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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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1
我受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文成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促转型,保民生、抓三农,保稳定、强保障”的工作主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
项职权,各项工作进展良好。一年来,共依法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4个、重大事项议案3个、人事议案7个,作出20项决议、决定和6项审议意见,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人次,认真做好代表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为推进“三个文成”战略实施,促进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情系民生,关注热点,积极推进社会和谐
着眼民计民生,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精选议题,重点对“三农”、教育、规划建设、殡葬改革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重视关注“三农”工作。为了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常委会将“三农”工作作为监督重点,先后组织开展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民创业增收情况调研和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通过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调研,了解我县农业投入保障机制、土地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要求县政府进一步明确农业产业化发展主攻方向,适时组织开展对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现状及前景的论证,对其中效益高、前景好、能带动一方农民创业增收的农业产业,要专门制订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实现重点发展。通过调研农民创业增收,汇总分析我县农民收入的基本情况与特征、影响农民创业增收的制约因素,研究促进农民创业增收的途径与对策。在与省人大联动开展的农业法执法检查中,又提出深入学习宣传农业法,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土地流转,抑制土地抛荒;强化监管,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审议意见。
重视关注教育工作。始终把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密切关注教育工作存在问题与困难,集思广益提出对策建议。认真审议县人大代表关于加强我县教育发展的议案,跟踪监督上年度作出的教育工作审议意见。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检查和对教育局的工作评议相结合,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先后以主任会议听取教育工作汇报、常委会审议和评议教育工作等方式,全面了解和监督推进教育发展。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争创教育强县的决定》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教育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等具体规定,并在调整校网布局、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重视关注规划建设工作。规划建设工作在推进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责任重大,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常委会在2008年关注县域规划编制和城镇改造开发工作的基础上,去年又组织对规划建设局开展工作评议,进一步监督促进规划建设工作。针对评议中发现的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滞后、查处违章建筑不够及时有力、工作协调和办事效能有待提高、建筑市场培植与管理薄弱等问题,要求规划建设局加快编制县城及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旧城旧村改造步伐;加强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协调,提高为民办事能力;加快县城道路网络化大框架和城镇停车场建设,缓解居民停车难问题。
重视关注殡葬改革工作。认真审议县人大代表关于继续深化殡葬改革的议案、关于要求杜绝重殓厚葬提倡丧事简办的议案。指出我县殡改工作虽然取得初步成绩,然而丧葬陋习仍未得到有效根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革除丧葬陋习的愿望十分迫切。针对宣传殡改政策法规、长效治理青山白化、遏制封建迷信活动及铺张浪费陋习等薄弱环节,督促县政府加大力度,巩固和深化殡葬改革成果。县政府对该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处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措施。
重视关注民众利益诉求。对2005年以来《行政诉讼法》在我县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权力的正确行使,确保民众利益诉求的渠道畅通,促进“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认真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一府两院”关于《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宣传不够广泛深入、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案件审理的一些做法仍欠规范、行政应诉和行政检察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要求“一府两院”进一步提高《行政诉讼法》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规范行政协调工作;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发挥检察建议作用。
把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常委会工作的第一要务,积极开展经济监督,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合力推动科学发展。
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密切关注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就计划和预算执行、工业经济发展、住房公积金运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
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决算情况、同级财政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等报告。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县政府认真研究对策,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对同级财政审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要求县政府落实整改措施。审议中,常委会还要求县政府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大省市资金争取力度,加快工业园区和农业基地建设进度,加快招商选资和农业主导产业的培育,加强税收征管,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资本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计划、预算目标的圆满实现。
