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体会(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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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体会【第一篇】
《傲慢与偏见》这本让人看了不禁联想到现实的书,也让我在这个暑假中回想了一下在周遭发生的一些事。“第一印象”这个词语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拿来被形容为只以一个人与你第一次见面留下的印象来决定他的人品等。
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就是因为第一次与达西在一次舞会上相见时,达西对人的一种傲慢使得伊丽莎白从此以后对这位年轻的少年不理不睬,“误会”的种子也深深地种在了他们之间。再加上骗子威翰的中伤,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一种难以消除的反感,此时误会的种子已慢慢发芽开花。伊丽莎白也一次次地拒绝了达西的示爱,将达西狠狠地推离自己。最终达西了解到如果不将自己身上的傲慢消除,那么他将永远得不到伊丽莎白的认可。于是达西决定离开伊丽莎白。在临走前,他留下了一封信,信中解释了他们之间所有的误会。伊丽莎白看完信后,意识到其实是自己因为对达西的第一印象不好,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误会。这时误会的花似乎正在慢慢地凋零。
等到他们再次相遇时,达西的改变使伊丽莎白大吃一惊,他从傲慢变为彬彬有礼。这样明显的改变让伊丽莎白不得不后悔当时不应盲目地听从别人对达西的中伤,也不应该因为达西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而完全地否定他。
今年暑假我在公车上看到的一幅画面似乎也有意无意地反驳了“第一印象”这一流传至今的常用语。在公车上有一位穿着时尚的外国小伙子,看上去大概只有二十岁出头左右,身材高挑,戴了一副墨镜。以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来看,他并不是属于“好好先生”这一类型的,反倒像是“不正经”的那类人。但当一位七十有余的老人上车时,周围坐着的`年轻人都装作没看见,唯有那位看上去不那么正经的外国小伙自觉地让出了座位,还将老人扶到座位上。老人有些颤颤巍巍地坐下后,感激地对外国小伙说了一句“谢谢”,那位小伙子很自然地用让人觉得最温馨的微笑回礼。这一举动让车上的一部分人觉得很做作,但大部分的人还是被他的品德感动,其中包括我,如此时尚的一位小伙子,实在让人想象不到最后整辆车上只有他一个人真正达到了品德高尚这一标准。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是坐在座位上的话,我会不会让座。我不知道答案,但我相信从此以后要是遇到类似的事,我一定会向外国小伙学习的!
在这我们不得不说“第一印象”对一个人来说是如此的重要,但在某一方面我们不能光以“第一印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其他方面。有时给你“第一印象”不那么满意的人,或许他会在无意中给你不一样的惊喜,让你马上对他有不同的看法!
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体会【第二篇】
由于喜欢细腻、有波澜的文字,简奥斯汀的作品则是我假期选读的不二之选。
简奥斯汀,英国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尽管没有上过正规的学校,但却受到良好的教育,其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藏书。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故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由于简居住在乡村小镇,家道小康,接触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故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充斥英国文坛,而简的小说破陈出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当时 尚未受到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冲击的英国乡村 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她的作品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利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简的小说出现在19世纪初叶,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18世纪优秀的现实主义传统,为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虽然其作品反映的广度和深度有限,但她的作品却可以从一个小窗口中窥视到整个社会形态和人情世故,对改变当时小说创作中的风气起了好的作用,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有承上启下的意义。简介于新古典主义和浪漫运动的抒情主义之间的“小幅画家”和“家庭小说家”,是世界上为数极少的著名女性作家之一,在文学评论家眼里是堪与莎士比亚在不朽性方面相提并论的英国作家。
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几乎影响了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奥斯汀经久不衰。这位女性堪称英国之骄傲。她创造出了一大批的人物,开启了19世纪30年代的现实主义小说高潮。
