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企业单位通知大全(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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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企业单位通知大全【第一篇】

为积极做好特殊时间防疫、安全和卫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下班途中防疫。

2. 乘坐公共交通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双手卫生,不随手触摸公共设施设备;

3. 建议步行、骑行或自架上班,尽量避免高密集人群;

二、办公场所防疫。

1. 进入办公园区前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2.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开窗通风;

3. 定期对经常接触的办公用品进行消毒,建议准备带盖的饮用水杯;

三、假日出行防疫。

四、聚集活动防疫。

1. 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xx人以下;

2. 尽量减少聚集性团建活动,如有特别需要,需逐级签批至总经理同意;

3. 注意饮食卫生,不吃野味和冻品,避免直接接触;

4. 建议采用非现金支付消费,减少肢体接触,降低风险;

五、检测隔离管理。

疫情防控企业单位通知大全【第二篇】

当前,我市即将进入复工复产高峰期。为有效防范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人群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现就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食堂强化集体用餐安全事项,通告如下:

。各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食堂要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对所有来莞员工组织排查。发现有14天内来莞的湖北等疫情高发地人员、14天内曾到过湖北等疫情高发地的人员,以及有确诊病例接触史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居家或集中医学隔离14天的措施。

各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必须对每一位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岗前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具备掌握基础防护技能;每餐次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发热(度以上)、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应立即责令停工并及时就诊,在确诊非新冠肺炎前不得复工。

禁止采购、饲养、宰杀活禽、野生动物或经营野生动物制品,采购鸡、鸭、鹅、猪、牛、羊等肉及肉制品和蔬菜水果时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供应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

各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食堂必须储备充足的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清洗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在就餐场所、卫生间出入口处配备人员洗手消毒设施及清洗消毒指引。食品加工制作和用餐前后均应洗手消毒。从业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还应戴一次性手套,并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交叉感染。

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保洁制度,严防病从口入。就餐场所及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必须注意通风,每天对就餐场所、桌椅、操作场所、洗手间、洗手池、设施设备等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加强对空调设施送风口、回风口等的清洗消毒。

要按照“非必须,不集中”原则,减少员工集中就餐产生的交叉污染风险。提倡通过分时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部门等方式用餐,鼓励采用员工自带餐具打包的方式用餐。设专人分餐的,分餐人员应严格洗手消毒并佩戴口罩及一次性手套;员工自行取餐的,取餐前必须严格洗手消毒,取餐时必须佩戴口罩并避免交谈。鼓励制作方便易取的套餐,方便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时间。

各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食堂必须对每餐次每类食品的留样量不少于125g,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疫情防控企业单位通知大全【第三篇】

针对建筑工地用工涉及外来人口地域广、人员密度高、流动性快等特点,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生和流行,规范和指导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公司员工及广大务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除因疫情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国资委、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最新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防控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3防控组织及分工。

领导小组及职责。

公司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本次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xxxx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xxx副总经理。

xxx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后附部份联系人名单)。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调度安排,及时解决疫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与上级相关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日常联系,形成疫情防治工作合力。

工作机构及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联系人及手机号:xxxx),办公室主任由安质部部长xxx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指导组、生产经营指挥组、宣传舆情组、后勤保障组、机关防控组等5个专项工作组。

综合指导组由安质部牵头,党委工作部、公司办、人力资源部、财会部、工会工作部等部门配合。负责做好上级有关精神传达、工作协调督导、内部疫情收集和每日报告工作,负责与所属各单位的日常联系和调度安排。

生产经营组由工程部牵头,营销部等部门配合。负责指导各单位科学合理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统筹考虑节后职工返岗安排,根据疫情及时调整生产经营计划,负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

宣传舆情组由党工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资委和各级政府、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利用新媒体宣传报道防护科普知识和先进典型事迹。

后勤保障组由物机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疫情防控物资、设备的采购、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等工作。

机关防控组由社管中心牵头,保卫部等各部门配合。负责机关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配合医院和疾控部门,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对公司机关返岗人员进行健康监测、登记,做好复工后的餐饮供应以及机关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4防控措施。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防控意识。