加强对政府性资金使用的监督。常委会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重点工程招投标、预算外资金管理三方面着手,努力加强对政府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组织调研组对近三年来我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和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重点工程招投标专项工作报告,向县政府提出理顺招投标监督体制、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标后管理、加快市场培育和招投标平台建设等建议。此外,主任会议还听取关于预算外资金收支安排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加强资金监管、加快在建工程进度、积极培育本地建筑企业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对于县体育馆工程超概算问题,常委会在深入了解情况,充分考虑该工程设计立项中存在客观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要求批准县体育馆工程调整概算的议案》,批准了概算调整,并要求县政府在抓好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早日完工投入使用,推动群众体育运动发展。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存在超工期、超概算等问题,经过广泛调研和参考有关县市的成功经验,制定出台了《文成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办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在论证、实施、后评估阶段的全过程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加强对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的监督。为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确立产业发展的整体架构及空间布局,常委会认真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文成县产业发展规划》的议案,原则同意《文成县产业发展规划(2008-2020年)》。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并组织实施,使规划真正成为指导我县产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以发展高科技产业为重点,注重引进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突出重点做强做大旅游业,带动第三产业快速发展。
加强对生态旅游工作的监督。对常委会关于生态旅游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为了进一步促进对枫树及红枫古道的合理开发,推进旅游业发展,常委会认真审议县政府关于要求将枫树确定为文成县县树的议案。在民众推选、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常委会认为,确定枫树为县树符合文成的自然特点、人文历史和民众意愿,有利于促进红枫古道的保护和开发工作,推动以“红枫古道游”为主打产品的文成冬季旅游市场发展。常委会票决确定枫树为文成县县树,要求县政府制订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县树”品牌打造,使之成为文成鲜明的风光特色和生态文成的主要标志。
加强对侨务工作的监督。组织开展侨务工作调研,并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在调研和审议过程中,既广泛听取了侨界人士的意见,掌握我县基本侨情,又分析了我县侨务工作存在的机构设置不合理、华侨资源利用不充分、捐赠管理不规范、对新生代华侨的培养和联谊重视不够等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加强联谊增进情感、深度挖掘侨务资源、大力弘扬华侨精神等建议。要求县政府珍惜我县作为重点侨乡、归侨侨眷和海外华侨华人众多这一有利因素,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侨务工作,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在“三个文成”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服务大局,注重实效,持续加大监督力度
强化监督实效,注重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围绕“规范、深化、拓展”下功夫,持续加大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力度。
坚持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制度。常委会于2008年开始听取和审议政府副县长分管工作报告及法院、检察院半年度工作报告,去年“一府两院”人事调整较大,但为了能让“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及时了解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使工作开展更加顺民心、合民意,常委会将听取副县长分管工作报告及法院、检察院半年度工作报告作为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予以坚持。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7位副县长分管工作报告及法院、检察院半年度工作报告,并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审议意见整理汇总后交县政府研究处理。
深化对政府部门的工作监督。在听取政府组成部门和部分事业单位及垂直管理单位年度工作报告的基础上,结合社情民意,选择两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评议综合运用视察、调查、检查、审计、审议等方式,评议会议听取被评议单位工作报告、评议调查情况报告、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形成评议意见,并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被评议单位落实评议意见、整改工作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通过听取部门年度报告工作与进行工作评议相结合,融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公众监督为一体,加大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主任会议在增强监督时效、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等方面的作用,就公安工作情况等议题听取相关部门单位的汇报。
拓展工作监督辅助渠道。将人大工作作为加强工作监督的辅助渠道,充分发挥人大工作在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帮助解决群众困难等方面的作用。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对案件的交办、督办力度,加强了常委会领导参与县级领导值班工作,对一些重要的案件,常委会领导亲自批示和协调。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76件,群众来访25批55人次,省市人大常委会转办7件,领导签批交办处理27件,做到了工作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案件件件有着落、有交待、有结果,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多、反映时间比较长的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积极配合省、市人大来文调研、检查。先后参与了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和关于民族工作、华文教育、职业教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珊溪水库水源保护、财政预算和十二五规划编制等课题的联动调研,为我县开展相关工作赢得省市支持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完善机制,强化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积极探索做好代表工作的途径和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检查、专题调研活动等,积极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为代表知情知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进一步规范代表会议期间的询问和闭会期间的约见活动。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玉壶代表团提出教育、卫生、外事方面的询问,珊溪代表团提出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公交车票价方面的询问,西坑代表团提出电业、电信、电视方面的询问,县政府有关分管副县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均到代表团回答代表的询问,代表对询问的答复均表示满意。闭会期间珊溪片代表围绕煤气价格和钢瓶处理问题、西坑片代表围绕西坑至景宁56省道改建走向问题,要求安排约见,都及时给予安排。
加强代表小组和乡镇人大工作。加强对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研究探讨代表小组活动的方式、方法,印发《2009年度县人大代表活动指导意见》并督促落实。按照常委会的指导意见,各代表小组制订了本组计划,围绕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各种视察检查活动,对相关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此外,常委会通过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帮助争取乡镇人大主席团活动经费,督促乡镇人大按时召开人代会,做好人大代表补选,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参加省市人大举办的培训班,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指导召开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等,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认真组织省市代表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工作;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的评议工作,调研我市旅游产业链发展情况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调研报告;组织省人大代表就文成红枫古道的保护、开发工作进行实地视察,为文成红枫古道旅游发展献计献策。
