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政法单位班子成员2024年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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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政法单位班子成员2023年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区委《关于开好学习贯彻XX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通知要求,本人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对照XX教育根本任务和具体目标,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围绕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六个方面检视差距不足,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查摆的突出问题

1.理论学习方面。虽然能够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深入领会XX思想、党的XX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尤其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重要论述,自己的思想武装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但是仍然存在理论学习不深不实的问题。一是“学习”的深度还不够。学习往往静不下心来,学习《XX思想摘要》有时只是读了概要,没有全面深入系统的进行学习,有时候对党章的学习有些只停留在一些章节和条款上,对党章最新条款修改的背景了解不深入,有时候往往满足于对一些知识点的把握,止步于对理论论述的字面理解,存在学习简单化、碎片化、浅层化倾向。二是“领悟”的高度还不够。XX思想具深邃的理论思维,自己在学习时缺乏系统思维和全局高度,更注重对习近平总书记对本系统、本工作领域相关论述的学习。比如,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论述,学习的多钻研也比较多,而对习近平总书记其他领域重要论述的内容则学习不够,悟的不深不透。三是“实践”的精度还不够。学习效果不明显,重写心得体会、轻研究探讨,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指导实践作用发挥不够,没有找到理论指导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导致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相脱节,例如,自己撰写的调查研究报告,就理论说理论,实践操作性不强,没有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分管条线的实践。

2.政治素质方面。虽然自己能够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筑牢对党绝对忠诚,尤其是经过此处XX教育的洗礼,能够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是仍然存以下问题。一是对“两个确立”的内在逻辑理解把握不够准。“两个确立”蕴含着深刻的历史逻辑,是以唯物史观关于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相统一等为哲学基础的,但是自己对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中积累的宝贵精神财富,思考还不深入,领悟还不深刻,运用还不娴熟。二是“两个维护”的学用结合还不够紧。虽然能够将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贯穿于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之中,但也存在审执工作与服务大局结合不紧的问题,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与自身职能结合的不紧的问题。三是政治“三力”还不够高。“见微知著、防范风险”的政治判断力不够强,不能做到精准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的政治领悟力不深,对党中央精神深入学习、融会贯通,坚持用党中央精神分析形势、推动工作能力欠缺;提高“真抓实干、服务为民”的政治执行力还有待提升,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到位、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底的能力不足。

3.能力本领方面。通过这次XX教育,自己的综合能力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是与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一是思想观念保守、工作方法陈旧,习惯于按传统方式办事。比如,自己作为“学习型机关创建行动”专班的牵头人,但是在学习方式创新上不足,有些做法都是沿用之前的老做法,只是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上有所创新。二是本领恐慌,习惯于吃老本,面对近年来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疏于系统深入学习,存在本领恐慌问题,自己遇到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现用现学或者向上级请教,对下指导工作存在不足。三是推动分管条线制度学习不系统、不常态,对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只是组织分管条线对常用制度进行学习,没有进行系统化的学习,存在现用现学现查的问题。对分管庭室牵头制定规章制度,只是制发了事,登记归档,而没有组织全员学习,狠抓制度落实。四是抓XX能力不够强,片面认为XX工作主要由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负责,自己就是一名普通党员,很少指导XX工作。

4.担当作为方面。虽然在XX教育中,自己达到了“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要求,但是与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时要求的“咬定青山不放松,敢闯敢干加实干”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一是“为谁服务”的群众观还不够坚固,思想上更重视上级的感受,更重视领导的意见和看法,片面地认为做好本职工作就是服务,没有把解决好维护好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二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意识不强。胸怀“国之大者”的意识不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关注多、认识较深,而对省情、市情、区情关注不够,对市情、区情审视不清、把握不透,服务保障大局的立足点、切入点不准,立足省情、市情、区情谋划分管工作意识不强。三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不足。为民办事的思想树得不牢,接触、了解基层群众不多,主动排忧解难较少。比如,接访时,对信访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只是按照程序转交有关分管领导或庭室,没有从深入思考问题解决的办法。

5.工作作风方面。经历了XX教育的洗礼,自己能够把XX思想转化为讲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尤其在以学正风上取得了较好成效,自己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但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作为还不够强。在工作中习惯于等着“一把手”院长做决策,习惯于依赖“一把手”,自己只是被动执行决定,不善于主动谋划工作,创新工作思路,主动提出建议,导致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业绩不突出。二是推进工作还不够有力。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比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初期自己对各项工作推进较为有力,但在中后期,推进力度减弱。比如“XX课堂”是我负责推进落实的工作,在开课前期能够每周坚持,但后期有的课程没有按照课程方案推进。三是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上存在上下一般粗、与实际结合不紧密的问题。比如,在安排部署XX专项行动工作中,上级召开部署会也马上召开部署会、追求快落实,上级下发工作方案后也按照上级方案制定本级方案,没能结合本单位实际。

