺激,一路上他头晕目眩,中途下车呕吐了两次,到达市院后,他的脸色蜡黄蜡黄的,就这样,他坚持汇报完案件后,连夜又赶回了淮滨,回到家时已是临晨一点了。

在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中,时洪所包的乡镇是期思,他不顾高温,连续进村入户宣传法律两次。每到一户群众家,他顾不上喝一口水,就开始向农民兄弟讲解检察院工作职能,并挨家挨户的散发检务公开小册子和民行工作宣传资料,此时他的衣服早被汗水湿透。有几次,时洪由于劳累过度差一点摔倒,同去的人劝他歇一会,余下的工作由他们做,他总是说:“没关系,我不累,工作量还很大,我们一起干。”此时同去的人无不流下心疼的泪水。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职责和神圣的使命。时洪这位“钢铁汉子”,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书写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执着,谱写着震撼人心的生命强音,他凭着顽强的毅力和只争朝夕的精神,创造着超越生命的价值,他是检察队伍的骄傲。时洪同志不愧为人民的好党员、好干部,优秀的人民检察官!

检察民行科长先进事迹 民事行政检察科先进事迹篇2

人民检察公诉科科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在充满对抗较量的公诉席上,他用犀利的辩才谱写着公平正义,在繁重庞杂的执法办案中,他用任劳任怨来体现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在服务群众工作中,他用耐心热情来展现检察官的风采。他就是xx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xx。

在思想建设上他是一名“警卫兵”。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他十分重视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参加培训、自学、讨论等加强学习,努力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领会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准确地理解其精髓,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始终将检察工作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把检察工作同服务大局统一起来,把对党负责同对人民群众负责高度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践行“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的检察官誓词。

重大案件处理中他是一名“尖刀兵”。xx年以来,根据领导安排,他先后办理了张某27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妨害公务,王某某12人聚集到xx**滋事等一系列重大

案件,由于此类案件材料多、人数多,案情极为复杂,为了案件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保证案件高质量,他常忘我工作到深夜,使xx这几起影响范围最大案件顺利开庭审理,法院判决认可了指控的全部事实和罪名,让所有被起诉的被告人均受到法律的制裁,得到市县有关领导的好评。

执法办案中他是一名“侦察兵”。xx同志常常警醒自己“执法中存在一分不公,就是对当事人百分的不公”,他xx年来承办案件126件,从严、从细、从实审查每一起案件,严格把关,不枉不纵,深入案发地点走访调查,在案件退查时亲自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一起到案发现场勘查,寻找物证,倾听相关人员的意见,所办理的案件达到件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准确率达100%,杜绝冤假错案。

诉讼监督中他是一名“狙击兵”。他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全面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办案、违规办案的行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xx来他向公安机关、审判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0余份、检察建议19份,相关机关或部门纠正后均予以回复;追诉漏犯24人、追诉漏罪5个、追诉漏事实17起,追诉的情况均得到法院有罪判决予以认可。

刑事和解中他是一名“勤务兵”。xx同志不怕麻烦,努力为案件当事人服好务,对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都组织案件当事人双方进行和解,xx年来和解成功18件,均作不起诉

处理或者建议法院从轻判处。如殷某盗窃案中,双方系邻居关系,矛盾较深,xx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通过找乡村干部等帮忙等方式贴心解决他们的困难,组织双方进行和解,和解成功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双方都认为处理方式较好、不申诉,不自诉,说“你们能为我们考虑,真是做好事了”,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又修复因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

队伍管理中他是一名“排头兵”。作为公诉科科长,他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公诉队伍。针对案多人少任务重、部分干警有浮躁情绪的情况,他采用多种方式与干警交心谈心,积极疏导情绪,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针对全科干警新手较多的情况,他通过手把手带新兵,组织干警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研讨疑难案件等措施,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针对执法行为有待规范的情况,他带头制定了《办理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带头执行,不断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宣传阵线上他是一名“宣传兵”。每一起案件就是最直观、最生动、最实用的法律宣传教材。他充分利用办理每一个案件的机会,针对案件背后可能潜藏的社会问题,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和其他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护法尽自己的一份力。他还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结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深入钻研,撰写调研文章4篇,检察信息3篇。

日常工作中他是一名“勤务兵”。作为一名党员,他对同事总是热心帮助。平时总是像一名大哥一样关心同事,为同事们立起一面防风墙,对需要帮助的同事总是挺身而出,全力相助;对犯了错误的同事,主动批评,帮助改正。他做事一向认认真真,不讲条件、不计较个人得失,设身处地从大局考虑、从为领导决策服务考虑,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找事、主动做事,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做好每一件事。他做事讲原则、讲技巧,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参加工作以来,他个人主动加班无数次,在认真做好自己份内工作的同时,帮助其他同事做好其他工作。

xx同志站在平凡的公诉岗位上默默地奉献自己,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尽心尽力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他是一名组织信任、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公诉人,是一名公诉岗位上的全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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