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家校工作方案大全【通用4篇】
家校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服务效能,及时了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通过形式多样、载体多元、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常态化服务联系方式,与每一名服务对象建立日常联系,全面、精准了解他们的需求、掌握动态,排查化解风险矛盾,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军人本色,建功新时代。
1.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常态化服务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统称为“服务对象”)。
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包案化解退役军人矛盾问题关联的重点退役军人。
3.退役军人党员常态化服务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
4.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常态化服务联系困难退役军人。
(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具体落实本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探索开展退役军人党员服务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工作。组织本单位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职工直接参与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工作、困难退役军人结对帮扶工作、重点人员退役军人常态化服务联系和领导包案化解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即时开展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
(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实行普遍联系,负责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的具体执行,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困难帮扶全覆盖、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全覆盖。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负责指导和带领辖区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常态化服务联系服务对象工作,建好困难帮扶、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含组织关系转接服务、“双找”、流动党员落地服务、组织关系“一方隶属”组织生活全员参与等)联系服务等工作台账。
(三)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走村入户或以适当方式持续保持常态化服务联系辖区内的所有服务对象;负责具体做好退役军人党员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一)确定联系清单(7月20日前)。以重点联系和普遍联系相结合的方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成员,以点带面,选取一个区域重点联系5人。其他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以内设机构为单位,按照全员参与原则,联系7人,建立常态化联系工作台账(样表见附件2)。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重点联系“两参”退役军人、烈士遗属、残疾退役军人、功臣模范、信访矛盾突出人员、特困服务对象等。并于7月15日前按照附件一进行人员分配。
(二)制定联系卡片(7月25日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为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印制“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样本见附件2),并建立完善“服务联系档案”。
(三)开展首次联系(8月1日前)。利用首次联系机会,县乡村三级要认真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发送一条慰问短信;二是递上一张联络卡片;三是开展一次走访谈心;四是建立一条联络纽带。
发送一条慰问短信:短信由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在开展走访前发送,发送方式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平台发送或通过协同平台进行集体发送。短信内容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统一编写,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抗洪抢险、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中。内容不必过多,言简意赅,点到为止。
递上一张联络卡片:“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由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发放至每名服务对象,发放工作要迅速启动,进村入户、面对面递送,并做好工作记录,建好工作台账。原则上,不能采取通知服务对象到办公室领取或是其他人员代领。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在“八一”之前全部发放到位,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开展一次走访谈心:以“拉家常”、“定亲戚”等方式,开展一次走访谈心活动,要面对面交流、手拉手交谈、心贴心服务,了解服务对象的所思所想所盼,详细填写《退役军人服务联系情况表》。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做好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关注联系对象家庭、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掌握和帮助解决家庭和个人遇到的实际困难。
建立一条联络纽带:在联系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记录哪些是退役军人党员,哪些是非党员,哪些属于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哪些属于困难退役军人,做到记录清晰、底数清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要注意收集、及时汇总,做好统筹安排,明确专人作为退役军人党员与非党员之间、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与困难退役军人之间的中间联络员,搭建沟通桥梁,建立一条长期联络纽带,真正实现互帮互助。
1、健全联系机制(9月底前)。根据前期走访联系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规范化、常态化联系。
3.建立完善退役军人党员联系非党员机制。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建立党员退役军人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制度。以县级为单位统一模式,乡级负责具体组织,以村(居)为基本单元网格式管理,明确每名党员退役军人原则上联系党组织关系所在村(居)辖区内1-2名非党员退役军人,确保辖区非党员退役军人联系全覆盖,联系人数不足的,由县、乡两级调配;负责联系工作的退役军人党员由所在支部负责日常管理提醒,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协助教育管理服务,并作为乡村两级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建立台账;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退役军人及非党员退役军人由所在党支部或单位教育管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属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主动对接组织部门,设立专门窗口,提供组织关系转接“一站式”服务。乡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会同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台账登记。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在本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退役军人工作机构的指导下,强化与退役军人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至少每月应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要注意筛选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的党员退役军人,确保政治过硬。