五、注重学习,提高素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县委的安排,围绕全县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和载体,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以“创新人大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为活动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不断更新政治理论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履职水平;围绕中心开展调研,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头选课题,深入基层听民意,积极建言提对策;发放征求意见表,广开言路找问题,开展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明确方向;同时,边整边改抓落实,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7月,县委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对县人大在坚持党的领导、推动科学发展、依法履行职权、关注民生、重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加强人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常委会紧紧抓住县委人大工作会议这一有利契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完善了人大机关内设机构,增设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和预算监督科。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之所以能够顺利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主要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一府两院”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作用的发挥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还没真正启动等。这些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2012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确定目标、打好基础的关键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常委会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强化跟踪监督力度
从改进监督方式,提高会议审议质量,督促落实审议意见和评议意见着手,坚持“少而精、重深入、求实效”的原则,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对“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审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五五”普法的专项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突出重点,强化对本届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主任会议建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继续开展部门工作评议,并对教育局、规划建设局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监督促进关于侨务、殡葬改革、重点工程招投标等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行政诉讼法、农业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着手制定《文成县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争取在加强预算监督方面有新突破。
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
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完善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提高对重大事项审议的质量,对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抓好落实。认真实施《文成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力度。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认真做好对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工作。
三、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评议工作,实行常委会各主任重点督办建议制度,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深化和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建立跟踪监督县政府重点工作制度,明确各代表小组调研、督查课题,指导开展专题视察,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提高活动质量。增强常委会工作透明度,拓宽代表知情渠道,为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提供平台。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整体履职水平
加强思想建设。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经济、科技等知识,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和监督条例,把加强学习和提高能力结合起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审议质量,做到会前调研摸实情、会中审议讲实话、会后督办求实效,努力提高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扩大宣传效果。继续加强机关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为常委会和为代表服务的水平。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4篇《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2
据悉,工信部召开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办、国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联众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苗圩代表部党组就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五点意见:
一是抓紧做好部署安排,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十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掌握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统筹谋划,把党的十和这次会议精神落实到工业和信息化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体现到明年工作的各项安排中。
二是以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保持工业通信业持续健康发展。当前工业经济运行总体朝着趋稳方向发展,但制约因素不少,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这一基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协调落实进出口税收政策,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和生产要素保障协调,促进工业通信业稳定增长。着力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大力加强技术改造,推动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政策细则。着力发挥消费在稳增长中的基础作用,积极培育信息消费,拉动内需增长。