要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单位工作部署,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保障广大员工及其家属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成立工作机构。

公司已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所属单位应立即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上级有关要求部署,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加强政策宣贯。

各单位要加大对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决心。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集团公司下发的防护宣传手册,进一步明确预防措施、注意事项等,切实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抓好舆情引导。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舆情宣传引导,不信谣、不传谣,既要宣传防控疫情的好人好事好做法,传播好经验,又要加强涉及疫情防控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及时正面发声,汇聚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力量。

落实后勤保障。

物资部门要落实好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必要物资储备,对上岗、值班人员配备有关防护设施设备。要加强对各类办公场所、食堂、项目驻地等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工作。

加强信息报送。

严格落实值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坚持“零报告”制度,每日14点前各单位按规定报送疫情信息到公司疫情工作办公室,主要包括本单位有关疫情动态、疫情防控部署及疫情防控保障措施等相关情况及公司在建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统计表,严禁瞒报、缓报、漏报,公司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应对疫情工作办公室。

做好分类排查。

各单位要加强对过往到达疫区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排查,摸清员工是否存在被隔离、周围是否存在被大规模感染等情况,积极引导员工配合辖区地方政府、医院和疾控部门,做好疫情登记排查,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加强与协作队伍负责人的联系沟通,在农民工队伍中同步开展以上工作,深入细致排查,掌握真实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妥善处置,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严防出现群体感染情况。

统筹工作预案。

在正式上班以前,除按规定到岗领导和值班人员,其他人员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到办公区域,尽量减少外出和流动,降低被感染风险。对返岗的机关管理人员,要针对疫区和非疫区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原则上疫区人员或本人所在居住地发生疫情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居家隔离、居家观察”;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鼓励非疫区人员早日返回工作居住地,做到“早排查、早上岗”。对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各类办公场所,确有工作需要,必须严格采取量测体温、履行登记手续等防护措施。

强化现场管控。

各在建项目要对所有工点均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必须坚持登记制度,加强对工作、生活、居住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坚持早晚对个人进行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针对春节停工项目,复工前必须征得当地政府及建设单位同意,否则,不得擅自开工。满足复工条件的项目部要视项目生产情况合理安排时间,既要加强工点疫情防控,又要强化对农民工流动人员的管理,原则上暂不安排疫区农民工上岗,对非疫区农民工也要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或隔离后方可上岗。

严控会议活动。

各单位要尽量减少大规模聚集活动,对必须召开的工作会、职代会等大型会议,可推迟时间或采取视频方式召开。确有必须的现场会议,也要控制参会人数、压缩会议时间。

从严落实责任。

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公司将不定期对规定到岗人员进行抽查,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对于工作不在状态、玩忽职守的将作严肃处理;对落实上级要求不力、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或者发生蔓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坚持分类指导。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预案,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落实举措,上报公司应对疫情工作办公室备案(联系人:xxx)。

5预防与预警 。

疫情监控 。

安质部负责保持与各单位的联系,及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预警和通知汇报给集团公司。

信息报告与处置。

信息报告与通知 。

公司设立24小时疫情值班电话,办公室及安质部协同做好接收传染病疫情预报信息和发布通知工作。

信息上报。

严格落实值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坚持“零报告”制度,每日14点前各单位按规定报送疫情信息到公司疫情工作办公室,主要包括本单位有关疫情动态、疫情防控部署及疫情防控保障措施等相关情况及公司在建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统计表,严禁瞒报、缓报、漏报,公司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应对疫情工作办公室。

信息传递。

传染病疫情发生之后的信息报告(发布)主要通过文件和电话进行。

应急响应。

公司防控应急办公室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及时隔离已感染人员,启动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立即追踪涉及和外来人员接触的员工,并要求其进行自我隔离14天。