4.建立完善领导包案化解机制。根据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回头看和常态化排查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要求,针对退役军人事务部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督办的矛盾问题攻坚化解督办件认真开展包案化解工作,对照《贵州省2020年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活动挂账督办信访事项台账》,按照“—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标准落实领导包案责任,推动矛盾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定期联系服务对象中的信访重点人员,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开展“矛盾问题大化解”,落实“三到位”;要深入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工作,探索建立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责任主体,以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依托的矛盾问题调处机制。
(五)建立常态联络(10月份以后)。
1.坚持平常联系与定期联系相结合。对重点联系对象,至少每月联系一次、每季度走访一次;联系对象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以及“八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及时进行联系;在面对面交流的基础上,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互动频次。
2.对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务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服务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走访慰问或召开座谈会服务联系。
3.对在非国有企业工作的服务对象,由企业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人员赴企业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实地走访服务联系。
4.对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主要由县级及以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按属地原则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或逐一上门服务联系、走访慰问。
5.对人户分离、居住异地的服务对象,由户籍所在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以电话、微信等方式慰问为主,并与其长期居住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互通共享信息,共同开展好常态化服务联系。
(一)高度重视。请各县(市)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上下联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发放联络卡片,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首次联系任务。各级在开展重点联系或普遍联系均要建立台账,重点对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困难帮扶、信访接待等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且要记好联系工作日志,切实将工作做实做细。
(二)强化督促。各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把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服务对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抓常抓长,抓出成效。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定期向所属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报送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进度。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于每年6月25日和11月25日前,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报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总结。
(三)加强宣传。要通过传统媒体与“三微一端”等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入户宣传、发放政策汇编以及“消息上墙”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宣传和“政策落实大督查”,要了解联系服务对象有关政策的落实到位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清情况、找准症结、提出对策,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他们对党委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感。要带着感情和责任,积极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把退役军人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本地区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的典型事例或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并积极推送到有关媒体进行报道,持续传递正能量。
2.《退役军人服务联系情况表》和《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
家校工作方案【第二篇】
认真贯彻落实《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完成工作任务。结合去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修订本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牵头单位和负责人员,联系人和联系对象发生变更的,第一时间做好报备和完善台账工作,严防在硬性任务落实上“挂空挡”。严格按照《转发的通知》要求,抓好网络联系和上门联系相结合,化解矛盾与帮困解难相结合,宣讲政策与听取意见相结合。拉近工作距离,丰富工作内容,拓展工作渠道,在做好共性问题集中解难的基础上,突出针对性、个体化的联系服务,将“一人一策”落到实处。
二、聚焦重点任务,加强工作统筹。
围绕全年重点任务部署,突出政治引领,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与中国共产党成立xxx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有机结合,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知党恩、跟党走,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注重在联系工作中发现和树立退役军人典型,增强广大退役军人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强化政策宣传贯彻,结合“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将宣传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有关政策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推进矛盾化解,充分发挥联系工作“常态化”和“面对面”优势,帮助退役军人树立正确价值取向,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工作督办。
