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外贸协议书(精彩5篇)
外贸协议书【第一篇】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代理以下(进口产品)达成协议: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报关公文。
2.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报关手续,保证进口货物的原装性,并负责安装,操作培训。
3.乙方负责对外接洽、签订进口合同、办理对外开证、进口审核、报关接货等事宜,货到口岸后负责办理清关、商检等相关手续,如出现货物与合同不符或短件及质量方面的问题,全权负责对外申报及索赔。
4.所签外贸合同金额必须和报关金额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损失由当事双方全权负责。
二、交货期限:
在外贸合同签订后,乙方按合同装运期限及时催货、办理相关接货手续。
三、付款方式:进口合同生效后,乙方严格按进口合同的支付条款,及时对外电汇或开立信用证。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协议签字盖章即行生效。
甲方:昆山西钛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理人:
乙方: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理人:
协议号:dl-lj
日 期:
甲方:
地址: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北路118号(610100)
e-mail: http://
本协议书由 (以下简称甲方)及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签订。协议的目的在于搞好并发展甲方产品的出口业务,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代理出口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公司所经营的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 负责买方的资信调查;
6、 负责承担商检费、码头杂费、报关费、银行费、保险费用及国内外运费用等。
7、 配合乙方准备用于出口核销及出口退税所需的相关资料;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退税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 如果是不退税的产品,甲方要自行承担出口销售产生的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代理协议书
2、接受国外客户的出口信用证或tt付汇并及时通知甲方;
3、协助甲方审核信用证,使相关条款符合贸易要求并符合中国有关的法规或惯例;
7、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港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第四条 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条款收取代理费:
加以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外贸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单笔收取,且单笔代理费不低于 2000 元。
货物价值高于美元时,可协商代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3、由以上原因所引起的买方索赔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而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代理协议书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a)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六个月,从协议生效之日算起。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长六个月。
c)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d) 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署盖章后生效(该协议所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因甲乙双方的代表变更而变更)。
甲方: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市龙泉驿支行
帐号:4402234009022122418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
-->
-->
外贸协议书【第二篇】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协议双方为:
名称:
地址:
(下称甲方)。
名称:
地址:
(下称乙方)。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国。
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
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予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广告资料:甲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支持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
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他保证。
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于“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的第一年12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元。以后每12个月递增50%。
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般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客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等。
市场情况报道:乙方应负责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道,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百分之的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佣金与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协议第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但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
(1)超额50%时,奖励佣金为%;
(2)超额100%及以上时,奖励佣金为%。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乙方。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终止: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
(3)如发生违反本协议第8条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况;
(4)如发生本协议第9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
终止的影响: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协议的影响。
乙方特此声明:由于终止本协议而引起的损害,乙方放弃要求补偿或索赔,但终止本协议前甲方应付乙方的应得佣金仍应照付。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取消本协议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战争威胁、制裁、骚动、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他非当事人不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他特殊原因。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诉讼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者按照规定办理。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生效日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未尽事宜: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加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标题: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应限制或影响协议中任何条款的实质。