三是加快形成新的发展方式,扎实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要按照十报告中提出的“四个着力”、“五个更多”以及“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立足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跨行业跨区域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特别要把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作为结构调整的关键,抓紧制定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化解方案,加强引导和推动,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
四是以两化深度融合为重点,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要加强统筹谋划,完善工作体系,研究和推动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广泛运用和全面覆盖,不断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着力加快新型信息技术类的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宽带中国工程”,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加快构建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着力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大幅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营造应用、技术、产业、安全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是加快转变职能、创新管理、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大部门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指导行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当前特别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奢靡之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迎来送往。大力弘扬埋头苦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各项工作都要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检查、有奖惩、有必要的事后评估,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关于民间投资“新36条”,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明年要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落实好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及42个方面的实施细则,鼓励发展实体经济。
据了解,去年2月,国务院明确了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民间投资实施细则的时限要求,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批转的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七个领域列为2012年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任务,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实施细则。
如此高压之下,最先是交通部,接着是铁道部、卫生部、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发改委等6部委,到6月25日是18部委,最后关于落实“36条”新政的分解式“实施细则”如期完成。
数据显示,2012年前11个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万亿元,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从速度看,民间投资的平均增速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整整6个百分点。
分析人士指出,民间投资的良好表现,离不开政策的松绑。今年以来,国家各部门陆续出台细则鼓励民间资本健康发展,石油、电力等过去民营企业很难涉足的领域也渐次开放。
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3
将云南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若干重大项目列入“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今年年初,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提出:“希望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围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这一定位,云南省梳理了一批与周边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了认真详细的项目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在这些项目中,有若干项目具有重大的战略和历史意义,能够促进云南有效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但在下一步的推进过程中,遇到国际环境、资金投入等多方面的困难,单凭云南省自身的力量,难以有效实施。杨小平代表希望有关部门能从国家战略的高度,认真审视这些项目实施的重大意义,在更高的层面推动项目落地,有效发挥云南对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作用。
一是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将缅甸密支那-班哨公路、孟加拉索纳迪亚深水港、与老挝国家电力公司合作项目、老挝萨拉康电站项目和柬埔寨新暹粒国际机场等项目增列入“一带一路”战略规划项下项目。
二是建议采取多种途径对项目提供融资支持。资本金出资难一直是制约云南省重大项目建设的瓶颈,为此,建议将以上项目列入“丝路基金”投资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专项贷款支持范围,对资本金缺口允许国家开发银行以软贷款方式予以支持,帮助解决资本金出资难问题。统筹安排商务部援外资金、进出口银行优惠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开发贷款,形成搭配得当的融资方案,增强我国对境外重大战略项目的竞争力。
合力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序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直接监管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但是发行过程涉及到银行、证券、担保、信托等多个金融领域,属于一种金融联合产品,分业监管制度增加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审批、发行和统一交易的难度,也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顺利推进产生了障碍。杨小平代表建议各主管部门之间加强监管协调配合,明确信贷资产证券化运作中的监管主体及其权限,共同促进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序发展。
一是进一步简化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管理程序。银监会于2014年下发《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明确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由审批制改为业务备案制。证监会也对资产证券化实行备案制。央行也将取消银行间市场资产证券化审批制,转向注册制。建议监管部门联合出台《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条例》,统一监管规则,统一产品标准,简化质押权变更登记手续,建立统一、明确的税制,明确采用信托模式,统一规定信息披露的格式、内容要素,促进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信息共享。