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综合督查范围,列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年度重点任务和全市“xx建设”考核内容。规范运行“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网络。国家拟于年内制定出台《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量化评估标准》,为科学评判范围是否覆盖、联系是否经常、内容是否合理、工作是否有效提供依据。要着眼工作常态开展、机制长效运行,强化领导责任,科学统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上下联动,抓好任务落实和工作督办,确保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落细落实。
四、发挥平台效应,提升工作内涵。
要积极引导系统人员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联系工作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联系工作“既是服务保障,更是接受教育”的思想认识和情感认同,严防工作流于形式,影响实际效果。要把创新开展工作作为能力提升、积累经验的重要举措,做好工作平台共享,将常态化联系与典型选树、就业创业指导、红色教育和帮困救助等工作有机结合,打通服务退役军人工作“最后一公里”。要发扬首创精神,从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加强信息报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工作数据管理,做好更新对比总结工作,为精准施策提供第一手资料。扎实开展走访调研工作,拓宽意见反馈渠道,收集意见建议,科学分析研判,为建立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长效机制提供参考依据。
家校工作方案【第三篇】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中共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县20-年度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基层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深化“走基层”活动,扎实做好20-年度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基层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作风建设为目标,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密切联系群众和转变作风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更加注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通过开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基层活动,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进一步畅通民情诉求渠道,解决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一)做好机关干部联村包户帮扶活动。
坚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联村包户帮扶工作,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实行每名镇干部联系一个村(社区),在所联系的村(社区)至少联系5户困难户(重建户、重点户),每月至少到所联系的村(社区)开展工作10天,帮助联系村(社区)做好“五本台账”、信访、遗留问题处理等,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区)。继续配合部门做好“联乡包村”工作、机关党支部与后进村党支部结对帮扶制度、党员干部到后进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等,帮助农村党组织进行整顿转化。
(二)全力助推灾后恢复重建。
坚持民生优先的原则,将灾后恢复重建作为“三线作战”的重要战略部署,实行党委书记、镇长重点联系灾后重建较重的村(聚集点、重点重建项目),对照各节点任务要求,细化责任、细化措施,同时加大就业扶持、产业扶持、发展项目扶持力度,帮助完成重建目标任务。继续推广“五本台账工作法”等经验做法,积极搭建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服务载体,实行面对面、零距离开展群众工作,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三)抓好干部结对帮户。
配合开展好县级领导“八联一帮”、“挂包帮”、“千名干部进万家”、“百名专家兴百村”、“驻村帮扶”等活动,将联系指导与驻点调研结合起来,帮助建强基层组织、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困难,充分发挥联系点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深化志愿服务活动。
深入开展以“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各机关、村(社区)党员志愿服务队作用,发动广大志愿者争当“发展先锋”、在机关争当“服务先锋”、在社区争当“和谐先锋”、在农村争当“创业先锋”、在灾后重建中争当“重建先锋”;根据群众的需求开展医疗、法律、家教、水电、房屋维修等志愿服务活动,彻底解决“最后一里”和“最后一米”的问题。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不断强化到社区“双报到”活动,以“周五大清扫”、“党员义工日”、“党员活动日”、“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到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清扫、政策法规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每个机关党员至少认领1个服务岗位,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16小时,共同推进部级卫生县城、部级科普示范县创建活动。社区建立完善党员志愿服务积分管理制度,按照每服务1小时计1分的标准实行积分管理,做好对“双报到”党员的评定管理。
(五)强化干部实践锻炼与管理。
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实践锻炼,结合“千名干部进万家”、“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等工作,做好村(社区)干部的选派工作。配合做好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到村(社区)锻炼工作。建立跟踪管理长效机制,注意了解和掌握到村(社区)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加大对到村(社区)工作干部的关心关爱和支持力度,主动帮助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鼓励到村(社区)工作干部主动沉下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任务进农村、进社区,主动作为、务实高效地开展工作。
(六)深入开展“三为·爱家树风”活动。
结合“走基层”、“法律七进”、“院坝大讲堂”、“感恩奋进教育”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我为讲好话、我为挣高分、我为添光彩”的“三为·爱家树风”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向广大群众宣讲法律法规政策,宣讲近年来发生的新变化,宣讲身边的先进典型,入户走访,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疾苦,消除群众积怨,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大宣讲、大走访、大化解、大提升”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新风,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知恩感恩,不断强化感恩之心,进一步增强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以及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参与发展的自觉性,切实提高对外形象和美誉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联系服务基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镇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到人,加强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引导和督促检查。