《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96年开始始笔,取名为《最初的印象》,1797年8月完成。简的父亲看后很感动,特意拿给汤玛·卡士德尔,请他出版,但对方一口回绝,使得他们十分失望。后来,简重写了《最初的印象》,并改名为《傲慢与偏见》,于1820__年1月出版。
简在《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简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故而这位伟大的英国文学家终身未嫁。
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故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但之后伊丽莎白例行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作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结缔了美好的婚姻。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两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中产阶级家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些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促使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其实《傲慢与偏见》是简自身的一种影射,但结局却不同于她自身的悲戚是出奇的美好,伊丽莎白的幸福面上为小说的一个结点,实则为她内心的一种强烈的愿望。
在《傲慢与偏见》中,简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绿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简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简都将他们写得真实动人。同时,简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傲慢与偏见》主要讲述的是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嫁闺中的千金,而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们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
新来的邻居宾利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宾利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宾利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收入是宾利的数倍,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达西对宾利说,伊丽莎白长的可以“容忍”,但还没到能引起他兴趣的程度。不料,伊丽莎白不小心听到他们的对话。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伊丽莎白同意和达西跳一支舞,在举止言谈间,达西逐渐对伊丽莎白改变了看法。
宾利的妹妹卡罗琳一心想嫁给达西,而达西对她十分冷漠。她发现达西对伊丽莎白有好感后,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达西虽然欣赏伊丽莎白,但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担心简并非是钟情于宾利,便劝说宾利放弃娶简。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宾利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却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先生没有儿子,根据当时法律,班纳特家的财产是只能由男性继承的,而班纳特家的女儿们仅仅只能得到五千英镑作为嫁妆,因此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继承。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到伊丽莎白拒绝后,又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结婚,这也给伊丽莎白带来不少烦恼。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克汉姆,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在遗嘱中建议达西给他一笔财产,从而体面地成为一名神职人员(其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而这笔财产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罗辛斯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之前便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傲慢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宾利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和班纳特小姐们的轻浮和鄙俗(不包括简和伊丽莎白),并且认为简并没有真正钟情于宾利;威克汉姆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和妹妹的行为羞愧。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伯里,在管家的门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安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莉迪亚(lydia)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克汉姆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便想办法替她解决了难题——不仅替威克汉姆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莉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的爱恋。