二是拓宽基础资产范围,创新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中国经济结构调整方向,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选择优质贷款作为基础池产品,通过证券化盘活的信贷资源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特别是用于小微企业、“三农”、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简化质押权变更登记手续,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借鉴欧洲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的经验,探索发行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产品,建议从国家层面筹建专项基金为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产品提供担保,引导政策性机构和其他机构投资SME证券化产品。在审慎评估基础上,借鉴欧洲央行经验,考虑将部分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作为向央行融资的合格抵押品范围,促进资产证券化产品市场流动性,改善中小金融机构国债、金融债等传统抵押品不足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丰富多元化投资者群体。建议各主管部门适当放宽对金融机构购买债券品种及评级的限制,加强政策宣传推介,提高投资者对证券化产品认知度,鼓励并引导政策性机构、投资基金、保险公司、企业年金、全国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投资,稳步扩大投资者范围,以进一步发挥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分散的功能。
四是完善债券市场交易制度和机制,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的互联互通,积极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跨市场流通交易,支持大盘优质的债券产品到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满足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健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托管、结算和流通转让体制,引入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做市商交易机制,完善债券市场资产证券化产品质押回购操作规程,激活信贷资产证券化二级市场。
制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条例》
近年来,随着中国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业务与信息技术、支付渠道与支付工具紧密结合,衍生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已成为支付服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大部分非金融机构通过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吸收客户备付金的方式开展支付业务,相关客户备付金的安全与支付体系安全,甚至与金融稳定密切相关。为促进我国非金融支付服务市场健康规范发展,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存在法律层级低、调整范围窄、规范力度有限等问题,因此,提升立法层级,强化监督管理势在必行。当前,非金融支付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必要的法规制度和监管措施及时加以预防和纠正。杨小平代表建议制定行政法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条例》,提升现行已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法律层级,构建非金融机构支付制度规则,加强对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的监督管理,形成以人民银行牵头,工商、财政、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参加的监管联动机制,对法人支付机构在注册登记、营业范围确定、广告宣传、发票管理、税收稽查、财务管理、消费维权等方面形成监管联动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法人支付机构相关情况,督促法人支付机构规范运营,防范非金融机构提供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促进非金融支付服务市场健康规范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清算业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更好地促进支付服务市场规范发展,切实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加大对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政策扶持力度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服务三农”的指导思想,近年来,人民银行不断推动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惠农支付服务破解了乡镇以下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缺失难题,农民“足不出村”就能办理取款、消费、转账、缴费、查询等5项业务,为百姓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但是,受农民收入低、价格承受能力弱、现金交易意识强等因素影响,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提供基础支付结算服务面临投入远大于产出的局面,经营的可持续性弱,需要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针对在农村地区布放金融基础设施、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成本较高、见效较慢的问题,为推动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杨小平代表建议引入各项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参与机构积极性,对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布放及相关宣传培训提供政策支持。
第一,适当加大对办理惠农支付业务金融机构的财政扶持力度。增强政府、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一是设立农村支付环境建设财政专项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对支农惠农政策支付、农村商圈支付、公益性农村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及宣传培训等投入进行资金补贴及奖励。对相关金融机构的设备和网络系统建设投入分5年逐步补贴到位,对运营成本按网点数量逐年给予补贴。二是适当调整财税补贴制度,给予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县域金融机构相应的所得税、营业税优惠政策。三是对金融机构给予惠农支付点通信线路租用补贴。许多惠农服务点所在地区没有固定通信线路,大部分都使用移动POS机具,无线通信费用较高,建议财政部门对金融机构按惠农商户数量逐月给予通讯补贴,或协调通信部门提供更为优惠的包月优惠。
第二,对承担惠农支付业务的商户适当给予补贴。惠农服务点所在的商户需要一定的前期投入才能开展此项业务,如偏远地区的惠农商户购买保险柜等安全防护设施等;同时,惠农商户在业务开展前期业务量并不是很高,手续费收入有限。然而,惠农支付业务是一项需要长期开展的惠农惠民业务,选择和培养一个合适的惠农服务商户持续服务有相当的难度。为提高惠农商户办理业务的积极性,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惠农商户的扶持补偿,让这项业务的主要参与者惠农商户能够相对稳定地参与这项业务的建设,确保业务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积极推动有关涉农补贴通过银行卡等非现金结算方式发放。近年来,国家各项涉农补贴越来越多,应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农村持有银行卡的数量,将分散的国家惠农资金准确、及时发到农民手中,增强农民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积极性,从而确保惠农服务点有充足的业务量作为支撑。建议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整合有关惠农资金发放渠道,积极归并惠农资金发放银行,统筹安排各类涉农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银行卡上,并将该卡作为各种涉农补贴发放、小额提现的专用卡,实现各种涉农补贴发放、购物消费“一卡通”,减少农民因接收补贴资金而增加的银行卡申办量,为农民归集资金和使用提供方便,让农民群众能够切实体会到支付结算的方便快捷。
规范和促进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民间金融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民营经济,补充了“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足,为正规金融体系注入了竞争因素。但同时,由于民间金融通过民间资本自发形成,未纳入国家正式金融监管体系,其经营行为隐蔽性较强,实际运行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可能对宏观经济运行带来潜在风险。为规范和促进我国民间金融健康发展,不断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根据当前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杨小平代表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明确法律监管对象,规范民间金融组织。对非法集资、高利贷、地下钱庄等非法民间金融活动,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减少其风险扩散面。对农村合作基金会、小额信贷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典当行等民间金融组织,要在法律监管上予以重点扶持,使其成为支撑地方经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合法的互助性民间私人借贷,要合理引导,鼓励其采用正式的契约形式,防止发生纠纷。
