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建房申请报告样例精编5篇
农村建房申请报告【第一篇】
尊敬的xx土地规划局及普底乡各级领导:
我叫xx,是普底乡永丰村九牛组农民。由于下列几个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
一、我现拥有的房屋,还是19xx年建的简陋木制茅草房,至今己近30多年了,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又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并且现在已是严重的危房,也影响景区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但这房屋有一个特殊性,就是5弟兄每一家1间,且连在一起的,因而单独一家拆旧建新是不可能的,5家一起又难于达成共识。
二、多年来我居无定所,四处漂泊。在外打工的艰辛只有自己知道,现在加上身体原因不得不回家。但站在这个危在旦夕的“家”门前,我一家三口只能驻足茫然。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工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十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瓦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四、我建房的方案是:占用我现有房门口的自留地100平方米。建一楼一底,约100平方米的砖瓦混水泥房。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
附:l.现住房照片2.村委的证明。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农村建房申请报告【第二篇】
书坊乡村建站:
本人曾松华,是书坊乡书坊村第八村民小组小组农民。由于下列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
我现住的房屋,还是1986年建的简陋木制瓦房,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现墙体出现裂缝。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3间,50多平方米,要住5人,还要堆放粮食等,显得十分拥挤。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计划新建砖混水泥房,建房的方案是:拆除现有的住房,主要在老地基建新房,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
此致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农村建房申请报告【第三篇】
______规划局:
我厂拟建职工食堂,已经______部()______发______字______第___号文批示,同意在本年完成设计并要求在四季度施工,年前完成基础部分。该项工程现已委托______市设计院设计。食堂位置在本厂厂内(附地形图二张),请审查,并请批示红线图。
________市______厂。
(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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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申请报告【第四篇】
泸溪县国土局:
我叫杨再育,现年59岁,系泸溪县合水镇新桥村一组村民,全家现有农业人口8人,大儿子已婚,育有二子一女;二儿子即将结婚,全家8口人现居住在60年代从别人手里购买的一栋破烂不堪的旧危房中,且屋后山体已经呈现滑坡现象。村寨四周均无建房宅基地安置,唯有一处荒置水田(修白四公路时已征收)权属本人,出于无奈,本人只好在此修建。目前基础已搞好,鉴此,本人特向贵局申请输农村建房用地手续,恳请贵局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准予办理为盼!
特此报告。
申请人:杨再育。
农村建房申请报告【第五篇】
xx政府领导:
丈夫席某将农村自建房三间卖给姜某,妻子谢某认为该房产是其作为村民组集体成员在其分得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应系其所有,丈夫席某无权处分,故将丈夫席某与买房人姜某告上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席某与姜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席某与被告姜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出售属于原告谢某所有的一间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1995年2月,宣城市宣州区鳌峰办事处张锦村某组村民原告谢某与被告席某协议离婚,二人约定位于该组的三间农村自建平房(该房屋的土地使用证登记在席某名下)原告谢某分得一间,被告席某分得二间,合同范本《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1995年7月,被告席某将其户口迁至上海市。2001年5月11日,原告谢某与被告席某复婚。
2002年2月20日,被告席某与被告姜某(其户口在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某村民组)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被告席某将该三间平房出售给被告姜某,转让费3000元,被告席某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和其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给被告姜某。被告姜某买房后就全家搬入居住至今,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宅基地变更手续和户口迁移手续。2008年12月1日,被告姜某的户口迁移至宣城市宣州区鳌峰办事处张锦村某组,宅基地变更手续至今未办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席某将三间平房出售给被告姜某,虽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被告姜某不是宣城市宣州区鳌峰办事处张锦村某组的成员,但是现在被告姜某的户口已迁入该组,成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姜某具备购买该集体经济组织房屋的资格,被告席某出售给被告姜某属于其所有的两间房屋应合法有效。而被告席某出售给被告姜某的三间房屋中有属于原告谢某所有的一间平房,被告席某系无权处分,且至今原告谢某未追认,被告席某出卖属于原告谢某所有的一间房屋的行为无效。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