及时联系重庆市或九龙坡区疾病控制中心,由其派专业人员和车辆来单位将已感染人员接往其处接受隔离治疗。

对已感染人员用过的餐具、物品和所呆的办公室要进行消毒。

各办公室要注意通风,每天至少通过喷洒消毒水的方式消毒一次。

疫情期间,食堂对餐具加倍消毒,餐厅除加强通风、喷洒消毒水外还要加装紫外线杀菌设备。

公司每天都要将最新的疫情预防指引告知每位员工,为员工加强自我保护指明方向。

应急结束。

当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疫情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但此后疫情的后续观察工作,视情况由各责任部门自行进行。

因疫情造成事故,产生损失,责任部门(事故所在部门)要在事故发生的当日统计汇总并报告公司。

6培训与演练。

培训。

公司要做好对员工的宣传及教育工作,运用宣传栏、大会宣传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科普知识,并做好本预案的宣讲布置工作,使人人知晓。

7附则。

术语和定义。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部分医院陆续发现了多例有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现已证实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临床表现为: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约半数患者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在1周后恢复。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解释。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疫情防控企业单位通知大全【第四篇】

全院员工及家属、亲友:

根据当前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保证全院广大员工和亲属的身体健康,有效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公司生活区和工作区传播。从即日起,公司对北围墙的两个进出口进行临时封闭,对xx酒店后门进行临时封闭。对东门人行通道及车辆出入通道进行问询和登记。

一、无关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三、请全院员工寒假期间尽量不要外出,必须外出时,做好防护措施,以免增加感染风险。

四、请全院员工告知亲朋好友,来访时配合保卫处门卫人员进行问询登记工作。

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给大家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对故意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将依法依规处理。

疫情防控企业单位通知大全【第五篇】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市《关于延迟复工的通告》要求,现就我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要求,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全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疫情管控形势严峻的区镇,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可适当再延迟复工时间。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海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必须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经同意后,可以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且不新增加员工的基础上继续生产,同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特殊情况且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需提前复工的企业,如涉及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必须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南通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

企业在复工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1.机制建立到位。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海前两周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岗员工行程登记表》(见附件1),签订《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凡来自或者有湖北、五汉、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员工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来海。原则上,江苏省外员工不得回厂工作,如确需回厂工作的,经审核同意后,企业需安排实施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购置必需的防控物资,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必须有7天的使用量并动态保证;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属地政府(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4.涉稳评估到位。企业要对职工住宿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充分认清当前村、居实行封闭式管理背景下,职工难以进入村、居的实际,预先统筹安排职工住宿问题,严防发生员工来海后无地居住或与当地村居民发生冲突。凡稳评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复工。

5.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6.宣传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各区镇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区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方案,落实防疫措施,力促早日复工。

2月10日前,企业复工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20〕2号)精神,逐级进行审批;2月10日后,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核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手续,加快审批流程(见附件3)。规模以上企业由驻厂干部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1)、《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规模以下企业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安排驻厂人员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报备,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2)、《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六个到位”复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人员排查的全面性、现场防控的可靠性、应急预案(范本见附件7)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复工标准的企业,按规定流程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

1.健全工作机制。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实施检疫查验、健康防护、安全复工,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企业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不得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6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2.落实防控措施。企业应在拟复工前,按照指南和复工标准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防疫工作,建立日报制度并形成台账(见附件8),复工后每日向属地政府报告,没有变化的实行“零报告”。参与复工生产的员工需追溯满14天每日监测无异常,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申报复工。企业应及早研判生产和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复工日期。2月10日前除防疫、安全必须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厂区,外地员工不提前返厂待命。企业应加强员工管理,组织员工执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员工居家封闭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做到活动轨迹清晰可控。

3.明确防控职责。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属地政府(管委会)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和员工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各区镇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企业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企业复工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提请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停产整改决定。各在产及复工企业要严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不得违反或降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标准。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派驻联系复工企业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对规模以上企业,从部门的机关干部中集中选派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驻厂上班;其余企业由各区镇负责派驻,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服务企业保障生产经营,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发改、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各区镇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发改、交通、住建、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要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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