全部协议:本协议系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以前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声明或保证,不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对双方都无约束力。
正式文本:本协议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书写,每种文本有二正二副,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政府贸易:本协议不适用于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投标交易。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
外贸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公司平台从事外贸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总则。
1.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作为甲方公司外贸业务员,操作外贸业务。
2.乙方无应遵守中国法律及外贸、外汇、海关等方面的国家政策,遵守本协议约定。
3.在乙方操作外贸业务时,甲方对其流程中报关、报验、投保、制单结汇等工作提供便利。
二、甲方公司权利义务。
1.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以自由身份对外开展外贸。
2.甲方为乙方提供外贸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提供外贸流程中的各类格式合同。
4.甲方负责报关、报验、投保、制单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
5.乙方操作的外贸业务中,甲方应根据供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6乙方负责其业务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等事件的妥善处理,在合作期间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失,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程序对外开展业务。
2.乙方自己挖掘的外贸业务通过甲方公司名义对外操作。乙方应当保护甲方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不得侵犯甲方及公司其他业务员的客户信息,如果得知目标客户既已成为甲方客户,并不能对其进行一切挖掘行为。
3.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格式合同与有关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与国外客户签订外贸出口合同。
4.乙方按照外贸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6.乙方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7.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
四、外贸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外贸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外贸出口合同须以乙名义。
2.外贸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国外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外贸出口合同号码。
3.乙方应及时联络与有关的供货单位,并通过甲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
4.甲方公司为乙方经办业务提供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资料和操作便利;同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5.如果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的,乙方须及时和国外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国外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同时,如任何情形下乙方业务要求甲方公司出具保函、声明或类似文件的,应当向甲方公司申请,甲方公司将结合实际法律风险情况确定是否出具相关函件。
7.每笔外贸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在另行计算。
五、润分配机制。
1.本条所称的利润,应根据甲方实际收汇的国外货款,扣除供货货款以及其他应当扣除的费用予以计算。
2.甲乙双方同意并认可,按照乙方实际的业务产值和/或利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如下:
双方就外贸业务产生的利润做5:5分配,即各方获得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如果产生不明确部分,双方协商分配。
(注:本协议所称利润,指乙方当年度对外签订外贸出口合同的金额减掉实际生产和业务开展过程中成本的总额)。
六、双方其他约定。
1.因根据每年度乙方实际的自有业务量和/或利润的变化,而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已经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进行变更的,可以及时向另一方提出,并根据实际情形予以调整。
2.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人员及配合工作不满意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如因乙方的业务与国外客户和/或有关供应商发生法律纠纷,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的法律顾问,并与国外客户和/或有关供应商沟通协商,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纠纷和意外损失。如乙方业务对外产生的法律纠纷等造成的法院、律师等各项诉讼成本等,将一并计入甲方成本。
七、陈述和保证。
1.乙方承诺因其业务引发或形成或与其业务相关的任何来自国外客户或有关供应商与甲方之间的经济纠纷或诉讼,而导致甲方声誉受损和/或需要对外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保证其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及合作期间,对其在甲方内部从事外贸出口业务过程中所接触的所有甲方公司内部信息、非乙方自行开拓的客户资料和供货渠道等一切有经济效益的商业秘密,应履行保密义务,即不得对任何第三人透露商业秘密,也不得自己使用或与任何第三人共同利用商业秘密开展相关业务。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月日算起,至20xx年月日为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并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于20xx年月日签署于。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日期:_____
外贸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公司平台从事外贸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作为甲方公司外贸业务员,操作外贸业务。
2、乙方无应遵守中国法律及外贸、外汇、海关等方面的国家政策,遵守本协议约定。
3、在乙方操作外贸业务时,甲方对其流程中报关、报验、投保、制单结汇等工作提供便利。
1、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以自由身份对外开展外贸。
2、甲方为乙方提供外贸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提供外贸流程中的各类格式合同。
4、甲方负责报关、报验、投保、制单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
5、乙方操作的外贸业务中,甲方应根据供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6乙方负责其业务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等事件的妥善处理,在合作期间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失,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1、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程序对外开展业务。
2、乙方自己挖掘的外贸业务通过甲方公司名义对外操作。乙方应当保护甲方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不得侵犯甲方及公司其他业务员的客户信息,如果得知目标客户既已成为甲方客户,并不能对其进行一切挖掘行为。
3、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格式合同与有关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与国外客户签订外贸出口合同。
