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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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篇1

按照县委办《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办发20212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开展好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及城镇综合开发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住建局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综合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

二、宣传教育

于1月17日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6个专项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布置了相关工作。于1月19日召开全体干职工大会,在大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同时党组书记对大家开展了集中谈话,做到“三个讲清楚”:讲清楚党员干部损害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的危害性;讲清楚县委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坚决态度;讲清楚开展专项整治的措施要求、方法步骤、政策原则,使专项整治深入人心。

三、公开受理举报方式

于1月20日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资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举报方式,公开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及举报地址。

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七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根据县委办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城办字﹝2021﹞1号)的通知,县水利局在全县水利系统扎实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动员部署

为了提升水利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最优水利营商环境,

我局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系统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关于在全县水利系统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二是开展了南城水利行业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1月29日我局组织全县各水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20多家企业及机关单位全体干职召开南城水利行业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会上传达了省、市、县有关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与各建设、施工单位代表进行了交谈,听取和收集了各个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在局机关电子显示屏开展营商环境政策宣传50余条,同时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六进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8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水利投资氛围。

二、围绕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聚焦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存在的损害营商环境、违规吃喝、搞“小圈子”打牌赌博、带老板出游、擅自出省出国出境、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等内容,我局逐项开展排查整治。

(一)在损害营商环境方面。一是在全局干职开展损害营商环境自查自纠并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二是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将部分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放至各乡镇;将所有水利审批事项纳入“一窗式”服务,实行“一次不跑”和“最多跑一次”;制作、印制最新服务办事指南,企业、群众咨询办事做到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少跑腿;依法保留必要的中介服务1项;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审批等审批较多事项实行网上预约,网上审批,减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意识。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四是强化执法队伍风纪督查。运用明查暗访、专门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巡查过程全方位督促检查,及时纠正苗头性与倾向性问题,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五是强化行政执法效率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效率,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过错追究。六是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培训。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加强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七是为了严格执行水利项目招投标公平公正,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安排了有关整治工作,制定了“南城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禁止单位职工利用职权或工作上的便利,在招投标、项目发包、土方工程、物品采购、材料供应、消防水电安装、中介服务等方面,围标串标、规避法定程序,搞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四指定”,或违规向企业暗示推荐、打招呼、介绍指定亲朋好友承揽,谋取不正当利益及其他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为了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招投标活动更加公平、公开、公正,制定了“南城县水利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投标监督管理实施意见”。

(二)在违规吃喝方面。一是在全局干职开展违规吃喝自查自纠并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严控局“三公经费”,按标准执行来客接待。二是禁止单位职工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吃喝,禁止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外商洽谈业务公款吃喝,禁止与同城单位及部门之间假借公务活动名义公款吃喝,禁止假借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超会议费、培训费标准公款吃喝,禁止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出入“一桌餐”、企业内部食堂、偏远的餐馆、“农家乐”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组成小圈子,经常违规搞吃吃喝喝,私客公请,将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企业,“不吃公款吃老板”,禁止公务活动期间饮酒和在公共场所酗酒及其他违反规定的吃喝问题。

(三)在打牌赌博方面。一是在全局干职开展打牌赌博自查自纠并签订了拒毒承诺书,并严令禁止干部职工打牌赌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问责。二是禁止单位职工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个人打牌赌博或参与以钱为注变相赌博活动,禁止以圈为界打牌赌博搞利益输送,禁止在私人房屋或车库打牌赌博,禁止套取、挪用、贪污公款赌博或利用赌博进行变相行贿受贿,禁止为赌博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甚至违规插手、干预查禁赌博工作以及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说情干扰。

(四)在带老板出游方面。一是在全局干职开展带老板出游自查自纠并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二是禁止单位职工带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个人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由其支付旅游、宴请、健身、娱乐等费用,禁止长期使用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供个人使用,禁止单位职工子女或亲属利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支付旅游、宴请、健身、娱乐等费用,禁止到老板所属的省、市、县办理公务或旅游,叫老板请客陪游等,禁止其他违反市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试行)》的行为。

