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藏自治区普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招生规定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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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2日【第一篇】

(一)报考内地西藏班

内地西藏高中班为区内初中应届毕业生投放的招生计划中农牧民子女占50%、区内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子女占40%、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占10%。报考条件:

1.世代聚居(二代以上含二代)在藏的藏族及区内其它少数民族考生,户籍在藏;

2.农牧民子女考生,必须为非城镇户籍,且父母至少一方为农牧民;

3.考生自愿、家长同意,填报有相应志愿、没有志愿不予录取;

4.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报考,其父母一方必须在藏工作十年以上,仍继续在藏工作,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其父母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材料,注明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进藏时间、是否仍在藏工作。

那曲地区、阿里地区考生可适当照顾录取。

(二)报考内地西藏中职班

内地西藏中职班报考条件:户籍在藏,考生自愿、家长同意,填报有内地西藏中职班志愿。报考内地西藏中职班学前教育、幼儿保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地(市)教体局师资科组织的面试。

月21日【第二篇】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2.对受过法律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详细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有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言行的;

(3)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品德恶劣、道德败坏或有流氓、偷盗行为的。

(二)政审和体检

区内生源报考内地西藏高中班招生计划和内地西藏中职班计划的上线考生必须参加政审和体检,录取前各地(市)招生办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供拟录考生名单组织考生政审和体检。体检参照《内地西藏班(校)、中职班招生政审标准》(试行)、《内地西藏班(校)、中职班招生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内地西藏初中班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各所在学校统一在返藏前组织。

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是否体检由招生学校根据招生专业需要确定,如需体检,可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藏语文【第三篇】

(一)自治区招生办负责公布我区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间安排等信息。

(二)各地(市)招生办和中学分别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考生体育成绩。

(三)自治区招生办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地(市)招生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今年8月底。

(四)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办、有关中学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化 学【第四篇】

(一)对下列考生,录取时可以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1.阿里、那曲籍考生;

2.门巴族、珞巴族和夏尔巴人、僜人。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只增加20分投档。

(二)对下列考生,录取时可以增加1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1.初中阶段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初中阶段获自治区级以上科技小发明创造奖或单科竞赛前三名优胜者;

3.初中阶段获自治区级以上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的队员、获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4.经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烈士子女;

5.区内边境县所属边境乡的农牧民子女;

符合上述两项及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只增加10分投档。

(三)符合上述(一)、(二)项照顾或加分条件的考生,其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负责。各地(市)招生办要严格按规定审查考生资格,把符合照顾或加分条件考生的信息采集到网报系统中,并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四)内地西藏高中班政审、体检线划定时不含政策、照顾加分。

报名办法【第五篇】

1.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卡、初级中学学籍号和毕业证书。

2.区内初级中学、内地西藏初中班就读考生,由所在中学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其他考生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3.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填报信息,学校、地市招生办确认的方式报名。考生上网填报信息前,须下载填写《西藏自治区普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学校招生报名表》。

区内初级中学就读考生凭报名表原件到所在学校领取报名号和密码;内地西藏初中班(校)就读考生由自治区教育厅合作交流处组织,统一在“内地西藏班(校)信息平台”报名;其他考生凭报名表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领取报名号和密码。所有考生必须持报名表方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

4.在校就读考生的报名信息可由学校或本人上网填报。学校负责收集整理考生报考表,并对本校报考考生进行信息确认。

5.其他考生的报名信息由本人上网填报,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地(市)招生办确认信息。

6.今年我区在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格尔木、西藏民族学院、成都设立考点。

因特殊原因须在成都、西藏民族学院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填写《西藏自治区普通中专(高中)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借考生情况登记表》(简称“借考表”),在确认信息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招生办申请借考。地(市)招生办须对借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汇总上报自治区招生部门审批。

成都考点不受理内地西藏初中班毕业生借考;西藏民族学院考点不受理非西藏民族学院附中学籍的应届考生借考。在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格尔木考试不用办理借考手续。

7.确认报名信息时,考生必须逐项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凡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确认信息的,经所在地(市)招生办同意,可由亲友代为确认信息;代为确认时须提供电子照片(240像素×320像素,浅蓝底色,jpg格式)。如果考生只进行了网上填报信息,没有确认信息,报名无效。因考生填报信息失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在确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在职从业人员借考和在成都、西藏民族学院借考的考生还须缴纳借考费。按藏发改价格[2007]897号文件规定,报考成人中专的考生须缴报名费每生30元,考务费每生每科20元;报考普通中专(高中)、中职的考生须缴报名费每生20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0元,体育考试费每生10元,借考费每生150元。农牧民子女,免收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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