4、乙方按照外贸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6、乙方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7、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
1、由乙方具体负责外贸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外贸出口合同须以乙名义。
2、外贸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国外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外贸出口合同号码。
3、乙方应及时联络与有关的供货单位,并通过甲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
4、甲方公司为乙方经办业务提供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资料和操作便利;同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5、如果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的,乙方须及时和国外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国外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同时,如任何情形下乙方业务要求甲方公司出具保函、声明或类似文件的,应当向甲方公司申请,甲方公司将结合实际法律风险情况确定是否出具相关函件。
7、每笔外贸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在另行计算。
1、本条所称的利润,应根据甲方实际收汇的国外货款,扣除供货货款以及其他应当扣除的费用予以计算。
2、甲乙双方同意并认可,按照乙方实际的业务产值和/或利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如下:
双方就外贸业务产生的利润做5:5分配,即各方获得利润的百分之五十。
如果产生不明确部分,双方协商分配。
(注:本协议所称利润,指乙方当年度对外签订外贸出口合同的金额减掉实际生产和业务开展过程中成本的总额)。
1、因根据每年度乙方实际的自有业务量和/或利润的变化,而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已经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进行变更的,可以及时向另一方提出,并根据实际情形予以调整。
2、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人员及配合工作不满意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如因乙方的业务与国外客户和/或有关供应商发生法律纠纷,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的法律顾问,并与国外客户和/或有关供应商沟通协商,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纠纷和意外损失。如乙方业务对外产生的法律纠纷等造成的法院、律师等各项诉讼成本等,将一并计入甲方成本。
1、乙方承诺因其业务引发或形成或与其业务相关的任何来自国外客户或有关供应商与甲方之间的经济纠纷或诉讼,而导致甲方声誉受损和/或需要对外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保证其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及合作期间,对其在甲方内部从事外贸出口业务过程中所接触的所有甲方公司内部信息、非乙方自行开拓的客户资料和供货渠道等一切有经济效益的商业秘密,应履行保密义务,即不得对任何第三人透露商业秘密,也不得自己使用或与任何第三人共同利用商业秘密开展相关业务。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月日算起,至20xx年月日为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并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于20xx年月日签署于。
甲方:
乙方:
外贸协议书【第五篇】
甲方:
乙方:
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于2017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外贸代理出口合同,就乙方为甲方货物出口提供相关服务。甲方独立负责出口产品的供应效果;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出口产品的通关、物流运输、外汇收结、外汇核销、出口退税等各项服务工作。
具体服务货物信息如下:
品名:
总件数:?箱共?条
1. 总金额:(增值税发票编号:26676611)
2. 提运单号:
3. 协议书编号:
4. 合同协议号:
5.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补充条款具同等效力。
7.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协议号:dl-lj
日 期:
甲方:
地址: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北路118号(610100)
e-mail: http://
本协议书由 (以下简称甲方)及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签订。协议的目的在于搞好并发展甲方产品的出口业务,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代理出口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公司所经营的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落实产品定单,负责与外商的技术、商务谈判,确定产品的技术标准、价
格及交货日期;若因工厂产品质量问题与外商产生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
任;
2、 负责买方的资信调查;
3、 根据外商的技术要求,及时组织产品的生产加工,负责产品的品质、数量、
包装达到国外客户要求的标准,按时交付出口货物,组织运输,并协助乙
方完成产品的商检(如有需要)及出口报关等工作;
4、 对货物进行仔细全面的品质、规格、性能及数量的检验,签发和提供出口
货物的厂检证明及其他出口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5、 所供货物必须由制造商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
防震、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甲方包装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 负责承担商检费、码头杂费、报关费、银行费、保险费用及国内外运费用
等。
7、 配合乙方准备用于出口核销及出口退税所需的相关资料;若因甲方原因造
成不能及时退税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 如果是不退税的产品,甲方要自行承担出口销售产生的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代理协议书
2、接受国外客户的出口信用证或tt付汇并及时通知甲方;
3、协助甲方审核信用证,使相关条款符合贸易要求并符合中国有关的法规或惯例;
7、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港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第四条 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条款收取代理费:
加以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外贸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单笔收取,且单笔代理费不低于 2000 元。
货物价值高于美元时,可协商代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3、由以上原因所引起的买方索赔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而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代理协议书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a)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六个月,从协议生效之日算起。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长六个月。
c)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d) 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署盖章后生效(该协议所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因甲乙双方的代表变更而变更)。
甲方: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市龙泉驿支行
帐号:4402234009022122418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