二是建议构建民间金融法律规范体系,促进民间金融活动法制化。要出台相应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明确合法民间金融组织的地位,赋予其合法身份,消除所有制歧视,逐步扩大民间金融合法化范围,使民间金融活动阳光化。要建立完善法律监管制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成立民间金融组织,加强法律监管,对其市场准入资格、信用级别、业务经营范围和风险评估预警等方面实施严格的监管制度,切实保护民间金融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要提供切实可行的执法标准,确保监管机构履职时能够有理有据、有法可依,避免滥用职权和不当干预。
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4
关键词:民间投资;投资渠道;金融改革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9-0-01
2010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要求消除市场准入障碍,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但现实却是很多地方政府冷对民间投资,甚至宁愿借钱也不启用民间资本。如何走出这种困境,我们有必要做一个思考。
一、民间投资现状及分析
1.投资资金难
在我国,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自身积累。据数据显示,我国超一半以上的金融资源被用于国有经济部门,而用在民营企业的资金十分有限。这无疑反映了我国民间投资的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难的现状。
由于民营企业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很难通过正规的金融渠道融通资金,在直接融资方面,更是被拒之门外。民营经济基本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由于银行支持力度不够,资本市场难以进入,社会中的贷款是很难流向民营企业的,即使民营企业有幸能够获得部分融资资金,但面临的融资成本也要比国有企业高很多。融资困难已成为当前民间投资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2.投资项目局限
民间投资在很多领域的发展仍然受限,特别是在铁路、金融、能源、市政公用事业等重要领域的进展甚微。据统计目前民间资本在电力生产和供应业中只占%,在金融业只占%,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只占%,至于在石油、电信、铁路等领域,所占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一些地方政府以重组整合的名义将民间投资挤出煤矿等领域;甚至很多地方政府出现了宁愿借钱建高铁也不愿意使用民营资本的奇怪现象。在很多领域,由于民间投资的规模所限,淘汰落后产能的“指标”只能靠关闭民营企业来完成。民间投资比重较大的行业仍然是制造业、房地产业、农业和其他一些投资少、见效快、技术性不强的一般性竞争行业,在科学技术、金融保险、文教卫生体育等行业投资比重仍旧很低。
3.企业自身限制
民间投资自身条件也限制其发展,在我国,由于许多民营企业都是私人创立的,他们大多数是非专业人士,同时也很少有人懂得管理,因此民营企业呈现出管理水平低、信息不灵、人才缺乏等弊端。除此之外,对于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国家一直以来也没有进行相应的制度规范,使得这种情况进一步恶化,严重的已经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二、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建议
1.解决融资难和拓宽融资渠道
若要使民间投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解决融资难这一现实问题。我们要结合中小企业的现实需求,建立健全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通过融资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的风险进行监督和控制。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建立专门为民间企业融资的银行,除了抵押、质押贷款以外,良好的信誉也可使民间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贷款。
当然要树信,企业必须培养高技术人才,提高民间企业投资者的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民间企业的信用程度,而商业银行也要把支持民间投资作为信贷工作的重点,制定贷款政策和管理办法,增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意识。
2.拓宽投资项目,认真落实《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0年7月印发的《意见》就相关行业和领域中存在的市场准入障碍,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有关放宽市场准入的政策规定,从以下四个方面解决了民间投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障碍:第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第二,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第三,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第四,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和指导, 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民间投资都是机遇,都有利于我国民营企业的未来发展。扩大民间投资的准入领域,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大投资空间,开放更多投资领域,提供更多优质项目。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民间投资的长足发展。
3.加大政府的扶持和服务,提高民间投资的质量
政府投资要引导民间投资,在政府与民间投资的协同发展中,政府要起到积极引导,抛砖引玉的作用,充分搞活全社会资本,让政府政策的作用发挥到极致。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基础上,政府应结合政府与民间投资的相应特点,强化后续管理,提高投资质量。发挥民间投资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政府或相关部门应该定期组织培训,对企业的管理者进行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等全方位的培训。并且制定落实相关政策,鼓励高知识水平的专业人士到民营企业中进行实践和发展,给民营企业注入鲜活有力的新生力量。
4.进行立法,规范和保障民间投资行为
目前,在中国投资领域和与之密切相关的融资领域,存在着法律空白。我国对民间投资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很不健全,必须把完善这方面法律规范摆上立法工作的议事日程。例如:温州管理科学研究院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投资促进法》立法调研课题。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起草了《民间投资促进法》立法建议稿。《民间投资促进法》立法建议稿有26条,对投资和民间投资做出了界定,立法目的是促进民间投资,改善投资环境,拓宽投资渠道,保障国民自由投资的权利,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更多国民拥有财产性收入,实现民富国强。
此外对以往出台的有关法律规范,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全面贯彻,如对反垄断法,不能停留在宣传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上,这对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意义重大。同时要加大打击力度,尽可能减少和克服侵害民间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确保民间投资者放心、放胆投资。
参考文献:
[1]辜胜阻。拓宽民间投资渠道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J].财经,2011:59.
[2]潘劲松。关于我国民间投资政策的思考[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1(03):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