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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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1
一、当前基层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现状
(一)党务与行政错位,该议不议。主要表现在:有的支委会核心领导地位不突出,一些重大问题未经支委会集体讨论通过,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或者由正副书记碰头决定,绕开架空支委会。有的支委会议事项目不明确,眉毛胡子一把抓,无大小轻重之分,议抓中心的作用不明显。有的基层单位分不清支委会和行政会,议题范围和区别不掌握,导致支委会研究行政会议题,重大问题和具体事务一块议,甚至连岗哨怎么排、会餐吃什么菜,都拿到支委会上讨论,而事关部队建设的中心工作却不抓、不议。
(二)个人与集体错位,议不起来。主要表现在:有的党支部正副书记一味强化行政职务,摆不正位置,没有良好的民主作风,将行政身份带入党内会议,把书记、副书记与委员的关系搞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把自己凌驾于委员之上、班子之上。有的基层支部委员主体意识淡化,没有把自己当做集体领导成员之一,尤其是一些职务低、资历浅的同志,自觉不自觉把自己当做集体领导的“群众演员”,而放弃自己的责任和权利,随波逐流。
(三)民主与集中错位,议而不决。主要表现在:有的基层支部对议题酝酿不充分,搞临时动议。会议议题没有征求意见或征求意见仓促,委员意见没有充分表达。会议议题缺乏科学性,没有按照要求准备多套方案和建议。在民主讨论前没有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导致讨论和发表意见没有依据。在民主讨论中,书记驾驭会议节奏的能力欠缺,对委员发表的意见不会集中,也不会组织表决,导致民主不够、集中不力。
二、原因分析
(一)意识淡化。党员官兵对自身民主追求降低,党内生活质量不高。领导民主表率意识淡化,搞“一言堂”、“随意拍板”。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的党内主体意识和平等意识淡化,导致存在主动“弃权”和“听任指挥”的情况出现。
(二)能力弱化。党内民主能力的培养机制缺失,导致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执行民主、运用民主的能力弱化,主要表现为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统筹谋划全盘工作的能力不够,处理和消化班子自身矛盾的能力不够,领导实践经验和结合单位实际的能力不够。
(三)氛围不够。由于基层党支部民主氛围不浓,民主集中制在党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遇到冷环境。同时,党内民主渠道数量少、质量低,不符合官兵时代特点,甚至形同虚设,导致党员群众有意见讲不出和无处可讲,为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普通党员之间、支部与群众之间的民主互信造成阻碍。
(四)监管缺失。对基层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管机制不完善,作用不明显。民主监督机制没有与党内量化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相结合,导致监管权威性不高,民主集中制在党内生活的执行率偏低。
三、对基层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对策建议
(一)注重民主意识的引导。一是要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边防部队基层党支部的领导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坚持集体领导,把集体的意志摆到更高的位置,自觉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在班子成员不同意见、不同观点的碰撞中,把正确的意见集中起来,形成比较符合客观实际、比较准确全面的决策,确保各种重大问题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发挥党支部的整体优势。二是要增强科学决策意识。科学正确的决策能够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党支部要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开拓创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观念的更新促进决策质量的提高。要严把决策依据,加强法规意识,明确法规制度是党领导的基本依据,依法办事是开展工作的基本方式,不断增强班子依法决策的自觉性。要健全决策机制,注重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实效性。三是要增强团结互谅意识。支部成员在文化背景、资历阅历和职责分工方面的差异,必然造成在实际工作中对问题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导致产生矛盾隔阂。党支部要从培养共识、顾全大局入手,用共同的事业追求凝聚人心,把“一班人”的意识和行动统一到干事业、谋发展上来,真诚相处、坦诚相见,及时发现矛盾,勇于正视矛盾,善于解决矛盾,不断增强团结协作精神,保持和增进班子的内部团结,形成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格局。
(二)注重民主能力的培养。党支部书记良好的能力素质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必备条件,书记作为班子的领班人,素质如何,直接影响民主集中制贯彻的质量。只有提高支部一班人的能力素质,才能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奠定基础。一是要强化基本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是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必备的基本功。上级党组织一定要把党支部书记“练内功、强素质”作为掌握贯彻民主集中制艺术的重要内容,采取岗前培训、专题研讨、示范观摩、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培训,并将民主集中制原则细化为科学确定议题、明确议事依据、民主讨论酝酿、集中正确意见、把握决策方向、统揽部队全局、建设和谐班子、抓好决议实施等若干方面进行逐项训练,逐项过关,引导其掌握科学领导的方法。二是要解决老问题。支部书记要做到联系实际、解决问题,重点解决影响和制约民主集中制落实质量的倾向性问题。