宾利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他日后对伊丽莎白表白:you are too generous to trifle with me(你为人太真诚大方,不会以此来愚弄我)。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简在研究她所处的社会时,明显地表现出对当时社会的不满,正如她通过伊丽莎白的口所说的:“世事经历得越多,我就越发对这个世界不满。世人都是反复无常的,那种表面的优点或见识是很不可靠的。日复一日,我的这种信念更加坚定。”于是她就拿起反讽和喜剧这两种有力的艺术武器来批判那些不合理的传统道德观念和乡绅贵族阶层的保守人物,揭露他们的虚伪,嘲弄他们的愚蠢。正如简借伊丽莎白口所说的:“我承认,愚蠢的行为、荒谬的事情、异想天开的古怪念头、前后矛盾的言行,都使我觉得好笑,只要有可能,我就要嘲笑它们。”简在《傲慢与偏见》中正是这样做的,而且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正如奥康瑙尔所说,奥斯汀是位“最杰出的道德家,她总是通过小说来教育读者,而且她教导的方式是谨慎而周到的”。她在小说中从不说教,而总是寓教于讽,寓教于乐,让读者从作品那些滑稽可笑人物的自相矛盾、荒谬可笑的言谈举止和适得其反的行为中得到乐趣与启迪。
《傲慢与偏见》主要通过十八世纪在英国发生的四门婚姻,描写了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与男主角费茨威廉·达西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漂亮聪明、坚强可爱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主要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尊敬,再到爱慕为线索,也穿插了在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女人生活与爱情的理想和期望。 故事中女主角伊丽莎白第一眼看到男主角达西就是不顺眼的,加上男主角个性的傲慢,继而对他有了偏见。而男主角达西,是个不受人欢迎的傲慢男子,也不屑于周遭冷淡的人际关系,对他来说,傲慢也许是有理的,但偏见却很无情,这两者产生的冲击是免不了的。两个人之间也因此而常有针锋相对的言辞,彼此之间的傲慢和偏见就造成了一开始的不愉快与误解,但是经过种种事件的澄清,彼此又渐渐产生一点点的感情。达西代表着“傲慢”,伊丽莎白代表着“偏见”,他们一开始都被自己的情绪所牵引。接着一连串对达西不利的流言,更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反感。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而遭到拒绝时,他说了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达西没有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改变他的傲慢性情。伊丽莎白也表现了很真实的自己,彼此都不刻意去营造给人的印象,表现出了最真实的一面。而开始的时候,伊丽莎白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之下,而忽略思考事实的真相,经过达西的解释和自己的判断,才最终找到幸福的归宿。 傲慢与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
由于简使英国小说更臻完美,因此她的小说是最具经典意义的小说,值得细心一读。
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体会【第三篇】
这几天又读了一遍傲慢与偏见,记得几年前第一次读时,可能没有过多的思考,只记得达西的傲慢以及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这次读完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全书看似是写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以及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但仔细思考后发现这种傲慢和偏见应该是人们在当时那个国家、那个时代所根深蒂固的一种思想,男士自认为是绅士,女士自认为是淑女,他们对于阶级观念尤为重视。我想这本书是带有抨击色彩的,抨击当时的社会风气和人性的缺点;同时这本书也是带有赞美色彩的,赞美伊丽莎白的独立,有自己的个性,敢于和封建思想斗争,赞美达西先生虽然傲慢冷漠,但可以因为爱改变自己,冲破封建的牢笼。
先说达西,第一次达西与伊丽莎白见面时,达西所表现出的冷漠、傲慢和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伊丽莎白和舞会上所有人对他产生了偏见;到达西发现自己喜欢上伊丽莎白,但想到伊丽莎白的身份地位,家庭关系的复杂和他是多么不匹配,认为会给自己带来羞耻感内心所做的斗争,以及因为身份地位阻碍自己的朋友与伊丽莎白姐姐的感情进展;再到他第一次求婚时所说的话,自认为他的求婚可以带给伊丽莎白多么大的荣誉,伊丽莎白会多么的对他感激涕零等,淋漓尽致的展现了他的傲慢。