6.廉洁自律方面。虽然自己能够做到严于律己,能够保持清正廉洁,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但是在抓分管条线廉政建设以及日常工作纪律上仍有不足。一是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仅仅停留学习传达文件、会上说教层面,没有深入研究分析分管条线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及其风险防控,没有对分管条线就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专门的安排部署,虽然每年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但是也没有落到实处。二是日常谈话提醒不深入。对分管条线干警开展廉政教育不够经常,不够深入,往往点到为止;开展一对一教育谈话较少,对干警个体触动不深、压力传导不大、震慑警示作用不强。三是日常工作纪律要求不严,没有为分管干警树立标杆,自己工作中还存在迟到早退情况,遇到临时有事不履行请假手续的问题。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对查摆出的上述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根子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自己对学习XX思想重要性认识不足,精研细读少,缺乏理论武装头脑的自觉,没有更高的政治站位。对于怎样运用新思想、新发展理念统领谋划法院工作、解决问题困难缺乏长远性的思考和研究,导致理论指导实践的实效不强。没有全局性眼光,跳不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想问题、做决策有时不能从国情、省情、市情、区情实际出发,贯彻上级部署不结合实际。

二是理论武装不够实。反思在理论武装上的表现,自己没有把自身理论武装与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的客观要求和目标任务有机地联系起来,认为理论学习学多学少、学深学浅并不会影响工作大局,并不会影响正确政治方向、政治定力、政治立场的确立,因而投入学习的动力还不足、付出的精力还不多,特别是工作中过多地把精力投入到日常事务中,学习的主动性、紧迫性减弱,对中央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难以沉下心来系统全面地学习研究。

三是党性锤炼不够足。总觉自己得受党教育多年,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党性修养也会随着提升,不知不觉中在对保持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更高追求有所松懈,有时以日常事务性工作代替了经常性的党性锻炼。没有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对自己的要求也不那么严格了,逐渐放松了,遇事考虑个人和单位这个小集体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人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究其实质,还是理想信念、革命意志有所衰退,党性锤炼不足。

四是宗旨意识不够强。这次评判XX成效的根本标准就是: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而自己恰恰没有自觉地把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在“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上把握的不够好,认识模糊,在部署管理工作时,与下属沟通交流不够广泛深入,没有及时了解大家的意见和想法,没有很好地集中大家的智慧;对待上访群众有时缺乏主动和热情,怕缠手难办,也有推躲之念;导致工作中出现办事效率不高、群众诉求无法及时解决等问题。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定力。强化自身理论武装,把强化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的重要基础,坚持带头学习、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为全院干警树立学习的榜样。抓实全院理论学习,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以领导带头学,促进干部广泛学。积极探索理论学习新途径,新方法,创新学习载体,提高学习成效。增强政治定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讲话精神和视察我省时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秉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勇气,坚决克服“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消极心态。注重谋思路、定目标,结合辖区域实际和本单位本岗位实际,谋划工作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创一流、争上游,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久久为功,善作善为。注重聚焦主业、服务大局,将自身工作自觉融入区委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区第XX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区“XX”、全市“XX”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注重改作风、抓落实,始终保持老实、踏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主动研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做到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之所需,立足本职、干好本职,切实牢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三)强化自警自律,树好党员形象。时刻牢记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规定,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将王恩龙违纪违法案件引以为戒,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抵住人情、抗住干扰,坚持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简简单单生活、干干净净做人,始终置于组织监管之下、纪律约束之下。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守道德底线,不碰纪律红线,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以用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强化分管条线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营造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确保法院队伍忠诚纯洁可靠。

(四)强化为民理念,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大政绩,自觉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实绩。深入一线、亲力亲为。亲自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超额完成院长的办案比例;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诉讼执行积案,要亲自督办;在信访案件上,坚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处理。放下架子、真诚沟通。建立“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每月至少一次,拉近与普通干警间的距离,增进了解、加深感情;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引导上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切实化解信访纠纷。要科学谋划、民主决策。重大财务支出、人事任免、疑难复杂、有影响的案件都坚持集体研究,决不独权专断。虚心听取不同意见,遇事多征求基层干警意见,做到科学民主决策。要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树牢审判与振兴发展息息相关的理念,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决克服片不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以及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错误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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