要解决民主作风不好,习惯于当“家长”;不按程序议事决策,随意开会;原则空气不浓厚,经常当老好人、和稀泥等影响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制约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能力增强的问题。通过采取思想教育、重点帮带、诫勉警示、严肃惩处、组织调整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三是要掌握领导艺术。书记、副书记要善于把关定向、团结人凝聚人,善于统揽全局、模范带头。要坚持严格把关定向,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组织和引导支部“一班人”集中精力议抓事关部队基础建设、长远建设、全面建设的问题,保证部队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要善于切实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书记与委员、行政职务与党内职务的关系,包容大度、广纳群言,真正形成团结和谐的共事氛围。
(三)注重民主氛围的营造。浓厚的民主氛围不仅有利于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也有利于加强党内的互动交流,及时消除党内隔阂,及时解决问题。一是领导干部要作表率。书记、副书记是党支部的车头马,风向标,是党内民主氛围的启动者,只有以身作则,在议事决策中严格落实“三不一末”等民主制度,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用自身的模范行动凝聚班子、取信官兵、感召部队。二是要加大培树典型。要建立贯彻民主先进分子的培树机制,要与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相结合,定期组织召开模范党员交流论坛,让先进典型介绍做法,传授经验,进行现场演练,激发党员参与党内生活的积极性。三是要畅通民主渠道。要根据党员群众的时代特点和民主需求,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党员代表旁听支委会、党员质询支部重大决策事项等制度,增强支部推动民主进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激发党员参与党内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注重民主执行的监管。有效的监督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根本保证。一是要加大上级监督。上级党委、纪委要把对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的监督指导纳入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形成对基层支部经常性、制度性的监督。
支队、大队班子成员要深入到挂钩指导的支部,通过列席会议、座谈交流、调阅台账等方式,加强对各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指导监督,对容易出现漏洞或政策上难以把握的问题,采取全程介入、提高决策权限等方式,加强权力约束,对各党支部决策过程进行纠偏指导。基层党支部班子也要结合民主生活会、班子考核等机会,汇报本级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主动接受上级的监督指导。二是要强化组织内部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目的之一就是权衡班子成员的权力,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和相互促进的作用。基层支部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监督、制约的责任,避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书记、副书记也要主动养成民主作风,正视党内关系,切实摆正与委员、普通党员的关系,以强烈的责任感开展监督,以宽阔的胸襟接受监督,以恰当的方式组织实施监督。三是要扩大党外群众监督。视角、立场、原则的不同,使群众监督成为党内民主监督机制的重要补充。要注重把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群众,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和质询听证制度,用群众的眼睛“扫描”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的漏洞。要努力畅通信访、举报、投诉等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书记、副书记信箱、官兵QQ群、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为群众提供交流、监督的平台,及时掌握官兵的现实需要和意见,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官兵知情权。要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等制度,使官兵能够主动、方便地通过党内正常途径和渠道,提出批评和建议,真正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以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执行。基层党组织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2
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必不可少的制度保证。这一制度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充分调动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那么,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应该怎样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支部)的决策质量呢?结合平时的学习和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应从处理好“三个关系”、落实好“一个程序”加以入手:
1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诸多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之一。贯彻民主集中制,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发扬民主不够或强调集中不够。发扬民主不够,就是不经过广泛酝酿讨论,便由少数领导匆忙下结论,主观决策;强调集中不够,就是党委成员各执己见,长时间形不成一致意见。这“两个不够”,对贯彻民主集中制十分有害。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应把握三点:(1)充分发扬民主。在党的会议上,要让大家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把心里话都讲出来,不要怕有不同意见。实践证明,凡是好的主意,正确的意见,科学的办法,大都是集体讨论产生的。因此,不管哪一级党组织,不管研究什么问题,都要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使集中建立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这样做出的决定才靠得住。(2)适时集中。古人讲,“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在党委(支部)内部,正副书记要善于审时度势,在大多数委员态度明朗,议题议透,意见一致,而且符合上级精神和单位实际时,就要果断决策,不能一味适应个别人的不同意见而错过决策时机。(3)抓住根本点。即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与统一。即要反对过分强调民主而不要集中,也要反对过分强调集中而不实行民主。没有充分的民主,就不可能实施正确的集中。同时,我们坚持的民主,决不是极端民主化,而是对党、对人民、对单位建设高度负责的行使民主权力。
2要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
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领导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于依靠集体智慧,提高决策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坚持统一领导。党委(支部)对该单位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实行统一领导;部队的一切重大工作、一切组织的人员、包括军政首长在内,都必须置于党委(支部)的领导之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和党委(支部)并列,不能取代党委(支部),更不能凌驾于党委(支部)之上。(2)坚持集体领导。党委(支部)的决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在紧急情况下,军政首长可以临机处置,但事后要及时向党委(支部)报告,并接受检查。(3)合理理解首长分工负责。军政主官实行分工负责,但军政主官必须共同向党委(支部)负责。军政首长必须服从党委(支部)的领导,在主动地履行职责同时积极向党委(支部)汇报工作,接受党委(支部)的指导。党委(支部)不得包揽行政事务,军政主官出不得以行政职务替代党委(支部)决策,不能一味强调独立负责工作。
3要正确处理书记与委员的关系
民主集中制原则中,书记与委员是平等的关系,是一票对一票的关系。正副书记要防止把行政职务带进党内生活,同时委员也要主动发挥作用。(1)书记要有良好的民主作风。书记作为“一班之长”,要有海纳百川的宽广胸怀,有很强的民主意识,一致的意见要听,不一致甚至反对的意见也要听。要防止会议未开先定调,不经讨论便拍板的错误做法。(2)委员要有很强参与意识。对于党委(支部)的工作,委员与正副书记一样,负有重要责任,不能有任何依赖和不负责任的思想,要与书记、副书记同舟共济、惜职尽责;讨论问题时,要力争拿出独到的见解,不能当“点头”委员;要勇于打破情面,客观公正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能只看正副书记的“脸色”,怕影响团结,就违心地投赞成票;要对整个党委(支部)工作负责,不能把个人恩怨带进党委(支部)会,影响决议的形成。(3)书记与委员要及时沟通。在提出议案前,正副书记应主动与委员交换意见,使一些重大问题在会前就形成一致看法,避免会上互相扯皮。
4要落实好议事决策程序
《军队党支部工作条例》对党支部议事决策程序作了明确规范,规定了五个步骤,即“确定议题、会前准备、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分工落实”。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应该重点把握好三个环节:(1)做好会前准备。决策在会上,功夫在会前,会议质量的高低,关键就看会前准备得充分不充分。主官碰头,确定议题;要提前通知,要个别酝酿。当会议需要讨论人员奖惩、发展党员、选学送培等要敏感问题时,要深入了解情况,征求每个委员的意见,尽可能达成共识。(2)搞好会议讨论。比如,要研究人员奖惩问题,首先就要学习上级有关这方面的文件,看上级是怎么要求的,标准是什么,数量是多少,然后再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依据要求、标准讨论决定数量。
基层党组织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3
党的历史证明,民主集中制贯彻得好,党内民主比较充分,党的政治生活就比较健康、活跃,党内关系比较和谐,党的决策比较正确,党内风气也比较正派。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营造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环境、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的根本途径。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来说,发扬党内民主就是善听意见,养成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好习惯。鼓励大家讲真话、实话,在研究和商量工作时广开言路,允许争论、申辩、保留意见,形成民主讨论氛围。对大家提出的不同意见,正确的及时采纳。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着力克服“一言堂”、家长制等发扬民主不够的问题。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末位先发言、一把手最后发言制度,防止民主集中制被架空。
善于集中,敢于拍板。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贯彻落实好集中制,就是在形成某项决定时,带头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适时归纳总结大家的意见,当多数人的意见一致时,及时作出正确的集中,避免议而不决。当多数人认识不一致,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时,不急于拍板、盲目集中;如果双方意见分歧大、人数接近时,不要用自己的一票强凑多数、强行集中;当多数人意见一致,但背离上级规定时,不能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进行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