镇党委将通过简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基层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等,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典型以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镇纪委将不定期抽查镇干部联村包户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考勤日志等,将督促抽查情况与干部年底考核挂钩,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家校工作方案【第四篇】
依托国家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综合信息大数据平台,为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为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悬挂光荣牌工作,切实摸清底数,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结合既有数据信息,对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为彻底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调查分析,积极探索大数据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开发和应用,切实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
此外,拟结合信息采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同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统计局、医疗保障局、信访局以及中央组织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等军地有关单位,通过数据交又比对等方式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互联网十”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等体系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综合信息大数据平台,为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一)退役军官、退役士兵、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老复员军人、无军籍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二)烈士遗属(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三)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崽,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按照对象类别分别设计相应的信息采集项目和表格,将需采集内容以表格形式直观呈现,以便于采集人员填写。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伍(参加工作)时间、退伍(离休退休)时间、服役期间身份(军官、士官、义务兵)、服役部队、服役期间编号以及户籍等信息。
2.生活状况。包括退役安置方式(安排工作、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现就业状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公益性岗位、个体、无业、下岗、离退休、务农)及工作单位名称、住房情况(有无仨房、住房性质、面积)。
3.享受待遇。包括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
4.主要诉求。包括本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存在的困难等。
此次采集信息项目和內容较多,工程量较大,为保证采集效率和采集工作准确性,必须设计运用科学的采集方法和先进的采集技术。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全面规范、严谨细致、自主申报、交叉比对、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横向共享信息数据。请公安部共享并提供全国户籍管理系统、国家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曾服兵役人员信息情况;请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共享并提供全国退役军人服役信息情况。根据二者数据提供情况,与退役军人事务部现有数据进行充分融合,依托现有的全国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此次信息采集综合平台,向各地分级授权,将各地现有数据采集终端设备植入初始数据,作为采集工作基础数据,大幅臧轻基层人员采集工作量并提高采集效率和准确率。
2.利用现有资源采集完善数据。以县为单位,政府统筹负责,各级退役军人事务、民政部门通过现有信息采集设备采集、手工录入补充、签字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以系统的基础数据库为依托,结合对象个人申报信息,采集、补充完善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拟以县(市、区、旗)为单位组织,在各乡镇等设立集中采集点,采取现场采集与对象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目前,全国共有39905个乡镇街道、2851个县(市、区、旗)、334个市(盟)、32个省级单位。经过多年推广和努力,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核查专用设备已配备到了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和大部分乡镇、街道,现有采集核查设备2万多台,基本可以满足信息采集工作需要(采集设备不足的地区可适当增置)。
3.信息数据交叉核查比对。在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象身份等基本信息采集任务后,将已采集到的信息,分别请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信访局、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分别比对并提供相关对象户籍、社会救助、社保、住房、医保、主要诉求、服役状况等信息。随后,将信息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下发各地,由县级政府统筹负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医保、信访、人武部等相关部门交叉校核对象户籍、社会救助、社保、住房、医保、主要诉求以及服兵役情况等信息,对问题数据进行修订,对缺失数据进行补充,切实全面摸清情况,儆到不漏一人,力求信息准确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各类对象所享受的待遇以现有待過体系中相应数据为准。将来,若有新增享受有关待過的情况,应按规定桯序逐案审批,并在数据库中同步更新。
为尽快摸清底数,信息采集工作拟分两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以摸清对象身份等基础信息为主,建立各类对象信息档案,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第二阶段以信息交叉比对、校核、充实为主,全面摸淸各类对象综合情况,力争2019年5月1日前完成。主要计划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2018年底前)。
1.动员部署。各地根据国务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立即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信息采集工作,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切实做好培训工作。
2.开发准备。退役军人事务部完成信息釆集软件、采集工作实施细则和初始数据开发并根据授权下发县级工作部门。部机关集中或分片区开展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准备。
3.信息釆集。各地按照既定的实施方案,根据信息数据采集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完成基本信息数据的采集填报工作。
为确保各采集端数据安全,合理把握采集工作进度,各级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定期上报更新采集数据,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各类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形成基本信息数据库.