(五)在擅自出省出国境方面。一是在全体干职人员开展擅自出国(境)自查自纠。二是禁止单位职工违规办理、持有出国出境证件,瞒报持有未经批准出国出境证件等,禁止出现未经批准擅自出省、出国出境,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出省、出国出境行程、日期等,瞒报出省、出国出境情况,将科级及以上有出入(国)境干部的护照、港澳通行证统一上交县委组织部保管,将科级以下有出入(国)境干部的护照、港澳通行证统计交由办公室保管,严格执行局机关人员出省出国境报备审批,禁止出现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擅自为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出国出境证件和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擅自为登记备案人员出具出国出境证明,禁止出省、出国出境后滞留不归、短期内频繁出入境、入境后证件不上交组织统一保管、主要家庭成员突击办理移居国(境)外手续等情形的。

(六)在违规借贷方面。一是在全体干职人员开展违规借贷自查自纠并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二是禁止单位职工以本人或亲属名义或帮助亲属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出借钱款,获取大额回报,禁止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无息低息借入资金,或者通过伪造材料、虚构事由从银行骗取贷款,再转手高息借给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获取大额回报,禁止利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身份,吸收亲朋好友借款,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放贷获取大额回报,禁止利用职权为企业或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担保,从中谋取利益,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借贷为幌子掩盖受贿犯罪,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主动提出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出借钱款,并强行要求畸高利率,索取大额回报。

三、存在的问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由于一些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认识不够,所以造成很多生产建设(业主)单位没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使得我单位对一些违法违规图斑难以监管到位,在执法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

2.单位在办理项目招标、公告、评审、预审等程序时,手续繁杂、审核慢、时间长,导致项目迟迟不能竣工、验收,长此以往会严重影响本地营商发展环境。

四、建议和意见

1.要加大督导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加强对专项整治跟踪指导,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重点查访,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虎头蛇尾、敷衍塞责,不能在整治中产生新的突出问题。

2.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为民办实事思想。工作人员必须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做到履职尽责的同时要把服务优质化,对不熟悉业务的办事者,工作人员必须耐心倾听、认真讲解、主动跑腿,建立长效沟通机制。积极做好“放管服”改革宣传,进一步优化审批手续,为企业办理核准、备案等业务时提供舒心、高效服务。

3.要开展以案促改,强化整治成效。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党性意识和纪法意识。

4.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干部作风。对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违规吃喝、打牌赌博、带老板出游、私自出国出境、违规借贷问题多发频发,对专项整治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应付、不推不动、搞形式走过场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精准落实纠错容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鼓劲、为负责者撑腰,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的予以惩戒,做到奖罚分明。

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篇3

为贯彻落实黎川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黎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县林业局迅速行动,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泛动员,周密部署

1月22日上午,黎川县林业局召开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小强同志主持并讲话,局全体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各支部书记共计35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县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在全县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黎办发20211号)的通知精神,详细解读了县专项整治方案,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最后,局长邓小强同志强调,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改进干部职工作风问题的关键举措,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严格对照专项整治6个方面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治活动能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真抓实干,努力打造一流发展环境,推动我县林业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畅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压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我局向社会公布了受理举报电话(0794-7522323),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迅速成立了黎川县林业局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邓小强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股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日常工作。并明确了具体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按要求加入了县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群,确保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加大宣传,落实整改

加大宣传力度,在微信工作群转发6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标对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严格对照损害营商环境、违规吃喝、打牌赌博、“带老板出游”、擅自出省出国(境)和违规借贷等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实际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治活动能落到实处。要在2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分别报送至6个专项整治组。

五、总结经验,狠抓落实

开展自查自纠、明察暗访、定期调度,严格进行跟踪问责、问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落实具体联络员,负责每周及时向县整改办报送本单位工作动态及特色亮点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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