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房装修合同版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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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房装修合同版本【第一篇】

甲方(委托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签定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地址:______宿舍三单元101室。

2、居室规格:三室两厅

3、主要装修范围为室内所有工程,包括地砖、墙砖、卫生间顶、客厅、卧室吊顶、铝塑板柱、木质地板、电视背景、刮瓷、门套、防盗窗、窗套、床、卫浴、推拉门、橱房餐柜。

4、委托方式:以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方式。

5、工程期限:2个月,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经双方认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1、开工前几天,应为承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把影响施工的物品清理。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做好保卫、消防等项工作。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1、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本合同工程总合计造价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包括材料及工人费用,一次性到位。

1、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施工前三日首付给承包人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其余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于装修工程完工,双方验收合作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最迟可延迟到____月底付清尾款,如违约,将赔付承包商一定的违约金。

2、包修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套房装修合同版本【第二篇】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 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邮编: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套房装修合同版本【第三篇】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至少开工前一天,确认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

会同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乙方应熟练掌握甲方的房屋结构,水电管线布置等不构成甲方房屋安全结构隐患。

乙方现场监理人员的职责是对现场施工质量、进度、人员进行监督安排,无义务陪甲方购买任何装饰材料。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通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由于甲方所选择或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因建筑物土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如需乙方修整,甲方须支付相关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已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该赔偿。

工程竣工: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已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工作量测算的约定

泥工人工工作量按现场施工实际测量为准。砌制红砖(含轻质砖)隔墙或墙面水泥批档时,如遇门、窗,测算面积时门、窗面积不于减除。

木工吊顶面积测算,按实际造型展开面积为准。夹板、石膏板隔墙时如遇门、窗,其面积不于减除。

涂料面积按所有顶面、墙面造型展开面积实际测量计算。如遇不到平方镂空或玻璃造型部分应不于减除。

油漆面积测算,平整造型按实际测量为准。推拉门等含玻璃造型的项目按实际面积测算,不减除玻璃面积。复杂造型的油漆面积应单独按项计算,价格由双方协商。百页门、窗油漆面积按实际测量面积乘上为实际施工面积。

第七条关于工程付款及结算的约定

本工程支付款的方法为:合同签定,甲方支付总造价的35%;木工进场前一日甲方支付总造价的30%;涂料进场前一日,甲方支付总造价的30%;剩余款项等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做出工程结算书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五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五天内,结清尾款。

工程进行中,一切经签证的增补项目所发生费用,应在签证时全额支付。

工程进行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拨放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因时间所造成现场霉变、变形等质量问题,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双方签定施工时间顺延。

第八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并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物质,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凡由于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合同仲裁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附则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1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应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

本工程所施工项目保修两年。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套房装修合同版本【第四篇】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签定以下套房装修合同范本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_____________。

3、主要装修范围为室内所有工程,包括地砖、墙砖、卫生间顶、客厅、卧室吊顶、铝塑板柱、木质地板、电视背景、刮瓷、门套、防盗窗、窗套、床、卫浴、推拉门、橱房餐柜。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以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方式。

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个月,开工日期为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竣工日期为 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

二、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经双方认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三、委托人义务

1、开工前几天,应为承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把影响施工的物品清理。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做好保卫、消防等项工作。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四、承包人义务

1、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合计造价 __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 元整)。包括材料及工人费用,一次性到位。

1、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施工前三日首付给承包人 _________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其余 __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 元整)于装修工程完工,双方验收合作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最迟可延迟到10月底付清尾款,如违约,将赔付承包商一定的违约金。

2、包修期限为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附:装饰工程预算表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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