但所幸的是经过伊丽莎白拒婚的打击,这位绅士懂得了自我反省,认识到父母从小教育他的身份观念很可能导致自己失去心爱的女子,我想他应该也经过了一番苦苦挣扎,最后不顾自己姨母反对,抛弃了身份的光环,做了很多从前不敢想的事情,比如帮伊丽莎白的妹妹和韦翰征婚(他们是私奔走的,在人们眼中是很丢人的事情,而且韦翰的为人很是虚伪,是曾经的达西所讨厌的人。)
再看伊丽莎白,她可能是在当时那个时代比较独特的女性,机敏聪慧,谈吐不凡,敢于冲破封建枷锁的束缚,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愿服从家里的安排拒绝柯林斯的求婚(柯林斯也算是有点身份的人,以后还会继承伊丽莎白父亲的遗产,最后自己的好闺蜜嫁给了柯林斯),第一次拒绝达西的求婚(在本书中,达西是身份地位最高的一个,伊丽莎白的母亲开始对他很有偏见,当然不排除自己高攀不起的嫉妒心态,到后来伊丽莎白宣布要和达西结婚,母亲态度180度转变的对比就可以看出伊丽莎白当初拒绝的是多么厉害的一个人物)。到后来了解到达西的真实为人,发现他竟然如此善良可爱,爱上他,也说明她是一个敢于直面内心,勇敢的女孩儿。
最后,我想,虽然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但人性的缺点其实一直都在,不仅仅是傲慢、偏见,还有贪婪、欲望、谎言等等,如何去克服这些缺点,就需要每个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个性,有不断学习的心态,像伊丽莎白一样。相信当我们所有人的素质达到一定的高度,有自己正确的三观,这些缺点就会越来越少了。
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体会【第四篇】
“别人的赞誉总是让你惊慌失措,我却能泰然处之。”
当我读到伊丽莎白对简说的这一句话时,已义无反顾的爱上了伊丽莎白·班纳特,不卑不亢,落落大方。作为班纳特家的二小姐,她没有姐姐简那般漂亮温柔;不似玛丽那般因为外貌不甚出众而发奋努力想要用博学和才艺来弥补天生的缺陷,更和轻佻的丽迪亚截然不同。她只是伊丽莎白·班纳特,简简单单,却让人不由自主深深的为之倾心。
简单如她,深邃的眼睛美丽传神,整个脸庞因之而熠熠闪烁着智慧之光,活泼幽默。当达西对宾格莱那般说辞稍许贬低她时,她也毫不在意而当成笑话讲给他人,认为那滑稽可笑而怡然处之,如此淡然的心境,少有人能及。不囿于他人之言语纷繁而淡然自若,遗世独立闪烁着柔柔的光芒。犹记电影开幕时伊丽莎白手捧一本棕色皮质的旧书行走在清晨的田野上,我想,惟有日初与清晨的纯净方能与她的清新脱俗相映衬。
生于世俗,人们往往不免沉溺于世俗的泥潭中不能自拔。“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班纳特太太终身之追求是将五个女儿嫁与富有的好人家,而伊丽莎白是自由的,当母亲想要将她嫁与远房表兄柯斯林,并扬言如果丽萨不同意再也不想见到她时,她没有屈服,因为她有着自己的自主爱情观,认为爱情不应由物质简单的决定。她也绝不会为了成为某庄园的女主人便去竭尽全力去讨好男人。“让我喜欢他,一个德比郡都没用,何况半个”面对达西的傲慢,她如是说。同时她感觉到的是伤害,伤害她的是达西,也或许是她的自尊。达西英俊富有,而他与生俱来的贵族气息以及面对邻居们时与宾格莱截然不同的冷峻的面孔,在伊丽莎白眼中是难以忍受的傲慢,对他有着自然而然难以消除的偏见。
很少有女子能如伊丽莎白那般理性,特别是在爱情面前。至交好友卢卡斯为了金钱而嫁给了之前被伊丽莎白拒绝的教条死板的牧师柯斯林,妹妹丽迪亚执着外表的美丑而嫁给了英俊潇洒却不务正业的贝克汉姆。伊丽莎白知道她需要一个能够给予她优越生活的男人,但并不意味着她会接受那个男人如国王般的不可一世,这使她在若干女子中显得那般不同。正是这份不同,使她充满魅力。
达西经过内心的挣扎,终于跨越社会阶层和贵族身份的心槛,在一个大雨磅礴的傍晚里疯狂的表白,他说,伊丽莎白,我爱你。而拒绝是毫无悬念的,他原知道结果,然而还是不顾一切的做了。我想,伊丽莎白的心中是不无一个胜者的欢喜的,而更多的应是心痛,无法淡漠和释怀。达西无助和悲伤的眼神,伊丽莎白错愕的心,在这个决绝的夜晚交织。暴雨终会过去,次日清晨,达西留下了一封信,温暖的'语言,那般真挚而细腻。他说伊丽莎白,那些都不是真的,除了我爱你。
一直钟爱虞美人,后来忽觉伊丽莎白和虞美人何其相像,美丽而不惹世俗,高雅而富有气质不随同,于世间亭亭自立坚守自己的本心,不忘本心,万世长安。
达西和伊丽莎白终是在一起,宛若命中注定般。一直坚信,惟有达西那般的男子才能配上独特的伊丽莎白。他们的故事被悠悠时光纤细的包裹着,温润的如同沉睡的琥珀。
双手合十,我于彼端为他们,虔诚的祈祷。
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个活泼的女孩——伊丽莎白,没错,她没有她姐姐漂亮,不过,她勇敢、坚强、机灵,没有因为苦难退步,所以她身上有一种魅力,达西才会喜欢她。在她的一生中有欢乐与希望,也有忧愁与悲伤;有阳光与鲜花,也有黑夜与风暴,不管好时光坏时光她都一一走了过来。她的勇气、智慧与坚强使她获得了心灵的充实与人生的幸福。还有对达西来说,书上有一句话,是一个道理:“虚荣与傲慢尽管被用作同义词,实际是是二回事。一个人可能傲慢但不虚荣,傲慢是我们对自己的评价,虚荣则是我们希望别人如何评价我们自己。”正是因为达西的高傲与傲慢让人误会了他那原本高尚的心。傲慢会让人误解,而偏见会误会好人。
不过幸好,达西后来慢慢明白了自己的错误,让人重新认识了达西。文章不仅告诉了我不要傲慢,不然会被误解;更告诉了我要坚强,不能面对困难就退缩。
《傲慢与偏见》讲述的是一位出生于并不富裕的家庭,是美貌双全,聪明理智的姑娘,伊利莎白。她在一次的舞会上遇见一位绅士,达西。他家庭富裕,才华横溢,年轻俊朗,属于上流社会的一份子。正因为他的社会地位,而显得他高傲自大,同时威克姆的造摇,伊利莎白对他也有偏见。
在这篇故事里,我深深的体会到,人不要因为小小的成就、地位和金钱而自高自大,认为了不起,而产生傲慢情绪。而也不要因为个人的身份、外表和他人的言语而断定一个人的好与坏。正所谓人不可貌相。
不久达西迷恋伊利莎白,但因为伊利莎白对他的偏见,而拒绝了他。正因为两位主角的傲慢与偏见使他们产生了矛盾和火花,他们也懂得去理智的思考问题,学会去反省自己。最终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因为,他们的婚姻爱情建立在理解和信任上的,他们都有各自的主见和观点。
