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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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第一篇】
根据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迅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高发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期间安全平稳。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和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施工、公路安全隐患排查等行业领域。突出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渡口、公路建设地等重点场所,突出县乡农村道路微型面包车非法载客。
(一)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三)节假日领导值守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五)重点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
1、道路运输安全。重点检查: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检查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管理等情况;长途客货车超载、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农村道路微型面包车非法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及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
3、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落实专人值守应急和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存在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报警装置;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水路运输安全。重点检查: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特别是“学生渡”专项整治;开展航道内碍航物设施专项整治、对港航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的专项检查。
(一)立即组织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和玉林市的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着力抓好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隐患要盯紧看牢、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继续深化施工方案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
(二)统筹做好春运工作,确保群众出行便利安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全国、全区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元旦、春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及早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确保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确保春运安全有序。各有关单位迅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加强运输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疏导管控,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各类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车站、码头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三)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第二篇】
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市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九台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市安委会研究决定,于20xx年1月1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此次检查的具体要求及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此次联合检查,加强我市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落实隐患的治理措施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九台市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煤矿、加油站、生产加工类企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道路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等,严格依法排查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1、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检查
主要对煤矿企业冬季瓦斯治理、防尘、防火、节日期间建设施工矿井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维修作业矿井的停产、复产措施编制以及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干部带班等情况进行检查。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大型商场、车站、医院、集贸市场、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歌舞厅、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地下建筑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及时消除建筑物内的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现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正常。要做好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准备工作。
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各类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充装、经营和废弃处置的准入资质和安全设施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等。及时纠正个别企业存在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危化品不按专区存放等突出问题。严禁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防范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要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销售、配送、储存、使用等情况,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私制、私存、私运和私销等违法行为。
4、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
要针对年底人流车流大幅度增加的特点,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安全设施的缺损和毁坏情况。道路交通黑(点)段的整改落实情况,运输企业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安全管理台账、挂靠个人和企业的管理等情况;桥梁、道路、车站、渡口的安全管理及秩序维护,货(客)运车辆违法驾驶行为的查处情况。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5、加强对食品肉品加工、经营类企业安全检查
厂区周围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布局和流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加工腐败霉变的食品;是否添加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原料存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各农贸市场是否有出售病坏死禽类、肉类;查处农药残留的蔬菜、瓜果;超市、食品批发部是否出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本次春节前联合检查由市安委会成立检查组,以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时间为20xx年1月13日上午。行走路线:小商品市场--满客隆地下超市--客运站--日杂公司鞭炮库--石油公司东加油站--华兴煤矿--金锣公司
1、主管市长亲自带队,各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一同参加检查。
2、检查组相关成员要将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到位,不流于形式,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查出的隐患及问题认真记录,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做好跟踪检查,确保隐患的彻底消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此次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制订切实整改措施,使此次检查真正达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目的。办公室要在认真总结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确保xxx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圆满收官,为来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按照区安委会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xxx6年1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切实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含劳动密集型企业)都要全面进行捡查。重点突出非煤矿山(包括洞采)、在建工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消防、道路交通、铁路交通、燃气销售、粉尘防爆、水利、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内设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是否保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全员教育培训是否到位,有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和标准化建设是否认真开展,特别是企业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有关规定是否真正落实,应急演练是否真正开展。
(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应急管理特别是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停产整顿、领导带班值班等情况。
针对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不折不扣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大对高危企业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突出抓好以“九打九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认真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1.非煤矿山(包括洞采)安全:由安监站牵头,公安、国土、环保等部门参与。重点是《非煤矿山企业十条安全生产规定》落实情况;外包工程管理情况;整顿关闭攻坚进展情况;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防中毒窒息、超深越界开采专项整治情况;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和分台阶开采落实情况;尾矿库在线监测巡查情况。
