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安全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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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保证本次外出培训学习顺利进行,确保参训教师人身安全,本次外出培训学习教师本人就安全责任签订以下责任书:
1。此次培训学习由榆中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实验学校推荐人员参加。
2.参训教师在外出前应考虑自身身体状况,确保外出期间无重大疾病,不影响培训学习。
3.参训教师在外出参观学习期间,要服从带队领导的安排和要求,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个人人身安全、饮食、财务安全及自身交通行路安全。
4。参训教师外出培训学习期间要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5。参训教师必须遵守新教育研究院的培训纪律,团结互助,不做有损个人和单位形象的事。
6。参训教师培训学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团队。如确因需要离开时,须经带队领导批准,并及时告知去向。
7。培训期间,要求参训学员统一前往焦作,统一返回榆中,参训学员须提前购买10月16日兰州至郑州的各车次高铁车票,返程10月22日郑州至兰州各车次高铁车票,郑州到焦作往返乘坐城际列车或大巴公交。凡擅自更改往返程路线、时间、车次、交通工具者,安全责任自负;参训期间未经带队领导同意,无辜缺席培训者,培训费用由本人承担并不准结业,教师继续教育学时为零,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等责任自负。
8.根据培训财务报销的要求,培训教师为半天签到一次,作为报销必备的依据,按时签到。
9。返程10月22日在郑州候车当天要注意安全,按时在候车室候车。
10。听从小组长的按排,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承诺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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