故事发生在在19世纪初的英国的一个小地主家庭里,班纳特太太有五个如花似玉的女儿,而且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早日为她们觅得佳缘、寻得良人。可惜,班纳特太太的二女儿,伊丽莎白(故事女主角)“身在福中不知福”并不“领情”,总是找各种各样借口推脱。有一天班纳特太太听说邻近的庄园被一个富有的单身汉宾利租下,在一次舞会中,宾利对丽兹(伊丽莎白昵称)的姐姐简一见钟情。宾利有个叫达西的朋友,也参加了舞会,多数姑娘对他投去了钦羡的目光——谁让他是个“高富帅”呢!但是他很傲慢,因此丽兹对他的印象非常差。后续故事中,达西逐渐对丽兹产生了好感,后来还向她求婚了,不过丽兹因为初见时的偏见对他爱搭不理。在双方共同经历许多事情互相了解后,达西改掉了傲慢的毛病,丽兹也放下了偏见,他们终于修成正果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结束,不可谓不是是个皆大欢喜的美满结局。
伊丽莎白和莺莺身上既有相似之处——她们都勇敢地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且都受到了来自阶级地位的阻扰,但也有不同之处。因为在恋情中,丽兹处于地位低的一方,而莺莺则是地位高的一方。丽兹对达西两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可以看出,她是明白“傲慢”(地位差距)即是两人共同生活的头号敌人,实际上也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
读后,我很佩服丽兹,她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在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促使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而如今,大多数婚姻就像“儿戏”,什么“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一昧地追求“闪婚”,或是对着对方的钱财权虎视眈眈……现在有些婚姻已经快失去本来的意义了,不是“嫁给爱情”。这是十分可悲的。我希望我可以像丽兹和莺莺一样,大胆追爱,嫁给爱情。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这本书发生在19世纪的英国乡下,故事讲述了两位男女青年贵族的爱情经历。男主角达西先生是个异常傲慢的人,又加上男主角的管家的儿子的诬陷。女主人公伊丽莎白——一个有5个女儿家庭的二女儿,对男主人公产生了偏见。与此同时,男主角的朋友——宾利先生和伊丽莎白家的一个令人讨厌的亲人结了婚。终于在最后,达西先生因伊丽莎白的一番话,舍去了傲慢;而伊丽莎白弄清了事情的真相消除了偏见。就这样,两人终于走到了一起。
虽然本书以爱情为主,但我认为本书没有任何少儿不宜的情节,而且还有一些机智的对话,十分有趣。本书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女孩的出路只有一条——出嫁。最好嫁个有钱人,英俊一点的更好,文中的达西先生与宾利先生都是出生贵族的有钱人。不过很幸运,双方彼此爱慕,他们的婚姻也就十分美满幸福。
我很喜欢这种开头平淡容易“进去”,中间惊险像看冒险小说,结尾在中间部分的衬托下,显得更美好,让人松一口气。
《傲慢与偏见》这本让人看了不禁联想到现实的书,也让我在这个暑假中回想了一下在周遭发生的一些事。“第一印象”这个词语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拿来被形容为只以一个人与你第一次见面留下的印象来决定他的人品等。
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就是因为第一次与达西在一次舞会上相见时,达西对人的一种傲慢使得伊丽莎白从此以后对这位年轻的少年不理不睬,“误会”的种子也深深地种在了他们之间。再加上骗子威翰的中伤,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一种难以消除的反感,此时误会的种子已慢慢发芽开花。伊丽莎白也一次次地拒绝了达西的示爱,将达西狠狠地推离自己。最终达西了解到如果不将自己身上的傲慢消除,那么他将永远得不到伊丽莎白的认可。于是达西决定离开伊丽莎白。在临走前,他留下了一封信,信中解释了他们之间所有的误会。伊丽莎白看完信后,意识到其实是自己因为对达西的第一印象不好,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误会。这时误会的花似乎正在慢慢地凋零。
等到他们再次相遇时,达西的改变使伊丽莎白大吃一惊,他从傲慢变为彬彬有礼。这样明显的改变让伊丽莎白不得不后悔当时不应盲目地听从别人对达西的中伤,也不应该因为达西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而完全地否定他。
今年暑假我在公车上看到的一幅画面似乎也有意无意地反驳了“第一印象”这一流传至今的常用语。在公车上有一位穿着时尚的外国小伙子,看上去大概只有二十岁出头左右,身材高挑,戴了一副墨镜。以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来看,他并不是属于“好好先生”这一类型的,反倒像是“不正经”的那类人。但当一位七十有余的老人上车时,周围坐着的年轻人都装作没看见,唯有那位看上去不那么正经的外国小伙自觉地让出了座位,还将老人扶到座位上。老人有些颤颤巍巍地坐下后,感激地对外国小伙说了一句“谢谢”,那位小伙子很自然地用让人觉得最温馨的微笑回礼。这一举动让车上的一部分人觉得很做作,但大部分的人还是被他的品德感动,其中包括我,如此时尚的一位小伙子,实在让人想象不到最后整辆车上只有他一个人真正达到了品德高尚这一标准。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是坐在座位上的话,我会不会让座。我不知道答案,但我相信从此以后要是遇到类似的事,我一定会向外国小伙学习的!
在这我们不得不说“第一印象”对一个人来说是如此的重要,但在某一方面我们不能光以“第一印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其他方面。有时给你“第一印象”不那么满意的人,或许他会在无意中给你不一样的惊喜,让你马上对他有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