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补偿金及劳动合同【汇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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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金及劳动合同【第一篇】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企业什么情形下需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与生活补助费有何区别?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3条第2项明确规定,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3条第2项明确规定,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何上限限制?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4条或第26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

其它情况下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没有限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有何下限限制?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3款或第27条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三种情况如果劳动者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须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其它情况按正常生产情况下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金与失业救济金是否可以同时领取?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

劳动补偿金及劳动合同【第二篇】

法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法律规定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共分以下几种,分别是:。

1)劳动者单方解除,要求赔偿的;。

2)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除;。

3)经济型裁员;。

5)实施条例规定的情形。

6)经营期满不存续,无需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依据深圳中院指导意见,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7)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对支付经济补偿金做了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需要支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也没有规定应当支付。应当支付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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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金及劳动合同【第三篇】

依据规定,在多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你的情况,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相关知识: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补偿金及劳动合同【第四篇】

案情:王某(申诉人)系本市某外企员工,自12月,王某与所在公司(被诉人)达成协议,同意解除原劳动合同,并在被诉人出具的解除合同补偿金领款单上签名,后王某因不满被诉人给予的经济补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诉人补发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差额。被诉人则辩称:申诉人的工资收入按销售额提成难以确定,故被诉人按每月1000元标准予以补偿,该补偿金额高于上海市劳动局的标准,因此被诉人不同意支付申诉人提出的补偿金差额。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既然申诉人与被诉人经协商一致而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事后再要求补发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额依据不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诉人的要求不予支持,并裁决申诉人承担150元仲裁费。

分析与评述:这个案例属典型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

根据《劳动法》第24条和第28条,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按照上海市劳动局沪牢关发16号文“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作为经济补偿计发基数的月工资收入是指按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实得工资性收入;如果劳动者平均月实得工资性收入难以确认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调确定;协商不成的,按同期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难以确认的,按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本案中,因申诉人的月平均实得工资性收入难以确认,所以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事宜上,申诉人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再按法定标准计算。所谓“协商一致”,按照民法及合同法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本案中申诉人同意解除合同合同补偿金足以表明:申诉人与用人单位在经济补偿金事宜上有了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该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非因法定事由不得事后反悔。因此,既然被诉人给予的经济补偿不低于法定标准,申诉人再要求补发差额的请求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劳动补偿金及劳动合同【第五篇】

1.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七种情形: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设为首页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上述对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劳动合同法补偿金,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法补偿金》。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这里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是指两种情形:第一种是指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第二种是指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对上述不满一年的工作时间都按工作一年的标准计算。

3.工资计算的标准:

工资计算的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八、九解除劳动合同时,加入收藏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4.支付方式与个人所得税。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第二条)。

关于经济补偿金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从月1日起,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将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它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考|试/大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0条)。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1条)。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6.用人单位应支付而未支付的罚则: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第十一条)。

劳动补偿金及劳动合同【第六篇】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15、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1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9、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若劳动者收入没有高于本条规定的三倍,则补偿年限不受最高的限制)。

3、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劳动者按照约定与用人单位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补偿金及劳动合同【第七篇】

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共有20种情形,包括劳动者被迫辞职和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15、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1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9、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若劳动者收入没有高于本条规定的三倍,则补偿年限不受最高12年的限制)。

3、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劳动者按照约定与用人单位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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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金及劳动合同【第八篇】

首先,我国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

第一: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第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合同的;第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的;第四: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双方解除合同的';第五:单位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以上五种原因,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双方合同期满,属于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双方劳动法律关系正常终结,权利、义务终止,单位即无法定义务也无法依据给予劳动者补偿。

因此劳动合同正常期满,不存在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

劳动补偿金及劳动合同【第九篇】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危险作业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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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金及劳动合同【第十篇】

《劳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是可以解除劳动合的情况但,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四十七条是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以下是本站网友分享的“劳动补偿金及劳动合同【汇集10篇】”,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10、因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过错)。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单位提出)。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非过错性解除)。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裁员)。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满终止)。

6)依照本法第44条第4项、第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过错终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20xx年。

4)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是公司首先提出,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主动要求辞职,此种情况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20xx年。”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补偿金额和计算年限对高工资人员的经济补偿作了限制,最高不能高于市平工资的3倍,如石家庄市20xx年市平均工资是每月1666元,则最高是4998元。此规定避免了过于加重用人单位的人工成本,同时合理调节了高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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