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哪签【实用4篇】
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哪签【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xx有限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环境方针,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和谐发展、信守合同、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做出如下诚信承诺:
我公司将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树立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做诚信守法的企业。
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和相关法律。坚持自主创新,拒绝生产及接受委托生产和经营侵权产品。
我公司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生产和经营,保证生产和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不生产和经营伪劣产品,杜绝以次充好,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档次。
我公司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我公司积极参与本行业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重合同,守信用。
承诺人:
年 月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哪签【第二篇】
本人郑重承诺不会违反以下学术诚信行为:
一、学术失范行为:
(一)弄虚作假。捏造、伪造、篡改引用资料或其他研究成果等;
(二)抄袭和剽窃。将他人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照抄或变相照抄别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将合作成果作为自己成果发表/出版;将他人著作篡改后出版;窃取他人著作的实质性内容和结论部分作为自己著作的主体;窃取他人的数据作为自己著作的数据等;
(三)替写论文或著作。请他人代替自己撰写论文或著作的主要章节。
二、学术不端行为:
(一)引注文献不端行为
1.使用、引用他人的观点、论据、资料调查、统计数据、防案和构架等不注明出处;或对他人的上述原用语作了修改,但基本观点不变、论据未变而不注明出处的;
2.将多个他人观点混在一起,作为自己的论点,不注明出处;
3.将他人论点、论据与自己论点、论据混在一起,不明确区分标注
4.转引他人著作中的引文、注释,不注明出处;
5.使用他人未发表的成果不注明出处或从外文书刊中摘译的部分,不注明出处;
6.包含或引用本人已用于其它的理论、调研数据、学术论文获成果,但不加注释或说明;
7.未引用他人文献而作虚假引注。
(二)不当署名
未参加相关社会调查等活动而在别人发表的成果上署名,或未经他人同意,签署他人姓名。
我保证提交考评的论文/著作是我自己完成的成果,我承诺没有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哪签【第三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省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省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竞争性商务谈判,我公司成为了20xx年曲靖分公司(废铁、钢绞线、机柜、板件等)的回收企业。为了促进企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及对社会的应以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 严格遵守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诚实守法。
二、 企业各类环保资质规范齐全,符合环保要求。具备处理该废弃物的场地、设施、技术工艺、人员及合法资质。
三、 我公司负责办理有关环保部门要求的各类审批手续。
四、 规范操作并定期检修治污设备,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并主动消减 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 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资料,对企业实行环保规范化管理。
六、 不设置暗管、暗口,不偷排直排废水,以正当方式排污。
七、 不擅自增设污染工序,不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新、改(扩)建项 目严格执行环评制度。
八、 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不隐瞒、不欺骗,如实申报排污状况。
九、 不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及时与有处置资质单位签定危废处理协议。
十、 积极主动地采用低污染生产技术和设备,采用高治污处置设备。
十一、 建立良好和谐的厂群关系,无群众投诉情况的发生。
十二、 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厂家签定运输合同,执行环保规定。
十三、 建立完善的运输应急预案,保障报废蓄电池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十四、 在整个搬运、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始终处于密闭状况,不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铅酸报废蓄电池,并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各项责任。
十五、 愿意承担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由此而产生的环保、安全、事故的责任。
十六、 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公司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贵公司无任何关联。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20xx年x月x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哪签【第四篇】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偷运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