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范例【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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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第一篇】
按照工作要求,现将派驻人社局纪检组2021年以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方面
一是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年初以来,紧盯关键岗位、重要节点,聚焦作风建设开展“机动式”督查5次,督促各单位对照突出问题,认真查摆,持续监督推动整改落实。二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督促派驻各部门在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转发县域内典型案例通报,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真正达到曝光一起、警示一片、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二、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方面
(一)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
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聚焦责任落实强化政治监督,紧盯各单位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扎实、行动迟缓、敷衍应付等问题,督促各部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以严实作风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
(二)紧盯“四个不摘”“目标靶”
围绕巩固成果与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行业领域政策有效衔接等重点任务,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坚决纠治在涉农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全力抓好各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截止目前,派驻纪检组对被监督单位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体责任和扶贫监管责任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
(三)坚持监督执纪“有温度”
树立正确监督导向,在严肃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提醒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着手激发党员干部的创新力和执行力,旗帜鲜明鼓励党员干部在推进乡村振兴中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大胆探索、勤勉敬业,敢于担当、踏实做事。
派驻纪检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第二篇】
2021年8月3日,驻检察院纪检组2人按照上级纪委疫情督导的统一部署,对市检察院落实疫情防控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检察院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1年第5号)要求,加强对7月10日以来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干警排查力度,要求干警主动报备自己及家人的外出行程路线。检察院目前已恢复机关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人员进机关,需要扫出入码和行程码。另外,检察院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到乡镇检查督导防疫工作。派驻组和检察院开展联合督察,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中,检察院设立哨点,配备酒精、手消等消毒用品,专人值守,如发现黄码或红码立即报告。检察院大厅工作人员加强防控意识,做好大厅消杀、群众监测体温、疏散等工作。
二、发现一个问题情况及整改情况
但在对单位出入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个问题,出入人员有人未按照防疫要求戴口罩,经派驻组提醒,出入人员能够做到出入佩戴口罩,不聚集。
驻检察院纪检组
派驻纪检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第三篇】
我中心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区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组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工作葆先进、服务上台阶”总定位、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城乡居保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城乡居保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我中心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则。
二、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情况
今年以来,我中心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和法规,从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等方面修订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参保登记管理、保险费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同时明确了岗位责任制,确保了业务操作相互衔接、相互制约。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域廉政风险查纠工作,对廉政风险点深入摸排,加强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出各经办环节风险点23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45条,织密基金安全防护网,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三、规范资金流程情况
编制完善三公经费使用流程。实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年初实事求是向财政局报送全年“三公”经费预算,经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审核后实施;年底向财政局上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和逐年缩减。明确“三公”经费一把手负责制。严禁公款同城宴请,严禁使用高档烟酒,严禁公款购买礼品,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当年“三公”经费支出必须当年结清。建立健全单位财务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实现“三公”经费的制度化管理。
对下拨各镇(街道、经济区)的城乡居保业务费,及时制定和完善《2017年亭湖区城乡居保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并提请区人社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签后印发文件。同时,编制《亭湖区城乡居保业务费审核拨付流程图》,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由我中心根据全区城乡居保收缴保费情况及各镇(街道、经济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区政府同意的结算标准和区人社局城乡居保业务费考核办法拟定分配方案,经区人社局领导审批同意或发文后,上报区财政局审批拨付。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7年,我中心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区纪检组及局党委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居保基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城乡居保缴费长期实行现金征缴的现状,虽然票据校验及管理逐步规范,但仍然给涉嫌犯罪的镇、村经办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存有基金安全风险隐患;二是由于人少、事多,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拖拉、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偶尔出现退保、待遇领取等服务事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引起群众不满。
下一步,我中心将认真对照区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组及上级部门要求,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1、规范基金管理,杜绝安全风险。加强区、镇(街道、经济区)、村(居)三级经办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票据领用和校验管理,做到日清月结;杜绝镇、村经办人员收取现金,2018年起全面实行预存代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定期由稽核科及基金科进行现场检查,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及时组织整改。
2、明确岗位责任,实行限时办结。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科学分工,明确职责,狠抓督查问责,坚决杜绝推诿、不作为的现象发生,确保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服务事项。
3、完善制度机制,严肃责任追究。健全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行为准则规范。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开展勤俭节约活动,治理享乐之风和奢靡之风。我要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期开展对照检查,对实施效果不好或不完善的地方及时改善,确保各项机制健全到位,落实到位。
派驻纪检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第四篇】
2020年以来,我组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维护意识形态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职责,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坚持固本清源,以正确思想引领意识形态航向
一是明确政治职责,夯实责任意识。我组始终坚持聚焦职能定位,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谋划和推动工作,始终保持责任上肩、靠前指挥的工作态势,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抵制错误言论,着力强化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深刻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增进对***总书记核心地位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分析研判。一方面,深入调研分析,结合年初以来国内国际大事不断、新闻热点频出的特点,通过个别谈话、列席会议、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群众等方式深入调研,了解和掌握意识形态工作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另一方面,明确监督思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研究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研究典型案件,结合调研分析成果,为开展工作打牢基础。
(二)坚持跟踪问效,以监督检查推动意识形态落实
我组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探头作用,通过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等方式着力推动驻在单位不折不扣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一是把意识形态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定位,强化政治监督功能,坚持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核心,紧扣六大纪律标尺,对照“七个有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管党治党不力以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精准发力,扎实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查找政治偏差。同时,把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把意识形态纳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内容。紧盯关键少数,对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年初,我组分别对驻在单位2019年度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紧盯各驻在单位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进行整改。
三是把意识形态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在开展日常监督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中,坚决查处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同时,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督促检查。在重大节假日、重大宣传工作任务和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等关键节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充分发挥驻在单位优势与特长,督促驻在单位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工作,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
(三)坚持从严执纪,以严明纪律保障意识形态工作
我组坚持严查严处严问责,着力把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
一是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相结合。把意识形态纳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纪审查范围,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等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持续释放从严查处的强烈信号。
二是与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相结合。把意识形态作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的重要内容,精准把握每名拟提拔对象政治、廉洁状况,对信访反映存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和正在调查的党员干部如实出具廉政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化教育引领、层层传导压力,把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规矩意识作为重要监督内容,严格执纪问责,促进党员干部在党言党、对党忠诚,带头捍卫主流意识形态阵地。各驻在单位虽然能够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有效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深入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新时代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认为那是宣传部门的事,不是自己的本职工作,认识上存在狭隘和局限。
二是各驻在单位的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还不够健全,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相关政策精神学习有所欠缺,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存在满足心理、应付心理,学习效果还不够明显。
三是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方法、形式、途径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的效果还需加强,运用身边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还有待加强,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升。
四是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百姓,面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不良风气,不愿意主动亮明党员身份,不抵制、不斗争,认为只要自己不附和、不转发就可以。
三、下一步措施
今后,我组将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责任担当,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总体工作当中,再加力度、再上措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加强制度建设
着力推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驻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处置。
(二)压实工作责任
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议程,通过监督检查、信访受理、效能暗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形式,将各驻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三)严肃执纪问责
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苗头性错误思想,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函询诫勉,早打招呼,超前防范。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党员干部组织和参加封建迷信、传播负面言论等行为的,严肃进行查处。通过监督执纪问责,督促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立鲜明的意识形态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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