二)第二阶段(2019年5月1日前)。
1.数据交叉比对和共享。退役军人事务部根据采集工作第一阶段汇总数据,分别请各有关部门分别比对并共享提供相关对象户籍、社会救助、社保、住房、医保、主要诉求、服役情况等综合信息。
2.梳理问题数裾和缺失数据。融合各部门提供的数据,建立退役军人大数据平台,全面梳理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并根据对象户籍下发各地。
3.数据修订和补充完善。由县级政府统筹负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交叉校核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并进行修订和补充。
信息采集工作报告和相关信息数据(电子版),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逐级报送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裾本地区信息采集情况和信息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形成省级信息采集报告和汇总数据(数据电子版可通过信息系统上传),经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退役军人事务部。
此次信息采集是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当前最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极为复杂,牵涉面广、任务量大,为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圆满完成,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专门的协调领导机制并组建信息采集工作班子,各业务机构积极支持配合,高效推进。指导各级理清贯彻落实信息采集工作的思路、对策和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组织精千力量,提供专项经费等必要的工作保障条件,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稳步实施。各地应成立政府统筹负责、各有关部门全面参与的工作领导机制、组建专业的采集工作队伍,提供经费和设备支持,保证采集工作顺利进行。鉴于此次信息采集工作重要性和复杂性,请各级统计部门提供统计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采取科学方法。信息采集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部信息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建立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为信息采集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同时,建立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医保、信访、人武等部门的共享联动机制,实时更新数据,充分发挥大数据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开发与运用,为退役军人工作开展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同时,在采集、比对、核查工作中,应加强安全防范,采集端、上报方式均使用专用电脑,信息数据经授权才可通过信息系统上传,确保数据安全。
(三)周密部署安排。信息采集工作与悬挂光荣牌工作同步推进,各地要广泛宣传发动,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如期完成所有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任务。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可设立1个或多个集中采集点。对已经配备专用采集设备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负责采集信息数据:暂时没有配备的,可通知有关对象前往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对年老体弱、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对象,可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采集数据。自上而下做好对采集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让他们熟练掌握系统、设备、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确保信息数据统计全、核实准,做到不错、不漏。
全国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目前已经部署展开。采集内容不仅包括了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还包括主要诉求,由本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存在的困难等。
这次信息采集,可以说史无前例。不仅行动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指挥,协调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等单位密切配合,做到横向共享信息数据。
另外,在采集信息对象上,包括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庭、军烈属等所有优抚对象均为采集范围。《通知》还要求以县为单位,逐一补充完善信息数据,并结合采集到的数据,交由相应负责的各部对信息进行核实,做到信息准确,不漏一人。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清零有望。今年2月,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要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做到问题清零。怎样清零?首先就得有准确的人员信息数据,而此次全面信息采集,对象包括退役军人等所有优抚对象,在采集时,发现的一些历史欠账势必会妥善解决。
二是现实诉求合理反馈有路。全面的信息采集,不仅包括人员信息、当前现状,还包括了个人诉求。譬如有的退役士兵,退役时养老保险没有转接的,待转业士官没有领发待转业期间安置补助的,家庭贫困住房有困难的及现役军人家属有实际需求等等,都可以结合这次信息采集反映,可以说是一次很好的合理反馈个人需求、困难的好机会。
三是冒顶冒领优抚现象有治。从媒体透露的,一些不法分子冒顶、冒领优抚,和优持对象本人去世仍隐瞒欺骗手段领取国家优抚补助的现象仍时有存在。此次信息采集,立足现有数据为支撑,多部门协调配合核查,同时结合签字确认结合的方式,确保了数据的真实准确。与此,对于冒顶的现象将是一次很好的集中治理。
最后,我们也提醒一下广大退役的战友,关注好本籍所在地发布的信息采集动态,及时配合搞好个人信息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