2.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由交通站牵头,交警、公安、城管等部门参与。重点是打击危险化学品无证运输、装卸、挂靠经营情况;严把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格检查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及校车。加强路面执法,打击“三超一疲劳”的情况。危桥改造、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整治情况。同时,对危化品运输、客货运、农用车运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烟花爆竹打非”清剿:由派出所牵头,安监、工商、城管参与。重点是持续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等各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
4.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活动消防安全:由消防办牵头,安监、公安、城管等部门参与。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商住楼、“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消防许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演练情况,全覆盖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5.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涉氨涉氯使用安全:由安监站牵头,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参与,按照相关规程检查确保安全。重点检查《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落实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行为;油气管道专项整治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四必查”及流向管理制度的情况。
6.校园、校车安全:由镇政府教育部门牵头,交通、交警、城建、消防等部门参与,重点是按照相关规定检查确保校园校车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校舍安全维护、电路电线、消防通道、校车安全营运等情况。
7.食品药品安全:由食药所牵头,工商等部门参与,按照相关规定检查。重点是检查大型商场、超市、酒店、餐馆、药店,农贸市场,居民集中区和校园周边餐饮店(含小卖部),严厉打击“三无产品”。
8.建筑建设及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由城建办牵头,城管、规划等部门参与。重点是检查在建工地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层层转包、非法挂靠等行为;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情况。
9.农家乐、休闲山庄等场所安全:由镇政府农业部门牵头,国土、交通、食药、工商等部门参与。重点是检查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严厉打击和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
10.环境环保安全:由环保站牵头,安监、规划、城管等部门参与。重点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破坏环境安全违法行为。
11.工业企业生产行业领域安全:由安监站牵头,环保、消防等相关监管职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是督促工业企业严格落实技改项目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2.各类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安全:由国土所、林业站牵头,水务、林业、农业、安监、森林公安等参与。重点是加大各类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易发区(点)的监管及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并强化应急演练活动。同时,严防洪涝灾害和森林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3.燃气销售安全:由城管队牵头,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参与,重点检查辖区内店面是否存在无证非法销售燃气瓶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层层动员部署,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要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带队开展大检查。
(二)坚持企业自查为主。要全面动员辖区所有企业主动开展自行检查,分行业领域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按照要求在厂区醒目位置公告,同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期把隐患整改到位。节日期间,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统一安排停产检修,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化行政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究的“四个一律”措施。全面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媒体开展正面报道和问题曝光。
(四)从严督导问责。本次大检查开展情况纳入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十大战役”考核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镇安委办开展的综合督导,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不认真不负责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事前问责。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星光工业园岁末年初特别是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园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结合园区实际,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会战,集中治理冬季安全隐患,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突出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车、摩托车以及水泥罐车、运渣车等高风险车型,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要结合实际,配合派出所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运输和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源头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村社道路非法营运车辆的监管。加强路面管控,特别是村社冰霜路面、大雾等恶劣天气和春节前后车流量剧增时路面的管控;有序组织好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和旅游方面,做好各类交通安全的应急预案,加大对违法携带和运输危险品的检查力度;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校车的安全监管,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业。
(二)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和非法违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严格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
(三)开展电、气、煤炭冬季烤火取暖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居民户的用电安全、烤火安全,特别是高龄老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开展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五)开展企业安全大检查。在节前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进行彻底排查,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重点领域所涉及的岗位人员。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21日):研究部署,拟订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10日):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企业、社区自查自改自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督促进行问题隐患整改。
第三阶段(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3月底):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进行通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社区和企业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懈怠和麻痹侥幸心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全面部署,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地。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本单位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排查风险点,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园区安办要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对因政府监管不到位、企业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查处、从严追责。县政府安委会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点位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法人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
(四)加强预警,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科学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五)强化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要通过公开栏、短信、微信、qq、微博、“农民夜校”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知识。要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作用,逐一核实举报事项,依法奖励举报人,保护举报人权益。要大力宣传冬春两季安全用电、用气、用火以及安全乘车和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要及时向社会曝光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第五篇】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
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
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
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
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
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
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
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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